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07.060
CCS P 13 12
天
津 市 地 方 标 准
DB12/T 1338—2024
地质灾害区域气象风险预警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of geological hazard risk early warning based on meteorological
factors
2024 - 08 - 09 发布
2024 - 09 - 10 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布
DB12/T 1338—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则 ............................................................................... 2
5 组织与工作方案 ..................................................................... 2
6 模型和系统 ......................................................................... 3
7 产品制作流程 ....................................................................... 3
8 信息发布 ........................................................................... 4
9 信息反馈 ........................................................................... 4
10 工作总结 .......................................................................... 4
11 工作档案 .......................................................................... 4
附录 A(规范性)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划分表 ....................................... 5
附录 B(资料性)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值班制度 ......................................... 6
附录 C(资料性)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日志 ......................................... 7
附录 D(资料性)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模型 ............................................. 8
附录 E(资料性)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样式 ......................................... 9
附录 F(资料性) 地质灾害灾情信息反馈表 .............................................. 10
附录 G(资料性) 预警工作总结报告编制提纲 ............................................ 12
参考文献 ............................................................................. 13
I
DB12/T 1338—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气象台、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爽、卢长军、韩荣文、余文韬、杨晓君、胡海博、张明洋、沈玉娜、刘一玮、
孙广义、来林、刘金柱、张楠、李喆、杜显祥、徐威、孔友谊。
II
DB12/T 1338—2024
地质灾害区域气象风险预警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质灾害区域气象风险预警业务的总则、组织与工作方案、模型和系统、产品制作流
程、信息发布、信息反馈、工作总结、工作档案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预警对象为降水可能引发的山区崩塌、滑坡、
泥石流地质灾害。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DZ/T 0273 地质资料汇交规范
QX/T 487 暴雨诱发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geological hazard risk early warning based on meteorological
factors
基于孕灾环境、前期过程降水量和预报降水量,开展的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及成灾风险的预警预报
工作。
[来源:DZ/T 0449-2023,3.1]
3.2
预警区域 early warning area
未来一定时段内,达到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的区域。
[来源:DZ/T 0449-2023,3.3]
3.3
预警阈值 early warning threshold
引发地质灾害的过程降水量、降水强度或有效降水量等指标的临界值。
[来源:DZ/T 0449-2023,3.6]
3.4
预警会商 early warning consultation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气象、水利、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之间或行业内预警业务单位之间的相关人员
讨论、分析预警范围和预警等级的过程。
[来源:DZ/T 0449-2023,3.7]
3.5
预警产品 early warning products
1
DB12/T 1338—2024
表达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区间、空间范围和成灾风险高低的图片、文字、音频和视频材料的统
称。
[来源:DZ/T 0449-2023,3.8]
4 总则
4.1
基本要求
4.1.1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划分应符合 QX/T 487 的有关规定,划分为四个级别,分别为Ⅰ级(红
