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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6/T 2068-2024 呼吸门诊综合诊疗室设置与管理规范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文档格式:PDF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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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5-05-08 17: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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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DB36/T 2068-2024 呼吸门诊综合诊疗室设置与管理规范 ICS 11.040.01 CCS C 46 DB36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36/T 2068-2024
呼吸门诊综合诊疗室设置与管理规范
Setting and management standards of respiratory outpatient comprehensive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room
2024 - 11 - 08 发布
2025 - 05 - 01 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1
DB36/T 2068-2024
目 次
前言 ................................................................................ Ⅱ
1 范围 ..............................................................................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3 术语和定义 ........................................................................ 3
4 基本要求 .......................................................................... 4
5 工作内容 .......................................................................... 4
6 就诊服务流程 ...................................................................... 5
7 安全管理 .......................................................................... 6
8 评价与改进 ........................................................................ 7
附录 A(资料性) 呼吸门诊综合诊疗室功能分区物品清单 .................................. 8
I
DB36/T 2068-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江西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JX/TC 02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日友好医院江西医院(国家呼吸区域医疗中心)、中
日友好医院(国家呼吸医学中心)、江西省护理学会呼吸护理专业委员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卢才菊、张伟、杨阳、林芳、刘岩、刘星宏、闵燕、刘珉玉。
II
DB36/T 2068-2024
呼吸门诊综合诊疗室设置与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呼吸门诊综合诊疗室设置与管理的基本要求、工作内容、就诊服务流程、安全管理和
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内三级、二级医疗机构呼吸门诊综合诊疗室的设置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WS 308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
WS 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WS/T 312 医院感染监测标准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WS 444.1 医疗机构患者活动场所及坐卧设施安全要求 第1部分:活动场所
WS 444.2 医疗机构患者活动场所及坐卧设施安全要求 第2部分:坐卧设施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呼吸门诊综合诊疗室 comprehensive respiratory outpatient clinics
为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门诊患者提供诊断、检测、治疗、健康教育综合服务的医疗场所,主要功能
包括简易肺功能检测、气道炎症检测、雾化吸入治疗、氧气治疗、健康知识宣教(戒烟、用药、呼吸康
复训练等)、门诊预约服务、患者随访等。
3.2
脉搏血氧饱和度 oxygen saturation level measured by pulse oximetry
经皮肤检测外周小动脉(通常用手指端)搏动时循环血液中氧合血红蛋白占全部血红蛋白的百分比。
3.3
氧气吸入疗法 oxygen therapy
通过吸入高于空气氧浓度的气体,以提高动脉氧分压、血氧饱和度及氧含量,纠正低氧血症的治疗
3
DB36/T 2068-2024
方法。
3.4
雾化吸入治疗 aerosol therapy
借助气溶胶发生装置将药物以气溶胶的形式经吸气进入气道,在气道局部发挥药理作用的治疗方
法。
3.5
痰诱导 sptutum induction
