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03.100.70
CCS A 12 23
黑
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
DB23/T 3855—2024
平台经济示范园区建设与运营规范
2024 - 08 - 30 发布
2024 - 09 - 29 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23/T 3855—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商务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哈尔滨市标准化研究院、哈尔滨理工大学、黑龙江省电子商务协会、哈尔滨市特
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劲男、杨彩霞、闫明杰、张娟、宋韶辉、王小溪、徐慧峰、孟炬、梁丽、刘
晓丽、王巍、张璐璐、卢丽姿、张欣。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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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经济示范园区建设与运营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平台经济示范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园区建设、园区管理、
园区运营、安全保障和持续改进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省级平台经济示范园区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其它地市级平台经济园区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9095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7306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餐饮业要求
GB/T 37487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平台经济
以互联网平台为主要载体,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核心驱动力,以网络信息
基础设施为重要支撑的新型经济形态。
平台经济园区
依托区域资源、技术、人才等优势,围绕发展平台经济的重点领域,而创立发展的聚集创新资源、
培育新兴产业、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城市化建设的特殊区位环境。
注: 通常包括具备发展平台经济产业集聚优势的新兴经济产业园、科技创新产业园、电子商务产业园、创业孵化产
业园等。
平台经济示范园区
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特色鲜明、企业适度集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
管理规范、平台交易额达规模以上的具有重要区域经济地位、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和生态体系效应的
平台经济园区。
4 园区建设
规划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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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园区建设应经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符合国家、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台经济发展的总体
要求,同时结合区域自身优势,科学合理布局重点领域。
4.1.2 园区在区域经济中地位突出,辐射带动能力强,有头部企业项目 1 个以上或重点领域项目 3 个
以上。
基础设施
4.2.1 园区内水、电、通讯、环保、消防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设置但不限于以下功能区:办公区、
设备设施配套区、公共配套区、生活配套区。
4.2.2 园区宜具备一定的发展空间,能够满足平台企业的引培入驻需求,并能根据规划要求和进一步
发展需求,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
信息化建设
4.3.1 园区应具备安全可靠的网络信息基础设施,相应的服务配套完善,并定期维护维修,能够满足
互联网平台的运作需求。
4.3.2 园区能够根据发展需要,开展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的新型基础设
施建设,以满足平台企业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发展需求。
创建要求
4.4.1 园区应正式投入运营 1 年以上。
4.4.2 园区规模应与环境承载能力、生产技术条件及管理水平相适应。园区企业适度集聚发展,集聚
平台经济相关企业数量应达 10 家以上。
4.4.3 园区平台交易额应达 1 亿元以上。
4.4.4 园区应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认定。
5 园区管理
园区应明确运营主体单位。
园区应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并按时上报发展情况。
园区应制定相关扶持政策,营造良好的运营环境。
园区应注重党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党建赋能,探索并实践适合当地特色的园区管理模式,
引领园区高质量发展。
园区应及时掌握园区内企业入驻情况。
园区应建立健全考评制度,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定期组织考核评价,基于考评结果实施动态认定机
制,并根据考核评定结果提出创新发展和改进意见。
6 园区运营
运营主体
6.1.1 在黑龙江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机构。
6.1.2 负责管理园区运营的各项事务,开展招商活动,实施相应的管理工作,并提供一系列运营服务。
运营管理
6.2.1 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园区建设发展规划、重点领域平台经济项目建设规划,完善招商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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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入驻企业规则及运营规范等。
6.2.2 应实行运营监测机制,对园内的企业信息、产业规模、产业结构、园区税收、园区产值、企业
用工、数据汇总等信息进行采集和管理。
6.2.3 应建立项目管理机制,对项目的签约引进、落地建设、建成投产、达产增效、技术改造等进行
动态管理。
6.2.4 应建立考核反馈机制,制定考核管理办法,了解园区入驻情况、经营情况和创新发展情况,并
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运营服务
6.3.1 具有开放共享的线上、线下综合服务平台。
6.3.2 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服务体系,为入驻企业提供较为完善的技术服务、企业孵化、法律服务、金
融服务、市场开拓、交流宣传、现代物流等公共服务。
6.3.3 根据需要引进相关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供网络安全、云平台、大数据、国际检测认证、市
场准入等相关服务。
6.3.4 针对招商对象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
6.3.5 贯通数据采集、传输、分析、应用等环节,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展数
据要素价值创造活动,促进数据要素价值最大化。
6.3.6 定期组织与平台经济相关的研讨会和专业培训。
6.3.7 编制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协助企业制定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政策,引进平台经济技术人才和创
新创业人才。
7 安全保障
网络安全保障
网络安全管理应符合 GB/T 22239 的要求。
卫生安全保障
7.2.1 园区卫生管理应按 GB/T 27306 及 GB/T 37487 的相关规定执行。
7.2.2 制定垃圾分类、收集和清运制度,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及 GB/T 19095 标准的要求。
7.2.3 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机制。
应急安全管理
7.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7.3.2 针对园区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及应急管理保障。
8 持续改进
园区应定期开展企业服务满意度调查分析工作,持续改进园区服务。
园区应建立内部考核机制,制定服务质量考核评定管理办法,对考评结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
进举措。
园区应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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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考 文 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8号)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改高技﹝2021﹞
1872号)
[4] 《黑龙江省加快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黑办发﹝2022﹞5号)
[5] 《关于支持加快打造重点领域项目和载体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黑商联发﹝2022﹞
28号)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修正草案)》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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