
ICS 93.080.01
CCS P 65 南 省 地 方 41 准
河 标
DB41/T 2781—2024
公路大厚度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施工技术规程
nju
2024 - 11 - 07 发布
2025 - 02 - 06 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1/T 2781—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原材料 ............................................................................. 1
5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组成设计 ......................................................... 2
6 施工准备 ........................................................................... 4
7 机械设备 ........................................................................... 5
8 施工工艺 ........................................................................... 6
9 养生与交通管制 ..................................................................... 7
10 质量检验与验收 .................................................................... 7
I
DB41/T 2781—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南阳通途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南阳市公路事业发
展中心、郑州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宋勇、王玉峥、杜鹏、薛鹏涛、韩亮、许世展、郭孟真、尚筠、丁启航、冯志
慧、范长晨、黄山山、董峘、聂品、张贵芬、李向冰、鲁哲、聂永成、曲尧良、符德、李文涛、付俊卿、
吕华彬、王幸、张伟先、安锦、秦东、包洵、黄亮、崔鹏鑫、刘家钰、王文泽、张迪、曹芊芊。
II
DB41/T 2781—2024
公路大厚度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大厚度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的原材料、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组成设计、施工准备、
机械设备、施工工艺、养生与交通管制、质量检验与验收等。
本文件适用于公路大厚度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175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JTG 3432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
JTG 3450 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
JTG/T F20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
JTG/T F30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大厚度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成型厚度在 20 cm~30 cm 之间,一次性摊铺、碾压完成的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4 原材料
4.1 一般规定
4.1.1 大厚度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原材料的选用,应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
4.1.2 各种材料运至现场后,应随机选取具有足够数量的样本进行材料质量检验,检验方法应符合
JTG 3432 的规定。
4.1.3 集料宜按 2 000 m
3或 3 000 t 的频率进行抽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4.1.4 集料料场应搭设防水雨棚,不同规格集料应分仓存储,并做好隔离。
4.1.5 存放材料的料场应采用水泥混凝土等进行硬化,且有完善的排水系统。
4.2 水泥
4.2.1 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宜为 42.5 级,初凝时间应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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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h,终凝时间应大于 6 h 且小于 10 h。
4.2.2 水泥技术要求应符合 GB 175 的规定。
4.2.3 在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混合料中掺加缓凝剂或早强剂时,应对混合料进行试验验证。缓凝剂和早
强剂的技术要求应符合 JTG/T F30 的规定。
4.3 粉煤灰
干排或湿排的硅铝粉煤灰和高钙粉煤灰等均可用作基层的结合料。粉煤灰技术要求应符合
JTG/T F20的规定。
4.4 水
