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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01/T 100-2024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心理支持服务规范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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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5-06-06 15: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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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DB4101/T 100-2024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心理支持服务规范 ICS 03.180 4101
CCS C 56

州 市 地 方 标 准
DB4101/T 100—2024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心理支持服务规范
2024 - 08 - 16 发布
2024 - 11 - 16 实施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101/T 100—2024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体原则 ............................................................................ 2
5 基本要求 ............................................................................ 2
5.1 学校 ............................................................................ 2
5.2 工作机制 ........................................................................ 2
5.3 专业化队伍建设 .................................................................. 2
6 心理支持服务分类 .................................................................... 3
7 心理健康教育 ........................................................................ 3
7.1 教育内容 ........................................................................ 3
7.2 心理健康教育实施 ................................................................ 4
8 心理辅导 ............................................................................ 4
8.1 校内心理辅导室建设 .............................................................. 4
8.2 校内心理辅导实施 ................................................................ 4
8.3 心理健康档案建立 ................................................................ 5
9 心理危机预防 ........................................................................ 5
9.1 心理测评 ........................................................................ 5
9.2 筛查预警 ........................................................................ 5
9.3 结果响应 ........................................................................ 6
10 心理危机干预 ....................................................................... 6
10.1 干预原则 ....................................................................... 6
10.2 干预的组织管理 ................................................................. 6
10.3 对不同类型的对象的干预 ......................................................... 6
10.4 应急管理 ....................................................................... 8
11 服务评价与改进 ..................................................................... 8
11.1 服务结果质量评价与改进 ......................................................... 8
11.2 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评价与改进 ................................................. 8
参考文献 .............................................................................. 10
I
DB4101/T 100—2024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起草。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郑州市教育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郑州师范学院、郑州市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中心、河南大学、郑州经济技术开发
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惠济区教育局、河南省伯恩心理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中国
共产主义青年团郑州市委员会、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第一小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晋争、于欢、李永鑫、朱湘茹、毕丹丹、刘豫、袁征、寇爽、崔永丽、周旭锦、
