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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404/T 24-2024 太行山居基本要求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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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5-06-09 11: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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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DB1404/T 24-2024 太行山居基本要求 ICS 03.200
CCS A 12

西 省 长 治 市 地 方 标 准
DB 1404/T 24—2024
代替DB1404/T 24—2022
太行山居基本要求
Basic requirements of Taihang mountain homestay inn
2024- 09 - 12 发布
2024- 12- 12实施
长 治 市 市场监 督 管理局
发 布
DB1404/T 24—2024
DB1404/T 24—2024



言 .................................................................................. Ⅱ
太行山居基本要求 ........................................................................... 1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等级和标识 .............................................................................. 1
5
总体要求 ................................................................................ 2
6
等级划分必备条件 ........................................................................2
7
等级划分选择条件 ........................................................................9
8
评定要求 ............................................................................... 10
附录A (资料性 ) 标志的视觉识别系统 ......................................................11
I
DB1404/T 24—2024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代替DB1404/T24—2022《太行山居基本要求》,与DB1404/T24—2022相比,除编辑性改
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对GB8978 、GB37487 、GB37488 、GB/T39000 等国家标准的引用(见2),删除了对
GB/T19095、GB9663等国家标准的引用(见2022年版 2);
b) 将“基本要求”更改为“总体要求”;将“建筑和环境”更改为“环境和建筑”,将原“设
施和设备”和“卫生和安全”前后换位;
c) 将“设施和设备”按其所处空间分为“接待处、客房、餐饮”,将“停车场”有关表述调整
至“环境和建筑”(见6.2.1.10,6.3.1.10 );
d) 增加了“在客房中应放置本地文化和旅游宣传材料”的规定,(见6.1.2.2.17,6.2.2.2.18,
6.3.2.2.19);
e) 增加了“易发生危险的区域和设施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必要的防护措施,安全警示标示应
符合 GB 2894的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和管理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应符合 GB 15603的规
定”(见6.1.3.8,6.1.3.10,6.2.3.80,6.2.3.9,6.3.3.9,6.3.3.10);
f) 增加了“接待人员应着装干净整洁、统一着装并佩戴员工身份标识”; “接待人员服务主动、
热情、友好、诚恳,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等要求;(见6.1.4.3,6.1.4.4,6.2.4.3,6.2.4.4,
6.3.4.3,6.3.4.4);
g) 增加了“注重民宿主题的有形化;门头牌匾或招牌有设计,悬挂位置醒目; 庭院院门、院墙、
院 落 等 建 筑 构 件 及 景 观 小 品 等 景 致 应 符 合 主 题 定 位 ” 等 要 求 ( 见 6.1.5.1,6.2.5.1 , 6.2.5.2 ,
6.3.5.1,6.3.5.2,6.3.5.3);
h) 新增“等级划分选择条件”33个条款,并对甲乙丙三个级别需要满足的条件做了要求(见7);
i) 新增“评定要求”,将22版有关内容纳入,增加“现场评定时,应制作‘总体要求检查表’,
