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67.080.20
CCS X 26	T/ JGE 	T/JGE 0092—2024	
江 西 绿 色 生 态 品 牌 建 设 促 进 会 团 体 标 准
T /JGE 0092—2024
江西绿色生态 湿地水生蔬菜
Wetland Aquatic Vegetables-Jiangxi Green Ecological
2024 - 06 - 08 发布
2024 - 06 - 15 实施
江西绿色生态品牌建设促进会发 布	I	
目  次
前  言 ............................................................................. II
引
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评价要求 ........................................................................... 1
5
品牌互认 ........................................................................... 3
T/JGE 0092—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绿色生态品牌建设促进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江西省绿美瑞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江西省林业科学院湿地生态资源研究中心、瑞
金市蓝欣水产有限公司、瑞金市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瑞金市林业局、瑞金市湿地资源运营中心、江
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陶雄、徐浩、周学礼、朱仔伟、黄宗群、陈飞、刘关关。
III
T/JGE 0092—2024
引
言
“江西绿色生态 湿地水生蔬菜”指标水平说明:
——农药残留限量:达到 NY/T 1405 绿色食品 水生蔬菜的要求。
V
T/JGE 0092—2024
江西绿色生态 湿地水生蔬菜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湿地水生蔬菜产品申请“江西绿色生态”认证的评价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在湿地水生蔬菜产品申请“江西绿色生态”品牌的认证或评价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件。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3350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	
NY/T 393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NY/T 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NY/T 658	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	
NY/T 1405	绿色食品 水生蔬菜	
NY/T 1056	绿色食品 贮藏运输准则	
DB36/T 1138 “江西绿色生态”品牌评价通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DB36/T 113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湿地水生蔬菜 Wetland aquatic vegetable
适合在湿地环境生长,其产品可作为蔬菜食用的植物,主要包括睡莲、茭白、荸荠、慈姑、菱、水
芹、芋、芡实等
3.2
江西绿色生态 湿地水生蔬菜
Wetland Aquatic Vegetables -Jiangxi green ecology
符合“江西绿色生态”品牌评价通用要求及本标准技术要求,并通过“江西绿色生态”品牌评价活
动湿地水生蔬菜产品。
4
评价要求
1
4.1	基本要求	
4.1.1	产出区域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对湿地的规定。	
4.1.2	湿地水生蔬菜种植不得破坏湿地生态平衡,不得改变湿地功能、破坏湿地生物多样性,符合湿	
地保护的相关要求。
4.1.3
应加强湿地环境保护,实施环保措施,防止污染,维持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4.1.4
应该设置并明示产地标识牌,内容包括产地名称、面积、范围和防污染警示等。
4.1.5
应保持湿地可持续产出能力,湿地水生蔬菜产出过程对湿地自身生态环境或周边其他生态环境
不造成损害。
4.2	产地与生产过程要求	
4.2.1	湿地应生态环境良好,水质、底质无污染,远离污染源。	
4.2.2	湿地水质及空气应符合 NY/T 391 中淡水水质的规定。	
4.2.3	生产过程中农药和肥料使用应分别符合 NY/T 393 和 NY/T 394 的规定。	
4.2.4	应建立湿地水生蔬菜采摘与验收程序,按照各类湿地水生蔬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进行分级分类。	
4.3	包装、运输和储存	
4.3.1	应按产品的品种、规格分别包装,同一件包装内的产品应摆放整齐、紧密。	
4.3.2	每批次产品所用的包装、单位质量应一致。	
4.3.3	产品储藏运输不得与有毒、有害、易串味物质混装,运载容器应为环保材料材质,储藏运输应	
符合 NY/T 1056 。
4.4	评价指标	
4.4.1	“江西绿色生态”湿地水生蔬菜产品评价指标由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组成。一级指标是指	
DB36/T 1138 的第 5 章中规定的资源节约属性指标、环境保护属性指标、生态协同属性指标和质量引领
属性指标,二级指标是一级指标的具体化。湿地水生蔬菜产品的评价指标、判定依据及方法等要求见表
1
表 1
“江西绿色生态”湿地水生蔬菜产品评价要求
一级指	标	二级指标要求	判断依据/方法	
资源节	约	合理使用湿地内与周边水资源,保持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稳定	查看生产记录	
宜采取湿地水生蔬菜与渔业生态综合种养模式	实地走访及查看生产	记录	
包装应符合 NY/T 658 的规定,宜采用可降解、可再生的材料,	包装减量化并符合 GB 23350 的要求	查看生产记录	
环境保	护	应建立湿地环境管理制度,制定湿地环境保护机制,湿地保护	与管理应符合 GB/T 42481 的要求	查看制度文件,处理	记录	
应设置湿地生态缓冲区,稳定湿地环境质量,维持湿地生态系	统稳定	实地走访及查看湿地	规划图	
应按照“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为主,化学药物防治	为辅”的综合控制原则进行病虫害防治	实地走访及查看管理	记录	
生态协	同	合理规划,协同配置,建立功能完备、生态环境稳定的湿地系	统	湿地规划图	
应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整体原则,合理开展湿地经济价值转化	查看管理记录	
应科学管理,维持湿地可持续发展,发挥湿地生态系统调节服务功能(涵	养水源、净化水质、水土保持),以及景观功能和科普功能	查看管理记录	
应建立完善的可追溯体系,,保存可追溯的生产全过程记录	查看管理制度文件、	
T/JGE 0092—2024
		记录、	
质 量 引	领	感官要求	具有该品种典型特征,且外观新鲜	查看销售记录、检测	报告	
应符合NY/T 1405的规定	
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NY/T 391的规定	查看生产记录、检测	报告	
污染物残留限量	湿地水生蔬菜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及该表格的规定	
铅mg/kg	≤0.1	
总汞mg/kg	≤0.01	
镉mg/kg	≤0.05	(块根和块茎蔬菜(芹菜除外)≤	0.1、芹菜≤0.2)	
总砷mg/kg	≤0.5	
铬mg/kg	≤0.5	
4.4.2
企业应持续对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生态协同、质量引领属性的二级指标进行细化,且细化
指标应遵循先进性、合理性和适用性原则。
5	品牌互认	
5.1	通过“赣鄱正品”等区域公用品牌认定的湿地水生蔬菜产品,经有关机构确认,可以采信为“江	
西绿色生态”品牌产品,在相关规定下可使用双重品牌证书和标志。
5.2
已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者地理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且通过“江西绿色生态”品牌认证的
产品,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可以采信为“赣鄱正品”品牌,在相关规定下可使用双重牌证书和标志。
5.3
拥有“江西绿色生态”和“赣鄱正品”双重品牌证书和标志的湿地水生蔬菜产品,同等条件下可
以享受双方品牌宣传推广和政策优惠的权益,接受双方品牌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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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