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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102/T 0107-2024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文档格式:PDF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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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5-06-11 10:5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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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DB2102/T 0107-2024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 ICS 03.160
CCS A 00 2102

连 市 地 方 标 准
DB2102/T 0107—2024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ccording to application
2024 - 02 - 01 发布
2024 - 03 - 02 实施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2102/T 0107—2024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工作流程 ........................................................................... 1
5 受理 ............................................................................... 1
5.1 现场提交 ....................................................................... 2
5.2 邮寄方式 ....................................................................... 2
5.3 其他方式 ....................................................................... 2
6 登记 ............................................................................... 2
7 审核 ............................................................................... 2
8 办理 ............................................................................... 3
9 答复 ............................................................................... 3
10 存档 .............................................................................. 5
附录 A(资料性)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 6
附录 B(资料性)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模板 ............................................... 7
附录 C(资料性) 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台账 ............................................... 8
附录 D(资料性)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告知书 ........................................... 9
附录 E(资料性)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第三方意见告知书 ................................ 10
附录 F(资料性)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意见确认函 ...................................... 11
附录 G(资料性)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第三方告知书 ...................................... 12
附录 H(资料性)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意见函 .......................................... 13
附录 I(资料性) 政府信息公开延期答复告知书 .......................................... 14
附录 J(资料性)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 15
参考文献 ............................................................................. 25
I
DB2102/T 0107—2024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大连市大数据中心、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大连市自然资源局、西岗区人民政
府办公室、甘井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汤易、杜群、宋欣玉、苗程铭、王颖、贾佳、吕耀中、任明宇、王铭璐、侯东
泽。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
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 1 号),联系电话:
0411-83766319。
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大连市大数据中心(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 1 号),联系电话:
0411-83881023。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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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和存档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公开主体接收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工作流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政府信息 government information
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3.2
依申请公开 disclosure according to application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
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3.3
申请人 applicant
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4
受理机构 accepting institution
接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公开主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工作机构。
3.5
公开主体 disclosure subject
有公开政府信息权限的行政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或公共企事业单位。
4 工作流程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可参考附录A。
5 受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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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现场提交
5.1.1 公开主体应在办公地址或政务服务场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接收现场申请;申请人
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确有困难的,可现场口头提出,受理机构工作人员应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表》,模板参考附录 B。
5.1.2 申请人通过现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主体不应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
5.2 邮寄方式
申请人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主体不应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
5.3 其他方式
5.3.1 公开主体可结合自身实际开通政府网站在线平台、传真、电子邮箱等申请接收渠道。
5.3.2 公开主体所开通的申请接收渠道及具体的注意事项,应在本公开主体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说
明并向社会公告。
6 登记
6.1 受理机构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填写《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台账》,模
板参考附录 C。
6.2 公开主体的非受理机构接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移交受理机构。
6.3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间认定要求如下:
a) 申请人现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认定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b) 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认定公开主体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
人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应于收到申请当日
与申请人确认,认定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c) 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传真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认定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
请之日;
d) 申请人根据公开主体提出“一事一申请”原则对申请方式进行调整、归并处理后重新提交政
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认定公开主体收到重新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e) 需要补正的,认定公开主体首次收到申请之日为首日,依申请办理时限可自补正通知发出之
日停止计算,待收到申请人补正材料之日起,继续计算剩余期限。补正通知发出之日当日以
及收到申请人补正材料之日当日,不计算在内;
f) 需要申请人缴纳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认定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7 审核
7.1 公开主体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的要素进行审核,
包括:
a) 申请人是否提供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
b) 所申请政府信息的内容、特征性描述是否清晰;
c) 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要求是否明确。
7.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公开主体应给予指导和释明,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向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模板参考附录 D。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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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公开主体应当书面征求意见,流程包括:
a) 公开主体应向第三方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第三方意见告知书》,书面征求第三方意
见,模板参考附录 E;
b) 第三方收到征求意见书后,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回函确认,模板参考附录 F;
