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97.140
CCS
Y 80
GXAS
团
体 标 准
T/GXAS 672—2024
幼儿园家具通用技术要求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nursery school furniture
2024 - 01 - 05 发布
2024 - 01 - 11 实施
广西标准化协会 发 布
T/GXAS 672—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分类及配置 ......................................................................... 1
5 设计要求 ........................................................................... 2
6 技术要求 ........................................................................... 4
7 试验方法 ........................................................................... 6
8 检验规则 ........................................................................... 7
9 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存 ................................................... 8
附录 A(资料性) 幼儿园主要家具的配置 ................................................. 9
参考文献 ............................................................................. 12
I
T/GXAS 672—2024
前
言
本文件参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西教育装备行业协会提出、归口并宣贯。
本文件起草单位:壮童教育设备(广西)有限公司、广西博童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南宁四轩科教办
公用品有限公司、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西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广西托幼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幼儿园、广西军区幼儿园、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梅沙幼儿园。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潘自强、廖奕琛、刘揖建、张珊、袁源、赖昭仁、许华方、侯笑崖、陈小
亮、贵尚明、刘浩、朱一威、唐丰达、宿高峰、蔡骊娆、范桂宁、黄雄娇、孙晓雷。
II
T/GXAS 672—2024
幼儿园家具通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幼儿园家具的分类及配置、设计要求、技术要求和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
存等方面的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幼儿园家具产品的设计、制造、质检和采购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927.4 无疵小试样木材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方法 第4部分:含水率测定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3324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3325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3976—2014 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
GB 17927.1 软体家具 床垫和沙发 抗引燃特性的评定 第1部分:阴燃的香烟
GB 17927.2 软体家具 床垫和沙发 抗引燃特性的评定 第2部分:模拟火柴火焰
GB 24430.1 家用双层床 安全 第1部分:要求
GB 28007 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28202 家具工业术语
GB/T 39016—2020 定制家具 通用设计规范
GB/T 43002—2023 儿童家具 质量检验及质量判定
