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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T 2849.8-2024 防雷技术规范 第8部分:电动汽车充电站(桩)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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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DB15/T 2849.8-2024 防雷技术规范 第8部分:电动汽车充电站(桩) ICS 07.060
CCS A 47 15

蒙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15/T 2849.8—2024
防雷技术规范
第 8 部分:电动汽车充电站(桩)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lightning protection——
Part 8: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stations(piles)
2024-09-27 发布
2024-10-27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5/T 2849.8—2024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为DB15/T 2849《防雷技术规范》的第8部分。DB15/T 2849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 第 1 部分:电梯;
—— 第 2 部分:玻璃幕墙;
—— 第 3 部分: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
—— 第 4 部分:旅游景区蒙古包;
—— 第 8 部分:电动汽车充电站(桩)。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 23)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通辽市气象局、内蒙古锐克雷电防护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大雨、于璐、张原瑞、朱紫明、徐磊、王刚、蔡子夷、高荣、金鑫。
I
DB15/T 2849.8—2024


内蒙古自治区地域辽阔,资源丰富多样,造就了众多行业。不同行业的建(构)筑物、设
备、场所以及附属设施所遭受雷电灾害的影响也因其自身的特点而有所不同。DB15/T 2849《防雷
技术规范》分别针对这些不同需求,规定具体的防雷技术要求,DB15/T 2849 拟由以下十个部分
构成。
—— 第 1 部分:电梯。目的在于为电梯设备及其配电、控制系统的防雷装置设计与施工提供技术
指南。
—— 第 2 部分:玻璃幕墙。目的在于为玻璃幕墙的防雷装置设计与施工提供技术指南。
—— 第 3 部分: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目的在于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的防雷装置设计与施工提
供技术指南。
—— 第 4 部分:旅游景区蒙古包。目的在于为旅游景区蒙古包的防雷装置设计与施工提供技术指
南。
—— 第 5 部分:白酒生产设施。目的在于为白酒生产设施的防雷装置设计、施工与检测提供技术
指南。
—— 第 6 部分:大型游乐场所。目的在于为大型游乐场所的防雷装置设计与施工提供技术指南。
—— 第 7 部分:设施农业智能温室。目的在于为农业设施智能温室的防雷装置设计与施工提供技
术指南。
—— 第 8 部分:电动汽车充电站(桩)。目的在于为电动汽车充电站(桩)雷电防护装置的设
计、施工、管理与维护提供技术指南。
—— 第 9 部分:民用机场。目的在于为民用机场的防雷装置设计、施工提供技术指南。
—— 第 10 部分:露天煤矿。目的在于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露天煤矿防雷装置设计、施工提供
技术指南。
II
DB15/T 2849.8—2024
防雷技术规范
第 8 部分:电动汽车充电站(桩)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充电站(桩)防雷技术的基本规定、雷电防护装置设计与施工和雷电防护装
置运行维护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电动汽车充电站(桩)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其它小型电瓶车、电
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雷电防护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8802.12 低压电涌保护器(SPD)第12部分:低压电源系统的电涌保护器 选择和使用导则
GB/T 18802.22 低压电涌保护器 第22部分:电信和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 选择和使用导则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156-2021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
GB 50343-201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电动汽车充电站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station