并对照进行逐项检查,如有任意一项不达标则终止评定工作。总体要求全部达标后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评
分”;“依据本文件制订“等级评分细则表”,总分为300分,环境和建筑 ( 45分),设施和设备(95
分),卫生和安全(35分),服务和管理(40分) 特色和其他( 70分)、总体印象(15分)。丙级得分不
低于210分,且单项得分不低于60%;乙级最低不低于240分,且单项得分不低于70%;甲级得分不低于
260分,且单项得分不低于80%。”;在评定实行退出机制,经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将取消等级中
新增“无故连续停业一年以上的”和“经营主体发生变更,且30工作日内未以书面形式及时向评定部门
报备的”条款(见8);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本文件由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长治市旅游标准化技术专家组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长治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郜志平、王维胜、张碧星、张佳倩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22年首次发布为DB1404/T24-2022;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I
DB1404/T 24—2024
太行山居基本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太行山居 ”的等级和标识、总体要求、等级划分条件和评定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正式营业的中小型旅游住宿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民宿、客栈、庄园、宅院、驿站、
山庄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5603 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T 19095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 316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
GB 37487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GB 37488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GB/T 39000 乡村民宿服务质量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应于本文件
3.1
太行山居(Taihang mountain homestay inn)
指在长治市境内,利用自有住宅、集体用房、商用房或者其他配套用房,依托太行太岳自然、文化
资源,具备一定公共活动空间和配套设施,满足宾客住宿、休闲度假、体验当地民俗文化等需求,依
法经营的特色住宿设施。
4
等级和标识
4.1
等级
“太行山居”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丙级、乙级和甲级。
1
DB1404/T 24—2024
4.2
标识
“太行山居”标识由名称文字、LOGO图案和太行花构成,用“太行花 ”数量表示等级,五朵花标识
甲级,四朵花标识乙级,三朵花标识丙级。“太行山居”等级标识参照附录A。
5
总体要求
5.1
经营者应取得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房屋安全鉴定证书、消防合格有效证明。
提供餐饮服务的还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管理符合GB 31654要求。
5.2
经营场地应无地质灾害和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
5.3
经营用房及主要附属设施系合法建筑,应符合有关房屋质量安全要求,利用文物建筑开设住宿设施
应符合文物部门的有关规定。
5.4
主体建筑风格应与周边环境协调,建筑设计、装修装饰、景观营造应突出太行太岳山水特色或当地
历史、乡土文化特色,附属设施应与主体建筑风格协调。
5.5
单幢建筑物经营层数应不超过4层,用于出租经营的客房数量不少于3间。同一地点、同一投资经营
主体只能以一个整体申请等级。
5.6
应有庭院,院内有公共休闲娱乐设施,布局合理,设施安全有效。
5.7
应有停车场所。
5.8
应正常营业一年以上,年接待宾客时长不少于6个月(以旅馆业住宿登记系统为准),经营期间未
发生侵犯宾客隐私、侵害宾客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违规事件,无食品、消防等安全责任事故、环保事故
和负面舆情。
5.9
营业期内客房平均出租率应在50%以上,网络宾客满意度评分在4.2分及以上。
5.10 服务项目应通过文字、图片方式公示,并标明营业时间,收费项目应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5.11 应提供早餐,提供餐饮服务时应有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相应措施。
