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03.080.99 21
CCS A 20
辽
宁 省 地 方 标 准
DB21/T 4006—2024
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of enterprise public credit
2024 - 09 - 30 发布
2024 - 10 - 30 实施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21/T 4006—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指导原则 ............................................................................ 1
5
等级划分 ............................................................................ 2
6
信用指标分类 ........................................................................ 2
7
等级评定 ............................................................................ 3
评分规则 ........................................................................ 3
定级规则 ........................................................................ 3
评价结果更新 .................................................................... 4
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 .............................................................. 4
8 评价结果运用 ........................................................................ 4
附录 A(规范性) 企业公共信用评分 ......................................................5
I
DB21/T 4006—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起草。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辽宁省检验检测
认证中心(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莽琦、张子峰、韩先一、胡雪娇、王智勇、李华楠、李冰、龙飞锦、金崇无、
郑琦婧、宋琦、都兴龙、白晓宇。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
有关单位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查。
归口管理部门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024-86892980。
文件起草单位通信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如意路11号,024-83963870。
II
DB21/T 4006—2024
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的指导原则、等级划分、信用指标分类、等级评定和评价结果
运用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为企业的经营主体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2116-2008 企业信用等级表示方法
GB/T 22117-2018 信用基本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22117-201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信用 credit
个人或组织履行承诺的意愿和能力。
注1:承诺包括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合同条款等契约约定的、社会合理期望等社会责任的内容。
注2:在经济领域,信用的含义等同于交易信用,是指交易各方在信任基础上,不用立即付款或担保就可获得资金、
物资或服务的能力,这种能力以在约定期限内履约为条件,并可以使用货币单位直接度量。
注3:在社会领域,信用难以用货币度量。
[来源:GB/T 22117-2018,2.1]
公共信用信息 public credit information
依法行使公共职能的部门履职过程产生的有关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
注:依法行使公共职能的部门包括行政机构、司法机关以及依法行使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
组织。
[来源:GB/T 22117-2018,2.24]
4
指导原则
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应遵循以下指导原则:
a)
客观性:对归集的公共信用信息,运用量化评分系统生成评价结果;
b)
时效性:评价结果采用定期更新和特殊情况及时更新相结合的方式;
c)
独立性:应不受任何外来因素影响,独立地反映评价对象的信用状况;
d)
公正性:按科学的方法和规范的程序,公正地开展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活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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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保密性:应严格保守其所获取的企业保密信息。
5
等级划分
按照GB/T 22116-2008中的等级表示方法,从高到低分为A+、A、B+、B、C+、C、D七个等级,见表1。
表 1
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级划分表
等级 释义
A+ 企业在评价期内公共信用综合状况极好
A 企业在评价期内公共信用综合状况优良
B+ 企业在评价期内公共信用综合状况良好
B 企业在评价期内公共信用综合状况较好
C+ 企业在评价期内公共信用综合状况尚好
C 企业在评价期内公共信用综合状况一般
D 企业在评价期内公共信用综合状况较差
6
信用指标分类
信用指标由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形成,具体分类及说明见表2,其中判定项为一票否决项。
表 2
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分类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相关材料和数据
