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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DLPA 0001-2024 研究型病房建设和配置标准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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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5-05-13 14: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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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T/SDLPA 0001-2024 研究型病房建设和配置标准 ICS 11.020
CCS C 00 体 SDLPA
团 标 准
T/SDLPA 0001—2024
研究型病房建设和配置标准
Construction and equipment standard of research wards
2024 - 05 - 31 发布
2024 - 05 - 31 实施
山东省药师协会 发 布
T/SDLPA 0001—2024



言 .......................................................................... III
1 概述 ................................................................................ 1
2 目的 ................................................................................ 1
3 适用范围 ............................................................................ 1
4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5 术语及定义 .......................................................................... 1
5.1
研究型病房 Research ward ......................................................... 1
5.2
临床试验研究 Clinical trial research .................................................. 2
6 缩略语 .............................................................................. 2
7 资质与备案管理 ...................................................................... 2
7.1
医疗机构资质要求 ................................................................ 2
7.2
研究型病房要求 .................................................................. 2
8 病房建设 ............................................................................ 2
8.1
筛选区的建设 .................................................................... 2
8.2
研究药房的建设 .................................................................. 3
8.3
资料储存区的建设 ................................................................ 3
8.4
试验区的建设 .................................................................... 3
8.5
受试者活动区/室、餐厅 ........................................................... 4
8.6
办公区的建设 .................................................................... 4
8.7
生物样本处置区的建设 ............................................................ 5
9 人员配置 ............................................................................ 5
9.1
研究型病房负责人 ................................................................ 5
9.2
主要研究者(临床研究负责人) .................................................... 5
9.3
研究医生 ........................................................................ 5
9.4
研究护士 ........................................................................ 6
9.5
药师 ............................................................................ 6
9.6
样本管理员 ...................................................................... 6
9.7
质控员 .......................................................................... 6
9.8
其他研究人员 .................................................................... 6
10 管理制度 ........................................................................... 6