5.12 接待宾客住宿应落实《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查验宾客身份证件,并如实登记。接待未
成年人入住应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要求。
5.13 应建立设施设备安全、食品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突发事件、疫情防控、治安和消防安全等管理制
度和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应遵守GB/T39000 的规定。
5.14 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照明设备。
5.15 从业人员应经过卫生培训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5.16 生活用水(包括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应符合 GB 5749的规定。
5.17 应有公路通达,导航位置准确。
5.18 所在村庄(社区)应有稳定流畅的移动通信信号。
5.19 乡风文明,邻里关系和谐。
6
等级划分必备条件
6.1丙级
6.1.1
环境和建筑
6.1.1.1
所在村庄(社区)应有观光、度假、休闲、娱乐、研学等资源,或有宜人的气候条件、田园风
光,自然生态环境良好。
6.1.1.2
环境卫生应符合 GB/T 39000的规定,有绿化。
6.1.1.3
建筑外观应干净整洁,室内外墙体无剥落、无裂痕、无明显残缺或破损,外观整洁、美观,风
貌与当地的人文、自然景观协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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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4
建筑周边环境优美、无乱堆、乱放、私搭乱建现象。
6.1.1.5
所在村庄(社区)应有本住宿设施醒目的指引标识。
6.1.1.6
交通便捷,可达性好。
6.1.2 设施和设备
6.1.2.1接待处
6.1.2.1.1
应有方便宾客办理入住的独立空间。
6.1.2.1.2
应设服务台,具备问询、入住、结账、投诉等功能,提供本住宿设施的服务项目、客房价格
及周边旅游、文化及娱乐等信息。
6.1.2.2客房
6.1.2.2.1
客房应有名称或者编号,标牌制作精良。
6.1.2.2.2
50%的客房净面积(不含洗手间)应≥18m
2;所有客房净高度≥2.7m。
6.1.2.2.3
客房应有床、床头、床头柜、休闲桌椅、衣柜或落地衣架等必要家具,色调一致、材质优良,
与整体装饰风格相协调。
(注:若客房内为炕、榻榻米等特殊床型,可不设床头柜,但应具备相应的功能或 有与床型特色相协调
的装饰。)
6.1.2.2.4
应提供熨烫服务。
6.1.2.2.5
客房应有影音设备、吹风机、衣架、全身镜等设施。
6.1.2.2.6
床垫及床上棉织品(床单、被芯、被罩、枕套、枕芯)应健康舒适,有床衬垫。床上棉织品
纱支不低于60s×40s,密度介于300T~500T之间。
6.1.2.2.7
客房应配备灯具,照明效果较好,开关位置合理。电源插座应符合安全要求,方便宾客使用。
6.1.2.2.8
客房应有安全有效的取暖、制冷设备。
6.1.2.2.9
无线网络应覆盖客房,信号流畅。
6.1.2.2.10
客房应采光充足,有窗帘,遮光效果好。
6.1.2.2.11
客房应通风、隔音效果良好。
6.1.2.2.12
客房应有清洁卫生的饮水设施,提供饮用水或特色饮品。
6.1.2.2.13
客房内应有独立卫生间,面积≥4m
2,配备有效使用的盥洗、沐浴、坐便器(蹲便器)等设施,
有防滑措施,布局合理。24小时供应冷热水。
6.1.2.2.14
客房应提供舒适卫生的拖鞋、毛巾、浴巾、洗漱杯具及品质较好的耗材(香皂、洗手液、
卫生纸等)。
6.1.2.2.15
垃圾桶(箱)数量应满足宾客需要,品质较好、布局合理、方便使用。
6.1.2.2.16
应放置本地文化和旅游宣传材料。
6.1.2.3餐饮
6.1.2.3.1
应有早餐用餐空间,餐位数量满足宾客需求。
6.1.2.3.2
应配备与用餐规模相适应的餐饮具消毒设施,符合GB 37488 规定。
6.1.3卫生和安全
6.1.3.1
各区域应干净卫生,定期消毒,室内无潮霉、无灰尘、无异味、无蛛网。
6.1.3.2
床上棉织品应每客必换,杯具、毛巾等公用物品一客一消毒。
6.1.3.3
卫生间应每天清扫至少一次,无积水、无污渍,有完整规范的清扫记录,符合GB 37487的规定。
6.1.3.4
应有防蝇、防尘、防鼠等设备或装置,并定期进行防害处理,有完整的处理记录。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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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5
垃圾应分类处理,日产日清,符合GB/T 19095的规定。
6.1.3.6
应配备外用非处方药品和外用医疗用品(如创可贴、温度计等)。
6.1.3.7
客房门窗锁扣应安全有效,在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
6.1.3.8
易发生危险的区域和设施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必要的防护措施,安全警示标识应符合 GB
2894的规定。
6.1.3.9