色预警)、Ⅱ级(橙色预警)、Ⅲ级(黄色预警)和Ⅳ级(蓝色预警),分别表示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
发生风险很高、高、较高和有一定风险。预警等级划分可参照附录 A。
4.1.2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应包括发布机关、发布时间、预警对象、预警时段、预警区域、预
警等级等。
4.1.3 汛期(以市防汛办发布起止时间为准)每日应开展预警工作。
4.1.4 非汛期遇强降水或重大地质灾害过程等宜启动应急预警工作。
4.1.5 汛期预警时段应为当日 20 时至次日 20 时(24 小时预警);其他预警时段(如当日 8 时至次日
8 时或未来 36 小时、48 小时、72 小时时间尺度的预警等),可根据业务需求及天气情况进行调整。
4.2
工作流程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主要工作流程宜包括数据传输、数据分析、会商研判、产品制作、信息发布、
信息反馈、数据备份与资料汇交等。工作流程如图1所示。
接收气象数据
数据分析研判
预警会商修正
预警产品制作
数据备份与资料汇交
工作总结
预警信息反馈
预警信息发布
图1 地质灾害区域气象风险预警工作流程
5 组织与工作方案
5.1
工作方案
5.1.1 工作方案宜按年编制,一般每年 1 月~3 月完成,用于指导全年预警工作。
5.1.2 每年 4 月~5 月,应开展日常预警值班前的准备工作。
5.1.3 工作方案宜包括年度目标任务、技术方法、工作流程、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内容。
5.2
工作机制
5.2.1 建立日常预警流程,保障日常预警服务。
5.2.2 预警业务单位间应建立预警工作合作机制。预警工作合作机制一般应明确数据传输内容、传输
方式、传输时间、会商机制和工作联系人等。确保预警业务单位间的传输渠道畅通。
5.2.3 预警业务单位应编制预警值班制度。预警值班制度一般应明确值班时段、值班地点、值班要求、
2
DB12/T 1338—2024
值班流程和人员责任等。预警值班制度可参照附录 B。
5.2.4 预警业务单位应建立预警值班记录表。值班记录表一般应包括预警日期、预警区域、预警等级、
降雨实况及预报雨量、会商情况、发布渠道和值班责任人等。值班记录表可参照附录 C。
6 模型和系统
6.1
预警模型宜采用激发雨量-前期累积有效雨量临界降水阈值模型。预警模型可参照附录 D。
6.2
预警模型应随着地质灾害调查和预警工作的深入及时优化完善。
6.3
预警业务应建设预警系统。
6.4
预警系统应包括预警数据库、预警模型和预警系统软件,并满足以下要求:
a) 预警数据库应包括基础资料库、预警产品库、反馈信息库等;
b) 预警系统软件宜具备自动导入数据、数据存储及同步备份、查询、自动生成预警产品、会商
修订、签批、产品发布等功能。
7 产品制作流程
7.1
数据接收
7.1.1 数据接收时间为当日 15:00~16:00,如遇强降水或重大地质灾害过程等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
协商接收时间。
7.1.2 数据接收内容应包括前期实况降水量、预报降水量、预警产品等内容。
7.1.3 数据接收渠道应以安全、便捷为原则,宜多样化。
7.2
数据分析
7.2.1 预警值班时应首先通过预警业务平台,分析利用降水数据,形成初步预警结果。
7.2.2 应根据降水、地质灾害孕灾环境,对初步预警结果进行完善,形成初步预警产品。
7.3
会商研判
7.3.1 当达到Ⅲ 级(黄色预警)及以上预警等级时,应开展预警会商。
7.3.2 预警会商时间宜在每日的 16:00~17:30,遇强降水或重大地质灾害过程等可随时开展会商。
7.3.3 预警会商内容宜包括实况降水情况、预报降水量、降水落区、地质灾害孕灾环境、以往地质灾
害发生情况、目前灾害发生情况等。
7.3.4 预警会商可采用现场或可视化远程会商、电话会商和网络会商等形式。
7.3.5 当达到Ⅱ级(橙色预警)及以上预警等级时,应增加会商频次。
7.3.6 预警会商应做好会商记录。
7.3.7 预警会商后形成最终预警结果。
7.4
产品制作
7.4.1 预警产品内容应包括发布机关、发布时间、预警对象、预警时段、预警区域、预警等级等。
7.4.2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样式可参照附录 E。
7.4.3 预警业务单位和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应签字确认形成最终预警产品,返回预警产品时
间为 16:00~18:00。
3
DB12/T 1338—2024
8 信息发布
8.1
当预警结果达到Ⅲ级(黄色预警)及以上预警等级时,发布机关应向社会公开发布。
8.2
公开发布的预警产品形式宜以图片、文字信息和短视频为主。
8.3 预警产品发布渠道可根据实际情况多样化选择,一般包括电视、网站、传真、电话、手机短信和
新媒体等媒介。
8.4 预警产品发布频次每日应不低于 1 次,当达到Ⅱ级(橙色预警)及以上预警等级时宜增加信息发
布频次。
9 信息反馈
9.1
及时开展预警信息反馈,对预警业务工作进行校验。
9.2
信息反馈内容宜包括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引发因素和成功避灾情况等。
9.3 信息反馈宜以纸质或电子表格形式记录,并附必要的文字描述和现场照片。信息反馈表可参照附
录 F。
9.4 信息反馈结果宜作为预警模型优化的参考以及制定下一年度地质灾害重点区调查、机理研究、防
治对策建议的数据支撑。
10 工作总结
10.1
年度预警结束后,宜对全年预警工作进行总结,编制年度总结报告。
10.2 工作总结宜包括预警服务情况、预警效果分析、存在问题与下一步工作等。编制提纲可参照附录
G。
11 工作档案
11.1
预警产品制作与信息发布完成后,应做好数据备份。
11.2
数据备份内容应包括降水数据、预警产品数据和预警信息反馈等。
11.3 地质资料应按规定进行归档汇交,应符合 DZ/T 0273 的相关规定。
4
DB12/T 1338—2024
附 A A A
录
(规范性)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划分表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的等级、色标、图标和发布要求见表A.1
表A.1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划分表
预警等级 风险等级 色标 图标 发布要求
Ⅰ 风险很高 红色 (R=255,G=0,B=0) 公开发布
Ⅱ 风险高 橙色 (R=255,G=126,B=0) 公开发布
Ⅲ 风险较高 黄色 (R=255,G=250,B=0) 公开发布
Ⅳ 有一定风险 蓝色 (R=0,G=102,B=255) 不发布
5
DB12/T 1338—2024
附 B B B
录
(资料性)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值班制度
