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65.020.20
CCS B 05 14
山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14/T 1620—2024
代替 DB14/T 1620-2018
桑蚕蛹虫草栽培技术规程
2024 - 11 - 15 发布
2025 - 02 - 15 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4/T 1620-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环境要求 ........................................................................... 1
5 设施设备 ........................................................................... 2
6 栽培技术 ........................................................................... 2
7 病虫害防治 ......................................................................... 3
8 采收与加工 ......................................................................... 4
9 包装与贮藏 ......................................................................... 4
10 生产档案 .......................................................................... 4
附录 A(资料性) 生产基地有害生物防治记录表 ............................................ 5
附录 B(资料性) 生产基地化学防治措施记录表 ............................................ 6
附录 C(资料性) 生产档案 .............................................................. 7
I
DB14/T 1620—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4/T 1620-2018《桑蚕蛹虫草高效栽培技术规程技术规程》,与DB14/T 1620-2018相
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4 场地环境”相关内容(见4);
——更改了“5 栽培设施”相关内容(见5);
——更改了接种量,将原来的“注入0.3 mL~0.5 mL液体菌种”修订为“注入10 μL~20 μL液体
菌种”(见6.5);
——更改了“9 病虫害防治”相关内容(见7);
——更改了“8 包装与保藏”相关内容(见9);
——更改了“10 生产管理档案”相关内容(见10)。
本文件由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1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农业大学、山西蕈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郭尚、徐莉娜、刘双、刘航、牛思远。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8年首次发布为DB14/T 1620-2018;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I
DB14/T 1620-2024
桑蚕蛹虫草栽培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桑蚕蛹虫草的术语和定义、环境要求、设施设备、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采收与加
工、包装与贮藏和生产档案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桑蚕蛹虫草栽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Z 26587 香菇生产技术规范
NY/T 528 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
NY/T 1276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 总则
NY/T 2375 食用菌生产技术规范
NY/T 3220 食用菌包装及贮运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桑蚕蛹虫草
是指蛹虫草(Cordyeps militaris)的菌丝侵染家蚕蛹体,而形成的一种真菌与虫体外壳共存的生
物体。
子座
是指蛹虫草菌吸收桑蚕蛹蛹体的营养后,从蛹体长出来的部分。
4 环境要求
场地环境
要求交通方便、水源充足、生态环境良好,周边5 km内没有化学污染源,1 km内没有工业废弃物,100
m内无集市、水泥厂、石灰厂、木材加工厂等扬尘源,100 m内无禽畜舍、垃圾场和死水水塘等危害食用
菌生长的病虫害孳生地。
空气质量
空气质量应符合NY/T 2375的规定。
1
DB14/T 1620—2024
生产用水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5 设施设备
基本设备
基本设备应符合NY/T 528的规定。
基本设施
5.2.1 配料分装、灭菌、冷却、接种、培养等各环节的设施应配套,冷却室、接种室、培养室和贮藏
室都要有满足其功能的基本配套设施,如灭菌锅、控温设施、消毒设施。
5.2.2 栽培容器:选用 500 mL 或 750 mL 罐头瓶或 20 cm×20 cm 耐高温高压的塑料盒作为栽培容器,
高压蒸汽灭菌后备用。
5.2.3 栽培床:栽培床选用不锈钢材质。栽培床规格:床架共 4 层,长 6 m,宽 1.1 m,底层离地 0.3
m,层高 0.5 m。可根据栽培容器规格适当调整床体结构。
