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导性文件
GUIDANCE NOTES
GD09-2019
中 国 船 级 社
海船附加标志应用指南
生效日期:2019 年 6 月 1 日
北京
目录
第 1 章 一般规定 ............................................................................................................................. 1
第 2 章 编写依据 ............................................................................................................................. 1
2.1 一般要求 ............................................................................................................................ 1
2.2 规范 .................................................................................................................................... 1
2.3 指南 .................................................................................................................................... 2
2.4 其他 .................................................................................................................................... 3
第 3 章 海船入级符号和附加标志 ................................................................................................. 4
3.1 入级符号 ............................................................................................................................ 4
3.2 附加标志 ............................................................................................................................ 4
第 4 章 船舶类型附加标志 ............................................................................................................. 8
第 5 章 航区或航线限制附加标志 ............................................................................................... 27
第 6 章 特殊任务附加标志 ........................................................................................................... 30
第 7 章 货物与装载特性附加标志 ............................................................................................... 33
第 8 章 特殊性能附加标志 ........................................................................................................... 37
第 9 章 自动控制附加标志 ........................................................................................................... 46
第 10 章 特殊设备和系统附加标志 ............................................................................................. 47
第 11 章 特殊检验附加标志 ......................................................................................................... 57
第 12 章 环境保护附加标志 ......................................................................................................... 60
第 13 章 货物冷藏装置附加标志 ................................................................................................. 68
第 14 章 其它附加标志 ................................................................................................................. 69
第 15 章 潜水系统与潜水器附加标志 ......................................................................................... 70
前 言
入级表示 CCS 按其规范,认为船体及附属物主要部件的结构强度和完整性,推进系统
和操舵系统、发电系统,以及船上装配的其他特征或辅助系统的可靠性和功能,能维持船上
的基本服务,并以不同的符号与标志进行标识。
按 CCS 颁布的有关规范和接受的其他等效规定建造的船舶和轮机装置(包括电气设备),
CCS 将授予相应的附加标志。
为了方便使用,更好地服务客户,在原《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 1 篇第 2 章附录 1 的基
础上,针对 CCS 每一个入级符号和附加标志,全面梳理并研究相关最新版本的规范、指南
以及接受其他等效规定,编制了《海船附加标志应用指南》,其目的旨在为用户提供应用指
导,以期达到船级社、船东和业界的统一。
第 1 章 一般规定
1.1 本指南根据 CCS 颁布的海船规范和指南以及接受的其他等效规定,对海船入级符号和附
加标志所对应的内容、适用范围及其所需满足的技术要求汇总成册,为用户提供应用指导。
1.2 本指南内容与 CCS 颁布的海船规范和指南以及接受的其他等效规定不一致时,以 CCS 颁
布的海船规范/指南和接受的其他等效规定内容为准。
第 2 章 编写依据
2.1 一般要求
2.1.1 编写依据的有效规范和指南以及接受的其他等效规定见下表。在使用本指南时,尚应注
意未及时纳入的新生效的规范/指南和接受的其他等效规定。
2.2 规范
2.2.1 本指南编写的规范依据见表 2.2.1。
表 2.2.1
规范名称 规范简称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18) 《钢规》(2018)
《邮轮规范》(2017) 《邮规》(2017)
《智能船舶规范》(2015) 《智能规范》(2015)
《材料与焊接规范》(2018) 《材规》(2018)
《船舶与海上设施起重设备规范》(2007) 及 2016 修改通报 《起规》(2007)及 2016 修改通报
《海上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2015) 及 2017 修改通报 《海高规》(2015)及 2017 修改通报
《散装运输危险液体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 备规范》(2016) 《散化规范》(2016)
《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 范》(2018) 《散液规》(2018)
《浮船坞入级规范》(2009) 《浮船坞规范》(2009)
《游艇入级与建造规范》(2012)及 2013、 2014 修改通报 《游艇规范》(2012)及 2013、2014 修改通报
《绿色船舶规范》(2015)及 2016 变更通 告 《绿色规范》(2015)及 2016 变更通告
《天然气燃料动力船舶规范》(2017)及 变更通告 《动力船规范》(2017)及变更通告
《液化天然气燃料加注趸船规范》(2015) 《加注趸船规范》(2015)
《沿海小船建造规范》(2005) 《小船规范》(2005)
《潜水系统与潜水器入级与建造规范》 (2013) 《潜器规范》(2013)
1
2.3 指南
2.3.1 本指南编写的指南依据见表 2.3.1。
表 2.3.1
指南名称 指南简称
《空调系统检验指南》 《空调指南》
《自动优化装载仪应用指南》 《装载仪指南》
《地效翼船检验指南》(2007) 《地效翼船指南》(2007)
《船上振动控制指南》(2012) 《振动指南》(2012)
《螺旋桨轴状况监控系统指南》 《螺旋桨轴监控指南》
《小水线面双体船指南》(2005) 《小水线面双体船指南》(2005)
《非公约船舶检验指南》(2014) 《非公约船指南》(2014)
《柴油机滑油状态监控系统指南》 《柴油机滑油监控指南》
《船舶应用替代燃料指南》(2017) 《替代燃料指南》(2017)
《船舶使用低硫燃油指南》(2013) 《低硫燃油指南》(2013)
《船体结构疲劳强度指南》(2018) 《疲劳指南》(2018)
《货物系固手册编制指南》(2015) 《系固指南》(2015)
《船体检查保养计划指南》(2014) 《保养指南》(2014)
《船舶智能机舱检验指南》(2017) 《智能机舱指南》(2017)
《船舶机械计划保养系统检验指南》 《船舶保养指南》
《固定锚地储油船检验指南》(2017) 《储油船指南》(2017)
