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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RACM 0012-2024 岐黄中医文化传承人评价规范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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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5-05-15 11: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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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T/HARACM 0012-2024 岐黄中医文化传承人评价规范
体 标 准
T/HARACM 0012-2024
岐黄中医文化传承人评价规范
Qihuang Chinese Medicine Culture Inheritor for Evaluation criteria
2024-8-9 发布
2024-8-24 实施
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 发 布
I
T/HARACM 0012—2024
目 次
前言 ………………………………………………………………………………Ⅱ
引言………………………………………………………………………Ⅲ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2
4、申报条件………………………………………………………………2
5、评价材料………………………………………………………………3
6、评价流程………………………………………………………………4
7、颁证…………………………………………………………………………5
8 、 职 责 与 要 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9、有效期及复核 ……………………………………………………………6
10、撤销条件 …………………………………………………………………7
附件 岐黄中医文化传承人申报表…………………………………………8
I
T/HARACM 0012—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
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仝海洋、李志刚、闫金才、范致钢、李琦、
铁绍文、程新建、仝海宽、何深意、冯春晓、仝义。
II
T/HARACM 0012—2024
引 言
规范岐黄中医文化传承人评价,旨在积极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
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中医药文化的精神内涵和时代
价值,充分发挥中医药文化作为中华文明宝库“钥匙”的独特作用,
加大中医药文化保护传承和传播推广力度,推动中医药文化贯穿国民
教育,融入群众生产生活,为中医药振兴发展厚植文化土壤,为健康
中国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文化动力,为助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贡献力量。
III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岐黄中医文化传承人的术语与定义、评价规
则、评价程序与方法、条件,以及岐黄中医文化传承人的申报条
件、资格认定、职责与传承活动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岐黄中医药文化传承人资格的评价与管理工
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岐黄中医文化传承人评价与确定,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关于促进中
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传承发展工程“十四五”重点项目规划》《“健康中国”2030
规划纲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 年)》《“十
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
《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十四五”中医药人才
发展规划》《“十四五”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实施方案》《关于
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
方案(2021—2025 年)》《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
- 1 -
路”发展规划(2021—2025 年)》《“十四五”中医药信息化
发展规划》《中国的中医药》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要求。
如涉及其他行业,应符合相关行业当前正在执行的相关政策
规定及要求。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岐黄中医文化传承人的概念。
岐黄中医文化传承人:指具备深厚的岐黄中医文化理论知识
和实践经验,能够系统传承岐黄中医文化,并经归口单位认定具
有传承资格的个人。亦指致力于弘扬传播中医药传统文化,挖掘
保护传承发展岐黄中医药文化的工作者。
3.2.开展岐黄中医文化传播和科普服务的工作者可列入评
价对象。
3.3.传承活动:指岐黄中医文化传承人通过授课、讲座、著
作、指导临床实践以及采取新闻传播、科普服务等形式,将中岐
黄中医文化知识、技能、理念传授给后辈或社会大众的行为。
4.申报条件
申报岐黄中医文化传承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4.1.熟读中医药经典,熟悉《黄帝内经》的学术思想,熟知
《黄帝内经》理论,医德医风良好,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具有
优良的道德品质;
- 2 -
4.2.在传统中医药文化的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岐
黄中医文化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4.3.热爱中医药事业,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开拓进取
的求知精神;
4.4.拥有优秀的职业道德,中医药文化功底扎实和丰富的中
医药文化传承经验,致力于中医药文化的传播和发展;
4.5.在岐黄中医文化领域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具有