侯清珺、于海亭、赵凯宾、于振、李虎、王留奎、张玉、卞小华、黄晓静。
II
DB4101/T 100—2024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心理支持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心理支持服务(以下简称心理支持服务)的总体原则、基本要求、
服务分类、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危机预防、心理危机事件干预、质量评价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心理支持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3 GB/T 15241.1 与心理负荷相关的工效学原则 第1部分:心理负荷术语与测评方法
GB/T 30446.1 心理咨询服务 第1部分:基本术语
GB/T 30446.2 心理咨询服务 第2部分:服务流程
GB/T 30446.3 心理咨询服务 第3部分:咨询信息管理
术语和定义
GB/T 30446.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心理支持服务
参考、应用心理学的原理、方法和程序,预防或消除心理症状和适应不良的行为,提高心理健康水
平的服务。
3.2
常模
指具有某种共同特征的人群在测验所测特性上的普遍水平或水平分布状况,是一种供比较的标准量
数,由标准化样本测试结果计算出来,是用于比较和解释测验结果时的参照分数标准。
3.3
心理危机
个体在遇到突发事件或面临重大的挫折和困难时,既不能回避又无法用自己的资源和应激方式来解
决时所出现的心理失衡状态。
3.4
心理危机监测预警系统
为预防心理危机(3.3)事件的发生,通过心理测评获取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并进行信息评估,评价
危机的严重程度、及时发出危机预警,启动危机处理的防范和干预系统。
3.5
心理危机干预
针对处于心理危机(3.3)状态的个体及时给予适当的心理援助,使之尽快摆脱困难,缓解心理痛
苦,恢复心理生理的平衡状态。
1
DB4101/T 100—2024
4
总体原则
4.1
心理支持服务应满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心理需求,维护不同心理发展阶段、不同地区、不同家
庭状况学生的心理健康权益。
4.2
心理支持服务应内容全面、覆盖广泛、形式多样,广泛使用现代化技术,创新服务模式。
4.3
心理支持服务应充分利用校内现有心理服务场所与设施,建立专业化队伍,服务学生心理健康需
求。
4.4
心理支持服务提供者应组织开展满足服务需求、符合学生特点的活动,关注、尊重学生差异,使
服务适合学生整体水平。
5 基本要求
5.1 学校
5.1.1 师资
5.1.1.1 学校应至少配备 1 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5.1.1.2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每年应至少参加一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培训。
5.1.2 教材
进入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材料应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审定后方可使用。
5.2 工作机制
5.2.1 日常工作机制
学校应建立在书记(校长)领导下,主管校长具体负责,以学生管理干部和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为核心,以辅导员、班主任和专(兼)职心理咨询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全员、全程心理
支持工作机制。
5.2.2
转介机制
学校应与本地专业诊疗部门建立顺畅的转介渠道,校内心理支持服务提供者无法处理时应转介至具
有心理/精神疾病诊疗资质的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
5.2.3
家校合作机制
家长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学校应定期组织教师开
展家访,对出现心理问题的个别学生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家访,及时了解学生是否存在早期心理创伤、家
庭重大变故、亲子关系紧张等情况,寻求学生家庭成员及专业人员的有效支持。
5.2.4
家校协同干预机制
对于发现有严重心理障碍(如自伤自杀、伤人毁物等)的学生,学校应及时告知并征得家长同意,
协助家长送医诊治。
5.3
专业化队伍
2
DB4101/T 100—2024
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原则上须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
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逐步增大专职人员配比,其编制从学校总编制中统筹解决。
6
心理支持服务分类
心理支持服务分为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心理危机预防、心理危机干预等。
7 心理健康教育
7.1 教育内容
7.1.1 小学低年级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帮助学生认识班级、学校、日常学习生活环境和基本规则;
——初步感受学习知识的乐趣,重点是学习习惯的培养与训练;
——培养学生礼貌友好的交往品质,乐于与老师、同学交往,在谦让、友善的交往中感受友情;
——使学生有安全感和归属感,初步学会自我控制;
——帮助学生适应新环境、新集体和新的学习生活,树立纪律意识、时间意识和规则意识。
7.1.2
小学中年级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帮助学生了解自我,认识自我;
——初步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激发学习兴趣和探究精神,树立自信,乐于学习;树立集体意识,
善于与同学、老师交往,培养自主参与各种活动的能力,以及开朗、合群、自立的健康人格;
——引导学生在学习生活中感受解决困难的快乐,学会体验情绪并表达自己的情绪;
——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角色意识,培养学生对不同社会角色的适应;
——增强时间管理意识,帮助学生正确处理学习与兴趣、娱乐之间的矛盾。
7.1.3
小学高年级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己的优缺点和兴趣爱好,在各种活动中悦纳自己;
——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端正学习动机,调整学习心态,正确对待成绩,体验
学习成功的乐趣;
——开展初步的青春期教育,引导学生进行恰当的异性交往,建立和维持良好的异性同伴关系,
扩大人际交往的范围;
——帮助学生克服学习困难,正确面对厌学等负面情绪,学会恰当地、正确地体验情绪和表达情
绪;