采用整车充电模式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的场所,应包括3台及以上电动汽车充电设备(至少有1台非
车载充电机),以及相关供电设备、监控设备等配套设备,以下简称充电站。
[来源:GB 50966-2014,2.1.2]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EV charging facilities
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相关电气设备,如低压开关柜、直流充电桩、交流充电桩和电池更换装
置等。
[来源:GB 50156-202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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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桩 charging piles
固定在地面或墙壁,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的专用设备。
充电区 charging zone
在充电站内为电动汽车进行充电的区域。
雷电防护装置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用于减少闪击击于建(构)筑物上或建(构)筑物附近造成的物质性损害和人身伤亡,由外部雷电
防护装置和内部雷电防护装置组成。
[来源:GB 50057—2010,2.0.5,有修改]
接闪器 air-termination system
由拦截闪击的接闪杆、接闪带、接闪线、接闪网以及金属屋面、金属构件等组成。
[来源:GB 50057—2010,2.0.8]
引下线 down-conductor system
用于将雷电流从接闪器传导至接地装置的导体。
[来源:GB 50057—2010,2.0.9]
接地装置 earth-termination system
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合,用于传导雷电流并将其流散入大地。
[来源:GB 50057—2010,2.0.10]
电涌保护器 surge protective device;SPD
用于限制瞬态过电压和分泄电涌电流的器件,它至少含有一个非线性元件。
[来源:GB 50057—2010,2.0.29]
防雷等电位连接 lightning equipotential bonding
将分开的诸金属物体直接用连接导体或经电涌保护器连接到雷电防护装置上以减小雷电流引发的
电位差。
[来源:GB 50057—201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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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基本规定
电动汽车充电站(桩)的防雷设计,应在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分析雷电
活动规律、设施特点,评估雷电灾害风险的基础上,详细研究并确定雷电防护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做
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电动汽车充电站(桩)的雷电防护装置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电动汽车充电站(桩)应按照第三类防雷建筑物进行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如与其它建筑物共同
建设或改建时,应综合考虑建筑物的性质确定其防雷类别,但不应低于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5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与施工
直击雷防护
5.1.1 建筑物
5.1.1.1 电动汽车充电站的营业用房、配电房、控制机房等建筑物的防直击雷设计应符 GB 50057-2010
中 4.4 的有关规定。
5.1.1.2 建筑物上的接闪带、接闪网、接闪杆或其混合组成的接闪器,其材料规格及安装工艺应符合
附录 A 中表 A.1 和表 A.3 的要求。
5.1.1.3 电动汽车充电站的营业用房、配电房、控制机房等建筑物宜利用建(构)筑物内主筋或金属
立柱作为引下线,也可设置专设引下线。引下线可采用热镀锌圆钢或扁钢,宜优先采用圆钢,引下线的
材料规格及安装工艺应符合附录 A 中表 A.1 和表 A.3 的要求。
5.1.1.4 引下线敷设在人员可停留或经过的区域时,防止接触电压和旁侧闪络电压的措施应符合
5.1.1.5~5.1.1.7 的要求。
5.1.1.5 外露引下线在高 2.7 m 以下部分穿不小于 3 mm 厚的交联聚乙烯管,交联聚乙烯管应能耐受
波形 1.2/50 μs 冲击电压 100 kV。
5.1.1.6 应设立阻止人员进入的护栏或警示牌,护栏与引下线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3 m。
5.1.1.7 建筑物应优先利用自然接地体接地,当自然接地体的接地电阻不满足要求时,应增设闭合环
形人工接地体。人工接地体在土壤中的埋设深度不宜小于 1 m,高寒地区应敷设在冻土层以下,其距墙
或基础不宜小于 1 m;人工接地体应与自然接地体多处相连,连接导体及人工接地体距人行通道不应小
于 3 m。接地体的材料规格及安装工艺应符合附录 A 中表 A.2 和表 A.3 的要求。
5.1.2 充电区
5.1.2.1 充电区的变配电、充电桩、监控等设备设施应处于直击雷保护范围之内。