B.1 值班时间
汛期全天24小时值班,汛期起止时间以市防汛办发布结果为主。
B.2 值班工作任务
B.2.1 接收、分析、处理气象部门发来的降水数据,初步制作预警产品。
B.2.2 与气象部门预警业务单位就初步预警产品开展会商,并依据会商结果对初步预警产品进行修正,
制作最终预警产品。
B.2.3 达到Ⅲ级(黄色预警)及以上级别的会商结果,填写预警产品签批单,报预警业务单位主管领
导和上一级行政主管单位审批。
B.2.4 向气象部门发送最终预警产品。
B.2.5 根据具体情况,以电话、网络、传真等方式通知属地行政主管部门。
B.2.6 填写“风险预警工作日志”。
B.2.7 备份降水及预警产品数据。
B.3 值班责任
B.3.1 安排专人值班,节假日不休,每日设带班领导1名,预报员1名,校核员1名。
B.3.2 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B.3.3 值班人员分工职责:带班领导对预警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预报员对预警产品制作全过程负责,
具体主要负责B.2中的2.1、2.2、2.3、2.4项工作;校核员对预警产品制作过程中的有关数据和结果进
行校验,主要负责B.2中的2.3、2.4、2.5、2.6、2.7项工作。
B.3.4 带班、值班、校核人员按时换班,并做好交接记录,提醒接班人员注意事项。
B.3.5 值班人员应做好安全、保密工作,遵照业务单位安全、保密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B.4 研讨
当遇特大暴雨、短时强降雨等恶劣气象条件以及重大地质灾害事件时,自然资源部门应组织地质灾
害防治专家及时讨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6
DB12/T 1338—2024
附 C C C
录
(资料性)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日志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日志见表C.1
表C.1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日志
值班人员
值班时间
前期天气状况
当日天气状况
气象部门 通报天气情况 通报时间 时 分
通报方式 □网络 □电话 □传真 □人员送达
传送的主要气象资料 ①昨日8:00 - 今日8:00实况降雨量: mm ②今日8:00 - 今日14:00实况降雨量: mm ③今日14:00 - 今日20:00预测降雨量: mm ④今日20:00 - 明日20:00预报降雨量: mm 天气趋势:
是否进行专家会商 □进行 □不进行
是否发布预警信息 □发布 □不发布
自然资源部门 传输给气象部门 地质灾害预警 情况 传递时间 时 分
传递方式 □网络 □电话 □传真 □人员送达
传送的灾害 预警资料
风险预警信息 报告情况
风险预警信息 发布方式
前日风险预警 信息反馈
7
DB12/T 1338—2024
附 D D D
录
(资料性)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模型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临界降水判据模板见表D.1
表D.1 激发雨量-前期累积有效雨量临界降水判据模板 单位:mm
预报降雨量 当日预报+前n日累积有效降雨量
当日 当日+前2日 当日+前3日 当日+前5日 当日+前15日
风险蓝色预警 30-50 60-90 110-130 140-200 300-360
风险黄色预警 50-100 90-150 130-180 200-260 360-480
风险橙色预警 100-250 150-320 180-380 260-500 480-800
风险红色预警 >250 >320 >380 >500 >800
注: 预警模型应随着地质灾害调查和预警工作的深入及时优化完善。
8
DB12/T 1338—2024
附 E E E
录
(资料性)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样式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签批单样式见表E.1
表E.1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签批单
会商时间 年 月 日
会商地点
会商方式
会商人员 自然资源部门业务单位
气象部门业务单位
会商内容
会商结果 (灾害类型及等级)
预警时段 年 月 日 时 —— 月 日 时
预警地质灾害区域
预报词
自然资源部门业务单位 签发
气象部门业务单位 签发
自然资源部门行政主管单位 批准
气象部门行政主管单位 批准
F
9
附 录 F
(资料性)
地质灾害灾情信息反馈表
地质灾害信息反馈表见表F.1
表F.1 地质灾害信息反馈表
序号 发生 地点 经度 纬度 灾害 灾害 灾害规模 死亡 失踪 引发因素 经济损失 过程雨量 日雨量 (万元) (mm) (mm) 受灾 灾情 引发 是否成 措施
时间 类型 级别 (m 3) (人) (人) 对象 因素 功预警 建议
1
2
3
4
5
6
7
……
10 DB12/T 1338—2024
地质灾害成功预警实例信息反馈表见表 F.2
表F.2 地质灾害成功预警实例信息反馈表
序号 地点 灾害类型 灾害规模 发出预警时间 灾害发生时间 避免人员伤亡 (人) 避免经济损失 (万元) 预警方法 预警等级
1
2
3
4
5
6
……
11 DB12/T 1338—2024
DB12/T 1338—2024
附 F G G
录
(资料性)
预警工作总结报告编制提纲
G.1 工作概况
包括目的任务、主要依据、工作完成情况及质量评述。
G.2 气象风险预警工作情况
包括气象风险预警工作流程、预警等级划分、预警模型、预警信息发布情况等。
G.3 预警结果分析
包括预警服务情况、预警效果分析等。
G.4 结论与建议
总结气象风险预警工作主要结论,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和下一步工作。
12
DB12/T 1338—2024
参 考 文 献
[1] 《市国土房屋局市气象局关于做好山区突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的通知》,2013年6月7
日。
[2]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山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的通知》,2019
年5月24日。
[3] 地质灾害区域气象风险预警标准(试行),T/CAGHP 039-2018。
[4]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规范,DZ/T 0449-2023。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