10.1
保障健康与安全的管理制度 ....................................................... 6
10.2
研究型病房考核管理制度 ......................................................... 6
10.3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 7
10.4
人员考核晋升制度 ............................................................... 7
10.5
科技经费管理制度 ............................................................... 7
10.6
项目运行管理制度 ............................................................... 7
10.7
临床研究项目负责人制度 ......................................................... 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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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医、研、企人才互聘制度 ......................................................... 7
11 信息化的建设 ....................................................................... 7
12 质量控制 ........................................................................... 8

考 文 献 ........................................................................ 9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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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山东大学临床药理研究所提出。
本文件由山东省药师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大学、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中心医院、山东第一医科
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山东
大学第二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维、俞淑文、温清、陈上、杨新美、曹玉、孙玉萍、孙德清、沈承武、张雅
慧、苏乐群、宋林林。
III
T/SDLPA 0001—2024
研究型病房建设和配置标准
1 概述
研究型病房是医疗机构建立的专门开展新药、新器械临床试验、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等临床研
究项目的专业科室。必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
验质量管理规范》(Good clinical practice,GCP)《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以及相关指导原
则等现行规定。同时,我国作为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The international council for harmonisation
of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pharmaceuticals for human use,ICH)成员国,临床试验应遵循 ICH-GCP。
2 目的
为加强研究型病房的建设,有效保障受试者的安全与权益,提高临床试验的质量与效率,由专家工
作组参照国内外相关要求,对研究型病房的人员配置、病房建设、管理要求与文件体系等建设达成共识,
制定本标准。
3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研究型病房资质与备案管理、病房建设、人员配置、管理制度、信息化建设和质量控
制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仅适用研究型病房的建设。
4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本文件的规范性引用而成为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
《广东省药学会 I 期临床试验研究室建设规范》
5 术语及定义
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5.1
研究型病房 Research ward
是医务人员开展新药 I-IV 期临床试验、以注册上市为目的的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试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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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发起的临床试验和生物医学新技术的临床应用观察等临床研究的场所。
5.2
临床试验研究 Clinical trial research
在人类对象进行的任何意在发现或证实一种试验用药品的临床、药理学和/或其他药效学作用;和/
或确定一种试验用药品的任何不良反应;和/或研究一种试验用药品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以确
定药物的安全性和/或有效性的研究。
6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BE 生物等效性(Bioequivalency)
PI 主要研究者(Principal investigator)
CRO 合同研究组织(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
SOP 标准操作程序(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