c) 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公开主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决
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公开主体应不予公开;公开主体认为不公
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决定予以公开,向第三方出具《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第三方告知书》,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模板参考附录 G。
7.4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开主体共同制作的,牵头制作的公开主体收到政府信息
公开申请后可向相关公开主体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意见函》征求意见,模板参考附录 H;被征
求意见的公开主体收到征求意见函后,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同意公开。
8 办理
8.1 公开主体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
8.2 公开主体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
应经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后,向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延期答复告知书》,模板参考附录
I,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应超过 20 个工作日。
8.3 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予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公开主体
应向申请人提供可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对不予公开的内容应说明理由。
8.4 公开主体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可依《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办理。
9 答复
9.1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主体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a) 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公开主体应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b) 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公开主体应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
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c) 所申请公开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d) 所申请信息为党务信息,告知申请人申请信息适用《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不予公开;
e) 所申请公开信息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f) 所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不予公开;
g) 所申请公开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
予公开;
h) 所申请公开信息为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
面的信息,可不予公开;
i) 所申请公开信息为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
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可不予公开;
j) 所申请公开信息为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从其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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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
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l) 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依法移交国家档案馆、成为国家档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及相关规定管理,告知申请人按照档案法的规定办理;
m) 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公开主体应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
n) 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公开主体负责公开的,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
该信息公开主体的,应告知申请人该公开主体的名称、联系方式;
o) 除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可不予提供;
p)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可作出无法提供的事实判断;
q)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公开主体应告知申请人
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r) 公开主体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
的,应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s) 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行政机关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可告知
获取的途径;
t) 申请人要求对已获取的政府信息进行确认或者重新出具的,行政机关可不予处理。
9.2 公开主体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应按照申请人的要求及公开主体保存政府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
提供信息的具体形式;按照申请人要求的途径提供信息,可能危及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
可通过电子数据等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
9.3 公开主体制作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应包括标题、文号、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申请事实(或者办件编号)、法律依据、处理决定、申请人复议诉讼的权利和期限、答复主体、答复日
期及印章等要素,情况调查清楚、事实认定准确、申请项目答复全面,下列情况可参考附录 J 分别制作:
a) 申请人所申请的政府信息属于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模板参考 J.1;
b) 申请人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本公开主体制作或保存且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模板
参考 J.2;
c) 申请人所申请公开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模板参考 J.3;
d) 申请人所申请公开信息为党务信息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模板参考 J.4;
e) 申请人所申请公开信息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模板参
考 J.5;
f) 申请人所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
信息公开答复书模板参考 J.6;
g) 申请人所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后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模板参
考 J.7;
h) 申请人所申请公开信息为内部事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模板参考 J.8;
i) 申请人所申请公开信息为过程性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模板参考 J.9;
j) 所申请公开信息为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模板参考 J.10;
k) 所申请公开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模板
参考 J.11;
l) 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依法移交国家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模板参考 J.12;
m) 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模板参考 J.13;
n) 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公开主体负责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模板参考 J.14;
o) 所申请公开信息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模板参考 J.15;
p) 申请人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模板参考 J.16;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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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模
板参考 J.17;
r) 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模板参考 J.18;
s) 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行政机关提供公开出版物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模板参考
J.19;
t) 申请人要求对已获取的政府信息进行确认或者重新出具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模板参考
J.20。
9.4 拟定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等各项文书后,应按照拟办、核稿、初审和审签(批准)的步
骤,依照岗位职责、权限,严格履行审签程序。
9.5 答复采取邮寄方式送达的,受理机关应通过邮政企业送达,不得通过不具有国家公文寄递资格的
其他快递企业送达;采取电子邮件送达的,受理机关应上传加盖印章的答复扫描件;采取当面领取送达
的,通知申请人当面领取答复时间、地点,并做好签收记录。
9.6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期限,自受理机关收到申请之日的次日起计算。处理期限的截止时点:
a)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采取直接送达、委托其他行政机关代为送达等方式送达的,以申请人
及其法定代理人签收之日当日为期限计算时点;
b) 采取邮寄送达方式送达的,以交邮之日当日为期限计算时点;
c) 采用电子送达的,送达日期以网络系统发出之日当日为期限计算时点。
10 存档
10.1 公开主体应定期整理存档已办结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材料,包括申请表原件、申请人身份证
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接收回执、邮寄单据(含挂号信凭证、挂号信回执单、EMS 邮寄单等)、
内部呈批情况、征求意见情况、答复及附件材料、送达材料等。
10.2 如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无有效联系方式,无法送达申请人的,公开主体应登记后依法答复并留存备
查。
10.3 公开主体宜建立可查阅和管理的档案记录,档案记录应分类编号,装订成卷,进行电子化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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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A A A

(资料性)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A.1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见图A.1。
图A.1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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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B B B