JY 0027 教学仪器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未注公差尺寸的根限偏差
QB/T 4461 木家具表面涂装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3976—2014、GB 28007、GB/T 28202、GB/T 43002—2023等文件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文件。
4 分类及配置
4.1 幼儿园家具按使用场合分为:
—— 班级活动室家具;
—— 多功能活动室家具;
—— 阅读活动室家具;
—— 建构活动室家具;
—— 生活操作室家具;
—— 科学活动室家具;
—— 美术活动室家具;
—— 木工活动室家具;
—— 室内活动室家具;
—— 午睡室(卧室)家具;
—— 卫生间(盥洗室)家具;
—— 通用办公室家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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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幼儿园主要家具的配置见附录 A。
5 设计要求
5.1 幼儿园家具基本要求
5.1.1 产品研发设计按 GB/T 39016—2020 中第 4 章的要求进行。
5.1.2 幼儿家具的外形、结构、尺寸及使用功能应适合幼儿生理特点,符合人类工效学和安全卫生标
准要求。
5.1.3 幼儿家具应无毒、无异味、易清洁,颜色柔和,符合幼儿视觉特点,产品的造型设计符合幼儿
的审美情趣。
5.2 幼儿桌椅
5.2.1 基本要求
5.2.1.1 幼儿桌椅的设计及分配使用按 GB/T 3976—2014 中第 5 章的要求进行。
5.2.1.2 幼儿桌按每桌 2~6 人设计,桌面可为方形、长方形、圆形、梯形、扇形等。幼儿椅应为单人
使用。
5.2.2 幼儿桌椅结构设计
5.2.2.1 幼儿桌椅为木制品,不采用钢木结构桌椅,也不采用折叠式或翻板式桌椅。
5.2.2.2 桌面不应倾斜角度。桌面下不设放置书物用的隔板、抽屉等,桌下净空内也不设踏板及其他
构件。
5.2.2.3 椅座面和靠背面不应加装软垫。靠背从垂直面向后倾斜 6°以内。
5.2.2.4 幼儿桌椅的棱角及边缘部位的设计应符合 GB 28007 的规定。
5.2.2.5 一把幼儿椅的重量,在幼儿园不宜超过 2.5
kg。
5.2.3 幼儿桌椅的主要功能尺寸与适用幼儿身高范围
幼儿桌和幼儿椅各分为6种大小型号,各型号幼儿桌椅的主要功能尺寸与适用幼儿身高范围宜符合
表1的要求。
表1 幼儿桌椅的主要功能尺寸与适用幼儿身高范围
单位为毫米
型号 幼0号 幼1号 幼2号 490 幼3号 幼4号 幼5号
幼 儿 桌 桌面高h1 540 520 460 430 400
桌下净空高h2 ≥470 ≥450 ≥420 ≥390 ≥360 ≥330
幼 儿 椅 座面高h4 300 290 270 250 230 210
座面深(≥t4) 290 290 270 270 250 250
座面宽b3 290 290 270 270 250 250
靠背上缘距座面高h5 250 250 230 230 210 210
靠背板高(≥h5-ω) 80 80 80 80 80 80
适用幼儿身高范围cm 120~134 113~127 105~119 98~112 90~104 83~97
注1:表中名称及符号说明见GB/T 3976—2014中的图1和图3。 注2:幼儿身高系指幼儿穿常用鞋子后测量的身高,幼儿身高范围厘米以下四舍五入。 注3:选定的规格尺寸或有特殊要求应在供需双方合同中明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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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幼儿桌椅型号标牌
5.2.4.1 每张幼儿桌和幼儿椅均应附着永久性标牌(或标识),表明桌椅所对应的型号与“适用幼儿
身高范围”,以便根据幼儿的身高选择合适型号的桌椅。
5.2.4.2 各个型号的幼儿桌和幼儿椅永久性标牌(或标识),应按照表 1 中型号及对应的“适用幼儿
身高范围”制作。
示例:幼 0 号幼儿桌和幼 0 号幼儿椅的永久性标牌(或标识)内容:“桌椅型号:幼 0 号 适用幼儿身高范围:120
cm~134
cm”。
5.3 幼儿床
5.3.1 基本要求
幼儿应一人一床。宜用木板卧床,不宜用软床、钢丝床,以免影响幼儿脊柱发育。
5.3.2 幼儿床主要类型
按照使用方式分为:
—— 固定床(固定放置);
—— 叠放床(叠放收藏);
—— 多层推拉床(推拉收藏)。
5.3.3 幼儿床结构设计
5.3.3.1 幼儿床的棱角及边缘部位的设计应符合 GB 28007 的规定。
5.3.3.2 幼儿床在结构上所有幼儿能接近的间隙或空隙,相关的结构设计应符合 GB 28007 和
GB 24430.1 的要求。
5.3.3.3 幼儿床的四周应设置安全栏板。栏板应安全无松动,无专用工具时,栏板不应被拆除。固定
床和多层推拉床的栏板在上下床处中断长度为 300
mm~400
mm。
5.3.3.4 多层推拉床不宜使用梯子(或类似装置)上下床铺,如使用梯子,相关的结构设计应符合
