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基础教育学校绿化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campus greening of basic education schools DG/TJ 08—2438—2024 J 17322—2024
主编单位: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绿化管理指导站
上海市高等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施行日期:2024年5月1日
同济大学出版社
2024 上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
沪建标定〔2023〕577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批准《基础教育学校绿化技术标准》为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绿化管理指导站、
上海市高等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的《基础教育学校
绿化技术标准》,经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
一编号为DG/TJ
08—2438—2024,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
市教育基建管理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3日
前 言
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的通知》(沪建标 定〔2020〕771号)的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事务中心会同有 关单位共同完成本标准的编制。 在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广泛深入调查研究,仔细分析 了本市基础教育学校绿化的现状和发展,认真总结了校园绿化建 设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有关研究成果,并在广泛征求意见 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设计;施工; 养护。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请注意总结经验,积 累资料,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地址:上海 市大沽路100号;邮编:200003;E-mail:xxhq@shec.edu.cn),上海市 教育基建管理事务中心(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247号1号楼 4—5层;邮编:200051;E-mail: jjglzx@shec.edu.cn),上海市建筑 建材 业 市 场 管 理 总 站 (地 址:上 海 市 小 木 桥 路 683 号;邮 编: 200032;E-mail:shgcbz@163.com),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 编 单 位: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绿化管理指导站
上海市高等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 要 起 草 人:顾满锋 张 晶 曾 彬 王 瑛 江 铭
邹福生 陈 薇 唐文怡 盛露鸣 江小舟
施丽君 王景娜 余 江 肖晖康 刘子涵
李向茂 王延洋 涂广平 宋东锦 许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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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紫艺 胡璎琦 冯智俊
主 要 审 查 人:孙国强 李 莉 范善华 江卫东 李 婧
曹 蓉 徐 臻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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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1 总 则 ………………………………………………………… 1 2 术 语 ………………………………………………………… 2 3 基本规定 ……………………………………………………… 4 4 设 计 ………………………………………………………… 6 4.1 一般规定 ……………………………………………… 6 4.2 设计布局 ……………………………………………… 6 4.3 个性设计 ……………………………………………… 11 4.4 改造设计 ……………………………………………… 14 5 施 工 ……………………………………………………… 16 5.1 一般规定 ……………………………………………… 16 5.2 施工准备 ……………………………………………… 16 5.3 施工要点 ……………………………………………… 17 5.4 后期维护 ……………………………………………… 21 5.5 改造施工 ……………………………………………… 23 5.6 质量验收 ……………………………………………… 24 6 养 护 ……………………………………………………… 27 6.1 一般规定 ……………………………………………… 27 6.2 植物修剪 ……………………………………………… 27 6.3 浇水排水 ……………………………………………… 30 6.4 土肥管理 ……………………………………………… 31 6.5 有害生物防控 ………………………………………… 32 6.6 植物调整 ……………………………………………… 33 6.7 水体维护 ……………………………………………… 34 6.8 设施维护 ……………………………………………… 34 — 1 —
6.9 防灾抢险 ……………………………………………… 6.10 技术档案 …………………………………………… 附录 A 学校绿化植物种类推荐表 …………………………… 附录B 学校绿化植物常见有害生物及防治月历 …………… 附录C 学校绿化养护工作记录表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条文说明 ………………………………………………………… 35 35 37 39 50 51 52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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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 1 2 Terms ………………………………………………………… 2 3 Basic requirements ………………………………………… 4 4 Design ………………………………………………………… 6 4.1 General requirements ………………………………… 6 