《气体燃料动力船检验指南》(2011) 《动力船指南》(2011)
《车辆运输船舶船体结构指南》(2011) 《车辆运输船指南》(2011)
《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实施指南》(2009) 《海事劳工指南》(2009)
《船舶废气清洗系统预设指南》(2016) 《废气清洗预设指南》(2016)
《油井激活剂(增产剂)船指南》(2013) 《油井激活剂船指南》(2013)
《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编制指南》(2017) 《压载水管理指南》(2017)
《船用软件安全及可靠性评估指南》(2017) 《软件评估指南》(2017)
《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编制指南》 《能效管理指南》
《美国环保署环保润滑油要求实施检验指南》 《美国环保润滑油指南》
《船舶有害物质清单编制及检验指南》(2016) 《船舶有害物清单指南》
《船舶废气清洗系统试验及检验指南》(2016) 《废气清洗试验及检验指南》(2016)
《薄膜型液化天然气运输船检验指南》(2015) 《薄膜型检验指南》(2015)
《船舶废气清洗系统设计与安装指南》(2016) 《废气清洗设计与安装指南》(2016)
《双燃料发动机系统设计与安装指南》(2007) 《双燃料系统设计与安装指南》(2007)
《天然气燃料动力系统船舶预设指南》(2015) 《动力船预设指南》(2015)
《船舶网络系统要求及安全评估指南》(2017) 《网络评估指南》(2017)
2
《船体结构建造监控指南》(2017)及变更通告 《建造监控指南》(2017)及变更通告
《原油油船货油舱耐腐蚀钢材检验指南》(2017) 《耐腐蚀钢指南》(2017)
《船舶能效设计指数(EEDI)验证指南》(2016) 《能效设计指南》(2016)
《基于谱分析的船体结构疲劳强度评估指南》 (2018) 《谱分析疲劳指南》(2018)
《燃料电池系统应用指南》(2015 年 7 月 1 日起生 效) 《燃料电池指南》
《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系统船上应用指南》 (2016) 《催化还原指南》(2016)
《船舶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系统预设指南》 (2016) 《催化还原预设指南》(2016)
《太阳能光伏系统及磷酸铁锂电池系统检验指南》 (2014) 《光伏及磷酸铁锂电池系统检验指南》 (2014)
《液化天然气运输船兼作浮式储存装置实施指南》 (2016) 《液化船兼浮式储存装置指南》(2016)
《液化气体运输船气体燃料发动机系统设计与安 装指南》(2018) 《液化船气体燃料发动机系统设计与 安装指南》(2018)
石油公司国际海事论坛(OCIMF)的系泊设备指南 (MEG3/2008) OCIMF 系泊设备指南
《衍射时差法(TOFD)和相控阵超声检测(PAUT) 技术应用指南》(2017) 《衍射和相控阵检测指南》(2017)
《船用厚板焊接接头衍射时差技术(TOFD)及相 控阵超声(PAUT)联合检测技术指南》(2017) 《厚板及相控阵联合检测指南》(2017)
2.4 其他
2.4.1 本指南编写的其他规则/规定/要求等见表 2.4.1。
表 2.4.1
SOLAS II-2/19
SOLAS XII/14
海船规范计算系统(Compass-Rules)
MARPOL 公约附则 I 适用要求
船舶应配备有船公司或船舶管理人与主管机关指定的ERS岸上服务机构签署的ERS 协议或 声明
船舶应配备有船公司或船舶管理人与主管机关指定的 ERS 岸上服务机构 CCS 签署的 ERS 协议或声明 ①(参见 IACS Rec.145《岸基应急响应服务操作建议》)
PSPC(B)、PSPC(D)应满足 IMO MSC.215(82)决议;PSPC(C)应满足 IMO MSC.288 (87)决议;PSPC(V)应满足 IMO MSC.244(83)决议
3
第 3 章 海船入级符号和附加标志
3.1 入级符号
3.1.1
入级符号是船舶主要特性的表述,具有必需性。
3.1.2
船舶的船体(包括设备)和轮机(包括电气设备)符合 CCS 规范、指南或等效规定,
CCS 将授予相应的入级符号与附加标志。
3.1.3
凡船舶的船体(包括设备)与轮机(包括电气设备)经CCS 批准入级,将根据不同
情况授予下列入级符号:
★CSA
★CSM
或
★CSA
★CSM
或
★CSA
★CSM
入级符号含义如下:
★CSA — 表示船舶的结构与设备由CCS审图和建造中检验,并符合CCS规范的规定。
特殊情况下,船舶在临近交船前,其结构和设备经CCS入级检验,认为
其等效符合CCS规范的规定,则★用 ★ 替代。
★CSA — 表示船舶的结构与设备不由CCS审图和建造中检验,其后经CCS进行入级
检验,认为其符合CCS规范的规定。
★CSM — 表示船舶推进机械和重要用途的辅助机械由CCS进行产品检验,而且船
舶轮机和电气设备由CCS审图和建造中检验,并符合CCS规范的规定。
特殊情况下,船舶在临近交船前,其机电设备经CCS入级检验,认为其
等效符合CCS规范的规定,则★用 ★ 替代。
★CSM — 表示船舶推进机械和重要用途的辅助机械不由CCS进行产品检验,但船
舶轮机和电气设备由CCS审图和建造中检验,并符合CCS规范的规定。
