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13.030.40
CCS Z05 3502
福
建 省 厦 门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502/T 162—2024
退役磷酸铁锂电池在小型储能领域的梯次
利用技术规范
Technology Standards in Echelon Using of the Retired LiFePO4 in the Field of
Small-scale Energy Storage
2024 - 12 - 13 发布
2024 - 12 - 13 实施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3502/T 162—2024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符号 ................................................................................ 2
5 总体要求 ............................................................................ 2
6 技术要求 ............................................................................ 3
7 保护功能 ............................................................................ 4
8 应用实例 ............................................................................ 5
附 录 A (规范性) 退役磷酸铁锂电池 太阳能路灯梯次利用技术要求 ..................... 6
参
考 文 献 ....................................................................... 15
I
DB 3502/T 162—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厦门市新能源蓄电池综合回收与利用产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厦门市新能源蓄电池综合回收与利用产业协会、厦门乾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厦
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华数能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理工学院、厦门力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龙海协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竣铭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立吉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飞鸿、吴珊、施登坚、祝小明、姜春海、岳庆光、林金水、江小剑、卢敏艳、
陈宏勋、何明旭、何明、郑斌、赖君子、王宏建。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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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磷酸铁锂电池在小型储能领域的梯次利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退役磷酸铁锂电池梯次利用的总体要求、技术要求、保护功能及应用实例。
本文件适用于退役磷酸铁锂电池在太阳能路灯、监控太阳能储能、电子公交站牌等小型储能领域梯
次电池组电压≤36V,电池组能量≤7200WH储能领域的梯次利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4943.1 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1部分:安全要求
GB 12463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7626.2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33598-2017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拆解规范
GB/T 34014 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
GB/T 34015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余能检测
GB/T 34015.3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梯次利用 第3部分:梯次利用要求
GB/T 34015.4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梯次利用 第4部分:梯次利用产品标识
GB/T 36276-2023 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
GB 38031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