QA 质量保证(Quality assurance)
QC 质量控制(Quality control)
7 资质与备案管理
7.1
医疗机构资质要求
研究型病房所在医院已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信息平台”完成临床试验机
构登记备案。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有三级甲等资质,具有与开展临床试验相适应的诊疗技术能
力。
7.2
研究型病房要求
研究型病房所在场地应当符合所在地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院区的相关管理规定,场地相对独立,
具备原地抢救和迅速转诊的能力。与医院急诊科或 ICU 建立绿色通道,院内转运过程不超过 10 分钟。
研究型病房内床位数不少于 30 张。研究型病房作为医院重要的公共科研平台,相关科技基础设施对全
院所有具有资质和经验的研究者开放。
8 病房建设
研究型病房应合理划分不同功能性区域并规范管理。依照临床试验的流程设置筛选区、研究药房、
资料储存区、试验区、样本处置区、受试者活动区和办公区等。
研究型病房的各个功能区域应有清晰的、统一规范的标识,在路面及墙面设置到达相应区域的指引,
设置紧急疏散的指引。应根据管理程序设置门禁系统权限,规范功能性区域的进出管理。
8.1
筛选区的建设
8.1.1 受试者接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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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试者接待区包括受试者宣教区域、受试者知情同意室。其中,受试者知情同意室应满足空间独立、
研究医生与受试者进行一对一知情同意等要求,方便研究医生与受试者单独交流。
8.1.2 受试者筛选区
受试者筛选区包括受试者体检区、心电图室、样本采集区域等功能区域。各功能区相应配备体温计、
血压计、身高体重仪、心电图机等常规体检设备。
研究室设施内应设有足够空间的留样卫生间。留样卫生间内设紧急报警设备和防滑措施,门的设置
应便于紧急救护,同时满足样本预处理、临时存储等要求(如样本预处理区域、2~8℃冰箱等)。
8.1.3 受试者更衣室、储物柜
受试者更衣室、储物柜应男女独立,配备可满足受试者独立更衣、私人物品储存需要的条件。受试
者在入住前应更换由研究室提供的统一服装,并将私人物品存放在带锁受控的储物柜中。
8.2
研究药房的建设
8.2.1 药物储存室
配备可满足存放要求的常温药柜/区、阴凉柜、2~8℃医疗专用冰箱,或其他特殊要求药物的储存条
件,并配置实时温、湿度监控记录报警系统。根据药物稳定性等情况,配备相应环境灯光调控措施。应
保障不间断供电。
8.2.2 药物准备室
应相对独立。药物储存室也可设药物准备区。应满足至少 2 名操作者同时进行试验药物的配制与复
核。建议配备生物安全柜或洁净柜。根据药物稳定性等情况,配备相应环境灯光调控措施。应保障不间
断供电。
8.3
资料储存区的建设
研究室内应独立设有资料储存区,配备足够用于研究档案及资料保存的文件柜、办公桌椅、电脑等
常规办公用品,对在研或已完成项目的资料进行管理,方便数据审核、录入、追溯、查阅及资料整理存
档等工作。资料储存区环境控制要求对温、湿度进行控制,应配备防火、防水、防虫、防盗等措施。资
料储存区的管理应遵循文件管理的制度与 SOP。
8.4
试验区的建设
8.4.1 护士站
可设置在受试者活动区域内或独立区域,配置受试者活动区视频监控系统,研究护士可实时监控区
域内受试者的全部活动。配置床边呼叫系统(或广播系统),使研究护士与受试者及时应答。
8.4.2 抢救室/区域
必须设有专门的抢救室/区域,至少有 1 张抢救床位,且根据试验观察/监护病床位总数适当增加。
室内配置呼吸机、氧气、负压吸引器、心电图机、除颤仪、心电血压监护仪、抢救车等专用的抢救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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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药物、器材及配套设备要齐全,以应对试验过程中受试者可能发生的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抢
救室/区域应设置为独立的区域,位置应与急救通道或急救电梯相近,充分考虑受试者就近抢救或方便
转运。应保障不间断供电。
8.4.3 受试者观察室/监护病房(床)
应具有满足试验要求的床位和配套设施。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区分管理。紧急情况下可床边抢救或转
移。需配有设备带、足够电源插座,配备输液泵、注射泵、重力/压力输液的支架、床边呼叫系统等设
施。床位布局能满足受试者床边开展试验与活动要求,也便于研究人员实时监护。配备可满足床边采样
的治疗车。观察室/监护病房内应具有相应的消毒措施。除洗手间外,配置视频监控系统,且应配备满
足项目需要的监护设备。
8.4.4 受试者卫生间
应设有能满足受试者需要的专用卫生间,设置排泄物留样区,留样区应具备能满足项目需要的排泄
物留样区空间和留样器具。男女独立,设防滑设施和紧急报警设备,卫生间/留样间门的设计应便于紧
急救护,如外拉门设计。
8.4.5 给药室/区
受试者给药的场所可以设专门的给药室/区,也可以在观察/监护病床边给药,或根据方案要求设置
的特殊给药区内。给药场所应配置给药车、环境灯光调控措施等条件,以保障受试者的给药过程符合研
究方案的要求。给药场所的布局应考虑试验过程中的人流及物流走向,避免发生流动性阻碍,减少意外
发生。
8.5
受试者活动区/室、餐厅
受试者活动区/室内应具有能满足受试者活动的空间,配有饮水机,提供舒适座位、电视、网络、
杂志报纸等娱乐生活设施。
研究室内应有能满足受试者用餐的环境,研究人员可实时观察记录受试者的用餐情况。可设置餐厅,
具备配餐、用餐条件。受试者试验期间膳食餐谱可根据试验方案要求在医院营养科医师或具有资质的营
养师指导下订制。
8.6
办公区的建设
8.6.1 研究人员办公室
应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包括办公桌椅、资料柜、网络、电脑、复印打印机等。
8.6.2 医护值班室
应安装实时视频监控系统,以便医护人员可实时观察公共区域的情况。配备必要的休息环境,以满
足工作人员加班与休息的基本需求。
8.6.3 监查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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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申办者、CRO 监查员开展工作。配备包括办公桌椅、网络等条件。