通过吸入雾化高渗盐水诱导痰液生成,以研究呼吸道疾病气道炎症性质及程度的非侵袭性方法。
4 基本要求
4.1 布局要求
4.1.1 建筑设施应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相关标准,并符合消防、安全保卫、应急疏散等功能要求。消
防安全符合GB 13495.1和WS 308要求,呼吸门诊综合诊疗室内设施、物品、环境安全应符合WS 444.1
要求,坐卧设施应符合WS 444.2要求。
4.1.2 诊疗室总面积宜10m
2及以上,配备多媒体设备,方便健康教育。
4.1.3 诊疗室宜有空气调节设备,保持适宜温湿度和良好通风,并配置规范、清晰、醒目的标识导向系
统。
4.1.4 诊疗室布局合理、分区明确,设置雾化治疗区、宣传教育区、功能检测区、配药消毒区四个区。
4.2 设备要求
4.2.1 应配备简易肺功能检测仪或峰流速检测仪、经皮血氧饱和度检测仪、供氧设备、雾化设备、抢救
车、药品柜、多媒体均至少1台/套;宣传册、药物吸入训练器若干。呼吸门诊综合诊疗室功能分区的物
品清单见附录A。
4.2.2 设备投入使用后应对其进行功能性核查,定期进行维护、检修。
4.3 人员要求
4.3.1 医师应相对固定,至少1名,出诊医师、护士应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并接受过累计3个月以
上的专科培训。
4.3.2 医护人员应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每年应接受呼吸慢病管理专题继续教育培训,每三年重新考核。
4.3.3 医护人员应为患者建立个人档案,综合评估病情,制定治疗方案,监测治疗效果,对患者进行
健康宣教,制定随访计划,协助急性发作患者就地抢救或转诊。
4.3.4 建立人员工作手册,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操作规范、交接班制度等。
5 工作内容
5.1 为患者建立个人信息档案,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评估、用药、复查及随访情况等。
5.2 开展脉搏血氧饱和度检测、简易肺功能或峰流速检测。
5.3 宜开展技术有呼出气一氧化氮检测、结核菌素试验、痰诱导、点刺试验、脱敏治疗、24小时胃酸监
测等。
5.4 根据患者病情,提供氧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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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为患者提供雾化吸入治疗或雾化设备外借服务,指导患者正确使用雾化装置。
5.6 为患者提供药物指导,包括药物使用方法、不良反应监测等,指导患者正确使用吸入装置。
5.7 为患者提供戒烟指导,评估患者烟草成瘾性,制定戒烟计划,指导患者通过行为干预、药物辅助等
方法戒烟。
5.8 指导患者行呼吸康复训练,包括缩唇呼吸、腹式呼吸、有氧运动等。
5.9 每季度至少举办1期健康讲座,包括识别病情变化、膳食营养、休息与活动等内容。
5.10 监测并识别病情变化,普通病人1、3、6个月电话随访1次,随访内容应涵盖疾病控制情况、药物
使用、生活方式、复诊等,并及时给予指导。
5.11 宜通过互联网实现信息共享、数据保存、网上会诊与转诊等。
6 就诊服务流程
6.1 就诊服务内容及要求
就诊服务流程包括诊前服务、诊中服务、诊后服务,如图1所示。
图 1 呼吸门诊综合诊疗室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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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诊前服务
6.2.1 开通专科门诊预约或建立联系,定期发布出诊信息。
6.2.2 宜提醒患者按期复诊,可为患者提供本治疗室服务项目预约。
6.3 诊中服务
6.3.1 医务人员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包括:完善患者个人档案、用药指导、呼吸康复指导、戒烟指导
及治疗、健康宣教等。
6.3.2 根据评估结果,结合患者病情,调整院外管理方案。
6.3.3 早期识别急性发作人群,就地抢救或协助转运。
6.4 诊后服务
6.4.1 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回复患者诊疗相关问题。
6.4.2 定期电话回访,指导患者进行居家健康管理,提醒患者按期复诊。
6.4.3 每季度举办健康讲座,进行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对呼吸慢病防治认知。
7 安全管理
7.1 人员安全
7.1.1 对就诊患者采取风险防范、隐私保护等措施。
7.1.2 为医护人员提供岗位需要的、合格的医院感染防护用品。
7.1.3 工作人员应掌握职业暴露处置流程和涉及本岗位的工作要求,发生职业暴露应做好处置、上报、
记录和随访等工作。
7.2 医院感染管理
7.2.1 医务人员手卫生应符合WS/T 313的规定。
7.2.2 无菌物品存放和使用应规范,重复使用的医疗用品及时清洗、消毒或灭菌,满足WS 310.2、WS 310.3
要求,并有制度及执行记录。
7.2.3 应配备垃圾分类用垃圾桶,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和处理。
7.2.4 感染监测管理应符合WS/T 312的规定。
8 评价与改进
8.1 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呼吸门诊综合诊疗室进行督导,开展患者满意度测评,建立检查反馈机制。
8.2 呼吸门诊综合诊疗室应根据督导、满意度测评结果,持续质量改进。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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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资料性)
表 A.1 给出了。
表A.1 呼吸门诊综合诊疗室功能分区物品清单
功能分区 物品目录
雾化治疗区 雾化泵或雾化器、供氧设备(中心供氧、制氧机、氧气瓶或医用氧气袋)
宣传教育区 宣传册、多媒体、药物吸入训练器
功能检测区 简易肺功能仪或峰流速检测仪、经皮血氧饱和度检测仪
配药消毒区 药品柜、抢救车、消毒用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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