★CSM— 表示船舶轮机和电气设备不是由CCS审图和建造中检验,其后经CCS进行
入级检验,认为其符合CCS规范的规定。
3.2 附加标志
3.2.1 附加标志是船舶不同特点的分级表述,加注在入级符号之后,其中涉及船体及其航区或
航线限制、船型、性能、设备、货物与装载特性、检验等附加标志一般加注在★CSA
4
符号之后,涉及轮机自动控制、轮机特殊设备、环境保护、轮机检验等附加标志一般
加注在★CSM 之后。
3.2.2 附加标志分为必需性和可选性附加标志。船舶类型、航区或航线限制和特殊任务附加
标志属于必需附加标志,应随入级符号授予。对可选性附加标志,应由船东申请,经
CCS 审图与检验,确认符合 CCS 规范的相应规定后,由 CCS 授予。
3.2.2.1 附加标志“COMPASS”对于 CSR 船舶是必需的;
3.2.2.2 附加标志“CM”对于满足 SOLAS 第 II-1/ 3-10 条(散货船和油船目标型船舶
建造标准)要求的油船和散货船是必需的;
3.2.2.3 附加标志“ESP” 对国际航行的油船、油/散、油/散/矿、化学品、散货船、
自卸散货船,该附加标志是必需的;
3.2.2.4 附加标志“Wing In Ground Craft”对于重量由机翼利用其与贴近水表面或其他
表面之间的地面表面效应所产生气动升力支持的船舶是必需的。
3.2.3 附加标志包括船舶类型、货物与装载特性、特殊任务、特殊的特征、航区、航线限制
以及其他含义的 1 个或 1 组标志。在授予特定船舶的入级符号时,如果该船舶应满足
附加标志(除船舶类型、航区或航线限制和特殊任务附加标志类别以外)对应的规范
要求,对该船舶而言,该附加标志是必需的,否则视为可选的。
3.2.4 在授予多种船型附加标志时,各独立船型附加标志之间以“/”分隔,如 Offshore
Tug/Supply Ship; Ore/Bulk/Oil Carrier。
3.2.5 附加标志之后的后缀标志加括号,括号内的多个后缀标志之间以“,”分隔。
如:Loading Computer (S,I)
Loading Computer: 附加标志;
S,I: 后缀标志
3.2.6 一组附加标志之间采用“;”分隔。
3.2.7 除特别说明,附加标志一般按下列次序排列:
(1) 船舶类型附加标志:所有船舶应加注船舶类型附加标志(见《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
1 篇第 2 章附录 1 表 A);
(2) 航区或航线限制附加标志: 船舶因某些原因限定在规定区域内或规定航线上航行,可
分别授予相应附加标志(见《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 1 篇第 2 章附录 1 表 B);
(3) 特殊任务附加标志: 船舶按其特殊业务用途根据有关规范、指南进行设计建造,可分
别授予相应附加标志(见《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 1 篇第 2 章附录 1 表 C);
(4) 货物与装载特性附加标志: 根据规范特别给定条件建造的船舶,对货物条件提出特别
限定要求,可分别授予相应附加标志(见《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 1 篇第 2 章附录 1
表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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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特殊性能附加标志: 船舶在结构上具有特殊性能设计,可分别授予相应附加标志;其
中冰区航行附加标志 Ice class B1*、Ice class B1、Ice class B2、Ice class B3,分别对
应于芬兰—瑞典冰级规则的 IA Supper、IA、IB、IC(见《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 1
篇第 2 章附录 1 表 E);
(6) 自动控制附加标志:对自动控制与遥控、动力定位系统、1 人驾驶船舶等,可分别授
予相应附加标志(见《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 1 篇第 2 章附录 1 表 F);
(7) 特殊设备附加标志: 船舶配置有特种功能的设施,可分别授予相应附加标志;对有总
纵强度计算要求的船舶,其有关装载指导资料,应载入供船长使用的装载手册中和/
或配备的装载仪中(如设有时)。船上配备的装载仪,如取得有关附加标志时,不管
是为总纵强度还是为稳性估算或是两者兼有,它的系统应按 CCS 的总纵强度计算程
序和稳性计算程序进行验证(见《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 1 篇第 2 章附录 1 表 G);
(8) 特殊检验附加标志: 替代的检验方法或特殊检验要求,可分别授予相应附加标志;机
动的油船、油类/ 散货兼用船、油类/ 散货/ 矿砂兼用船、化学品船、散货船,应适
用于加强检验程序;授予 ESP 附加标志船舶的必需船型结构图,见 CCS《钢质海船
入级规范》第 1 篇第 2 章附录 2(见《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 1 篇第 2 章附录 1 表 H);