(资料性)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模板
B.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模板见图B.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号: 申 请 人 信 息 公 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法 人 或 其 它 组 织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 业执照信息)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所 需 信 息 情 况 所需信息的内 容描述
选填部分
所需信息的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单选) □纸质 □电子文本 获取信息的方式(单选) □邮寄 □电子邮件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日期
图B.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模板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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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C C C

(资料性)
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台账
C.1 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台账模板见图C.1。
序号 申 请 时间 依 申 请 编 号 申 请 时间 依 申 请 编 号 申 请 人 申 请 信息 申 请 信 息 类别 负 责 单位 征 求 意 见 时间 反 馈 时间 答 复 时间 答 复 形式 办 理 时效 处 理 结果 答 复 书 编 号 电 话 沟 通 情况 回 访 情况 复 议 情况 应 诉 情况 备注
1
2
3
4
5
图C.1 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台账模板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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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D D D

(资料性)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告知书
D.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告知书模板见图D.1。
依告〔20 〕第 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 □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审查,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需要补正下列内容: □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 (本机关指导和释明) 请补充修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并重新提交; □缺少身份证明,请补充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证明材料等); □缺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请补充修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并重新提交。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请您(单位)在 年 月 日前补正相关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图D.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告知书模板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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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E E E

(资料性)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第三方意见告知书
E.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第三方意见告知书模板见图E.1。
依告〔20 〕第 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第三方意见告知书 (第三方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申请人姓名/名称)提交的关于 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因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能涉及您(你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就是否向申请人 公开该政府信息书面征求意见,请于收到本告知15个工作日内填写并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意见确认函》,供本机关依据《政府信息 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传真: 。 感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图E.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第三方意见告知书模板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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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F F F

(资料性)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意见确认函
F.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意见确认函模板见图F.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意见确认函 (行政机关名称): 我(我单位)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第三方意见告知书》( 依告〔20 〕第 号)。我(我单位) □同意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 □同意作区分处理后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相关意见材料附后(需指明不予公开部分,并书面说明原因)。 □不同意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相关意见材料附后(需书面说明不同意公开的原因)。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传真: 。 复函人: (个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图F.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意见确认函模板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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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G G G

(资料性)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第三方告知书
G.1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第三方告知书模板见图 G.1。
依告〔20 〕第 号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第三方告知书 (第三方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已于 年 月 日收到您(你单位)回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意见确认函》。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政府信息不公开可 能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予以公开,公开内容附后。 如对本告知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之日起 60 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 感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图G.1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第三方告知书模板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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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H H H

(资料性)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意见函
H.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意见函模板见图 H.1。
依告〔20 〕第 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意见函 (被征求意见机关): (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向本机关申请公开的 政府信息,经审查,该政府信息由你单位共同制作。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在收到本征求意见函后研究提出意见,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 复,如不同意公开请说明理由。逾期未回复的视为同意公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传真: 。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图H.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意见函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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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I I I

(资料性)
政府信息公开延期答复告知书
I.1 政府信息公开延期答复告知书模板见图 I.1。
依告〔20 〕第 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延期答复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根据《政府 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将延期答复,延长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感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图I.1 政府信息公开延期答复告知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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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J J J