判定项 企业被列入失信联合 惩戒名单情况 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海 关失信认证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拖 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等失信联合惩戒名 单的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安全生产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重大 税收违法信息、海关失信认证 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拖 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等信息
基本情况 基本信息 存续期内信用良好时 限 企业存续期内公共信用评价为良好以上 的年限。在未开展评价前,视为良好。 企业登记信息和公共信用评价 信息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其 他)情况。 企业登记信息和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信息
资质证书 企业获得专业资质证书等情况。 资质证书信息
知识产权 企业获得的发明专利、作品著作权、软件 著作权,参与起草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情况。 专利、著作权、标准信息
关联信息 主要人员信用 企业法定代表人、董监高、实际控制人等 主要人员信用情况。 股东、高管信息及黑名单信息
分公司及分支机构信 用 企业分公司及分支机构列入严重失信情 况。 分公司及分支机构信息、惩戒 名单信息
经营信息 经营异常信息 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况。 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税务非正常户信息 企业列入税务非正常纳税户情况。 税务非正常户信息
税收欠缴信息 企业税收欠缴信息情况。 税收欠缴信息
遵纪守法 司法信息 被执行人信息 企业列入被执行人情况。 被执行人信息
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信息 企业被行政处罚的情况。 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强制信息 企业被行政强制的情况。 行政强制信息
其他行政管理不良信 用记录 企业其他行政管理不良信用情况。 企业不良信用信息
2
DB21/T 4006—2024
表2
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分类表(续)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相关材料和数据
监管评价 守信激励 列入守信联合激励名 单信息 企业列入守信联合激励名单情况(A级纳 税人和海关高级认证企业除外)。 激励名单信息、各部门认定的 行业红名单
行政奖励信息 企业获得行政奖励的情况。 行政奖励信息
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和负面舆情 信息 企业受到投诉举报等情况,并经相关部门 核实认定的信息;发生负面舆情情况。 投诉举报信息,舆情监控信息
行业评价 税务部门纳税等级评 价 企业纳税等级评价信息情况。 企业纳税等级评价信息
海关部门企业评价 海关认证企业评价信息情况。 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信息
环保部门企业评价 企业环保等级评价信息情况。 环保等级评价信息
社会责任 社会公益 志愿服务信息 企业参加志愿服务情况。 企业志愿服务信息
慈善捐赠信息 企业参加慈善捐赠情况。 企业慈善捐赠信息
员工保障 缴纳社保信息 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情况。 企业社保缴纳信息
缴纳公积金信息 企业为员工缴纳公积金情况。 企业公积金缴纳信息
履约践诺 信用承诺 违诺信息 企业做出信用承诺后的违诺情况。 信用承诺信息
践诺信息 企业做出信用承诺后的践诺情况。 信用承诺信息
公共履约 公用事业欠费信息 企业公用事业欠费情况。 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缴费拖 欠信息
合同违约信息 企业经营中存在的合同违约情况。 公共资源交易或政府采购方 面的合同违约信息
7
等级评定
评分规则
7.1.1
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评分满分为 1000 分,其中“基本情况”满分 300 分,“遵纪守法”满分
240 分,“监管评价”满分 200 分,“社会责任”满分 150 分,“履约践诺”满分 110 分,详见表 A.1。
7.1.2
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评分依据归集的相关材料和数据,按照表 A.1 给出各级指标得分,合计
得到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得分。
定级规则
7.2.1
根据归集的公共信用信息相关材料和数据,对照表 A.1 确定企业是否存在判定项情况。若存在,
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级直接判定为最低级别 D。
7.2.2
排除判定项情况后,根据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判定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级,等级和
对应分值见表 3。
表 3
等级和分值对应表
等级 分值
A+ 综合得分≥750分
A 700分≤综合得分<750分
B+ 650分≤综合得分<700分
B 600分≤综合得分<650分
C+ 550分≤综合得分<600分
C 500分≤综合得分<550分
D 综合得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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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1/T 4006—2024
7.2.3
根据各部门出台的联合惩戒文件,评价期内企业若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公共信用综合评
价等级直接判为最低级别 D。
评价结果更新
7.3.1
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结果每季度定期更新。
7.3.2
企业若出现判定项情况,评价结果应即时更新。
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
7.4.1
企业认为信用评价所依据的信用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可以向公共信用评价机构提出异议申
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公共信用评价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后向申请人反馈处理结果。
7.4.2
鼓励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进行信用修复,改善信用状况。经修复的不良记录不再作为下一