GB/T 38698.1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管理规范 第1部分:包装运输
GB 40165-2021 固定式电子设备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技术规范
CQC1126-2017 太阳能路灯用锂离子电池组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34015.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梯次磷酸铁锂单体电池 Echelon Used LiFePO4 Battery Cell
车用磷酸铁锂动力电池退役后,经过拆解、分类、检测后以单体的形式梯次利用到太阳能路灯、太
阳能监控等小型储能领域的磷酸铁锂电池单体,标称电压为3.2V,简称梯次单体电池。
梯次磷酸铁锂电池组 Echelon Used LiFePO4 Battery System
由若干个梯次单体电池与电池管理系统构成且标称电压不超过25.6V的磷酸铁锂电池组,电池管理
系统可与梯次磷酸铁锂电池组单体放置在一起,也可分开放置,简称梯次电池组。
电池管理单元 Battery Management Unit(BMU)
监测多串联梯次单体电池的电压、电流、温度等相关信息;对梯次单体电池进行均衡;把相关数据
传输给BMS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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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节电池保护板 Cell Protection Board(CPB)
监测单串联梯次单体电池的电压、电流、温度等参数信息,并对电池的状态进行管理和控制的装置。
电池管理系统 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BMS)
监测多串联电池的电压、电流、温度等参数信息,并对电池的状态进行管理和控制的装置。
原始额定容量 Initial Rated Capacity
在电动汽车上使用的原始全新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单体电池,在其出厂时标称的容量,数值为1.0C,
单位为(AH)。
标称容量 Calibration Capacity
在环境温度(25±2)℃条件下,梯次电池组3h率放电电流I3放电至终止电压时能够放出的最低限
度的容量,数值为1.0C3,单位为(AH)。
循环寿命 cycle life
在规定条件下,梯次电池组容量衰减到标称容量70%时,所能完成的充放电循环次数。
充电截止电压 Limited Charge Voltage
梯次单体电池正常充电时限制达到的最高充电电压,且最高充电电压不超过3.65V。
放电截止电压 Limited Discharge Voltage
梯次单体电池正常放电时限制达到的最低放电电压,且最低放电电压不低于2.7V。
能量保持能力及能量恢复能力 Energy Retention &Energy Recovery After Storage
完全充满电状态下的梯次电池组,存储一定的时间后,在规定的放电条件下,梯次电池组可放出的
容量与存储前标称容量的百分比,称为能量保持能力;做完能量保持能力测试的梯次利用电池,在规定
的充放电条件下,梯次电池组可放出的容量与存储前标称容量的比值,称为能量恢复能力。
4 符号
I3:标称容量下3h率放电电流,数值为0.33C3,单位为(A),可用0.33C3(A)表示。。
I10:标称容量下10h率放电电流,数值为0.1C3,单位为(A),可用0.1C3(A)表示。
I5:标称容量下5h率放电电流,数值为0.2C3,单位为(A),可用0.2C3(A)表示。
I2:标称容量下2h率放电电流,数值为0.5C3,单位为(A),可用0.5C3(A)表示。
I1.7:标称容量下1.7h率放电电流,数值为0.6C3,单位为(A),可用0.6C3(A)表示。
I1.4:标称容量下1.4h率放电电流,数值为0.7C3,单位为(A),可用0.7C3(A)表示。
I:标称容量下1h率放电电流,数值为1.0C3,单位为(A),可用1.0C3(A)表示。
UART:异步串行通信。
RS485:差分输入485通讯。
5 总体要求
概述
5.1.1 梯次利用产品的设计应根据应用场合优先考虑产品的安全性,为维修人员和使用人员提供可接
受的保护措施以免产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在确定电池或电池组设计方案时,应遵守以下原则:
a) 应选择符合 GB 38031 相关要求、安全性高的电池和元件,避免使用容易出现热失控的材料;
b) 应设计预警或保护装置,提醒、减少或消除危险发生的可能性;
c) 应使用双重保护,甚至多级保护,如电池组的电安全保护(过压充电、过流充电、欠压放电、
过载、外部短路等);应对潜在的危险采取标识和说明的措施;
d) 应综合考虑电气绝缘、阻燃、热管理以及电池管理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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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应采用易于维护、拆卸及拆解的结构及连接方式,便于其报废后的拆卸、拆解及回收。
5.1.2 梯次利用产品应按 GB/T 34014 的规定统一编码,产品标识应选择符合 GB/T 34015.4 的要求,
并保留原动力电池编码。
5.1.3 梯次利用产品的使用说明或其他随附文件,应包括梯次产品在使用防护、运行监控、检查维护、
报废回收等过程中应注意的有关事项及要求。
5.1.4 梯次利用产品包装运输应符合 GB/T 38698.1 和 GB 12463 的规定。
企业要求