(9) 环境保护附加标志: 符合 CCS 规范有关规定的船舶,可授予相应附加标志(见《钢
质海船入级规范》第 1 篇第 2 章附录 1 表 I);
(10) 货物冷藏装置附加标志: 对具有为载运冷藏货物的制冷系统的船舶,以及舱内载运冷
藏集装箱的船舶,可分别授予相应的附加标志(见《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 1 篇第 2
章附录 1 表 J);
(11) 其他附加标志(见《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 1 篇第 2 章附录 1 表 K)。
例如,一艘矿砂船由 CCS 进行审图和建造检验,无限航区航行,快速装载,按
COMPASS-Structure 软件系统进行船舶设计校核,重货加强,抓斗装卸结构加强,保
护涂层,船体结构建造监控,最小疲劳设计寿命在 25 年,应急响应服务,机器处所
周期无人值班,船体监测系统,装载仪,一人驾驶,天然气燃料动力系统预设,加强
检验程序,水下检验,螺旋桨轴状态监控,机械计划保养系统,燃油舱保护,压载水
管理计划,洁净,绿色船舶 II 级,海员起居舱室,灰水控制,绿色护照,压载水管
理系统,高压岸电。
授予下列入级符号及附加标志:
★ CSA Ore Carrier;EL100;COMPASS(R,D,F);Strengthened for Heavy Cargoes;
Grab*(30);PSPC(B,D);CM;FL(25);ERS;HMS(G4,O1,A1,B1,W1,N1,C1);
Loading Computer (S,I); ESP;In-Water Survey;BWMP;BWMS;Crew
Accommodation (MLC)
6
★ CSM AUT-0;OMBO;DFDR(H,m);SCM;PMS;Clean;FTP; Green Ship II;
GWC;GPR; AM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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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 船舶类型附加标志
4.1 Air Cushion Vehicle /全垫升气垫船
(1)内容解释:能借助气垫支承其全部重量的高速船。
(2)适用船型:高速船
(3)技术要求:
设计/审图技术要求 建造检验技术要求 营运检验技术要求
船 《海高规》第2-5章 《海高规》第2-5章 《海高规》第2-5章
机 《海高规》第2-3、6章 《海高规》第2-3、6章 《海高规》第2-3、6章
电 《海高规》第2-3、7-8章 《海高规》第2-3、7-8章 《海高规》第2-3、7-8章
4.2 Aquatic Product Carrier /水产品运输船
(1)内容解释:专门用于运输水产品的船舶,其特点是船舶不具有制冷装置,水产品冷藏
方式采用物理冷媒,如冰,在货舱内结构表面敷设了隔热层。
(2)适用船型:水产品运输船
(3)技术要求:
设计/审图技术要求 建造检验技术要求 营运检验技术要求
船 《钢规》第2篇第2章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机
电
——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4.3 Articulated Connection PB Combination-Barge /铰接式联结顶推船驳船组合体-驳船
(1)内容解释:由顶推船和一艘驳船组成的船队。顶推船通过首部机械装置锁紧在驳船尾
部凹槽内,顶推船与驳船之间仅有一纵摇的自由度,营运时保持联结状态,
脱开后,两船可独立停泊或作业。驳船为组合体的组成部分。
(2)适用船型:铰接式联结顶推船驳船组合体-驳船
(3)技术要求:
设计/审图技术要求 建造/检验技术要求 建造/检验技术要求
船 《钢规》第2篇第12章,第8 《钢规》第1篇第6章 《钢规》第1篇第6章
篇第7章
机 《钢规》第3篇 —— ——
电 《钢规》第4篇,第8篇第7章 —— ——
4.4 Articulated Connection PB Combination-Pusher /铰接式联结顶推船驳船组合体-顶推船
(1)内容解释:由顶推船和一艘驳船组成的船队。顶推船通过首部机械装置锁紧在驳船尾
部凹槽内,顶推船与驳船之间仅有一纵摇的自由度,营运时保持联结状态,
脱开后,两船可独立停泊或作业。顶推船为组合体的组成部分。
(2)适用船型:铰接式联结顶推船驳船组合体-顶推船
(3)技术要求:
设计/审图技术要求 建造检验技术要求 营运检验技术要求
船 《钢规》第2篇第10章,第8 《钢规》第1篇第6章 《钢规》第1篇第6章
篇第7章
机 《钢规》第3篇 —— ——
电 《钢规》第4篇,第8篇第7章 —— ——
4.5 Asphalt Carrier /石油沥青船
(1)内容解释:专门装运熔化散装石油沥青的船舶,授予该船型附加标志并标注如下标志:
①独立液货舱:Independent tank,或;
②整体液货舱:Integral tank
③最高货物温度:Max. Cargo Temperature≤×××℃
④闪点超过60℃:F.P.>60℃
