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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4808-2024 就业帮扶车间建设与运行管理规范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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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5-05-08 15: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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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DB37/T 4808-2024 就业帮扶车间建设与运行管理规范 ICS 03.100.99
CCS A 16 37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37/T 4808—2024
就业帮扶车间建设与运行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management of employment support
workshops
2024 - 12 - 30 发布
2025 - 01 - 30 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7/T 4808—2024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原则 ........................................................................... 1
5 车间规划 ........................................................................... 2
6 车间建设 ........................................................................... 2
7 运行管理 ........................................................................... 3
8 监督评价 ........................................................................... 5
9 整改提升 ........................................................................... 5
10 证实方法 .......................................................................... 6
I
DB37/T 4808—2024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II
DB37/T 4808—2024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就业帮扶车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
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载体,是发展乡村产业、方便当地农民就地就近就业的重要渠道,是帮助农民增
收、防止返贫和新致贫、完善乡村产业格局的重要措施之一。本文件的提出,有助于分类分步推动就业
帮扶车间从“小弱散”向“精深特”转型升级,提高公共资源利用效率和带动就业的稳定性,以“产业
—就业”双轮驱动,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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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帮扶车间建设与运行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就业帮扶车间(以下简称“车间”)建设与运行管理的基本原则,规定了车间规划、
车间建设、运行管理、监督评价、整改提升等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证实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就业帮扶车间的建设与运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22337 社会生活环境噪音排放标准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 50011 建筑抗震设计标准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68 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 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45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 50352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就业帮扶车间 employment support workshops
由政府部门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运营,以发展
集体经济、吸纳当地农民就地就近稳定就业为目的的生产经营场所。
4 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因需建设
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产业基础,结合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用
工、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需求以及环保要求等,加强县域统筹布局,高效盘活乡村闲置土地资源,推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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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式建设、模块式整合、链条式经营、抱团式发展。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以实现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保障帮扶资产长效运行为重点,充分利用帮扶政策,发挥市
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统筹利用各类生产经营场所,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共同参与,拓宽农民就业
增收路径。
科学有序,分类施策
建立科学合理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奖励激励机制,做好车间项目资产管理与监督,分类引导车间企
业化运作、规范化运行、规模化发展和产业化升级。
5 车间规划
基本要求
同一县(区)内、列入同年度建设计划的车间,应统一规划选址、统一招标设计施工、统一监理验
收。
资金筹措
应通过多种渠道吸引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
—— 各级财政专项资金;
—— 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派出单位,结对帮扶单位援助资金,协作帮扶资金;
—— 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资金;
—— 企业、个人等捐助的社会帮扶资金;
—— 其他社会资金。
入驻项目评估
5.3.1 应通过多种方式引进经济效益好、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适宜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项目,项
目来源包括但不限于:
—— 招商引资;
—— 东西协作帮扶引进;