GB 24430.1 的规定。
5.3.3.5 多层推拉床的最上层床架应有与墙体或地面紧固的连接件;其下层可推拉移动的床,应有安
全止动或锁定装置以防意外移动。
注: 由于安全性和经济性等原因,幼儿园通常不使用双层床。幼儿双层床的结构设计和尺寸设计及技术要求应符合
GB 24430.1、GB 28007和GB/T 43002—2023的规定。
5.3.4 幼儿床主要功能尺寸
5.3.4.1 固定床铺面长≥1
300
mm,铺面宽≥700
mm,铺面高最高<400
mm、最低≥250
mm。铺面与床
侧面栏板的顶边距离≥260
mm。
5.3.4.2 叠放床铺面长≥1
300
mm。铺面宽≥600
mm。铺面高最高≤150
mm、最低≥100
mm。铺面与床
侧面栏板的顶边距离≥110
mm。
5.3.4.3 多层推拉床最下层的铺面长≥1
200
mm。多层推拉床铺面宽≥600
mm。多层推拉床最上层的铺
面高≤1
200
mm,最下层的铺面高≥130
mm。铺面高≥800
mm 时,铺面与床侧面栏板的顶边距离≥260
mm;
铺面高<800
mm 时,铺面与床侧面栏板的顶边距离≥150
mm。
注: 铺面高不含床褥(垫)。
5.4 柜架类产品
5.4.1 产品结构设计
5.4.1.1 产品的结构设计应符合 GB 28007 的规定。
5.4.1.2 玩具柜、架子的设计,可根据幼儿学习和游戏活动的需要,设计成便于组合、移动的结构型
式。玩具柜和书橱(柜、架)设计成开放型、多隔板式样,方便幼儿取放。
5.4.1.3 玩具柜和书橱(柜)不宜安装橱(柜)门。
5.4.1.4 高度>600
mm 固定设置的柜架类产品,应设有与建筑物连接的紧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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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5 柜架类产品的脚垫(或支撑脚、脚轮)在宽度方向上应尽量而适当的靠边设置,以利于增加
产品的稳定性。安装有脚轮的产品同一侧应至少有 2 个脚轮能被锁定或至少有 2 个非脚轮支撑脚。
5.4.2 产品主要功能尺寸
5.4.2.1 玩具柜、储物柜、书架等各种柜架类产品,幼儿存取物品操作平面的最大高度≤800
mm。玩具
柜高度宜为 600
mm。柜架类产品的外形宽度(深度)≥300
mm。
5.4.2.2 毛巾架挂钩的最大高度≤1
000
mm,架子底部的纵向支撑(宽度方向)尺寸≥300
mm。为避免
毛巾相互接触或上层毛巾滴水至下层毛巾,挂钩之间的间距≥100
mm;相同高度挂钩的排距≥100
mm;
上层挂钩与下层挂钩在垂直面上测量的排距≥80
mm。
5.4.2.3 落地衣架的挂杆高度≤1
000
mm,架子底部的纵向支撑(宽度方向)尺寸≥300
mm。
5.5 产品零部件公差等级
5.5.1 产品零部件及配件中精度要求较高的主要尺寸(包括须精确相配零件的尺寸、重要材料的规格
尺寸及厚度等),应在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或采购文件)中明确标出公称尺寸的极限偏差或所采用的
公差等级及选择的产品质量等级。
5.5.2 由金属、塑料和木材制成的产品零部件,在产品图样中,只标注公称尺寸而未标注公称尺寸的
极限偏差,其极限偏差需要确定时按 JY 0027 中规定的公差等级选取,并在技术文件中明确标出公称尺
寸的极限偏差或所采用的公差等级。
5.6 主要原辅材料选择
5.6.1 幼儿家具的材质宜以实木为主,不宜选择阻燃性差的塑料家具。
5.6.2 主要原辅材料的选择应符合 GB/T 39016—2020 中 4.4 的规定。
6 技术要求
6.1 外形尺寸偏差(一般项目)
产品的外形尺寸应在产品使用说明中明示。幼儿桌桌面高、幼儿椅座面高的允许误差范围为±2
mm,
其他外形尺寸允许误差范围为±5
mm。软体家具产品外形宽、深、高的尺寸极限偏差为±10
mm,其他家
具产品为±5
mm。产品的规格尺寸或有特殊要求应在供需双方合同中明示。
6.2 形状和位置公差(一般项目)
产品的形状和位置公差应符合GB/T 43002—2023中4.3的规定。
6.3 外观
产品外观应符合GB/T 43002—2023中4.4的规定。
6.4 理化性能(基本项目)
产品理化性能应符合GB/T 43002—2023中4.5的规定。
6.5 木材含水率(基本项目)
应符合GB 28007的规定。
6.6 结构安全(基本项目)
6.6.1 边缘及尖端
产品不应有危险锐利边缘及危险锐利尖端,棱角及边缘部位应经倒圆或倒角处理。产品离地面高度
1
600
mm 以下位置的可接触危险外角应经倒圆处理,且倒圆半径不应<10
mm,或倒圆弧长不应<15
mm。
与人体接触的座面、扶手等边缘倒圆角的半径≥2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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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 突出物
产品不应有危险突出物。危险突出物的末端应加上保护帽或罩。保护帽或罩按照GB 28007进行保护
件拉力测试时,不应脱落。
6.6.3 孔及间隙
产品应满足以下要求:
a) 产品刚性材料上,深度>10
mm 的孔及间隙,其直径或间隙应<6
mm 或≥12
mm;
b) 产品可接触的活动部件间的间隙应<5
mm 或≥12
mm;
c) 幼儿床在结构上所有幼儿能接近的间隙或空隙,应≥12
mm 且≤25
mm,或在 60
mm~75
mm 之
间,或≥200
mm。
6.6.4 折叠机构
应符合GB 28007的规定。
6.6.5 翻门或翻板
应符合GB 28007的规定。
6.6.6 力学性能
应符合GB 28007的规定。
6.6.7 家具结构及工艺要求
家具结构及工艺满足下列要求:
a) 桌腿、椅腿等受力结构件宜采用完整的实木材料;
b) 木制受力结构件之间宜采用榫卯结合的连接方式;
c) 木制家具的外表和内表均应涂装,涂装工艺符合 QB/T 4461 的规定;
d) 金属件表面喷涂的前处理工艺应采用磷化处理,或采用安全环保、工艺性能可靠稳定的陶化处
理。
6.6.8 其他
幼儿家具产品应满足以下要求:
a) 离地面高度 1
600
mm 以下的区域,产品不应使用玻璃部件;
b) 管状零部件外露管口端应封闭;
c) 产品中抽屉等推拉件应有防拉脱装置,防止幼儿意外拉脱造成伤害;
d) 高度>600
mm 固定设置的柜架类产品,应提供固定产品于建筑物上的连接件;
e) 安装有脚轮的产品同一侧应至少有 2 个脚轮能被锁定或至少有 2 个非脚轮支撑脚;
f) 产品中绳带或绑紧用的绳索,在(25±1)
N 拉力下,自由端至固定端的长度不应>220
mm。
6.7 有害物质限量(基本项目)
产品中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释放量及其他物质限量应符合GB/T 43002—2023中4.7的规
定。
6.8 阻燃性能(基本项目)
6.8.1 办公室软体家具产品应符合 GB 17927.1 的要求。
6.8.2 活动室等公共场所使用的软体家具产品应符合 GB 17927.2 的要求。
6.9 警示标识(基本项目)
6.9.1 警示标识应符合 GB/T 43002—2023 中 4.10 的要求。
6.9.2 使用说明中应明示产品适用年龄段,如:“3 岁~6 岁”。
6.9.3 幼儿桌椅使用说明中应明示,根据幼儿的身高,并按照幼儿桌、幼儿椅附着的标牌(或标识)
标明的“适用幼儿身高范围”来选择合适型号的幼儿桌和幼儿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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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4 幼儿床床褥上表面到床侧面栏板的顶边距离不应<200
mm,当幼儿床铺面高≥800
mm,且床铺面
与床侧面栏板的顶边距离不足 260
mm 时,床褥的最大厚度应在床的相应位置标上永久性的标记线,显
示床褥上表面的最大高度。
6.9.5 幼儿床的使用说明中应明示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如:有床褥最大厚度标记线应说明其用途;
多层推拉床应说明允许使用床褥的最大厚度;多层推拉床的紧固安装以及安全止动或锁定装置的使用
方法;不应在多层推拉床的高层上站立,以坐着穿脱衣服为宜;标示安全警示内容:如“注意(6 岁以
下)小孩从上层床跌落的危险性”。
6.9.6 安装有脚轮的产品在使用说明中应明示使用方法,明示产品移动后应锁定好有锁定装置的脚轮。
6.9.7 高度大于 600
mm 固定设置的柜架类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中明示安装方法及注意事项。
6.10 家具安装(基本项目)
家具在使用现场安装完成后应做相应项目的交付及验收检查,内容包括:
a) 确认无锐边、锐角、尖端等危险的突出物;
b) 确认所有孔、间隙符合规定的要求;
c) 确认有锁定装置的脚轮或有止动锁定装置的机构及部件,其锁定功能满足要求;
d) 确认折叠机构无自动折叠现象;
e) 检查抽屉等推拉构件防脱装置的安装情况;
f) 检查防止产品倾翻的连接件安装情况;
g) 产品应安装牢固、放置平稳,无变形、倾斜、摇晃现象,符合规定的要求;
h) 确认产品能够正常使用,与使用说明中明示的要求相符,满足合同规定的产品功能要求。
6.11 其他
通用办公室家具应符合GB/T 3324和GB/T 3325的要求。
7 试验方法
7.1 外形尺寸偏差测定
试件应放置在平板或平整地面上,采用精确度不<1
mm的钢直尺或卷尺进行测定。尺寸偏差为产
品实测值与标识值之间的差值。
7.2 形状和位置公差测定
按GB/T 43002—2023中5.2的规定进行。
7.3 外观检测
对6.1~6.10中可采用目测和手动检验的内容,应在自然光或光照度为300
lx~600
lx范围内的近
似自然光(例如40
W日光灯)下,视距为700
mm~1
000
mm内。存在争议时由三人共同检验,以多数相
同结论为检验结果。
7.4 理化性能试验
按GB/T 43002—2023中5.4的规定进行。
7.5 木材含水率测定
7.5.1 方法一:按 GB 28007 的规定进行。
7.5.2 方法二:按 GB/T 1927.4 的规定进行。
7.5.3 当检验结果有异议或仲裁检验时,应按方法二测定。
7.6 结构安全试验
按GB 28007的规定进行。