4.2 Design layout ………………………………………… 6 4.3 Personality design …………………………………… 11 4.4 Transformation design ……………………………… 14 5 Construction ………………………………………………… 16 5.1 General requirements ……………………………… 16 5.2 Construction preparation …………………………… 16 5.3 Construction points ………………………………… 17 5.4 Post maintenance …………………………………… 21 5.5 Retrofit construction ………………………………… 23 5.6 Quality acceptance …………………………………… 24 6 Maintenance ………………………………………………… 27 6.1 General requirements ……………………………… 27 6.2 Plant pruning ………………………………………… 27 6.3 Watering and drainage ……………………………… 30 6.4 Soil and fertilizer management …………………… 31 6.5 Pest control operation ……………………………… 32 6.6 Plant adjustment …………………………………… 33 6.7 Water maintenance ………………………………… 34 6.8 Facility maintenance ………………………………… 34 — 3 —
6.9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rescue …………………… 6.10 Technical archives ………………………………… Appendix A Recommended plants for campus greening …… Appendix B Common harmful organisms and control calendar of campus greening ………………… Appendix C Campus greening maintenance record ………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 35 35 37 39 50 51 52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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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0.1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基础教育学校绿化(以下简称“学校绿
化”)建设,提高校园生态环境质量和养护管理水平,优化育人环
境,陶冶师生情操,营造“绿色、生态、环保、和谐”的美丽校园,特
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幼儿阶段教育、义务阶段教育及高中
阶段教育等学校绿化的设计、施工和养护。
1.0.3 本市学校绿化的设计、施工和养护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
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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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 语
2.0.1 学校绿化 campus greening 学校用地范围内的绿化。 2.0.2 绿地率 greening rate 学校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学校总用地面积的 百分比。 2.0.3 绿化覆盖率 green coverage rate 学校用地范围内,植物的垂直投影总面积占学校总用地面积 的百分比。 2.0.4 景观元素 landscape elements 构成园林绿地景观的基本物质要素,包括道路、地坪、山石、 水体、建(构)筑物、小品、植物等。 2.0.5 基础种植 foundation planting 紧靠建筑立面与地面的交接处的植物种植。 2.0.6 心理尺度 psychological scale 人的心理和情感寄托对空间环境及环境要素在反映形态方 面进行评价和控制的度量关系。 2.0.7 生理尺度 physiological scale 人的身高和活动范围对空间环境及环境要素在大小尺寸方 面进行评价和控制的度量关系。 2.0.8 绿视率 green looking ratio 人眼视觉范围内直观感受绿色植物三维空间总量占可视范 围的空间感受比重。 2.0.9 土壤污染监测 soil pollution measurement 对土壤各种金属、有机污染物、农药与病原菌的来源、污染水 — 2 —
平及积累、转移或降解途径进行的监测活动。 2.0.10 骨干枝 skeleton branch 构成树冠骨架的永久性大枝。 2.0.11 生长期 growing period 一年中植物显著可见的生长时期。 2.0.12 休眠期 resting period 植物体或其器官在发育的过程中,生长和代谢出现暂时停顿 或放缓的时期。 2.0.13 切边 edging 为阻隔两种不同植物生长带来相互影响所采取的养护措施。 2.0.14 彩叶树 colored leaf tree 树木叶片、茎杆等常年呈现出异色(非绿色)的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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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3.0.1 学校绿化应贯彻生态文明、绿色学校的宗旨,倡导节约型
园林、低维护理念。
3.0.2 学校绿化应以人为本、因校制宜、生态优先、资源节约、布
局合理、功能完善、景观优美、寓教于乐。
3.0.3 学校绿化应保留并利用好原有的植被和地形地貌,以栽
植木本植物为主,提高学校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
3.0.4 学校绿化应遵循先规划设计后施工的原则,总体规划可
分步实施,确保学校绿化整体风格统一、绿化景观面貌的可延
续性。
3.0.5 学校绿化建设、养护作业应安全文明操作;学校绿化的施
工和养护不得影响正常的教育活动;对学校内假山、水景等构筑
物,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
3.0.6 学校绿化应与教育、教学相结合,培养师生爱绿护绿意
识;合理布置学习实践园地,科学设置植物铭牌,人性化设计游憩
设施。
3.0.7 学校绿化应充分挖掘其文化内涵,各类园林小品、植物造
景的主题应符合校园的特点。
3.0.8 学校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应遵守《上
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的规定,其日常养护管
理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养护技
术规程》DB31/T