—— 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派出单位合作引进;
—— 有意愿及能力的个人或组织承租;
—— 当地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承租。
5.3.2 应对拟入驻车间的项目开展分析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项目产业风险:项目涉及到的产业结构、国家政策调控、生态环保等影响;
—— 运营主体情况:企业和法人的信用、债权债务情况;
—— 资产变动风险:企业产权结构变化、法律纠纷引起的资产变更风险;
—— 项目稳定性:产业发展规划、产业链上下游风险因素、企业抗风险能力等;
—— 项目带动性:带动就业人口数量、与当地特色产业衔接性等。
6 车间建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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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选址
6.1.1 用地选址应符合以下规定:
—— 避开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限定发展区域;
—— 避开可能发生滑坡、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区域;
—— 避开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区、行洪河道及输气管道、高压输电、重要地埋管网、文物
古树等;
—— 交通便利,方便人员车辆出行;
—— 在人口相对集中区域,能辐射周边 3 000 m 半径内的村庄。
6.1.2 选址在村庄内及村庄周边的,通过整合村集体经济组织闲置或低效使用的院落、办公用房、废
旧校舍、厂房等场所选址建设。
6.1.3 若车间经营来料加工等无毒无害、无污染、无噪声的项目,可在学校、幼儿园、村委会附近选
址建设。
6.1.4 根据产业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有条件地区集中连片建设一定规模的产业园区。
主体建筑施工
6.2.1 新建车间宜采取钢结构、厂房式,符合当地建筑习惯。
6.2.2 车间建筑面积满足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需求,单个面积不宜小于 200 m
2。
6.2.3 建筑设计、结构、工程施工、抗震、防火、防水等质量要求应符合 GB 50352、GB 50068、GB 50300、
GB 50011、GB 50016、GB 50345 的相关规定。
6.2.4 车间通风、照明、消防、保温、隔热和防潮等应符合 GB 50348 的相关规定。
配套设施
6.3.1 应配备生活生产必需的供电设施,以及给排水、采暖、制冷、消防等设施设备。
6.3.2 应配套公共厕所、非机动车车棚、监控、通讯、应急、消防等附属设施设备。
6.3.3 车间外部应统一设置体现就业帮扶车间的标识,标识书写规范、外观醒目。
6.3.4 车间周边绿化硬化,设置无障碍设施并应符合 GB 50763 的相关规定。
6.3.5 根据入驻车间生产经营主体需求,提供个性化的配套设施安装调配。
竣工验收
车间建设完成后,施工委托方应及时组织施工验收。验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 已安装配套设施并能正常运行;
—— 施工记录、质量检查报告等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材料完整;
—— 已通过规划、消防、环保等专项验收,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或意见书。
7 运行管理
确权管理
7.1.1 车间建设完成并验收通过后,应落实资产确权登记管理,明确车间的所有权、处置权、经营权、
收益权、监督权。其中:
—— 所有权应归车间所在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联村共建车间所有权按资金投入渠道村占比进行
确权;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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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权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车间的具体处置;
—— 经营权应归车间承租的生产经营主体所有;
—— 收益权应由车间各参与方商议决定,收益用于帮扶乡村困难群体、发展乡村公益事业、改善乡
村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可适时调整受益对象;
—— 监督权应由车间驻地行政村和主管部门共同监管,监督管理负责人信息应公示。
7.1.2 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入驻企业及个人等就业帮扶车间参与主体,应根据职责分工,及时签
订相关协议(合同),包括但不限于:
—— 产权移交协议,明确车间的产权归属方;
—— 车间建设合同,明确车间规模、建筑要求、建筑质量要求、工期、造价等;
—— 车间租赁合同,明确租金、租赁年限、管护维修责任等;
—— 固定资产认定协议,明确车间内设施设备、财产物资等的权利归属;
—— 收益分配协议,明确收益分配方案、受益对象等;
—— 就业帮扶协议,明确帮扶方式、解决就业岗位数量、稳定就业时限等;
—— 技术服务协议,明确服务次数、方式、时间范围以及所要达到的目标等。
生产管理
7.2.1 安全管理
7.2.1.1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原则,建立并张贴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及生产操作规
程,按照 GB/T 29639 要求编制应急预案。
7.2.1.2 车间内生产操作、仓储及员工休息处应合理分区,生产中物料与成品应分区放置、摆放有序,
破损物料或残次产品应及时清理,及时排查不安全因素,保持操作环境安全,设备设施、流程正常运转,
消防通道畅通。
7.2.1.3 特殊工作岗位应建立特殊工作要求,工作危险区应设置警戒标志。
7.2.1.4 生产经营主体应提供工作服、口罩、手套等基础防护用品。
7.2.1.5 生产场所应备有急救药箱和常用药品,管理人员应具备简易急救常识。
7.2.2 人员管理
7.2.2.1 应积极吸纳当地有就业意愿、具备相应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就业。根据其文化程度、年龄结
构、身体状况,灵活设置就业岗位。
7.2.2.2 应配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管理、技术和服务人员,对新就业人员开展生产技能、安全生产
等必要的岗前培训或以工代训。
7.2.2.3 应建立用工档案,做好就业人员的用工统计,与就业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协议)或承揽(收
购)合同(协议),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7.2.2.4 生产经营主体应为符合条件的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统一购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
任险。
7.2.2.5 有条件车间实行弹性工作制,设置临时休息室。
7.2.3 设施设备管理
车间运营主体应做好车间主体建筑、配套基础设施、外观装饰标识、生产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定
期巡查,及时组织维修或报修。维修处理完毕前,应在危险设施设备处或风险区域张贴醒目标识,告知
车间用工人员。
7.2.4 环境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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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建立环境卫生管护制度,配备保洁人员,及时清扫、收取、运输车间内垃圾废弃物,保持清洁卫
生。噪声、废气、污水排放应符合GB 22337、GB 16297、GB 8978的相关规定。
财务管理
7.3.1 应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设置专门账户、专人管理,建立账务明细,据实核算分析生产经营效益,
及时支付场地租金、水电消耗、税收、人员报酬等费用。不具备设立财务机构条件的,可委托具备资质