8.6.4 会议室
应配备相应会议设施,配备会议屏幕及网络支持。
8.7
生物样本处置区的建设
8.7.1 生物样本采集室/区域
应具备满足试验项目需要的研究护士或研究人员进行生物样本采集标准操作的空间与功能,配备采
样桌椅、扫码设备等。根据药物活性成分的理化性质及生物样品稳定性等情况,应考虑配备相应环境灯
光调控措施。配置消毒设备,方便对环境进行消毒。
8.7.2 生物样本处理室
应配备通风设施、低温离心机、制冰机、涡旋混合器、微量加样枪、生物安全柜等与生物样本处理
相关的设备设施。室内空间应能满足技术人员操作需要。根据药物及生物样本稳定性等情况,还应配备
相应环境灯光调控措施(如黄光灯、红光灯等),以及多角度视频监控系统。
8.7.3 生物样本储存室
应配备超低温冰箱、低温冰箱等生物样本储存设备,并配置实时温、湿度监控记录报警系统。根据
药物及生物样本稳定性等情况,配备相应环境灯光调控措施。应保障不间断供电。
生物样本储存室的位置应与生物样本采集室、生物样本处理室相近,符合操作流程,以提高样本转
运效率,减少意外发生。
9 人员配置
研究型病房应配备由研究者(具备医药专业资质的临床研究负责人)、研究医生、研究护士、药师、
专职研究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临床研究团队。所有人员应具备与所承担的工作岗位相适应的
专业特长、任职资格和业务能力,并经过《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
规范》《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等法规以及医学、药学、护理等相关技能的培训。
9.1
研究型病房负责人
研究型病房负责人总体负责临床试验的管理工作,保障受试者的权益与安全。研究型病房负责人应
具备医学或药学硕士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职称,具有 3 年以上临床试验实践和管理经验,组织实施过至
少 3 项临床试验。
9.2
主要研究者(临床研究负责人)
研究型病房的负责人和主要研究者可以是同一人。主要研究者负责临床试验的全过程管理,熟悉与
临床试验有关的技术资料与文献。主要研究者应当具有高级职称并参加过 3 项以上的临床试验。
9.3
研究医生
研究医生在试验中进行医学观察和不良事件的观察与处置。研究医生应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具有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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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有参与临床试验的经历,具备急诊和急救等方面的能力,接受过临床试验相关法规
培训。研究型病房至少配备 2 名专职研究医生。
9.4
研究护士
研究护士负责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的护理工作,对试验中可能出现的不良事件进行监测。研究护士应
具备执业护士资格,具有相关的临床试验能力和经验并接受过临床试验相关法规的培训。研究型病房至
少有 5 名具有重症护理或急救护理经历的专职护士。
9.5
药师
药师负责临床试验用药物的管理等工作。药师应具备药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临床药理学相关专
业知识和技能,接受过临床试验相关法规培训。研究型病房至少配备 5 名专职药师。
9.6
样本管理员
样本管理员主要负责临床试验过程中样本的采集、处理、储存与寄送等全流程工作。要求具备临床
试验经验,熟悉实验室管理与样本处理流程。研究型病房至少配备 2 名专职样本管理员。
9.7
质控员
主要负责临床试验全程的质量控制和管理等工作。要求具备医学或药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一年以上
临床试验的经验,熟悉试验的各个步骤,接受过临床试验相关法规培训。研究型病房至少配备 2 名质控
员。
9.8
其他研究人员
鼓励研究型病房建设专职研究队伍,相关研究人员应具有一年以上临床研究的经验,研究队伍可涵
盖临床药理研究人员、分子生物学技术人员、统计分析师、营养师等多领域研究人员,但不局限于此。
要求能够胜任临床问题凝练、试验方案设计、项目实施与管理、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10 管理制度
研究型病房管理制度的完善是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坚实保障。研究型病房的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
保障健康与安全的管理制度、研究型病房考核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人员考核晋升制度、科技
经费管理制度、项目运行管理制度、临床研究项目负责人制度和医、研、企人才互聘制度等。
10.1
保障健康与安全的管理制度
研究型病房应建立保障健康与安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工作场所安全、饮食安全、污染控制、职业暴
露防护、有害物质控制等措施,并定期开展质量控制稽查或考核,以确保研究人员和受试者的健康与安
全。
10.2
研究型病房考核管理制度
依托医院应建立研究型病房考核管理制度,病房运行过程中,根据科研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考核评
价。对于研究型病房中用于临床研究的床位不纳入平均住院日、床位周转次数、病床使用率以及相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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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计算,以完善研究型病房的支撑服务体系。
10.3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研究型病房应有相应的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培训内容包括临床试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相关的技术指导原则,专业知识和技能,管理制度、技术规范、标准操作规程,临床试验方案等。应确
保参与临床试验的人员都具有与其所承担的工作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10.4