评价周期的依据。
8
评价结果运用
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可作为各级政府部门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参考。尚未开展行业信用评
价的部门,可直接依据企业信用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已建立行业信用评价制度的部门,在实施分级
分类监管过程中,宜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与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有机结合、统筹使用。
鼓励金融机构根据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为企业实施便利化融资服务。
4
DB21/T 4006—2024
附 A A A
录
(规范性)
企业公共信用评分
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评分应按表A.1逐项赋分,计算综合得分,其中判定项在表最上端,如果出
现企业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任意一种情况,则终止评分。
表 A.1 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评分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依据 得分 备注
判定项
企业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情况 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信息、重大税收违法信息,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海关失信认证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黑 名单等
基本情况(300 分)
基本信息 (100分) 存续期内信用良好时限 (20分) 5年及以上。 20 分
1至5年(不含5年)。 15 分
1年以下(不含1年)。 10 分
企业类型(20分) 上市公司或高新技术企业。 20 分
其他企业。 10 分
资质证书(30分) 每项5分,最多30分。 30 分
知识产权(30分) 发明专利,每项5分,最多10分。 10 分
作品著作权每项5分,软件著作权每项3 分。最多10分。 10 分
国际标准每项5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每项3分,地方标准每项2分。最多10分。 10 分
关联信息 (60分) 主要人员信用(20分) 无严重失信信息。 20 分
有严重失信信息,且≤4条。 10 分
有严重失信信息,且>4条。 0 分
分公司及分支机构信用 (40分) 无严重失信信息。 40 分
有严重失信信息,且≤4条。 20 分
有严重失信信息,且>4条。 0 分
经营信息 (140分) 经营异常信息(50分) 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50 分
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0 分
税务非正常户信息(40分) 无税务非正常户信息。 40 分
列入税务非正常户。 0 分
税收欠缴信息(50分) 无税收欠缴信息。 50 分
有税收欠缴信息。 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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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1/T 4006—2024
表 A.1 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评分表(续)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依据 得分 备注
遵纪守法(240 分)
司法信息 (90分) 被执行人信息(90分) 无被执行人信息。 90 分
有被执行人记录,且≤5次。 45 分
有被执行人记录,且>5次。 0 分
行政执法 (150分) 行政处罚信息(80分) 无行政处罚信息。 80 分
有行政处罚信息,且≤4条。 40 分
有行政处罚信息,且>4条。 0 分
行政强制信息(40分) 无行政强制信息。 40 分
有行政强制信息,且≤4条。 20 分
有行政强制信息,且>4条。 0 分
其他行政管理不良信用记 录(30分) 无其他信用不良记录,得30分; 有其他信用不良记录,每条扣10分,至0 分为止。 30 分
监管评价(200 分)
守信激励 (70分) 列入守信联合激励名单信 息(30分) 列入红名单(A级纳税人和海关高级认证 企业除外),每条15分,最多30分。 30 分
未列入激励名单信息。 0 分
行政奖励信息(40分) 有行政奖励信息,每条10分,最多40分。 40 分
无行政奖励信息。 0 分
投诉举报 (20分) 投诉举报和负面舆情信息 (20分) 无投诉举报和负面舆情信息,得20分; 有效投诉举报信息,每条扣2分,至0分 为止。 20 分
行业评价 (110分) 税务部门纳税等级评价 (50分) 被评为A级纳税人,得50分。 50 分
非A级纳税人。 0 分
海关部门企业评价(30分) 被评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得30分。 30 分
非海关高级认证企业。 0 分
环保部门企业评价(30分) 守信企业。 30 分
一般守信企业。 15 分
失信企业。 0 分
社会责任(150 分)
社会公益 (60分) 志愿服务信息(30分) 有志愿服务记录,每条10分,最多30分。 30 分
无志愿服务信息。 0 分
慈善捐赠信息(30分) 有慈善捐赠记录,每条10分,最多30分。 30 分
无慈善捐赠信息。 0 分
6
DB21/T 4006—2024
表 A.1 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评分表(续)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依据 得分 备注
员工保障 (90分) 缴纳社保信息(60分) 连续为员工缴纳社保(至少包括养老保 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 生育保险),每年20分,最多60分。 60 分
无缴纳社保信息。 0 分
缴纳住房公积金信息 (30分) 连续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每年10分, 最多30分。 30 分
无缴纳公积金信息。 0 分
履约践诺(110 分)
信用承诺 (50分) 违诺信息(30 分) 无违诺信息。 30 分
有违诺信息,且<4条。 15 分
有违诺信息,且≥4条。 0 分
践诺信息(20 分) 有践诺信息,每条5分,最多20分。 20 分
公共履约 (60分) 公用事业欠费信息(30 分) 无公用事业欠费信息。 30 分
有与公用事业欠缴费相关的未履行法院 生效裁判信息。 0 分
合同违约信息(30 分) 无合同违约信息,得50分; 有合同违约信息,每次扣10分,至0分为 止。 30 分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