的第三方机构代管。
7.3.2 车间的收益分配方案、收益发放及使用等情况应公开公示。
8 监督评价
应建立并运行监督评价机制,每半年开展 1 次监督评价。
监督评价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 车间建设或运营主体自评;
—— 组成联合考评组评估;
—— 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测评。
监督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是否有相对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 是否具有稳定的生产经营项目;
—— 是否安全生产、劳动纪律、财务管理等车间管理制度健全;
—— 是否吸纳一定数量的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体稳定就业;
—— 是否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
—— 是否产品质量符合明示执行标准的要求;
—— 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及环保要求。
9 整改提升
整改要求
9.1.1 评估后存在车间设施维护不当、车间运行存在风险的,车间租赁方应限期整改。
9.1.2 整改后经再次评估仍无法满足条件的,车间租赁方有序退出,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本文件
5.2 的要求重新招引入驻车间项目。
9.1.3 当评估后存在下列情形的,应取消就业帮扶车间承租及运营资格:
—— 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 存在其它违法违纪原因的。
9.1.4 对季节性生产的或暂时遇到困难,且经评估在短期内有望恢复经营的就业帮扶车间,应科学规
划发展缓冲期,缓冲期后再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退出。
功能提升
就业帮扶车间在实现解决当地就业的基础上,应适度拓展丰富车间的载体功能,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 就业帮扶车间与当地产业发展相结合,围绕当地资源优势和特色主导产业招引就业帮扶车间的
生产经营项目,促进吸纳带动就业与推动产业发展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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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帮扶车间与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依托就业帮扶车间开展在岗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引导就业人员参与技能等级认定,促进农民向产业工人转变;
—— 就业帮扶车间与乡村治理相结合,将就业帮扶车间作为政策宣传、法治建设、道德建设、移风
易俗以及化解基层矛盾的阵地,开展各类促进乡风文明、乡村有效治理的活动;
—— 就业帮扶车间与乡村公共服务相结合,打造集工作车间、公共服务驿站、创业空间、公共活动
场所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机构。
规模提升
就业帮扶车间在现有生产经营规模和模式下,经评估平稳运行且效益良好时,通过企业间协作创新、
融合发展、向园区集聚等方式,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升产业精深层次、优化经营模式,形式包括但
不限于:
—— 车间经营主体为个体工商户的,利用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通过依法重新登记有限公司(含一
人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各类企业,向企业化运行、市场化运作转型;
—— 车间经营主体为小微企业的,通过纳入规模以上企业培育计划,利用奖励激励措施提升企业内
部管理能力、技术创新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向规模以上企业转型;
—— 车间经营主体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通过聘请专业组织,托管车间日常运营,或为车间提供运
行指导,向规范化运行升级。
10 证实方法
车间规划
10.1.1 资金筹措证实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 查验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及使用文件;
—— 查验援助或帮扶资金提供及使用文件;
—— 查验资金提供方的资金投入规划及使用情况;
—— 听取资金筹措负责人的专项汇报。
10.1.2 项目来源证实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 查验项目引进相关证明材料;
—— 听取项目引进负责人专题汇报;
—— 听取项目运营主体工作汇报。
10.1.3 项目评估的证实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 查验运营主体营业执照、企业征信等资质文件;
—— 查验运营主体人员资质、内部管理制度等文件;
—— 查验车间运营项目规划。
车间建设
10.2.1 用地选址的证实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 查验国土空间规划方案;
—— 查验专家评议记录;
—— 查验专家现场考察记录。
10.2.2 车间建设施工的证实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 查验车间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的相关资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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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验项目招投标资料、施工资料记录、签字确认的工程交付清单;
—— 现场查验车间建设质量、使用安全性及配套设施齐全性;
—— 查验车间租赁双方对建设及使用情况的汇报记录。
运行管理
10.3.1 车间确权管理的证实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 查验车间资产登记、车间租赁、收益分配等签订的相关协议文件;
—— 查验车间收益分配、使用等公示资料。
10.3.2 车间生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证实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 查验车间运行情况、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 查验车间运行主体用工、财务、生产、销售、运维等业务档案资料;
—— 查验阶段性运行评估报告;
—— 查验当地农民就业满意度调查表;
—— 听取车间所属村集体经济组织汇报;
—— 听取车间负责监督管理人员汇报。
监督评价
监督评价的证实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 查验每半年开展一次车间监督评价的记录;
—— 查验车间运行主体用工、财务、产品销售、物料采购、产品检测报告、内部管理制度等档案资
料;
—— 查验车间运行主体车间使用、项目运营、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现场查验记录。
整改提升
整改提升的证实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 查验车间运行主体车间整改前后比对记录;
—— 查验车间租赁双方的车间发展规划及需求;
—— 查验车间转型升级、退出或功能提升的发展规划;
—— 查验车间实施转型升级或功能提升实施情况。
7
上一章:DB37/T 652.1-2024 城市社区及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1部分:城市社区 下一章:DB37/T 4798-2024 国有储备土地资产负债核算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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