较大影响力;且不低于连续 8 年弘扬中医药传统文化工作年限。
4.6.在中医药文化经典理论研究、传播科普方面有新观点、
新见解,或传承中医药文化经典形成独特的科普文化成果并推广
应用,或拥有县级及以上中医药非遗项目或被授予非遗传承人;
4.7.能够承担传承中医药文化的责任,并有实际传承的意愿
和能力,公开发表以中医药传统文化为内容的论文、学术专著、
科普文章、新闻报道;
4.8.在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或创新方面有突出贡献;
4.9.对《黄帝内经》原文具有记诵、理解、运用的综合能力;
4.10.具有系统的中医药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
4.11.在中医药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声誉,享有较高的社会影
响力。
5.评价材料
评价材料包括候选人的个人简介、学术成果、社会影响等。
- 3 -
评审专家组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候选人的岐黄
中医文化理论水平、临床经验、传承意愿与能力等。根据评审结
果,由评审专家组决定传承人候选对象资格。
岐黄中医文化传承人申报应提交以下评价材料:
5.1.《岐黄中医文化传承人申报表》;
5.2.本人身份证明;
5.3.小二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片2张;
5.4.连续8年弘扬中医药传统文化工作及公开发表的论文、
学术专著、科普文章、新闻报道等方面的纸质证明材料;
5.5.县级及以上中医药非遗项目或被授予非遗传承人的官
方证书证明材料;
5.6.相关权威组织或部门颁发的有关资质证书、荣誉证书或
证明材料等。
6.评价流程
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按照个人申
报、专家评价、公示、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评价办公室审定
的方式进行。
6.1.申报。
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根据《岐黄中医文化传承人评价规
范》,提前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团体标准,申请人向河
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提交申报材料。
- 4 -
6.2.审核。
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受理、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审
核合格后,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6.3.评价。
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成立岐黄中医文化传承人评价专
家组,专家组由3—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候选人按照岐黄中医
文化传承人申报条件对候选人进行客观评价,并投票表决。
6.4.公示。
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根据专家组评选情况,按照择优入
选原则确定建议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低于5个工作日。
6.5.公布。
经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评价办公室研究确定后正式公
布岐黄中医文化传承人人选。
7.颁证
评价为“岐黄中医文化传承人”的入选对象,由河南省中医
药研究促进会颁发证书。
8.职责与要求
8.1.岐黄中医文化传承人的职责:
8.1.1.开展岐黄中医文化传承活动,培养下一代岐黄中医文
化传承人才。
8.1.2.积极参与岐黄中医文化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与推广工
- 5 -
作。
8.1.3.维护岐黄中医文化学术道德,杜绝虚假宣传和不正当
行为。
8.1.4.不断提升自身的岐黄中医文化学术水平,保持终身学
习的态度。
8.2.岐黄中医文化传承活动要求:
8.2.1.岐黄中医文化传承人应定期开展授课、讲座、临床指
导、科普、新闻传播等传承活动。
8.2.2.岐黄中医文化传承人应确保传承活动内容的科学性
和准确性,杜绝传播未经验证的理论或方法。
8.2.3.岐黄中医文化传承人应主动记录并整理传承活动的
内容,形成有系统性的传承资料。
9.有效期及复核
9.1.有效期3年。
9.2.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应建立传承人管理档案,记录
传承人的基本信息、传承活动情况、考核结果等,并定期对传承
人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包括传承活动的开展情况、学术成果、
社会影响等。
9.3.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每三年对岐黄中医文化传承
人获得对象进行复核。经复核达不到要求的对象,将取消其“岐
黄中医文化传承人”资格,并收回证书。
- 6 -
10.撤销条件
获得“岐黄中医文化传承人”资格者,若违法违纪、败坏医
德医风、丧失中华文化立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假售假,
出现医疗事故,违反《执业医师法》《中医药法》等有关规定,
失信以及违反中医药学术道德或存在其他严重问题等,或者不履
行传承职责或传承活动效果不佳的传承人,经河南省中医药研究
促进会研究,取消其“岐黄中医文化传承人”资格,并收回证书。
- 7 -
附件
姓 名 性别 籍 贯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毕业院校 毕业专业
工作单位名称 和执业年限 从事专业
累计从事岐黄 中医文化传承 工作时间 执业资格 /职称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工作经历
起止年月 工作单位 从事工作 职称



岐黄 中医 文化 传承 人传 承脉 (可另附纸)
- 8 -

主要 经验 成就 (可另附纸)
本人郑重承诺在岐黄中医文化传承人申报过程中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如 有虚假本人将不得参与岐黄中医文化传承人评价,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村(居)委会或镇乡(街道)卫生部 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评 价 专 家 组 意 见 签字: 年 月 日
- 9 -
河 南 省 中 医 药 研 究 促 进 会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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