4.4.1 符合 GB 5749 的饮用水可直接作为大厚度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材料拌和与养生用水。
4.4.2 拌和使用的非饮用水应进行水质检验,技术要求应符合 JTG/T F20 的规定。
4.5 集料
4.5.1 集料生产时宜采用反击式破碎设备,并配备除尘系统;或采用圆锥式破碎机与整形设备相结合,
且加装废料带。
4.5.2 对 0 mm~3 mm 和 0 mm~5 mm 的细集料应分别控制大于 2.36 mm 和 4.75 mm 的颗粒含量。对 3 mm~
5 mm 的细集料应控制小于 2.36 mm 的颗粒含量。细集料中小于 0.075 mm 的颗粒含量不应大于 15%。
4.5.3 级配碎石或砾石中的细集料可使用细筛余料,或专门轧制的细碎石集料。
4.5.4 天然砾石或粗砂作为细集料时,其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4.5.5 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 JTG/T F20 的规定。
5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组成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1 大厚度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组成应按设计要求,选择技术经济合理的混合料类型和配比。
5.1.2 应根据公路等级、交通荷载等级、结构形式、材料类型等因素确定材料技术要求。
5.1.3 混合料目标配合比设计时,宜采用重型击实方法,也可采用振动压实方法。
5.1.4 用于基层的水泥稳定碎石材料,强度满足要求时,宜检验其抗冲刷和抗裂性能。
5.1.5 施工过程中,如材料品质或规格发生变化、结合料品种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材料组成设计。
5.2 设计内容
5.2.1 大厚度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组成设计应包括原材料检验、混合料的目标配合比设计、混合料的
生产配合比设计和施工参数确定。
5.2.2 原材料检验应包括水泥、粗细集料及其他相关材料的试验。所有检测指标均应满足相关设计标
准或技术文件的要求。
5.2.3 目标配合比设计应包括下列技术内容:
a) 选择级配范围;
b) 确定结合料类型及掺配比例;
c) 验证混合料相关的设计及施工技术指标。
5.2.4 生产配合比设计应包括下列技术内容:
a) 确定料仓供料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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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确定水泥稳定材料的容许延迟时间;
c) 确定结合料剂量的标定曲线;
d) 确定混合料的最佳含水率、最大干密度。
5.2.5 施工参数确定应包括下列技术内容:
a) 确定施工中结合料的剂量;
b) 确定施工合理含水率及最大干密度;
c) 验证混合料强度技术指标。
5.3 混合料级配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级配宜采用表1中推荐的级配范围。当掺入粉煤灰时,混合料应采用质量配合
比计算,掺配比例应符合JTG/T F20的规定。
表 1 水泥稳定级配碎石的级配范围
筛孔尺寸/mm 通过筛孔的质量百分率/%
未掺入粉煤灰 掺入粉煤灰
37.5 100 100
31.5 88~100 88~100
19 58~70 56~66
9.5 38~46 37~47
4.75 28~36 24~32
2.36 20~28 15~25
0.6 8~16 8~16
0.075 3~6 2~6
5.4 水泥剂量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水泥剂量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水泥剂量要求
层位 水泥剂量/%
最小值 最大值
基层 3.0 5.0
5.5 混合料强度
5.5.1 应采用 7 d 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作为水泥稳定碎石施工质量控制的主要指标。
5.5.2 水泥稳定碎石 7 d 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应符合表 3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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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 水泥稳定碎石的 7 d 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要求
单位为MPa
结构层 公路等级 极重、特重交通 重交通 中、轻交通
基层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 5.0~7.0 4.0~6.0 3.0~5.0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 4.0~6.0 3.0~5.0 2.0~4.0
注 1:公路等级高或交通荷载等级高或结构安全性要求高时,推荐取上限强度值。 注 2:表中强度标准指的是 7 d 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的代表值。
5.5.3 水泥粉煤灰稳定碎石 7 d 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应符合表 4 的要求。
表 4 水泥粉煤灰稳定碎石的 7 d 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要求
单位为MPa