5.2.1 梯次利用企业应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 版)》及 GB
34015.3 的相关规定。
5.2.2 梯次利用企业应制定梯次产品质量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设施,获得相应的质量管
理体系认证,并对本企业生产销售的梯次产品承担保修和售后服务责任。
5.2.3 梯次利用企业应按照 GB/T 34015 的要求进行余能检测,评估退役车用磷酸铁锂动力电池的剩
余价值,提高梯次利用效率,提升梯次产品的使用性能、可靠性及经济性。
5.2.4 梯次利用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溯源管理体系,对退役磷酸铁锂电池的来源和梯次利用产
品的去向进行追踪。
拆解及筛选要求
5.3.1 拆解及筛选应符合下列要求:
—— 待拆解退役磷酸铁锂电池应未超过其原厂设置的有效截止日期;
—— 同一厂家、同一型号、结构相同、化学成分相同的退役磷酸铁锂电池经拆解后可筛选进行容
量分等分级,可用在同一梯次利用产品中;
—— 不符合梯次利用要求的退役磷酸铁锂电池,不应进行梯次利用,应交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
求的再生利用企业进行回收利用,不得随意丢弃、处理。
5.3.2 退役磷酸铁锂动力电池的拆解应符合 GB/T 33598 的相关要求。
5.3.3 拆解后的单体电池应按照 GB/T 34015 的要求进行余能检测,应用场景为储能电池的放电容量
应不低于单体电池原始额定容量的 55%,循环寿命应不低于 400 次。
5.3.4 根据应用场景的性能要求及余能检测结果对拆卸后的电池单体进行筛选分类后成组,形成梯次
电池组。
5.3.5 成组一致性匹配原则应根据具体应用场景给出单体电池的容量、内阻、电压等参数的差异要求。
6 技术要求
外观
梯次电池组的表面应平整,无划痕、毛刺或其他机械损伤,外露金属部分不能有锈蚀,表面有产品
标识和警示说明。梯次电池组的输出、输入等接口应外形端正、规整、无破损、无变形,接口处应附有
标识,并在说明书中要有明确、详细的说明及规定。
电性能
梯次电池组的电性能除符合GB 34015.3中相关要求外,还应符合GB/T 36276-2023及GB 40165-2021
的电性能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初始充放电能量;
—— 功率充放电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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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温充放电性能;
—— 低温充放电性能;
—— 能量保持与能量恢复能力;
—— 储存性能;
—— 循环性能。
上述电性能要求的试验方法应按照GB∕T 36276-2023及GB 40165-2021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安全性能
梯次电池组的安全性能除符合GB 34015.3中相关要求外,还应符合GB/T 36276-2023的安全性能要
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电触发安全性能(如过充电、过放电、过载、短路等);
—— 机械触发安全性能(如挤压、跌落等);
—— 热触发安全性能(如绝热温升、热失控、热失控扩散等);
—— IP 防护要求(如防尘等级、防水等级、绝缘性能、耐压性能。
上述安全性能要求的试验方法应按照GB/T 36276-2023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7 保护功能
总体要求
梯次电池组应设计有电池管理单元(BMU)、单节电池保护板(CPB)或电池管理系统(BMS),应
对充电过压、放电欠压、充电过电流、放电过载、外部短路、电池不均衡等非正常条件的风险,保护梯
次电池组的安全。应对上述风险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
—— 主动停止充放电行为;
—— 将充放电行为控制到规定的安全范围之内。
电压管理
梯次电池组的保护电路应具有过压充电和欠压放电保护功能,防止梯次电池组内任意一个电池被
充放电至其安全工作电压范围之外。
多节梯次单体电池串/并联使用的梯次电池组,应具备针对每一个梯次单体电池或者每一个梯次单
体电池串/并联块的电压管理,防止重组电池因一致性变差而出现总电压不超过梯次电池组的安全范围,
但单个梯次单体电池过压或欠压的风险。
电流管理
梯次电池组的保护电路应具有过流保护功能,防止任意一个梯次单体电池的充放电电流超出其最
大工作电流。
梯次电池组的保护电路应具有短路保护功能,防止因为外部负载短路而造成电池组短路形成。
多节梯次单体电池串/并联使用的梯次电池组,应具备针对每一个电流支路的电流管理,防止梯次
电池组因一致性变差而出现总电流不超过安全范围,但梯次单体电池或梯次电池组过流的风险。
温度管理
梯次电池组的保护电路应具有高温和低温保护功能,防止梯次电池组在超过组成电池的上限温度
和下限温度条件下进行充放电。
梯次电池组的温度监测宜覆盖每一个电池,宜对电池最可能发热的位置表面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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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性管理
多节梯次单体电池串/并联的梯次电池组,宜具备电池均衡设计功能,从而降低因单体电池性能差
异造成的充电过压或放电欠压出现的概率。
预警信息提示
梯次电池组宜具备监控电池状态信息的功能,以便及时将不可接受的电池一致性信息通知给用户
或制造商。