5.1.2.2 充电区的罩棚采用金属屋面时,宜利用屋面作接闪器,并应符合 GB 50057-2010 中 5.2.7 的
有关规定。
5.1.2.3 充电区可利用罩棚的立柱钢筋或金属立柱作为引下线,也可沿支撑立柱设置专设引下线。专
设引下线应沿罩棚立柱表面敷设,并经最短路径接地。专设引下线与充电桩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 1 m。
5.1.2.4 分散、独立安装的充电桩,宜利用附近较高建(构)筑物上的接闪装置作接闪器;当利用自
身金属构件做接闪器、引下线时,其材料规格及安装工艺应符合附录 A 中表 A.1 和表 A.3 的要求。
5.1.2.5 充电区的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设备接地及信息系统接地宜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
按各种接地要求的最小值确定,并不应大于 4 Ω。
5.1.2.6 建在加油加气站内的充电设施,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充电设施应设在加油加气站的辅助服务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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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T 2849.8—2024
b) 配电系统、电线电缆与加油加气站内建(构)筑物之间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电系统、室外变配电站与加油加气站内汽油设备、柴油设备、LPG 储罐、CNG 工艺设备、
LNG 设备、氢气设备等的安全间距应符合 GB 50156-2021 中第 4 章的有关规定;
2) 充电设施电力、通信线路宜采用电缆直埋敷设。
屏蔽和综合布线
5.2.1 配电线路、通信线路宜全线采用电缆直接埋地敷设。当采用架空线时,应使用一段金属铠装线
缆或护套线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入,直埋长度不应小于 15 m。
5.2.2 信号线缆与电力线缆的敷设间距应符合 GB 50343-2012 中 5.3.4 的有关规定。
5.2.3 各类线缆应远离接闪杆等可能遭受直击雷的位置,不应沿建筑物的墙角、檐角布线。
5.2.4 当通信线缆选用光纤时,线缆的金属接头、金属护层、金属挡潮层和金属加强芯等,应在进入
建筑物时与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或接地装置可靠连接。
等电位连接
5.3.1 电动汽车充电站(桩)的接地装置与周围建(构)筑物接地装置的间距小于 20 m 时,应将两接
地装置进行等电位连接,且连接点不应少于两处。
5.3.2 在 LPZ0A或 LPZ0B区与 LPZ1 区交界处应设置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与接地
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两处。
5.3.3 交流配电箱、光缆金属加强芯和线缆金属外层均应与等电位接地端子板连接,等电位连接线应
短直,过渡电阻不应大于 0.2 Ω。
5.3.4 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管道、金属支撑构件、线缆桥架等金属物均应进行等电位连接,过渡电
阻值不应大于 0.2 Ω。
5.3.5 电动汽车充电桩的门、盖板、覆板和其它金属构件,应分别与充电桩的主体金属构架、设备的
箱体可靠连接。
5.3.6 等电位连接的材料规格及安装工艺应符合附录 A 中表 A.4 和表 A.3 的要求。
电涌保护器
5.4.1 电源系统电涌保护器的防护级别应符合 5.5.2 的要求。
5.4.2 电动汽车充电站(桩)内安装多级 SPD 时,电压开关型 SPD 与限压型 SPD 之间的线路长度不宜
小于 10 m,若小于 10 m 应加装退耦元件。限压型 SPD 之间的线路长度不宜小于 5 m,若小于 5 m 应加
装退耦元件。当 SPD 具有能量自动配合功能时,SPD 之间的线路长度不受限制。
5.4.3 电源 SPD 应安装牢固,SPD 两端的引线长度之和不宜大于 0.5 m ,连接导线的过渡电阻不应大
于 0.2 Ω。
5.4.4 电源 SPD 的选型应符合附录 B 中表 B.1 的要求,同时应符合 GB/T 18802.12 中的规定。SPD 的
接线材料规格应符合附录 A 中表 A.4 的要求。
5.4.5 电动汽车充电站(桩)的数据采集、控制、信号等线路的入口端宜装设相应的信号 SPD。
5.4.6 各类设备的信号 SPD 应根据被保护设备的工作频率、输出功率、接口形式等要求进行选择,最
大持续工作电压 Uc 值应大于设备工作电压的 1.2 倍。
5.4.7 信号 SPD 的接地线应短直,其长度不宜大于 0.5 m,过渡电阻值不应大于 0.2 Ω。
5.4.8 信号 SPD 的选用应符合 GB/T 18802.22 中的规定。SPD 的接线材料规格应符合附录 A 中表 A.4
的要求。
低压配电和监控设备雷电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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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T 2849.8—2024
5.5.1 电动汽车充电站(桩)电源为 380/220 V 供配电系统时,应采用 TN-S 系统,当外供电源为 380
V 时,应采用 TN-C-S 系统。
5.5.2 电动汽车充电站(桩)电源系统宜设置三级防电涌保护措施。低压配电总电源处应安装 I 级试