——积极促进学生的亲社会行为,逐步认识自己与社会、国家和世界的关系;培养学生分析问题
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初中阶段学习生活做好准备。
7.1.4
初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帮助学生加强自我认识,客观地评价自己,认识青春期的生理特征和心理特征;
——适应中学阶段的学习环境和学习要求,培养正确的学习观念,发展学习能力,改善学习方法,
提高学习效率;
——积极与老师及父母进行沟通,把握与异性交往的尺度,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鼓励学生进行积极的情绪体验与表达,并对自己的情绪进行有效管理,正确处理厌学心理,
抑制冲动行为;
——把握升学选择的方向,培养职业规划意识,树立早期职业发展目标;
——逐步适应生活和社会的各种变化,着重培养应对失败和挫折的能力。
3
DB4101/T 100—2024
7.2 教育实施
7.2.1 设立课程体系
学校应建立心理健康课程体系,基本内容包括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了解心理调
节方法,认识心理异常现象,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和技能等。
7.2.2
教育教学过程实施
学校在各学科教学中应遵循心理健康教育的规律,将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有机渗透到
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
7.2.3
心理健康专题教育
学校应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课程计划,所需课时在地方课程或学校课程中统
筹安排,小学各年级每学年不少于 12 课时,中学各年级每学年不少于 14 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应以
活动为主,采取团体辅导、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境设计、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情景剧、专题
讲座等多种形式。
7.2.4
家校合作
学校应帮助、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了解和掌握孩子成长的特点、规律以及心理健康教育
的方法,加强亲子沟通,注重自身良好心理素质的养成,以积极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影响孩子。
学校为家长提供促进孩子发展的指导意见,协助他们共同解决孩子在发展过程中的心理行为问题。
7.2.5
校外教育资源利用
学校宜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共文化机构、街道社区以及青少年校外
活动场所等联系和合作,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和心理素质拓展活动。
7.2.6
信息技术使用
学校可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多种途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8
心理辅导
8.1
校内心理辅导室建设
8.1.1
个体心理辅导室面积宜为(10 m 2~15 m 2)/间。团体活动室面积应不小于 20 m 2。
8.1.2
心理辅导室应设在校内安静、方便进出的位置,楼层不宜太高,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置隔音设施。
8.1.3
心理辅导室以柔和的暖色调为主,内部环境整洁舒适,自然采光和照明条件良好。
8.1.4
心理辅导室应设置档案室、接待室、个体辅导室、团体辅导室、测评室、活动室、宣泄室等功
能区。
8.1.5
心理辅导室应配备计算机(含测评系统)、打印机、饮水机、心理图书杂志、文件柜、桌椅等
基础设施,有条件的学校可另配备数字化管理系统及其他心理活动设备(如:沙盘、沙袋、放松椅等)。
8.1.6
心理辅导室及配套活动场地应在学生在校期间定期开放并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接
待。
8.1.7 心理辅导室应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
8.2 校内心理辅导实施
4
DB4101/T 100—2024
8.2.1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应遵循心理发展和教育规律,向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和帮助。
8.2.2
心理辅导应严格遵循保密原则,在学生知情和同意的前提下进行咨询和测评,尊重和保障学生
的身心安全。
8.2.3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应取得教师资格证并接受过教育心理学相关教育培训。
8.2.4
当出现校内心理辅导服务无法处理的情况时,应通过转介机制将学生转至专业医院的心理或精
神科进行诊断和治疗。
8.3
心理健康档案建立
8.3.1
应按照 GB/T 30446.3 的要求,为来访学生建立保密的个人心理健康档案。
8.3.2
查阅、借阅学生个人心理健康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8.3.3
学校对患有精神障碍学生的信息必须保密,其信息保密与公开的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
卫生法》。
9 心理危机预防
9.1 心理测评
9.1.1 学校应每年面向小学 4-6 年级和初中全体学生开展一次心理测评。建立“一生一档”心理档案,
档案包括学生个人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心理测评记录等。
9.1.2
测评流程和保密原则应遵守 GB/T15241.1 的规定。应根据不同测量工具的测量属性,参考区域
性常模进行结果解释。
9.1.3
如果使用人工智能系统进行心理测评,应遵循数据安全和隐私原则以及辅助性原则,不应独立
应用人工智能于心理健康诊断和心理危机响应。应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可靠性的评估,包括应用前的
验证、使用中的规范、使用后的数据管理,对其全过程有明确的监管机制。
9.2
筛查预警
学校宜将测评结果纳入学生心理危机监测预警系统,进行筛查,预警系统原理如图 1 所示。
5
DB4101/T 100—2024
心理筛查(测评、
学校心理危机



信息监 访谈、咨询) 确定预警对象
测系统 其他渠道发现
信息评 一般评估 分析预警指标
专业评估
估系统
监测预警系统 预警预 无警 评估预警警情
低警
报系统 中警
高警
处理预警警情
危机处
警戒—发出预警
理系统 正常状态
图 1
9.3
结果响应
学校宜根据学生心理危机监测预警系统从无警到高警发出的警报,进行以下响应:
——低警报,由班主任和家长组成的心理支持服务队伍介入干预;
——中警报,由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介入干预;
——高警报: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医疗机构介入干预。