如满足《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2篇第2章第24节要求,可授予Thermal stress calculation
8
(温度应力计算)附加标志;对具有满足规范规定间距要求的双壳船舶,可加注标志
“Double Hull”并用“,”与其分隔,如Asphalt Carrier,Double Hull。
(2)适用船型:石油沥青运输船
(3)技术要求:
设计/审图技术要求 建造检验技术要求 营运检验技术要求
船 《钢规》第8篇第10章 《钢规》第1篇第6章 《钢规》第1篇第6章
机 《钢规》第3篇、第8篇第10章 《钢规》第1篇第4、6章 《钢规》第1篇第5、6章
电 《钢规》第4篇、第8篇第10章 《钢规》第1篇第4、6章 《钢规》第1篇第5、6章
4.6 Barge /驳船
(1)内容解释:未设置用于航行目的的主推进设备的船舶。对于专门载运固定货物,根据
需要,可采用 “× Barge” 标识,其中:× —— 特定货物。
(2)适用船型:驳船
(3)技术要求:
设计/审图技术要求 建造检验技术要求 营运检验技术要求
船 《钢规》第2篇第1-2、12章,第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6篇第1-3章
机 《钢规》第3篇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电 《非公约船指南》第7章 《非公约船指南》第1章 《非公约船指南》第1章
4.7 Barge Carrier /载驳船
(1)内容解释:具有较大的甲板面积,专运货驳和重型设备的船舶。
(2)适用船型:载驳船
(3)技术要求:
设计/审图技术要求 建造检验技术要求 营运检验技术要求
船 《钢规》第2篇第1-2章,第6篇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第1-3章
机 《钢规》第3篇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电 《非公约船指南》第7章 《非公约船指南》第1章 《非公约船指南》第1章
4.8 Bridge Crane and Heavy Equipment Carrier /大件运输船
(1)内容解释:具有较大的甲板面积,专门用于在甲板上装/卸并进行海上远程运输桥吊和
重型设备等尺度/重量相对很大的成套大件和项目设备的运输船舶。
(2)适用船型:大件运输船(专用船型)
(3)技术要求:
设计/审图技术要求 建造检验技术要求 营运检验技术要求
船 《钢规》第2篇第2章,第8篇第18章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机 《钢规》第3篇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电 《钢规》第4篇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4.9 Bucket Dredger /链斗式挖泥船
(1)内容解释:具有链斗挖泥设备的船舶。
(2)适用船型:链斗式挖泥船
(3)技术要求:
设计/审图技术要求 建造检验技术要求 营运检验技术要求
船 《钢规》第2篇第1-2、14章,第6篇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第1-3章
机 《钢规》第3篇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电 《钢规》第4篇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4.10 Bulk Carrier /散货船
(1)内容解释:主要用于运输散装干货的船舶,在装货处所通常具有单甲板、顶边舱和底
边舱以及双层底,货舱边界为舷侧壳板。如果所有货舱均为双舷侧结构的
9
散货船,其内、外壳之间的最小距离大于等于1000mm,则在该船型附加标
志后加注“Double Side Skin”标志,并用“,”与其分隔,如Bulk Carrier,Double
Side Skin。
(2)适用船型:散货船
(3)技术要求:
设计/审图技术要求 建造检验技术要求 营运检验技术要求
船 《钢规》第2篇第1、2、8章,第6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篇第1-3章
机 《钢规》第3篇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电 《钢规》第4篇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4.11 Cable Layer /布缆船
(1)内容解释:设有布缆机等专用设备的船舶。
(2)适用船型:布缆船
(3)技术要求:
设计/审图技术要求 建造检验技术要求 营运检验技术要求
船 《钢规》第2篇第1-2章,第6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篇第1-3章
机 《钢规》第3篇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电 《钢规》第4篇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4.12 Car Carrier /车辆运输船