5.2.4 接种室:接种室防尘性能良好,内壁和屋顶光滑,易于清洗和消毒,换气方便,空气洁净。
5.2.5 发菌室:发菌室光照强度不超过 60 Lux,温度 20 ℃~22 ℃,室内空气相对湿度 65%~70%。
5.2.6 出草室:出草室光照强度 200 Lux~400 Lux,温度 23 ℃左右,室内相对湿度 75%左右。
6 栽培技术
菌种
选用经省级以上食用菌品种审(认)定委员会登记,适用于山西省气候及原料特点的优质、高产、
抗逆性强、商品性好的蛹虫草品种。菌种应符合NY/T 528的规定,栽培前要经过出草试验。
培养基制作
6.2.1 PDA 培养基制作:配方应符合 NY/T 528 附录 A 的规定。按常规方法进行培养基配制,装入试管,
灭菌制成试管斜面。
6.2.2 液体培养基制作:马铃薯 200 g,葡萄糖 20 g,蛋白胨 1.5 g,KH2PO4 1.5 g,自来水 1000 mL,
pH 为 7。按常规方法进行培养基配制,装入 250 mL 三角瓶,灭菌制成液体培养基。
灭菌
培养基、培养皿、接种工具采用高压蒸汽灭菌,121 ℃,灭菌25 min,灭菌后,趁热取出搬运到已
做消毒处理的接种室内。
菌种制作
菌种制作应符合 NY/T 528的规定。
接种方法
2
DB14/T 1620-2024
接种时蚕蛹现削,选取颜色鲜亮具生命活性的蛹体,并用酒精棉擦拭表面消毒。在接种室内,采用
接种枪于蚕蛹头腹部相连的中心点注入10 uL~20 uL液体菌种,接种完成后慢慢放入栽培瓶,一瓶10个
蛹体;若采用栽培盒,蚕蛹在盒子里平行排列,不翻滚,瓶口用透气膜封上。
发菌管理
接种后菌瓶或菌盒上架,避光培养,培养期间应勤检查,发现有感染杂菌的蚕蛹要及时剔除。当蛹
体发白有菌丝分布时,可在封口膜上扎5~8个小孔,扎孔前发菌室要消毒,以防杂菌侵入孔内。约15 d
左右菌丝长透蛹体,转入下一阶段管理。
转色管理
当菌丝长满蛹体并在表面出现一些小隆起时,表明菌丝的营养生长阶段已经结束,此时将菌瓶或菌盒转入
出草室,增加光照,促进转色。每天需给予200 Lux~400 Lux,12 h~14 h的散射光照射,白天可将房间
的窗帘拉开,充分利用自然光,保持良好的通气条件,促进菌丝转色,维持3 d~5 d即可出现橘黄色的原
基。
子座培养
菌丝转色后适当降温到20 ℃左右,白天自然光照射,空气湿度增加到80 %以上,适当通风,保持
空气清新,促进原基分化。子座形成之后,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光源方向,保证子座受光均匀。
7 病虫害防治
防治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方针,优先采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辅之以化学防治。
农药使用应符合NY/T 1276 的规定。不应使用国家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出草期不喷洒化学药剂。
主要病虫害
7.2.1 常见杂菌:毛霉、曲霉、青霉、细菌等。
7.2.2 主要虫害:螨虫、蚊子、苍蝇等。
农业防治
7.3.1 合理安排生产季节: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以及品种特性确定,原则上生产季节的安排应紧凑,
在培菌时间充足的前提下,接种时间往后推移。
7.3.2 桑蚕蛹选择桑蚕吐丝结茧后 4 d 左右形成的纺锤形活体蛹,把好培养基配制、灭菌关,规范生
产操作程序。
物理防治
7.4.1 每月应对培养室和接种室内外卫生进行清洁,使用前采用紫外线灯或电子臭氧发生器进行消毒
灭菌。栽培中调节好温湿度,适时加强通风换气,避免物料表面过于干燥或积水,严防杂菌污染。栽培
中若发现污染物,应及时将其清理出培养室,并随即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在培养室交叉污染和对栽培
场地的二次污染。
7.4.2 隔离保护:在厂房门口、窗和通气口安装 60 目纱网,阻止害虫入内。
7.4.3 提倡在养菌场所和出草场所悬挂粘虫板(纸),粘杀菇蚊和菇蝇的成虫,减少着卵量。
3
DB14/T 1620—2024
7.4.4 诱杀和趋避虫害。
7.4.5 填写《生产基地有害生物防治记录表》(见附录 A)。
化学防治
7.5.1 病害以预防为主,掌握好生产防控关键环节,室内环境消毒应选用高效、低毒的药剂。一个栽
培周期结束后(约 45 d)应对室内环境进行一次消毒,先用 0.5%过氧乙酸水溶液喷雾增湿,再用 20%
过氧乙酸水溶液按 5 mL/m
3密闭熏蒸 3 d,然后通风 1 d~2 d。同时加强病虫害的测报,及时掌握病虫
害的发生动态。
7.5.2 病虫害防治用药方案应符合 GB/Z 26587 的规定。
7.5.3 填写《生产基地化学防治措施记录表》(见附录 B)。
8 采收与加工
采收
当子座长到5 cm~8 cm,表面有橘黄色粉状物出现时,即表示虫草成熟可采收。采收时,用竹镊子
从栽培容器里取出虫草。
加工
采下的虫草整齐排放于烘盘内,50 ℃~55 ℃烘箱或烘干室通风排湿干燥。
9 包装与贮藏
干燥后的虫草子实体装入密封袋中,置于干燥通风、避光洁净的架子上贮藏。包装流程应符合NY/T
3220的规定。
10 生产档案
建立桑蚕蛹虫草生产技术档案,健全农业投入品采购和使用,农事生产、病虫害防治和采收等各环
节采取的措施,见附录C。生产档案保留2年以上。
4
DB14/T 1620-2024
附 A A A
录
(资料性)
生产基地有害生物防治记录表
表A.1给出了生产基地有害生物防治记录表。
表 A.1 生产基地有害生物防治记录表
作物名称 种植地点
厂房调查
日期 害虫名称 数目 病害名称 日期 害虫名称
5
DB14/T 1620—2024
附 B B B
录
(资料性)
生产基地化学防治措施记录表
表B.1给出;额生产基地化学防治措施记录表。
表 B.1 生产基地化学防治措施记录表
C
日期 防治对象 用药方案 兼治 是否符合国 家标准方案 新方案可行 性 防治人员 调查人 备注
6
DB14/T 1620-2024
附 C D C
录
(资料性)
生产档案
表C.1给出了生产档案记录表。
表 C.1 生产档案
基质配方
菌种名称 接种日期
灭菌方式 接种日期 发菌温度(℃)
菌丝萌发日期 菌丝长势 发菌完全日期
生理成熟日期 污染率(%) 子实体形态
原基出现日期 采收日期 子实体颜色
子实体高度(cm) 产量(kg) 干制日期
包装日期 病虫害情况 销售日期及价格
D E F E F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