人员考核晋升制度
研究型病房应建立与研究型病房建设相匹配的人员考核晋升制度,将药物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科
技成果转化与薪酬分配及职称评聘挂钩,对横向委托的药械临床试验项目与纵向立项的科研项目同等对
待,充分调动临床研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10.5
科技经费管理制度
应建立研究型病房的科技经费管理制度,制订统一的临床试验合同模版,将科技经费纳入预算管理,
明确权责,并细化费用分担方式。结题时必须经财务部门审核。
10.6
项目运行管理制度
研究型病房应制订详细的项目运行管理制度,优化内部审批流程,不断提高伦理审查频次,明确各
环节时限,精简审批要件,缩短项目启动时间。项目负责人应同申办方就研究质量控制责任、权利进行
事前约定,对申请材料应一次性告知申办方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提供模板。
临床试验受试者招募中,所有招募对象的选择、招募方式、招募材料、发布方式等都应通过伦理委
员会的审查批准。合理确定试验项目的费用和受试者的补偿水平。对本单位主持或参与的受试者招募广
告要进行审核,通过在单位网站登载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发布,扩大招募宣传范围。利用已有的受试者招
募数据库等信息系统,对受试者的身份进行甄别,保障受试者的安全,控制研究风险。
10.7
临床研究项目负责人制度
研究型病房实行临床研究项目负责人制度,对开展试验的医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依托医院将科研
项目的经费支出、科研团队组建(含聘用)、科研绩效分配以及科技资源支配等管理权限赋予项目负责
人,由项目负责人在科研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
10.8
医、研、企人才互聘制度
研究型病房应设立专职科研岗,聘请高校和研究机构的科研人才从事临床科研工作。建立医、研、
企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完善创新转化机制和模式。同时研究型病房应发挥自身学科集群的优势,建立培
养医学研究转化型人才的基地,推荐研究型病房的专家学者到研发机构、转化机构和医药企业挂职或兼
职担任教学科研、管理职务,完善互聘机制。
11 信息化的建设
研究型病房应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开发利用。建立临床研究数据平台,并与医院已有信息系统进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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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DLPA 0001—2024
接,以实现对临床研究的动态化管理。建立生物样本资源库,记录生物样本库中存储的样本信息,同时
兼顾生物样本关联患者的诊疗信息、护理、病理、随访、伦理审批、知情同意等数据及图像信息。
研究型病房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软件系统,并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准确可靠,以保障项目
顺利进行。软件系统应定期进行第三方校验及内部校验。软件管理应由专人负责,软件系统操作者应具
有适当资质并经过操作培训,应根据相应用途使用软件。
常用软件系统有:药物临床试验管理系统、科研类临床研究管理系统、伦理审查管理系统、受试者
管理系统、药品管理系统、研究费用自动分解结算系统、研究床位管理系统、实时视频监控系统、同步
时钟系统、紧急呼叫系统、门禁出入系统、样本采集系统、样本管理系统等。
同时应确保网络环境满足使用需求及相关规范。
12 质量控制
研究型病房应建立独立的、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及相应岗位职责,配备有与临床试验运行体系相适
应的质量管理人员。根据法律法规、指导原则、规范等的更新,或者根据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对研
究型病房的管理制度、SOP、研究记录表等进行动态化管理,及时补充和修订,并留存相关记录。保证
临床试验高效率、高质量地开展。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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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考 文 献
[1] 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0 年第 57 号).
[2] 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2 年第28 号).
[3]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21 年第 72 号).
[4] 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的公告(2019 年第 101 号).
[5] 广东省药学会编写专家组.广东省药学会 I 期临床试验研究室建设规范(2022 版).
[6]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写专家组.京津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日常监督检查标准(2021 版).
[7]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北京市关于加强研究型病房建设的意见(2024 年).
[8]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关于加快促进北京市研究型病房优质高效发展的若干措施(2021 年).
[9]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北京市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研究创新功能的实施方案(2020-2022 年).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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