(1)内容解释:专门设计和建造用于运输商品轮式车辆的船舶。
(2)适用船型:车辆运输船
(3)技术要求:
设计/审图技术要求 建造检验技术要求 营运检验技术要求
船 《钢规》第2篇第1-2章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车辆运输船舶船体结构指南》
机 《钢规》第3篇 —— ——
电 《钢规》第4篇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4.13 Cargo Boat /小型货船
(1)内容解释:船长20m以下的货船。
(2)适用船型:小型货船
(3)技术要求:
设计/审图技术要求 建造检验技术要求 营运检验技术要求
船 《小船规范》第1-3、6章 《小船规范》第1-3、6章 《小船规范》第1-3、6章
机 《小船规范》第1、4、6章 《小船规范》第1、4、6章 《小船规范》第1、4、6章
电 《小船规范》第1、5、6章 《小船规范》第1、5、6章 《小船规范》第1、5、6章
4.14 Catamaran /双体船
(1)内容解释:在两个分离的船体上部用强力构架联成一个整体的船舶。
(2)适用船型:双体船
(3)技术要求:
设计/审图技术要求 建造检验技术要求 营运检验技术要求
船 《钢规》第2篇第1-2、18章,第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6篇第1-3章
机 《钢规》第3篇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电 《钢规》第4篇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4.15 Catamaran HSC /高速双体船
(1)内容解释:具有两个相互平行的船体,其上部用强力构架联成一个整体的高速船。
(2)适用船型:高速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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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技术要求:
设计/审图技术要求 建造检验技术要求 营运检验技术要求
船 《海高规》第2-5章 《海高规》第2-5章 《海高规》第2-5章
机 《海高规》第2-3、6章 《海高规》第2-3、6章 《海高规》第2-3、6章
电 《海高规》第2-3、7-8章 《海高规》第2-3、7-8章 《海高规》第2-3、7-8章
4.16 Cement Carrier /水泥运输船
(1)内容解释:专门设计和制造用于运输水泥的船舶。
(2)适用船型:水泥运输船
(3)技术要求:
设计/审图技术要求 建造检验技术要求 营运检验技术要求
船 《钢规》第2篇第1-2章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机 《钢规》第3篇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电 《钢规》第4篇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4.17 Chemical Barge /化学品驳
(1)内容解释:舱内装载化学品的驳船。
(2)适用船型:化学品驳
(3)技术要求:
设计/审图技术要求 建造检验技术要求 营运检验技术要求
船 《散化规范》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机 《散化规范》 《钢规》第1篇第4章,《散 《钢规》第1篇第5章,《散化
电 《非公约船指南》第7章 化规范》第A2章 规范》第A2章
《非公约船指南》第1章 《非公约船指南》第1章
4.18 Chemical Tanker /化学品液货船
(1)内容解释:类似油船,设有货物围护系统,专运《散化规范》中所列的液体货品的船
舶。对于1986年7月1日及之后建造并符合IBC规则的船舶。根据载运化学
品类别尚应分别加注如下标志:
①Type 1:载运对环境或安全有非常严重危险的化学品,货舱形式包括为整体液舱和
独立液舱。
②Type 2:载运有相当严重危险的化学品,货舱形式包括为整体液舱和独立液舱。
③Type 3:载运有足够严重危险的化学物,货舱形式包括为整体液舱和独立液舱。
对于1986年7月1日之前建造并符合BCH规则的船舶,上述Type 1/ Type 2/ Type 3分别由
Type I/ Type II/ Type III替代。
(2)适用船型:散装化学品液货船
(3)技术要求:
设计/审图技术要求 建造检验技术要求 营运检验技术要求
船 《散化规范》 《钢规》第1篇第4章,《散化 《钢规》第1篇第5章,《散化
机 《散化规范》 规范》第A2章 规范》第A2章
《钢规》第1篇第4章,《散化 《钢规》第1篇第5章,《散化
电 《钢规》第 4 篇、 《散 规范》 规范》
《钢规》第1篇第4、5章,《散 《钢规》第1篇第4、5章,《散
化规范》 化规范》 化规范》
4.19 Chemical/Oil Tanker /化学品/油液货船
(1)内容解释:既可装运化学品亦可装运石油产品的船舶。
(2)适用船型:可装运散装化学品、并且也可装运石油产品的液货船
(3)技术要求:
设计/审图技术要求 建造检验技术要求 营运检验技术要求
船 《钢规》第2篇,《散 《钢规》第1篇第4章,《散化 《钢规》第1篇第5章,《散化规