7.7 有害物质限量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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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GB/T 43002—2023中5.6的规定进行。
7.8 阻燃性能试验
软体家具产品按GB 17927.1和GB 17927.2的规定进行。
7.9 警示标识耐久性测试
按GB/T 43002—2023中5.9的规定进行。
7.10 其他
通用办公室家具按GB/T 3324和GB/T 3325中的规定进行。
8 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8.2 出厂检验
8.2.1 检验条件
在产品出厂或产品交货时应进行出厂检验,供方和采购方可根据合同规定的产品质量要求、交付和
验收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8.2.2 检验项目
应包括:
a) 外形尺寸偏差;
b) 形状和位置公差;
c) 外观;
d) 边缘及尖端;
e) 突出物;
f) 孔及间隙;
g) 折叠机构;
h) 翻板、箱盖;
i) 警示标识。
8.2.3 抽样和组批规则
出厂检验应进行全数检验。因批量大,进行全数检验有困难的可实行抽样检验。抽样检验方法按照
GB/T 2828.1的要求进行,采用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检验水平Ⅱ,质量接收限(AQL)为6.5,
其样本量及判定数值按表2进行。
表2 出厂检验抽样方案
单位为件(套)
本批次产品总数 样本量 接受数(Ac) 拒收数(Re)
26~50 8 1 2
51~90 13 2 3
91~150 20 3 4
151~280 32 5 6
281~500 50 7 8
501~1 200 80 10 11
1 201~3 200 125 14 15
注: 26件(套)以下为全数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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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XAS 672—2024
8.3 型式检验
8.3.1 检验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正常生产时,应定期进行检验,检验周期一般为一年;
b) 原辅材料及其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
c)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 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
e) 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8.3.2 检验项目
应包括本文件第6章中要求的全部项目。
8.3.3 抽样规则
在一个检验周期内,从近期生产的产品中随机抽取2份样品,1份送检,1份封存。
8.3.4 检验程序
检验程序应遵循尽量不影响余下检验项目正确性的原则。
8.4 质量判定
8.4.1 检测项目中一般项目的判定指标按 GB/T 43002—2023 中 7.1 的规定进行。
8.4.2 质量判定原则及结果按 GB/T 43002—2023 中 7.2 的规定进行。
9 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存
应符合GB 2800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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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资料性)
幼儿园主要家具的配置
A.1 幼儿园基本家具配置表
表A.1给出了幼儿园基本家具配置表的内容。
表A.1 幼儿园基本家具配置表
序号 分类 名称 规格要求 单位 装备 要求 备注
1 班级活动 室家具 幼儿椅 幼 0 号 座面高 30 cm 适合身高范围 120 cm~134 cm 把 必配 一人一椅,个人专用,数量可按一定 比例增配;按照 GB/T 3976—2014 中 “学前儿童桌椅”的要求,根据幼儿 的身高选择“适用幼儿身高范围”的 幼儿椅。推荐大班用幼 0 号、中班用 幼 2 号、小班用幼 4 号,可多备适量 的幼 2 号或其他型号的幼儿椅供各 班级身高超矮和超高的幼儿调配使 用。
幼 1 号 座面高 29 cm 适合身高范围 113 cm~127 cm 把
幼 2 号 座面高 27 cm 适合身高范围 105 cm~119 cm 把
幼 3 号 座面高 25 cm 适合身高范围 98 cm~112 cm
把
幼 4 号 座面高 23 cm 适合身高范围 90 cm~104 cm
把
幼 5 号 座面高 21 cm 适合身高范围 83 cm~97 cm 把