(资料性)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J.1 予以公开答复书(已对外公开)模板见图 J.1。
依复〔20 〕第 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 □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本机关已通过(政府信息具体发布网址)对外公开,请您自行查阅、获取。根据《政府 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现予告知。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 60 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图J.1 予以公开答复书(已对外公开)模板
J.2 予以公开答复书(答复回执)模板见图 J.2。
依复〔20 〕第 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 □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审查,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本机关予以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本机关将该政府信息提供给您(复印件附后)。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 60 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图J.2 予以公开答复书(答复回执)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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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3 不予公开答复书(国家秘密类豁免)模板见图 J.3。
依复〔20 〕第 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审查,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 决定不予公开。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 60 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图J.3 不予公开答复书(国家秘密类豁免)模板
J.4 不予公开答复书(党务信息)模板见图 J.4。
依复〔20 〕第 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适用《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本机关不予公开,特此告知。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 60 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 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图J.4 不予公开答复书(党务信息)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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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5 不予公开答复书(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类豁免)模板见图 J.5。
依复〔20 〕第 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审查,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关于 的政府信息,根据 《(特别法律、行政法规)》 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 60 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 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图J.5 不予公开答复书(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类豁免)模板
J.6 不予公开答复书(三安全一稳定类豁免)模板见图 J.6。
依复〔20 〕第 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审查,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根据《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 60 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 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图J.6 不予公开答复书(三安全一稳定类豁免)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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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7 不予公开答复书(第三方合法权益保护类豁免)模板见图 J.7。
依复〔20 〕第 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经征求第三方意见和审查,该政府信息公开后会损 害第三方合法权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经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同意公开。经审查,根 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现提供给您(复印件附后)。 □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经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经审查, 本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予以公 开,现提供给您(复印件附后)。 □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经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同意部分公开。经审查,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现作区分处理后将可以公开的信息提供给您(复印 件附后)。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 60 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 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图J.7 不予公开答复书(第三方合法权益保护类豁免)模板
J.8 不予公开答复书(三类内部事务信息)模板见图 J.8。
依复〔20 〕第 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审查,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属于本机关的□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 信息,根据《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 60 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 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图J.8 不予公开答复书(三类内部事务信息)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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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9 不予公开答复书(四类过程性信息)模板见图 J.9。
依复〔20 〕第 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审查,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属于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 商信函□请示报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 60 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 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图J.9 不予公开答复书(四类过程性信息)模板
J.10 不予公开答复书(行政执法案卷)模板见图 J.10。
依复〔20 〕第 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审查,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属于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根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 60 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 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图J.10 不予公开答复书(行政执法案卷)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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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11 不予公开答复书(行政查询事项)模板见图 J.11。
依复〔20 〕第 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审查,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别法律、 行政法规名称对该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七)项的规定,请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特别法律、行政法规名称的规定办理。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 60 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 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图J.11 不予公开答复书(行政查询事项)模板
J.12 不予公开答复书(档案信息)模板见图 J.12。
依复〔20 〕第 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审查,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关于 的政府信息,已经依法移交国家档案馆,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及相关规定办理。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 60 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 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图J.12 不予公开答复书(档案信息)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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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13 无法提供答复书(信息不存在)模板见图 J.13。
依复〔20 〕第 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检索查找,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不存在,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现予告 知。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 60 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图J.13 无法提供答复书(信息不存在)模板
J.14 无法提供答复书(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模板见图 J.14。
依复〔20 〕第 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审查,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本机关不掌握。据初步判断,(机关名称)可能掌握相关信息,根据《政府 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建议您(你单位)依法向相关单位了解获取该信息,联系地址: ,联系电 话: 。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 60 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图J.14 无法提供答复书(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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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15 无法提供答复书(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模板见图 J.15。
依复〔20 〕第 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审查,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不是本机关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需要本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 工、分析,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不予提供。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 60 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图J.15 无法提供答复书(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模板
J.16 无法提供答复书(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模板见图 J.16.
依复〔20 〕第 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本机关于于 年 月 日通知您(你单位)补正,您(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补正材料。 经审查,补正后仍不明确,本机关无法提供。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 60 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图J.16 无法提供答复书(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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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17 不予处理答复书(信访、举报、投诉等诉求类申请)模板见图 J.17。
依复〔20 〕第 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审查,您(你单位)提交的 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属于 □信访 □投诉 □举报事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 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您(你单位)可以通过□信访□相应渠道提出。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 60 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图J.17 不予处理答复书(信访、举报、投诉等诉求类申请)模板
J.18 不予处理答复书(重复申请)模板见图 J.18。
依复〔20 〕第 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审查,您(你单位)提交的 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已于 年 月 日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依复〔20 〕第 号)。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本机关不予重复处理。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 60 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图J.18 不予处理答复书(重复申请)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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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19 不予处理答复书(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模板见图 J.19。
依复〔20 〕第 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审查,您(你单位)提交的 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本机关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根据《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您(你单位)可以通过 途径 获取。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 60 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图J.19 不予处理答复书(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模板
J.20 不予处理答复书(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者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模板见图 J.20。
依复〔20 〕第 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审查,您(你单位)提交的 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本机关□确认□重新出具您(你单位)已获取的 信息,本机关不予处理。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 60 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图J.20 不予处理答复书(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者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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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考 文 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
〔2016〕8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
80号)
[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5]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问题的解释》(国
办公开办函〔2017〕19号)
[6]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期限有关问题的解释》(国办公
开办函〔2015〕207号)
[7]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决定送达问题的解释》(国
办公开办函〔2016〕235号)
[8]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
的函》(国办公开办函〔20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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