保护的可靠性
在设计有软件控制的保护电路的梯次电池组,应设计二级硬件保护电路作为最后一道安全保护,以
增加安全保护冗余。
保护电路的设计时,还应防止单一集成电路器件失效造成的保护动作失效。
阻燃和防止热蔓延
梯次电池组所用的保护电路板(PCB)、外壳、导线外皮和绝缘材料等的阻燃要求需要满足相关标
准要求。
梯次电池组系统应具有避免在一个电池热失控情形下导致系统着火的能力。试验方法应按照GB/T
36276-2023的要求。
防护等级
梯次电池组的防护等级要满足产品应用场景的环境要求。
8 应用实例
退役磷酸铁锂电池在太阳能路灯储能领域的梯次利用技术要求见附录A,太阳能监控及其他小型储
能领域的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技术要求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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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A A A
录
(规范性)
退役磷酸铁锂电池 太阳能路灯梯次利用技术要求
A.1 应用场景及选择
退役磷酸铁锂电池在太阳能路灯应用场景的分类、梯次电池组选择及性能要求如下表A.1所示:
表A.1 应用场景及选择
应用场景分类 梯次电池组容 量 对应梯次电池 组名称 梯次电池组结构 电池组管理系统 梯次单体电池 初始充放电容 量 梯次单体电池 初始充放电循 环寿命
光源功率 ≤30W ≤200WH 梯次电池组 3.2V系列 采用单只或多只梯 次单体电池并联成 组的梯次电池组 单节电池保护板 CPB ≥原始额定容 量的55% ≥400次
光源功率 >30WH且≤ 120W >200WH且≤ 1200WH 梯次电池组 12.8V系列 采用单只或者多只 梯次单体电池并联 再4串联成组的梯次 电池组 4串BMS ≥原始额定容 量的70% ≥600次
光源功率 >120W >1200WH 梯次电池组 25.6V 系列 采用单只或者多只 梯次单体电池并联 再8串联而成的梯次 电池组 8串BMS ≥原始额定容 量的70% ≥600次
A.2 技术要求
A.2.1 工作环境要求
梯次电池组正常工作环境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工作环境温度:-20℃~50℃;
b) 带电部位无凝露;
A.2.2 梯次单体电池性能筛选要求
A.2.2.1 初始充放电容量
按A.3.2.1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梯次单体电池初始充放电容量应不低于单体电池原出厂额定
容量的55%。
A.2.2.2 循环寿命
按A.3.2.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梯次单体电池容量衰减到额定容量的55%时,梯次单体电池循
环次数应≥400次。
A.2.2.3 成组一致性匹配
梯次电池组内各梯次单体电池应为同一厂家、同一型号、结构相同、化学成分相同的产品,且梯次
单体电池按照A.3.2.3规定的试验方法充满电后,静置2H匹配成组时,一致性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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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量偏差:梯次单体电池最高容量与最低容量差值与最高容量的比值不超过 5%;
—— 内阻偏差:梯次单体电池最高内阻与最低内阻的差值与最高内阻的比值不超过 30%;
—— 电压偏差:梯次电池单体最高开路电压与最低开路的电压差值不超过 50mV。
A.2.3 梯次电池组性能要求
A.2.3.1 0.5 C3(A)室温放电容量
按A.3.3.1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0.5 C3(A)室温放电容量应不小于标称容量且不大于标称容量
的110%。
A.2.3.2 1.0 C3(A)室温放电容量
按A.3.3.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1.0 C3(A)室温放电容量应不小于标称容量的96%,且不大于
标称容量的110%。
A.2.3.3 高温放电容量
按A.3.3.3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高温放电容量应不小于标称容量的95%。
A.2.3.4 低温放电容量
按A.3.3.4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低温放电容量应不小于标称容量的75%。
A.2.3.5 常温能量保持能力及能量恢复能力
按A.3.3.5.1和A.3.3.5.2规定的试验方法分别进行能量保持能力及能量恢复能力测试,能量保持能
力应不低于标称容量的90%。
A.2.3.6 长期存储后能量恢复能力
按A.3.3.6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梯次电池组的充、放电能量恢复率应不低于标称容量的85%。
A.2.3.7 存储性能
按A.3.3.7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梯次电池组的充、放电能量恢复率应不低于90%。
A.2.3.8 循环寿命
按A.3.3.8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梯次电池组衰减到标称容量70%时,梯次电池组循环次数应大
于400次。
A.2.4 梯次电池组安全要求
A.2.4.1 过充电
按A.3.4.1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应不起火,不爆炸。
A.2.4.2 过放电