幼儿桌 幼 0 号 桌面高 54 cm 适合身高范围 120 cm~134 cm 张 必配 可按每桌 2~6 人设计;数量按实际 需要确定;可提供各种桌面形状的 幼儿桌,以满足不同情境下的使用 需要;按照 GB/T 3976—2014 中 “学前儿童桌椅”的要求,根据幼 儿的身高选择“适用幼儿身高范 围”的幼儿桌。推荐大班用幼 0 号、中班用幼 2 号、小班用幼 4 号,可多备少量的幼 2 号或其他型 号的幼儿桌供各班级身高超矮和超 高的幼儿调配使用。
幼 1 号 桌面高 52 cm 适合身高范围 113 cm~127 cm 张
幼 2 号 桌面高 49 cm 适合身高范围 105 cm~119 cm 张
幼 3 号 桌面高 46 cm 适合身高范围 98 cm~112 cm
张
幼 4 号 桌面高 43 cm 适合身高范围 90 cm~104 cm
张
幼 5 号 桌面高 40 cm 适合身高范围 83 cm~97 cm 张
储物柜 可移动或固定 组 必配 根据幼儿数配备
玩具柜 开放式、可移动 组 必配 根据玩具数配备
幼儿书架 可以移动 个 必配 根据图书数配备
自然角架 可以移动 个 必配 根据面积大小配备
2 多功能活 动室家具 专用组柜 基本型 组 必配 存放各专用设备
幼儿桌椅 适用于 3~6 岁幼儿使用 套 必配 根据实际需求配备
3 午睡室 (卧室) 家具 幼儿床 固定床或叠放床、多层推拉床, 长度范围在 120 cm~150 cm 张 (套) 必配 铺位个人专用;根据幼儿数配备; 床与床之间保持适当距离,防止交 叉感染。专用卧室配备固定床。寄 宿制幼儿园需配置专用卧室。
储物柜 可移动或固定 组 必配 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寄宿制幼儿园 需配置每个幼儿专用存放处;可根 据场地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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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A.1 幼儿园基本家具配置表(续)
序号 分类 名称 规格要求 单位 装备 要求 备注
4 卫生间 (盥洗 室)家具 储物柜 可移动或固定 组 必配 供摆卫生用品
毛巾架 可移动或固定 个 必配 根据幼儿数量配备;毛巾之间不 重叠,防止交叉感染。
杯架 可移动或固定 个 必配 根据幼儿数量配备
5 通用办公 室家具 教师用桌 常规型 张 必配 根据教师数配备
教师用椅 常规型 把 必配 根据教师数配备
储物柜 常规型 组 必配 根据教师数配备
其他家具 常规型 组 选配 根据实际需求配备
注1:本文件未涉及的厨房、保健室所用家具(如:诊断床、药柜等)的配置,应依照相关部门制订的要求配备。 注2:午睡室(卧室)与活动室可单独设置或合并设置;合并共用时,家具可整合配备。与活动室合并的午睡室(卧 室)配备叠放床或多层推拉床。 注3:以上配备仅供参考。
A.2 幼儿园选建的专用活动室家具配置表
表A.2给出了幼儿园选建的专用活动室家具配置表的内容。
表A.2 幼儿园选建的专用活动室家具配置表
序号 分类 名称 规格要求 单位 配备 要求 备注
1 阅读活动 室家具 幼儿书架 可移动或固定 个 必配 根据图书数量配备
幼儿桌 适用于 3~6 岁幼儿使用 张 必配 根据参与人数配备
幼儿椅 适用于 3~6 岁幼儿使用 把 必配 根据参与人数配备
沙发或卡座 适用于 3~6 岁幼儿使用 张 选配 根据实际需求配备
2 建构活动 室家具 幼儿桌 适用于 3~6 岁幼儿使用 张 选配 根据参与人数配备
幼儿椅 适用于 3~6 岁幼儿使用 把 选配 根据参与人数配备
材料柜(箱) 开放式可移动 组 必配 根据材料数量配备
3 生活操作 室家具 幼儿桌 适用于 3~6 岁幼儿使用 张 必配 根据参与人数配备
幼儿椅 适用于 3~6 岁幼儿使用 把 必配 根据参与人数配备
材料柜(箱) 开放式可移动 个 必配 根据材料数量配备
操作台 适用于 3~6 岁幼儿使用 个 选配 根据实际需求配备
落地衣架 可移动或固定 个 选配 根据参与人数配备
4 科学活动 室家具 幼儿桌 适用于 3~6 岁幼儿使用 张 必配 根据参与人数配备
幼儿椅 适用于 3~6 岁幼儿使用 把 必配 根据参与人数配备
材料柜(箱) 开放式可移动 组 必配 根据仪器数量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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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A.2 幼儿园选建的专用活动室家具配置表(续)
序号 分类 名称 规格要求 单位 配备 要求 备注
5 美术活动 室家具 幼儿画桌 适用于 3~6 岁幼儿使用 张 必配 根据参与人数配备
幼儿椅 适用于 3~6 岁幼儿使用 把 必配 根据参与人数配备
材料柜(箱) 开放式可移动 组 必配 根据材料数量配备
陈列柜 开放式、可移动或固定 组 必配 根据面积大小配置
工具架 可移动或固定 个 必配 根据材料数量配备
落地衣架 可移动或固定 个 选配 根据参与人数配备
6 木工活动 室家具 操作台 适用于 3~6 岁幼儿使用;台 面坚硬耐敲击 张 必配 根据参与人数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