10 心理危机干预
10.1 干预原则
——生命第一的原则。心理危机出现后,应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应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亲属;
——分工协调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反馈追踪的原则。心理干预结束后,要有专人负责追踪学生的后续情况,进行结果反馈。
10.2
干预的组织管理
学校应成立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一般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学校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
括德育处/政教处主任、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学校保健室人员和保安人员等。
10.3
对不同类型的对象的干预
10.3.1
对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学生的干预
6
DB4101/T 100—2024
对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学生的干预包括:介入、评估、干预、转介等环节,具体流程如图2
所示:
图 2
10.3.2
对出现自杀征兆的学生的干预
对出现自杀征兆的学生的干预包括:介入、评估、干预、求助等环节,具体流程如图3所示:
图 3
10.3.3
对即将或正在做危害生命行为的学生的干预
对即将或正在做危害生命行为的学生的干预包括:现场管理、应急处理、评估、心理援助、治疗等
环节,具体流程如图4所示。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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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生命行为
即将发生
立即启动
心理危机干预
工作小组

疏散、管理 确保学生 及时联系家长
现场人员 人身安全
现场紧急心理援助
(稳定情绪、评估状况、判定性质)
危机暂时解除 医疗救护 家长同意、
参与
专业医院身体和精神评估、治

图 4
10.4
应急管理
10.4.1
学生因心理问题在校发生意外事件后,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第一时间联系学生家长,
并在当地教育、公安等部门指导下核实情况、及时处理。
10.4.2
针对社会关注,学校应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回应,对在网上进行恶意炒作者,应争取网信、
公安等部门支持,共同做好处置工作。
11 服务评价与改进
11.1 服务结果质量评价与改进
11.1.1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应在服务过程中和完成后,对学生参与心理支持服务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价,
判断服务目标的完成情况。
11.1.2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在心理健康方面的改善程度与所约定服务目标的比对情况;学生在服
务活动中的表现。
11.1.3
评价可采用包括观察、交流、测评、调查等方法。
11.1.4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应根据服务质量评价结果结合学生需求及时改进服务项目与服务方法。
11.2
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评价与改进
8
DB4101/T 100—2024
11.2.1
学校每学期应至少组织一次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评价活动。
11.2.2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改善程度;家长和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满意度;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工作态度、课堂和教案质量、心理档案管理情况、接受职业培训情况。
11.2.3
评价可采用工作自评、学生评价、家长评价和学校管理层评价等方法。
11.2.4
学校应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要求其根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改进措施。
9
DB4101/T 100—2024
参 考 文 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5] 中共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办发〔2019〕32号)
[6] 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教基〔2002〕14号)
[7]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5〕36号)
[8] 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宣部等十二部门《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 (2019—
2022年)》(国卫疾控发〔2019〕63号)
[9] 教育部《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
[10] 教育部、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宣传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
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教体艺〔2023〕1号)
[1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河南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
—2030年)的通知》(豫政〔2022〕8号)
[12]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0〕30号)
[13]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工作的通知》(教基〔2021〕330号)
[1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3〕
15号)
[15]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郑政办〔2024〕3号)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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