结构层 公路等级 极重、特重交通 重交通 中、轻交通
基层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 4.0~5.0 3.5~4.5 3.0~4.0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 3.5~4.5 3.0~4.0 2.5~3.5
注 1:公路等级高或交通荷载等级高或结构安全性要求高时,推荐取上限强度值。 注 2:表中强度标准指的是 7 d 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的代表值。
5.5.4 水泥稳定碎石强度要求较高时,宜采用控制原材料指标和优化级配设计等措施。
6 施工准备
6.1 一般规定
6.1.1 大厚度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应采用集中厂拌、摊铺机摊铺、压路机碾压、覆盖养生的施工工
艺。
6.1.2 正式施工前,施工机械、设备应全部进场,并完成调试。摊铺机首次作业前,应挂线对其铺筑
位置、几何参数和机架水平度进行设置、调整和校准,满足要求后方可用于摊铺作业。
6.1.3 基层施工前应检查下承层,质量合格时方可施工。对于破损或缺失部位,应及时修复。表面应
清扫干净并洒水润湿,并采取防止施工设备和车辆损伤下承层的措施。
6.1.4 检查、平整摊铺机的履带行走区。行走区应坚实,不应存在湿陷等病害,并应清除砖、瓦、石
块、废弃混凝土块等杂物。履带行走部位基层存在斜坡时,应提前整平。
6.1.5 施工宜采用大激振力液压振动压路机,在激振力和压实功达到相同效果的情况下,经试验论证
后,也可选用其他机械组合方式。
6.1.6 在拌和、运输和摊铺过程中,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出现离析,对已
经出现的离析应在碾压前进行处理。
6.1.7 施工期的日最低气温应在 5 ℃以上,并宜避免在高温天气施工,气温高于 35 ℃时,应参照
JTG/T F30 的相关规定。
6.1.8 应避免雨天施工。降雨时应对摊铺、碾压后的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采取覆盖措施。
6.2 试验段
6.2.1 基层正式施工前,应铺筑试验段,对施工工艺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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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试验路段长度宜为 200 m~500 m。
6.2.3 试验段开工前,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已提交完整的且经验证合格的目标配合比报告和生产配合比报告;
b) 正常施工时所配备的施工机械完全进场,且调试完毕;
c) 全部施工人员到位。
6.2.4 试验路段应确定机械适用性、机械组合方式、施工工艺及技术参数等。
6.3 试验段检测项目及要求
6.3.1 检测实际压实厚度,确定松铺系数。
6.3.2 宜设定 2~3 种压实工艺,每种压实工艺的压实度检测样本不应少于 6 个。
6.3.3 检测 7 d 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
6.3.4 养生 7 d~10 d,钻孔取芯,不同压实工艺路段取芯样不应少于 6~9 个,芯样外观应基本完整
且混合料分布无明显差异。
6.3.5 混合料压实后的含水率检测,不应少于 6 个样本。
6.3.6 混合料击实试验,测定干密度和含水率,不应少于 3 个样本。
6.3.7 对路段平整度进行检测、评价。
6.4 挂线、支模
6.4.1 基层施工时宜采用钢丝引导的高程控制方式,钢丝支架直线段宜每 10 m 设一处、曲线段宜每
5 m 设一处。钢丝拉力不应小于 800 N,直径不宜小于 2.0 mm。
6.4.2 采用立模施工,模板应采取可靠固定措施。不应出现模板松动、滑移现象,曲线段宜增加控制
点。
7 机械设备
7.1 拌和设备
7.1.1 拌和设备的生产能力应与摊铺能力相匹配,根据摊铺速度、摊铺宽度确定拌和设备的型号和数
量,应保证连续摊铺。
7.1.2 拌和机拌轴长度不小于 3.2 m,水泥罐仓容量不小于 100 t,冷料斗不少于 6 个。
7.1.3 拌和设备每个料斗与料仓下面应安装称量精度达到±0.5%的自动电子计量装置。
7.1.4 加水量的计量应采用流量计的方式,误差不超过±1%。
7.2 运输车辆
7.2.1 车辆运输能力应与拌和、摊铺能力相匹配,车辆吨位宜在 30 t 以上。
7.2.2 运输车辆宜增设混合料防离析装置。
7.3 摊铺设备
7.3.1 摊铺机功率宜大于 180 kW。
7.3.2 摊铺机应具备振捣、振动压实功能。
7.3.3 摊铺机宜设置水或水泥净浆同步喷洒装置。
7.4 碾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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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大激振力液压振动压路机为主的碾压方式,压路机配置应符合如下要求:
a) 初压、终压选用的单钢轮振动压路机,自重不小于 20 t;
b) 复压选用自重不小于 26 t 的单钢轮振动压路机,激振力不小于 400 kN;
c) 复压配合使用的胶轮压路机,自重不小于 30 t。
8 施工工艺
8.1 拌和
8.1.1 混合料拌和前,应先调试拌和设备,对计量系统进行标定。
8.1.2 根据生产配合比,设定拌和站控制参数。
8.1.3 拌和站应对混合料含水率进行实时监控,实验室应配合拌和站操作人员进行含水率检测,并根
据天气情况适当调整含水率。
8.1.4 对各料仓进行监控,应避免因缺料或下料口堵塞发生断料现象。
8.1.5 混合料拌和时,宜采用两次拌和生产工艺,也可采用间歇式拌和生产工艺,拌和时间应不少于
15 s。
8.1.6 其他要求应符合 JTG/T F20 的规定。
8.2 运输
8.2.1 运送混合料的车辆装料前,应清洁车厢或车罐,洒水润壁,排干积水。