按A.3.4.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应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
A.2.4.3 短路
按A.3.4.3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应不起火,不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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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4.4 挤压
按A.3.4.4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应不起火,不爆炸。
A.2.4.5 自由跌落
按A.3.4.5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应不起火,不爆炸。
A.2.4.6 盐雾与高温高湿
按A.3.4.6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应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外壳应无破裂现象。
A.2.4.7 热失控扩散
按A.3.4.7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应不起火、不爆炸,不发生热失控扩散。
A.2.4.8 IP 防护等级
A.2.4.8.1 防尘等级
按A.3.4.8.1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防尘等级应符合GB/T 4208-2017的表2中防护等级为4的要
求。
A.2.4.8.2 防水等级
按A.3.4.8.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防水等级应符合GB/T 4208-2017的表3中防护等级为5的要
求。
A.2.4.8.3 绝缘性能
按A.3.4.8.3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各部分绝缘电阻按标称电压计算应不低于2000Ω/V。
A.2.4.8.4 耐压性能
按A.3.4.8.4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不应发生绝缘材料的击穿或闪络现象。
A.2.5 电池组管理系统(BMS)及单节电池保护板要求
A.2.5.1 信息采集功能
单节电池保护板(CPB)及电池组管理系统(BMS)采集梯次电池组中梯次电池单体电压、充电电流、
放电电流、梯次电池组表面温度等基础信息功能
A.2.5.2 充电梯次单体电池过压保护及恢复功能
单节电池保护板(CPB)及电池组管理系统(BMS)具备充电梯次单体电压高保护及恢复功能,梯次
单体电池电压升至3.65V截止、回落至3.4V时恢复充电功能。
A.2.5.3 放电梯次单体电压低压保护及恢复功能
单节电池保护板(CPB)及电池组管理系统(BMS)具备充电梯次单体电池电压低保护及恢复功能,
梯次单体电池电降压至2.7V 截止、回升至3.0V时恢复放电功能。
A.2.5.4 充电梯次电池组限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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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节电池保护板(CPB)及电池组管理系统(BMS)具备不小于0.1C3(A)的充电限流保护功能,以保
证BMS与开关电源、太阳能MPPT控制器在不通讯的情况下,电源能够对梯次电池组正常充电并保护梯次
电池组的受用寿命。
A.2.5.5 放电梯次电池组过流管理
单节电池保护板(CPB)及电池组管理系统(BMS)具有能根据用户需要设置输出一级过流保护功能,
延时保护设置范围为0.5C3~0.6C3(可调),延时时间设置在0~30s;二级过流保护功能,延时设置范围
为0.7C3~1.0C3(可调),延时时间设置在20~1000ms(可设置)。
A.2.5.6 梯次电池组高温保护及恢复功能
单节电池保护板(CPB)及电池组管理系统(BMS)应具有高温充放电保护功能,当温度到达高温保
护点时应启动保护,当温度达到恢复点范围时,梯次电池组应自动恢复工作。保护点温度范围可设置,
设置值范围:40℃~65℃。
A.2.5.7 电池组低温保护及恢复功能
单节电池保护板(CPB)及电池组管理系统(BMS)应具有低温充放电保护功能,当温度达到低温保
护点时应启动保护,当温度达到恢复点范围时,梯次电池组应自动恢复工作。保护点温度范围可设置,
充电设置值范围:0~55℃,放电设置值温度范围:-20~65℃。
A.2.5.8 短路保护功能
梯次电池组按照A.3.1.3规定充满电后,单节电池保护板(CPB)及电池组管理系统(BMS)应发现
短路并切断电路。
A.2.5.9 保持电池组一致性功能
电池组管理系统(BMS)应具有电压均衡功能,以保持梯次电池组的一致性。梯次电池组处于充、
放电平台区间,梯次单体电芯最高电压与最低电压差值不超过30mV;梯次电池组处于充电末端及放电末
端区间,梯次单体电芯最高电压与最低电压差值不超过150mV。
A.2.5.10 失效保护
当梯次单体电池电压低至2.5V或者梯次单体电池间电压差大于600mV时,电池组管理系统(BMS)不
应启动均衡功能,应发出梯次电池组异常警告且关闭梯次电池组充放电功能。
A.2.5.11 对外通讯接口
电池组管理系统(BMS)应具备通讯功能,具有或者预留UART、RS485或者以太网接口。
A.2.5.12 抗静电
单节电池保护板及电池组管理系统(BMS)按A.3.5.12的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抗静电应符合