验的电源 SPD,低压分配电箱处应安装 II 级试验的电源 SPD,充电桩设备入口端应安装 II 级试验或 III
级试验的电源 SPD。
5.5.3 监控设备的雷电防护应符合 GB 50343-2012 中 5.5.3 的规定。
6 雷电防护装置运行维护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动汽车充电站(桩)应根据施工进度,对防雷隐蔽工程进行质量检测,工
程完工后进行雷电防护装置综合检测。
投入使用后的雷电防护装置实行周期维护和日常维护。每年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委托具有雷电防
护装置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雷电防护装置进行检测。与其它建筑物共用接地的电动汽车充电站(桩),
其雷电防护装置的维护周期应与该建筑物统一。
雷电发生后,应对雷电防护装置进行检查,若发现以下情况,应及时处理或修复:
a) 接闪杆、接闪带(网)、引下线及接地线腐蚀、机械损伤或松动等;
b) 内部雷电防护装置和设备(金属外壳、机架)的等电位连接处松动或断开等;
c) SPD 出现损坏、劣化、接触不良、漏电、发热、积尘过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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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T 2849.8—2024
附 A A A

(规范性)
电动汽车充电站(桩)雷电防护装置材料规格和安装工艺的技术要求
A.1 接闪器及引下线的材料规格、结构与最小截面积要求见表 A.1。
表A.1 接闪器及引下线的材料规格、结构与最小截面积
材料 结构 截面积 mm 2 备注 j
铜,镀锡 a 单根扁铜 50 厚度 2 mm
单根圆铜 g 50 直径 8 mm
铜绞线 50 每股线直径 1.7 mm
单根圆铜 cd 176 直径 15 mm
铝 单根扁铝 70 厚度 3 mm
单根圆铝 50 直径 8 mm
铝绞线 50 每股线直径 1.7 mm
铝合金 单根扁形导体 50 厚度 2.5 mm
单根圆形导体 50 直径 8 mm
绞线 50 每股线直 1.7 mm
单根圆形导体 c 176 直径 15 mm
外表面镀铜的单根圆形导体 50 直径 8 mm,径向镀铜厚度至少 70 μm,铜纯度 99.9%
热浸镀锌钢 b 单根扁钢 50 厚度 2.5 mm
单根圆钢 i 50 直径 8 mm
绞线 50 每股线直径 1.7 mm
单根圆钢 cd 176 直径 15 mm
不锈钢 e 单根扁钢 f 50 h 厚度 2 mm
单根圆钢 f 50 h 直径 8 mm
绞线 70 每股线直径 1.7 mm
单根圆钢 cd 176 直径 15 mm
外表面 镀铜的钢 单根圆钢(直径 8 mm) 50 镀铜厚度至少 70 μm,铜纯度 99.9%
单根扁钢(厚 2.5 mm)
a热浸或电镀锡的锡层最小厚度为 1 μm; b镀锌层宜光滑连贯、无焊剂斑点,镀锌层圆钢至少 22.7 g/m 2、扁钢至少 32.4 g/m 2;
c仅应用于接闪杆。当应用于机械应力没达到临界值之处,可采用直径 10 mm、最长 1 m 的接闪杆,并增加固定; d仅应用于入地之处; e不锈钢中,铬的含量等于或大于 16%,镍的含量等于或大于 8%,碳的含量等于或小于 0.08%; f对埋于混凝土中以及与可燃材料直接接触的不锈钢,其最小尺寸宜增大至直径 10 mm 的 78 mm 2(单根圆钢)和最
小厚度 3 mm 的 75 mm 2(单根扁钢);
g在机械强度没有重要要求之处,50 mm 2(直径 8 mm)可减为 28 mm 2(直径 6 mm)。并应减小固定支架间的间距; h当温升和机械受力是重点考虑之处,50 mm 2加大至 75 mm 2; 2 、钢为 50 mm 2、不锈钢为 50 mm 2 ;
i避免在单位能量 10 MJ/Ω下熔化的最小截面是铜为 16 mm 2、铝为 25 mm
j截面积允许误差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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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T 2849.8—2024
A.2 接地体的材料规格、结构与最小尺寸见表 A.2。
表A.2 接地体的材料规格、结构与最小尺寸
材料 结构 最小尺寸 备注
垂直接地体直径 mm 水平接地体 mm 2 接地板 mm
铜绞线 — 50 — 每股直径1.7 mm
单根圆铜 15 50 — —
单根扁铜 — 50 — 厚度2 mm
铜管 25 — — 壁厚2 mm
整块铜板 — — 500×500 厚度2 mm
网格铜板 — — 600×600 各网格边截面25 mm×2 mm, 网格网边总长度不少于4.8m
热镀锌钢 圆钢 14 78 — —
钢管 25 — — 壁厚2 mm
扁钢 — 90 — 厚度3 mm
钢板 — — 500×500 厚度3 mm
网格钢板 — — 600×600 各网格边截面30 mm×3 mm, 网格网边总长度不少于4.8 m
材料 结构 最小尺寸 备注
垂直接地体直径 mm 水平接地体 mm 2 接地板 mm
裸钢 钢绞线 — 70 — 每股直径1.7 mm
圆钢 — 78 — —
扁钢 — 75 — 厚度3 mm
外表面镀铜 的钢 圆钢 14 50 — 镀铜厚度至少250 μm, 铜纯度99.9%
扁钢 — 90(厚3 mm) —
不锈钢 圆形导体 15 78 — -
注1:热镀锌层应光滑连贯、无焊剂斑点,镀锌层圆钢至少22.7 g/m 2、扁钢至少32.4 g/m 2 ;
