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13.100
CCS C 50 14
山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4/T 3065—2024
医院临床运送工作规范
2024 - 08 - 07 发布
2024 - 11 - 08 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14/T 3065—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体要求 ........................................................................... 1
5 标本运送 ........................................................................... 2
6 药物运送 ........................................................................... 2
7 文本运送 ........................................................................... 3
8 血液制品运送 ....................................................................... 3
9 评价与改进 ......................................................................... 4
I
DB 14/T 3065—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本文件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 28)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山西白求恩医院(山西医学科学院)、
山西省肿瘤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许娟、李荣山、周芸、魏秀兰、李昱婷、王翠玲、 弓玉红、赵旭丽。
II
DB 14/T 3065—2024
医院临床运送工作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医院临床运送工作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标本运送、药物运送、文本运
送、血液制品运送、评价与改进等相关工作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医院临床运送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WS/T 400 血液运输标准
GB/T 42060 医学实验室 样品采集、运送、接收和处理的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标本运送
将临床科室采集的各类合格标本通过密闭标本运送箱或物流系统按规范流程运送至相 关检
验科室的工作。
药物运送
根据临床科室需求,将处方药、肠内外营养液等通过密闭药品运送箱(袋)或物流系统按规范
流程运送至相关临床科室的工作。
文本运送
将各类纸张类资料按规范流程运送至相关科室的工作。包含临床类文本和行政类文本。
血液制品运送
由具备护士资质的人员将合格的血液制品按规范流程运送至临床科室的工作。
4 总体要求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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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设专门部门和人员开展临床运送工作。
标本、药物及血液制品运送应是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且在接受相关培训后合格的人员;文本运送应是
接受相关培训后合格的人员。
运送方式
血液制品应采用人力运送。其他运送可根据各医院信息化程度和物流系统的不同而设置,包括
但不限于:人力运送、机械物流运送、简易气泵运送等。
闭环管理
运送环节应通过信息系统实现从发出到反馈全过程的闭环管理。
应急预案
制订适合本单位的转运物资运送应急预案,内容应包括转运物资丢失、转运物资污染等。
5 标本运送
运送前
5.1.1 收取标本时应在收取标本前、检验科接收标本前进行查对; 应核对条形码、检验项目与样本
是否相符、容器是否相符、样本外观及样本量、样本采集时间、送检科室;应记录运送时间、服务科
室、样本数量、交接人签字。
5.1.2 收取标本过程前,需要鉴别标本质量,遇到未完善、超时、标签模糊、标本量不足、标本容
器错误、标本污染等标本时,及时与临床人员沟通。
运送中
5.2.1 运送途中应做到防止过度震荡、防止样本容器破损、防止样本被污染、防止样本条形码破
损、防止样本对环境的污染。
5.2.2 具有高危传染性的标本或特殊标本,应在采集后由专人使用专用密闭标本运送箱转运,走专用
通道及时送检。
运送后
5.3.1 应做好每日工作量统计,时间具体到时、分;特殊标本、急查标本写明具体内容。确保工作量
统计记录及时、完整。
5.3.2 遇到标本破损、标本丢失、标本污染等情况,应立即按照紧急预案流程处理,并将处理过程和
结果反馈服务管理部门。
6 药物运送
运送前
6.1.1 运送药品前应在领取药品或已配置好的液体前、科室接收前做好查对; 应核对科室、密闭
箱数量、送药科室;应记录运送时间、服务科室、密闭箱数量,双方交接人签字。
6.1.2 应做好与临床科室、药房的书面或信息化交接,确保可追溯性。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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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送中
6.2.1 运送途中应按要求密封运送,途中应做到防止过度震荡、防止过度挤压、防止针剂/瓶装药液破
损、防止药品被污染、防止特殊药品对环境的污染。
6.2.2 遇到特殊天气如下雨、下雪,送药车辆需全部遮盖,确保药品干燥,防止受潮影响药效。
运送后
6.3.1 应做好每日工作量统计,确保工作量统计及时完整。
6.3.2 遇到药品破损、丢失等立即按照紧急预案流程处理,并将处理过程和结果反馈服务管理部门。
7 文本运送
运送前
运送文本时应在收取文本前、相关科室接收文本前做好查对;应核对文本种类、数量、送
检科室;应记录运送时间、服务科室、文本种类、数量,双方交接人签字。
运送中
运送途中应做到防止过度挤压、防止破损、防止丢失、防止被阅览。遇到特殊天气如下雨、下雪,
需全部遮盖文本类资料,防止受潮变形、破损。
运送后
7.3.1 应做好每日工作量统计,确保工作量统计及时完整。
7.3.2 遇到文本破损、丢失等情况,应立即按照紧急预案流程处理,并将处理过程和结果反馈服务管
理部门。
8 血液制品运送
运送前
8.1.1 取血者应是取得护士资格证书且在医院输血科备案的人员方可取送血液制品。
8.1.2 取血者需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到输血科取血。
8.1.3 取血者与血库发血人员应共同核对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血袋的以下内容:
—— 临床输血申请单核对项目: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血型、血液
成分、血量;
—— 血袋核对项目:血袋号、血液的有效期、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内血液有无溶血及凝块、血
袋有无破损渗液等。
8.1.4 血袋信息与输血申请单及输血记录单信息应完全一致。核对准确无误后,发血者与取血者双方
共同在输血申请单及记录单上签字后方可取出。
运送中
8.2.1 运送途中应避免碰撞、挤压血液制品及血液运送箱。
8.2.2 避免在公共区域打开血液运送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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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 禁止运送人员离开血液运送箱。
8.2.4 按照血液制品的紧急程度, 以合理的方式和路线将血液制品送达取血申请科室。
8.2.5 取血运送人员应如实填写科室取血登记本的相关项目,记录及时完整。
8.2.6 凡遇到临床申请用血的患者在转科、检查、治疗、手术时发生地点变更,取血运送人员应做到 :
—— 与首次提出血液制品申请的临床科室确认患者转移地点;
—— 与被转移地接受血液制品的科室确认患者信息及取血成分、用血量等,核对内容无误后将
血液制品送至使用科室。
8.2.7 鉴别血液制品质量,如发生如下情况之一,应不予取血。
—— 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 血袋有破损,漏血;
—— 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 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 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 血液制品过期。
8.2.8 避免用手托或使用标本袋直接取血,应使用专用血液运送箱,途中勿震动、摇晃,保证平稳
运送。
运送后
8.3.1 血液制品送至申请科室后,应与科室护士进行双核对,核对无误后双方交接人签字。
8.3.2 如有项目不符,不得发放,应及时返回输血科,重新核对。
8.3.3 应做好每日工作量统计,确保工作量统计及时完整。
9 评价与改进
应定期采用情景模拟训练方法对临床运送团队进行培训和考核。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转运物
资的评估、不合格标本的识别、交接流程、转运物资破损的处理办法等。
转运物资运送期间发生的任何不良事件都应上报并分析原因,持续质量改进,实现对转运物资运
送的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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