GB/T17626.2规定的要求。
A.2.5.13 防水等级
单节电池保护板及电池组管理系统(BMS)应单独安装或者与其他控制板一起安装,并按A.3.5.13
的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防水等级应符合GB/T 4208-2017的表3中防护等级为5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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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试验方法
A.3.1 试验条件
A.3.1.1 试验环境
试验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 测试应在相对湿度≤90%、大气压力为 86 kPa~106 kPa 的环境中进行(另有特别规定除
外);
—— 试验场地应具备完善的消防和应急措施;
—— 试验人员应配备个人防护用具。
A.3.1.2 试验装置
试验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充放电装置:电压、电流、功率的准确度 0.1% FS;
—— 环境模拟装置:温度准确度±1℃,湿度准确度±3%,温度波动度≤2 ℃,湿度波动度≤
5%;
—— 电池管理系统:电压、电流准确度 0.5% FS,温度准确度±1℃;
—— 时间测量装置:准确度±0.1s;
A.3.1.3 试验准备
梯次电池单体/梯次电池组的初始化充电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 在(25±2)℃下搁置 5h;
—— 以 0.2C3(A)恒电流放电至梯次电池单体/梯次电池组的放电终止电压,静置 30 min;
—— 以 0.2C3(A)恒电流充电至梯次电池单体/梯次电池组的充电终止电压,静置 30 min。
A.3.2 梯次单体电池性能试验方法
A.3.2.1 初始充放电容量
按GB 40165-2021中4.5.1测试用充电程序及4.5.2测试用放电程序规定进行试验。
a) 以 0.2C3(A)恒电流充电至梯次电池单体/梯次电池组的放电终止电压,静置 30 min;
b) 以 0.2C3(A)恒电流放电至梯次电池单体/梯次电池组的充电终止电压,静置 30 min。
c) 计算容量,即为初始充放电容量,也即标称容量。
A.3.2.2 循环寿命
按GB/T 36276-2023中附录A.2.11规定进行试验。
A.3.2.3 成组一致性匹配
梯次电池组按照初始化充满电后静置2H,测量梯次电池组内部各梯次单体电池的静态开路电压、内
阻,记算电压偏差、内阻偏差;然后在环境温度25℃±2℃的条件下,以0.2C3(A)恒电流放电至梯次单体
电池终止电压2.7V后,计算容量偏差。
A.3.3 梯次电池组性能试验方法
A.3.3.1 0.5C3(A)室温放电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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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C3(A)室温放电容量试验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a) 梯次电池组在(25±2)℃环境条件下,按照 0.5C3(A)的充电电流充至充电截止电压或电池保
护后,静置 30MIN,进行充电;
b) 将梯次电池组置于(25±2)℃环境条件下,以 0.5C3(A)的放电电流放电至放电截止电压或电池
保护;
c) 计算梯次电池组 0.5C3(A)室温放电容量。
A.3.3.2 1.0C3(A)室温放电容量
1.0C3(A)放电容量试验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a) 梯次电池组初始化充电;
b) 将梯次电池组置于(25±2)℃环境条件下;以 1.0C3(A)的放电电流放电至放电截止电压或电池
保护;
c) 计算梯次电池组 1.0C3(A)放电容量。
A.3.3.3 高温放电容量
高温放电容量试验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a) 梯次电池组初始化充电;
b) 将梯次电池组置于高温箱中静置 16 h,试验温度设置为 50 ℃;
c) 在高温箱中以 0.2C3(A)的放电电流放电至放电截止电压或电池保护;
d) 计算梯次电池组实际高温放电容量。
A.3.3.4 低温放电容量
低温放电容量试验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a) 梯次电池组初始化充电;
b) 将梯次电池组置于低温箱中静置 24 h,试验温度设置为-20 ℃;
c) 在低温箱中以 0.2C3(A)的放电电流放电至放电截止电压或电池保护;
d) 计算梯次电池组实际低温放电容量。
A.3.3.5 能量保持能力及能量恢复能力
A.3.3.5.1 常温能量保持能力
在温度为(25±2) ℃的环境中,梯次电池组经初始化充电至充满,开路放置在温度为(25±2) ℃的
环境中28天,之后在温度为(25±2) ℃环境中,以0.2C3(A)恒流放电至截止电压,记录放电时间,计算
放电容量与标称容量的比值。
A.3.3.5.2 常温能量恢复能力
能量恢复能力试验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a) 在温度为(25±2) ℃的环境中,做完能量保持测试的梯次电池组经初始化充电,充电结束后放
置 0.5 h~1 h,之后在此温度环境中以 0.2C3(A)恒流放电至终止电压,记录放电时间,计算
放电容量;计算放电容量与标称容量的比值。
b) 上述梯次电池组放电容量测试可重复进行 3 次,若第一次放电容量与标称容量比值符合 A.