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和管理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应符合 GB 15603的规定。
6.1.3.10
公共区域应设置网络监控,布局合理,画面清晰,监控记录可保存30天以上。
6.1.3.11
食材采购应有台账记录,信息完整,记录规范。
6.1.3.12
应与就近派出所或警务站(室)建立联系机制。
6.1.4服务和管理
6.1.4.1
应提供线上预订、支付服务,预订手续便捷,预订信息有效。
6.1.4.2
接待人员仪容仪表应符合行业基本要求,能用普通话提供服务。
6.1.4.3
接待人员应着装干净整洁、统一着装并佩戴员工身份标识。
6.1.4.4
接待人员应主动、热情、友好、诚恳,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
6.1.4.5
接待人员应尊重宾客的信仰和风俗习惯,保护宾客隐私。
6.1.4.6
接待人员应熟悉当地文化旅游资源和特色产品,为宾客提供咨询服务。
6.1.4.7
接待人员应熟悉当地风土人情、生活习惯等信息,传递积极生活理念。
6.1.4.8
接待人员应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各项安全培训。
6.1.4.9
应建立服务投诉处理机制,设立畅通的投诉渠道,积极完成投诉处理,并向投诉者耐心解释及
反馈,有投诉处理记录。
6.1.4.10 应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OTA等多渠道进行宣传营销。
6.1.5 特色和其他
6.1.5.1
应有门头牌匾或特色招牌,位置合理,标识醒目。
6.1.5.2
庭院面积应>主体建筑基底面积的1/2。
6.1.5.3
庭院应整洁卫生,地面生态化处理(如鹅卵石、石板、生态木板等)。
6.1.5.4
夜间应有亮化(建筑主体、庭院等),效果良好,不应有光污染。
6.2乙级
6.2.1
环境和建筑
6.2.1.1
所在村庄(社区)应有观光、度假、休闲、娱乐、研学等资源,或有宜人的气候条件、田园风
光、良好自然生态环境。
6.2.1.2
所在村庄(社区)空气质量应达到 GB 3095二级标准,地表水质量应达 GB 3838III 类及以上
标准,噪声质量应达到 GB 3096 II类及以上标准。
6.2.1.3
环境卫生应符合 GB/T 39000 的规定,有绿化、美化。
6.2.1.4
建筑外观应干净整洁,室内外墙体无剥落、无裂痕、无明显残缺或破损,外观整洁、美观,风
貌与当地的人文、自然景观协调。
6.2.1.5
建筑周边环境优美、无乱堆、乱放、私搭乱建现象。
6.2.1.6
建筑外观设计应体现主题特色、造型美观。
6.2.1.7
周边应有医疗站(点)、交通、商超等生活服务点。
6.2.1.8
所在村庄(社区)应有本住宿设施醒目的指引标识。
6.2.1.9
交通便捷,可达性好。
6.2.1.10 停车场所应空间布局合理,停车位数量充足。
4
DB1404/T 24—2024
6.2.2 设施和设备
6.2.2.1接待处
6.2.2.1.1
大门醒目、宽敞,便于宾客及行李进出,应有方便宾客办理入住的独立空间。
6.2.2.1.2
应设服务台,具备问询、入住、结账、投诉等功能,提供本住宿设施的服务项目、客房价格
及周边旅游、文化及娱乐等信息。
6.2.2.1.3
应设立休息区。
6.2.2.1.4
应摆放绿色植物、鲜花,美化和净化环境。
6.2.2.2客房
6.2.2.2.1
客房应有名称或者编号,标牌制作精良。
6.2.2.2.2
可供出租客房应有2种及以上房型。有专门存放布草、耗材的管理间。
6.2.2.2.3
60%客房净面积(不含洗手间)应≥20m
2;所有客房净高度≥2.7m。
6.2.2.2.4
30%的客房应有阳台或独立庭院,并配有必要的休闲设备。
6.2.2.2.5
客房应有床、床头、床头柜、休闲桌椅、衣柜或落地衣架等必要家具,色调一致、材质优良,
与整体装饰风格相协调。
(注:若客房内为炕、榻榻米等特殊床型,可不设床头柜,但应具备相应的功能或 有与床型特色相协调
的装饰。)
6.2.2.2.6
应提供熨烫服务。
6.2.2.2.7
客房应有影音设备、电话、吹风机、行李架、全身镜等设施。
6.2.2.2.8
床垫及床上棉织品(床单、被芯、被罩、枕套、枕芯)应健康舒适,有床衬垫。床上棉织品
纱支不低于60s×60s,密度介于300T~500T之间。床品设计有特色,并与整体装饰风格相协调。
6.2.2.2.9
客房应配备灯具,照明效果良好,开关位置合理。电源插座应符合安全要求,方便宾客使用。
6.2.2.2.10
客房应有安全有效的取暖、制冷等设备。
6.2.2.2.11
无线网络应覆盖客房,信号流畅。
6.2.2.2.12
客房应采光充足,有窗帘、纱帘,遮光效果好。
6.2.2.2.13
客房应通风、隔音效果良好。
6.2.2.2.14
客房应有清洁卫生的饮水设施,提供饮用水或特色饮品。
6.2.2.2.15
客房内应有独立卫生间,面积≥5m
2,配备有效使用的盥洗、沐浴、坐便器(蹲便器)等设施,
有防滑、防溅措施,布局合理,干湿分离。24小时供应冷热水。
6.2.2.2.16
客房应提供舒适卫生的拖鞋、毛巾、浴巾、洗漱杯具及品质良好的耗材(香皂、洗手液、
卫生纸等)。
6.2.2.2.17
垃圾桶(箱)数量应满足宾客需要,品质良好、布局合理、 造型美观,与主题定位相协调。
6.2.2.2.18
应放置本地文化和旅游宣传材料。
6.2.2.3餐饮
6.2.2.3.1
应提供早餐、中餐、晚餐。
6.2.2.3.2
应有供宾客用餐的餐厅,餐位数量充足,餐厅布局合理,装修装饰与主题协调,具有观赏性
和艺术性。餐具及用品卫生,无破损。
6.2.2.3.3
菜单及饮品单信息应准确清晰、明码标价、制作精美。
6.2.2.3.4
餐厅应提供三道及以上本地特色菜品。
6.2.2.3.5