注2:热镀锌之前螺纹应先加工好; 注3:不同截面的型钢,其截面不小于290 mm 2,最小厚度3 mm,可采用50 mm×50 mm×3 mm角钢; 注4:当完全埋在混凝土中时才可采用裸钢; 注5:外表面镀铜的钢,铜应与钢结合良好; 注6:不锈钢中,铬的含量等于或大于16%,镍的含量等于或大于5%,钼的含量等于或大于2%,碳的含量等于或小于 0.08%; 注7:截面积允许误差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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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体安装工艺的技术要求见表 A.3。
表A.3 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体安装工艺的技术要求
装置名称 标准要求
接闪杆 1 m以下:圆钢Φ≥12 mm;钢管Φ≥20 mm。 1~2 m:圆钢Φ≥16 mm; 钢管Φ≥25 mm。 接闪杆的接闪端宜做成半球状,其最小弯曲半径宜为4.8 mm,最大宜为12.7 mm。

接闪线 接闪网 架空接闪线和接闪网截面不小于50 mm 2热镀锌钢绞线或铜绞线。 网格尺寸:二类≤10 m×10 m 或12 m×8 m,三类≤20 m×20 m 或24 m×16 m。 与突出屋面物体间的距离按GB 50057计算,但不应小于3 m。
闪 器 金属板屋面 板间的连接应是持久的电气贯通,可采用铜锌合金焊、熔焊、卷边压接、缝接、螺钉或螺 栓连接。 金属板下无易燃物品时,铅板厚度不应小于2 mm,不锈钢、热镀锌钢、钛和铜板的厚度不 应小于0.5 mm,铝板的厚度不应小于0.65 mm,锌板的厚度不应小于0.7 mm。 金属板下有易燃物品时,不锈钢、热镀锌钢、钛板的厚度不应小于4 mm,铜板的厚度不应 小于5 mm,铝板的厚度不应小于7 mm。 金属板应无绝缘被覆层。
引 下 线 平均间距 二类≤18 m,三类≤25 m。
敷设方式 专设引下线应沿外表面敷设,并应经过最短路径接地。也可暗敷,但圆钢应Φ≥10 mm, 扁钢截面≥80 mm 2。 易受机械损伤之处,地面上1.7 m至地面下0.3 m,应采用暗敷或采用镀锌角钢、改性塑料 管或橡胶管等加以保护。
接 地 装 置 降阻方式 采用多支线外引接地装置,外引长度不应大于有效长度。 接地体埋于较深的低电阻率土壤中。 换土。 采用降阻剂。
固定支架间距 明敷接闪导体和引下线固定支架高度不宜小于150 mm;扁形导体和绞线除作用于从地面至 高20 m垂直面上的垂直导体固定支架间距为1000 mm外,其余情况固定支架间距均为500 mm;单根圆形导体固定支架间距为1000 mm。
防腐状况 镀锌、涂漆、不锈钢、暗敷。
搭接形式与长度 扁钢与扁钢焊接为扁钢宽度的2倍,不少于三面施焊。 圆钢与圆钢焊接双面≥6 D a、单面≥12 D a。 圆钢与扁钢焊接双面≥圆钢6 D a、单面≥圆钢12 D a。 金属板搭接≥100 mm ,溶焊、紧固件紧固或卷边压接。
安全距离 安全距离按GB 50057计算,但不应小于3 m。
a D 圆钢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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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T 2849.8—2024
A.4 雷电防护装置各连接部件的最小截面积见表 A.4。
表A.4 雷电防护装置各连接部件的最小截面积
防雷等电位连接部件 材料 截面积 mm 2
防雷等电位连接带(铜、外表面镀铜的钢或热镀锌钢) 铜、铁 50
从防雷等电位连接带至接地装置或 各防雷等电位连接带之间的连接导体 铜 16
铝 25
铁 50
从屋内金属装置至防雷等电位连接带的连接导体 铜 6
铝 10
铁 16
连接电涌 保护器 的导体 电气 系统 Ⅰ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 铜 6
Ⅱ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 2.5
Ⅲ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 1.5
电子 系统 D1类电涌保护器 1.2
其它类的电涌保护器(连接 导体的截面可小于1.2 mm 2)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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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T 2849.8—2024
附 B B B

(规范性)
电动汽车充电站(桩)SPD 的选型
电动汽车充电站(桩)SPD的选型见表B.1。
表B.1 电动汽车充电站(桩)SPD 选型对照表
位置 SPD分级 电源SPD参数
总低压配电处 Ⅰ级试验的SPD Iimp冲击电流≥12.5 kA(10/350 μs)或 In标称放电电流 ≥50 kA(8/20 μs)
分配电或充电桩 Ⅱ级试验的SPD In标称放电电流≥20 kA(8/20 μs)
充电桩 Ⅲ级试验的SPD In标称放电电流≥3 kA(8/20 μs)或者 复合波(1.2/50 μs和8/20 μs) Uoc≥ 6 kV/Isc≥ 3 kA/I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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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T 2849.8—2024
参 考 文 献
[1] GB/T 32937-2016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2] GB/T 50966-2014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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