2.3.5 要求时,即可终止该项目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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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6 长期存储后能量恢复能力
长期存储后能量恢复能力试验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a) 选取生产日期在 90 天内的梯次电池组,在温度为(25±2) ℃的环境中,电池包经初始化充电
结束后,放置 0.5 h~1 h,之后以 0.2C3(A)电流恒流放电 1h,然后在温度为(25±2) ℃的环
境中贮存 90 天;
b) 存储期满后取出梯次电池组,在温度为(25±2) ℃的环境中,初始化充电,充电结束后搁置 1
h,之后以 0.2C3(A)恒流放电至终止电压,记录放电时间,计算放电容量与标称容量的比值;
c) 上述梯次电池组放电容量测试可重复进行 3 次,放电容量与标称容量比值符合 A.2.3.6 的要
求时,即可终止该项目测试。
A.3.3.7 存储性能
按GB/T 36276-2023中附录A.3.9规定进行试验。
A.3.3.8 循环寿命
循环寿命试验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a) 梯次电池组初始化充电;
b) 以 0.2C3(A)的放电电流放电至放电截止电压或电池保护,在 A.3.1 的环境条件下连续充放电
循环;
c) 充、放电之间的间歇转换时间不低于 0.5 h 且不超过 1 h;
d) 当梯次电池组放电容量连续三次低于标称容量的 70%时,停止试验;记录电池循环的次数。
注: 循环寿命实验停止前的3次循环不计入循环寿命总次数。
A.3.4 梯次电池组安全要求试验方法
A.3.4.1 过充电
按GB 40165-2021中9.3的规定进行试验。
A.3.4.2 过放电
按GB 40165-2021中9.5的规定进行试验。
A.3.4.3 短路
按GB 40165-2021中9.7的规定进行试验。
A.3.4.4 挤压
按GB 40165-2021中7.6.2的规定进行试验。
A.3.4.5 自由跌落
按GB 40165-2021中8.4的规定进行试验。
A.3.4.6 盐雾与高温高湿
按GB/T 36276-2023中附录A.3.18的规定进行试验。
A.3.4.7 热失控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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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GB/T 36276-2023中附录A.3.19的规定进行试验。
A.3.4.8 IP 防护等级
A.3.4.8.1 防尘等级
按GB/T 4208-2017中13.2的规定进行试验。
A.3.4.8.2 防水等级
按GB/T 4208-2017中14.2.5的规定进行试验。
A.3.4.8.3 绝缘性能
按GB/T 36276-2023中附录A.3.10的规定进行试验。
A.3.4.8.4 耐压性能
按GB/T 36276-2023中附录A.3.11的规定进行试验。
A.3.5 单节电池保护板及电池组管理系统(BMS)性能试验方法
A.3.5.1 信息采集功能
检查确认单节电池保护板及电池组管理系统(BMS)应具有每一节梯次单体电芯的电压检测、梯次
电池组的表面温度检测和梯次电池组的总电压、充/放电电流检测。
A.3.5.2 充电梯次单体电池过压保护及恢复功能
梯次电池组按照规定充满电后,逐步增大充电电压,记录单体过压保护动作电压,电压下降到恢复
点时恢复充电,记录恢复充电电压。
A.3.5.3 放电梯次单体电压低压保护及恢复功能
梯次电池组按照规定充满电后,以0.5C3(A)电流放电,记录单体电压低保护动作电压;当放电后,
再以0.5C3(A)电流充电到电压设定值后恢复工作状态,记录恢复点的电压。
A.3.5.4 充电梯次电池组限流管理
按照GB 40165-2021中9.4的规定进行测试。根据企业提供的上位机软件进行一二级保护电流和延
时时间设置。
A.3.5.5 放电梯次电池组过流管理
按照GB 40165-2021中9.6的规定进行测试。根据企业提供的上位机软件进行一二级保护电流和延
时时间设置。
A.3.5.6 梯次电池组高温保护及恢复功能
梯次电池组高温保护及恢复功能的试验方法如下:
a) 将具有连续记忆功能的温度计探头贴于梯次电池组的电池表面,再将梯次电池组至于高温箱
中,按照规定充电;
b) 调节高温箱的温度于 3℃/min 上升至高温保护点,保持 10min,检测梯次电池组 BMS 的过温充
放电保护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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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下调温度至高温恢复点,BMS 应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A.3.5.7 电池组低温保护及恢复功能
电池组低温保护及恢复功能的试验方法如下:
a) 将具有连续记忆功能的温度计探头贴于梯次电池组的电池表面,再将梯次电池组至于低温箱
中,按照规定充电;
b) 调节低温箱的温度于 3℃/min 下调至低温保护点,保持 10min,检测梯次电池组 BMS 的低温充
放电保护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