应配备与用餐规模相适应的餐饮具消毒设施,符合GB 37488 规定。
6.2.2.3.6
餐厅(用餐区)的地面、墙面、台面、家具等装修装饰应注重工艺、色调和格调。
6.2.2.3.7
厨房功能分区应合理,面积与接待能力相适应。
5
DB1404/T 24—2024
6.2.2.3.8
厨房应有冷冻、冷藏柜设备,有隔味措施。生熟食品及半成品应分柜存放,符合GB 31654
要求。
6.2.2.3.9
烹具和餐具应有储存设备,摆放规范整齐。
6.2.2.3.10
餐(饮)具洗涤池(桶、盆)、清洗池(桶、盆)、消毒池(桶、盆)应独立分设,并有明显标识。
6.2.2.3.11
蔬菜清洗池(桶、盆)、肉类清洗池(桶、盆)、水产品清洗池(桶、盆)应独立分设,并有明
显标识。
6.2.2.3.12
餐饮排污设施(排油烟机、排风口)应保持清洁、通畅。
6.2.3卫生和安全
6.2.3.1
各区域应干净卫生,定期消毒,室内无潮霉、无灰尘、无异味、无蛛网。
6.2.3.2
床上棉织品应每客必换,杯具、毛巾等公用物品一客一消毒。
6.2.3.3
卫生间应每天清扫至少一次,无积水、无污渍,有完整规范的清扫记录,符合GB 37487的规定。
6.2.3.4
应有防蝇、防尘、防鼠等设备或装置,并定期进行防害处理,有完整的处理记录。
6.2.3.5
垃圾应分类处理,日产日清,符合GB/T 19095 的规定。
6.2.3.6
应配备外用非处方药品和外用医疗用品(如创可贴、体温计、医用弹力绷带等)。
6.2.3.7
客房门窗锁扣应安全有效,在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
6.2.3.8
易发生危险的区域和设施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必要的防护措施,安全警示标识应符合 GB
2894的规定。
6.2.3.9
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和管理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应符合 GB 15603 的规定。
6.2.3.10
公共区域应设置网络监控,布局合理,画面清晰,监控记录可保存30天以上。
6.2.3.11
食材采购应有台账记录,信息完整,记录规范。
6.2.3.12
应与就近派出所或警务站(室)建立联系机制。
6.2.4服务和管理
6.2.4.1
应提供线上预订、支付服务,预订手续便捷,预订信息有效。
6.2.4.2
接待人员仪容仪表应符合行业基本要求,能用普通话提供服务。
6.2.4.3
接待人员应穿着干净整洁,体现职业特征,风格应与住宿设施的主题协调,统一着装并佩戴员
工身份标识。
6.2.4.4
接待人员应主动、热情、友好、诚恳,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
6.2.4.5
接待人员应尊重宾客的信仰和风俗习惯,保护宾客隐私。
6.2.4.6
接待人员应熟悉当地文化旅游资源和特色产品,为宾客提供咨询服务。
6.2.4.7
接待人员应熟悉当地风土人情、生活习惯等信息,传递积极生活理念。
6.2.4.8
接待人员应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各项安全培训。
6.2.4.9
应建立服务投诉处理机制,设立畅通的投诉渠道,积极完成投诉处理,并向投诉者耐心解释及
反馈,有投诉处理记录。
6.2.4.10
应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OTA等多渠道进行宣传营销。
6.2.5 特色和其他
6.2.5.1
应注重住宿设施主题的有形化,装饰体现本地文化或乡村特色。
6.2.5.2
门头牌匾或特色招牌应有设计,美观大方,位置合理,标识醒目。
6.2.5.3
庭院院门、院墙、院落建筑构件及景观小品等景致应符合主题定位。
6.2.5.4
庭院面积应>主体建筑基底面积的1/2。
6.2.5.5
庭院应整洁卫生,地面生态化处理(如鹅卵石、石板、生态木板等),有绿植、花卉、盆景或
景观小品装饰。
6.2.5.6
夜间应有亮化(建筑主体、庭院等),效果良好,不应有光污染。
6
DB1404/T 24—2024
6.2.5.7 应有乡村或当地特色的农(牧)产品、伴手礼的展示和销售,并提供网络销售。
6.3 甲级
6.3.1 环境和建筑
6.3.1.1 所在村庄(社区)应有观光、度假、休闲、娱乐、研学等资源,或有宜人的气候条件、田园风
光、良好自然生态环境。
6.3.1.2
所在村庄(社区)空气质量应达到 GB 3095一级标准,地表水质量应达 GB 3838III 类及以上
标准,噪声质量应达到 GB 3096 1类及以上标准。
6.3.1.3
环境卫生应符合 GB/T 39000 的规定,有绿化、美化。
6.3.1.4
建筑外观应干净整洁,室内外墙体无剥落、无裂痕、无明显残缺或破损,外观整洁、美观,风
貌与当地的人文、自然景观协调。
6.3.1.5
建筑周边环境优美、无乱堆、乱放、私搭乱建现象。
6.3.1.6
建筑外观及庭院设计应体现主题特色、空间造型美观,装修格调、材质工艺、色彩等与主题相
符。
6.3.1.7
周边应有功能完善的医疗站(点)、商超、特产购物店、交通等生活服务点。
6.3.1.8
所在村庄(社区)应有本住宿设施指引标识,位置合理、标识醒目。
6.3.1.9
交通便捷,可达性好。
6.3.1.10
停车场所空间应布局合理,停车位数量充足,标识标线清晰。
6.3.2 设施和设备
6.3.2.1接待处
6.3.2.1.1
大门醒目、宽敞,便于宾客及行李进出,应有方便宾客办理入住的独立空间,位置合理。
6.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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