化规范》 规范》第A2章 范》第A2章
11
机 《钢规》第3篇,《散 《钢规》第1篇第4章及第3篇, 《钢规》第1篇第5章及第3篇,
化规范》 《散化规范》 《散化规范》
电 《钢规》第4篇,《散 《钢规》第1篇第4、5章,散 《钢规》第1篇第4、5章,散化
化规范》 化规范》 规范》
4.20 Container Ship /集装箱船
(1)内容解释:双层底、双壳、舷顶设抗扭箱、甲板开口大,载运集装箱或用双层底、有
抗扭箱或其他等效的单层壳舷侧结构代替的船舶。
(2)适用船型:集装箱船
(3)技术要求:
设计/审图技术要求 建造检验技术要求 营运检验技术要求
船 《钢规》第2篇第1-2、7章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机 《钢规》第3篇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电 《钢规》第4篇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4.21 Cutter Suction Dredger /绞吸式挖泥船
(1)内容解释:具有绞刀等挖泥设备的船舶。
(2)适用船型:绞吸式挖泥船
(3)技术要求:
设计/审图技术要求 建造检验技术要求 营运检验技术要求
船 《钢规》第2篇第1-2、14章,第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6篇第1-3章
机 《钢规》第3篇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电 《钢规》第4篇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4.22 Cutter Wheel Dredger /斗轮式挖泥船
(1)内容解释:具有斗轮挖泥设备的船舶。
(2)适用船型:斗轮式挖泥船
(3)技术要求:
设计/审图技术要求 建造检验技术要求 营运检验技术要求
船 《钢规》第2篇第1-2、14章,第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6篇第1-3章
机 《钢规》第3篇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电 《钢规》第4篇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4.23 Deck Cargo Ship /甲板货船
(1)内容解释:不设货舱、全部货物堆装在甲板上的货船。
(2)适用船型:甲板货船
(3)技术要求:
设计/审图技术要求 建造检验技术要求 营运检验技术要求
船 《钢规》第2篇第1-2章、第6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篇第1-3章
机 《钢规》第3篇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电 《钢规》第4篇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4.24 Dipper Dredger /铲斗式挖泥船
(1)内容解释:具有铲斗挖泥设备的船舶。如采用反铲挖泥设备,也可授予Back-hoe Dredger
附加标志。
(2)适用船型:铲斗式挖泥船
(3)技术要求:
设计/审图技术要求 建造检验技术要求 营运检验技术要求
船 《钢规》第2篇第1-2、14章,第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6篇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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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钢规》第3篇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电 《钢规》第4篇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4.25 Diving Support Vessel /潜水系统支持船
(1)内容解释:授予永久性支持潜水系统的船舶,其后须加注DSV-Air(常规潜水系统支
持)和DSV-Sat(饱和潜水系统支持)附加标志。
(2)适用船型:支持潜水作业或无人遥控潜水器作业的船舶
(3)技术要求:
设计/审图技术要求 建造检验技术要求 营运检验技术要求
船 《钢规》第8篇第25章 《钢规》第8篇第25章 《钢规》第8篇第25章
机 《钢规》第8篇第25章 《钢规》第8篇第25章 《钢规》第8篇第25章
电 《钢规》第8篇第25章 《钢规》第8篇第25章 《钢规》第8篇第25章
4.26 Dredger /挖泥船
(1)内容解释:具有挖泥设备的船舶,一般不单独使用。
(2)适用船型:挖泥船
(3)技术要求:
设计/审图技术要求 建造检验技术要求 营运检验技术要求
船 《钢规》第2篇第1-2、14章,第 《钢规》第1篇第4章 《钢规》第1篇第5章
6篇第1-3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