8.2.2 混合料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漏浆、漏料和污染,防止离析。
8.2.3 车辆行驶和卸料过程中,应避免碰撞模板或基准线。
8.2.4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从装车到运输到现场,时间不宜超过 1 h,超过 2 h 时应作为废料处置。
8.2.5 其他要求应符合 JTG/T F20 的规定。
8.3 摊铺
8.3.1 摊铺机摊铺应连续、均匀、不间断,尽量减少停机次数,摊铺速度宜为 2 m/min~3 m/min。
8.3.2 卸料速度应与摊铺速度相协调,卸料时应设专人指挥。
8.3.3 摊铺过程中,设专人检查厚度及平整度,对粗细集料的离析现象,特别是局部粗集料堆积处应
予铲除,并立即用新拌混合料填补,多余废料不得随意丢弃,应及时清理现场。
8.3.4 摊铺初始压实度宜不低于 85%。
8.3.5 其他要求应符合 JTG/T F20 的规定。
8.4 碾压
8.4.1 初压阶段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a) 采用自重 20 t 以上的钢轮压路机静压或者前进时静压、后退时弱振方式,碾压 2~3 遍,碾
压速度 2 km/h~3 km/h。
b) 若采用胶轮压路机,宜选用自重 30 t 以上的重胶轮压路机稳压 1~2 遍。
8.4.2 复压阶段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a) 先采用自重 26 t 以上的钢轮压路机高频低幅碾压 1~2 遍,再低频高幅碾压 2~3 遍,碾压速
度 2 km/h~5 km/h,先弱振再强振。
b) 表面如果有裂纹或未能全部消除表面裂纹,强振期间可增加胶轮压路机碾压或在强振后增加
胶轮碾压,碾压 1~2 遍,碾压速度 2 km/h~5 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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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碾压遍数可参照试验段数据调整。
8.4.3 终压阶段宜采用振荡压路机,若采用钢轮压路机静压收光,应以消除轮迹为准,防止表面松散。
8.4.4 压路机不应在已经碾压成型的或正在碾压的水泥稳定碎石基层上调头或紧急制动。
8.4.5 碾压现场温度过高时,为防止水分蒸发可适当减小碾压长度,表面应始终保持湿润,如表面水
分蒸发过快,应及时补洒少量水分,且应避免积水。
8.4.6 混合料自加水开始至碾压完毕不宜超过 3 h,不应超过水泥的初凝时间,严格按照试验段确定
的合适的延迟时间施工。
8.4.7 其他要求应符合 JTG/T F20 的规定。
8.5 横向接缝设置
8.5.1 混合料摊铺时,应连续作业,中断时间超过 2 h,施工缝处应设置横向接缝。再次开工的接头断
面也应设置横向接缝。
8.5.2 横向接缝应与路面车道中心线垂直,接缝断面应为竖向平面。
8.5.3 横向接缝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人工将末端含水率合适的混合料整齐,紧靠混合料末端放置两根高度与混合料压实厚度相同
的方木。
b) 方木的另一侧用砾(碎)石回填约 3 m 长,其高度应略高出方木。
c) 在重新开始摊铺混合料之前,将砾(碎)石和方木撤除,并将作业顶面清扫干净。
d) 摊铺机返回到已压实层的末端,重新开始摊铺混合料。
9 养生与交通管制
9.1 养生方式
9.1.1 大厚度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碾压完成并经压实度检查合格后,应及时开始养生。
9.1.2 养生方法宜采用一布一膜或土工布覆盖养生。
9.1.3 用洒水车洒水养生时,洒水车应在另幅行驶,采用喷雾式喷头,每天洒水次数应视气候而定,
整个养生期间应始终保持水泥稳定碎石基层表面湿润。
9.1.4 养生期不宜少于 7 d,养生期宜延长至上层结构开始施工的前 2 d。
9.2 交通管制
大厚度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期间交通管制应符合JTG/T F20的规定。
10 质量检验与验收
10.1 质量检验
10.1.1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应包括外形尺寸检查及内在质量检验两部分,各项要求应符合
JTG/T F20 的规定。
10.1.2 施工过程的压实度检测,应以每天现场取样的击实结果确定的最大干密度为标准。每天取样的
击实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击实试验不少于 3 次平行试验,且相互之间的最大干密度差值不大于 0.02 g/cm
3;否则,应
重新试验,并取平均值作为当天压实度的检测标准;
b) 该数值与设计阶段确定的最大干密度差值大于 0.02 g/cm
3时,应分析原因,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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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压实度检测采用整层灌砂试验方法,应配备加高型灌砂筒,灌砂筒和现场试洞的直径宜采用
200 mm~250 mm,灌砂深度应与现场摊铺厚度一致。
10.2 质量验收
10.2.1 检查内容应包括工程完工后的外形和质量两方面,各项要求应符合 JTG/T F20 的规定。
10.2.2 宜以 1 km 长的路段为单位评定路面结构层质量;采用大流水作业法施工时,以每天完成的段
落为评定单位。
10.2.3 应检查施工原始记录,对检查内容初步评定。
10.2.4 应随机抽样检查,不应带有任何主观性。压实度、厚度、水泥剂量检测样品和取芯等现场随机
取样位置的确定应符合 JTG 3450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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