682的规定。
3.0.9 校园建筑应因地制宜实施立体绿化,立体绿化建设和养
护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立体绿化技术标准》DG/TJ
08—7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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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 花坛、花境建设和养护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花坛、花境技术规程》DG/TJ
08—66的规定。
3.0.11 草坪建设和养护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园林
绿化草坪建植和养护技术规程》DG/TJ
08—67的规定。
3.0.12 无障碍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76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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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设 计
4.1 一般规定
4.1.1 学校绿化的设计应依据学校总体规划要求,按照不同学段
特点及需求,结合环境特点和建筑风格,利用原有地形地貌,体现学
校绿化的个性特色,满足功能、文化、生态和安全的要求。
4.1.2 规划设计宜由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单位
实施。
4.1.3 当学校绿化的生态、功能、景观效果严重影响学校教学需
求时,应进行改造设计。
4.1.4 方案编制、详细设计和改造设计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
建设规范《绿地设计标准》DG/TJ
08—15的规定。
4.1.5 绿化各元素的造型、尺寸、色彩应满足相应学段学生的生
理尺度和心理尺度。
4.1.6 学校出入口广场绿化设计风格、形式、色彩、材质等宜与
城市道路绿化景观相协调统一。
4.1.7 应根据校舍建筑特点,因地制宜地选择立体绿化形式,满
足功能、安全和景观要求,增加绿化覆盖率和绿视率。
4.1.8 植物铭牌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地方标准《植物铭牌设置规
范》DB31/T
1233的规定,造型应结合教学设置,趣味生动,标注
形象易懂,与环境协调。
4.2 设计布局
4.2.1 学校绿化设计布局应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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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环境育人,体现功能决定形式。
2 绿色环保,营造自然生态环境。
3 因地制宜,尊重场地自然要素。
4 突显文化,打造学校绿化特色。
5 持续发展,适应未来变化发展。
4.2.2 学校绿化设计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绿地率必须满足规划已批的指标。
2 技术经济指标应满足表4.2.2的要求。
技术经济 指标 学校类型 绿化覆盖率/ 绿地率 集中绿地 面积/绿地 面积 道路地坪 占地面积/ 绿地面积 硬质小品 占地面积/ 绿地面积 绿化种植 面积/绿地 面积
幼儿园 >1 >10% <10% <1.5% >70%
小学 >1.5 >12% <12% >70%
中学 >2 >15% <15% >75%
其他教育 机构(特殊) >2 >18% <10% >75%
注:本技术经济指标适用于新建学校,学校绿地改造参考执行。
4.2.3 学校绿化设计布局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满足学校教育教学、游憩休闲、美化观赏、改善环境的功
能要求。
2 与学校建筑形式、场地特点、周边环境相协调,采用自然、
活泼与环境相协调的设计风格。
3 体现学生不同年龄层次使用要求,强调形态自然、构图
活泼。
4 结合办学理念,挖掘文化特色,用艺术设计手段,传递主
题、彰显特色。
5 学校围墙内外绿化应协调统一、自然融合,景观互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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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周边市民正常生活和工作。
4.2.4 学校不同区域的绿化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入口广场区域:绿化不得影响出入的便捷和安全,且与城
市道路环境相协调,体现学校形象特征。
2 办公教学区域:
1)
绿化应满足学习、办公、交流的环境要求,与建筑形式风
格相呼应。
2)
教学办公楼周边应以落叶乔木为主,且与教学办公楼
保持安全距离,南面不宜小于8m,北面和东面不宜小
于5m,西面不宜小于4m,不得影响建筑的通风和
采光。
3)
建筑周边应采用灌木或地被作基础种植。
3 体育运动区域:
1)
绿化以疏林草地形式为主,满足夏有遮荫、冬有阳光的
活动环境,运动场东西两侧以大乔木为主。
2)
运动场与建筑物之间应有绿化带分隔,大乔木种植点与
运动场安全距离不应小于2m,留出合理的疏散通道,
周边应根据实际情况预留运动缓冲区。
4 配套生活区域:绿化应符合配套建筑的功能要求及风格
特点,满足集散、停车、通风、采光、休憩功能需求。
5 集中绿地:绿地内应设置活动散步、学习交流、安静休息
等功能性空间,按需求配置道路地坪、景观廊架、山石水景、疏林
草地等景观元素,功能性空间应满足形式开放、景观活泼、色彩丰
富的要求。
6 道路:应采用行道树增加遮荫和绿量,兼顾行道树与建筑
之间通风采光需求。
7 学习实践园地:
1)
应设置于学校边角且背风向阳处。
2)
植物种类选择应满足学校课程设置和师生兴趣爱好的
— 8 —
需求,适应课程改革需要,同特色课程、研究性课程、探
索性课程以及劳技课程相结合。
3)
宜设置喷灌设施和采摘赏果步道。
4)
应设置植物宣传铭牌。
8 小动物饲养园:
1)
应设置在学校下风向位置,与学校教学、办公和生活区
保持距离。
2)
动物笼舍的造型和色彩应与环境协调。
9 附属建筑:
1)
屋顶、墙面、沿口等宜实施立体绿化。
2)
学校围墙、运动场隔离网和棚架停车场等应实施立体
绿化。
3)
附属建筑周边绿化应不影响附属建筑使用及检修功能,
宜对影响美观的附属建筑应实施绿化遮挡处理。
4.2.5 学校不同元素的绿化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地形营造:
1)
充分利用校园场地原有地形地貌,满足使用功能和绿化
栽植的要求,符合自然规律和环境要求,兼顾景观和安
全需求。
2)
地形应满足排水通畅、不积水的要求,土坡应满足造型
饱满柔和的营建要求,山石应满足堆置自然、牢固安全
的要求,水景应满足设置巧妙、体量适宜的要求。
3)
坡度堆置不得大于土壤的自然安息角30°,超过自然安
息角的堆土应设置护坡设施。
2 植物配置:
1)
结合学校绿化功能、场地立地条件及环境要求,宜选择
本土植物为主、兼顾成熟新优植物种类和品种,学校绿
化面积与植物种类数量应符合表4.2.5的规定。有条
件的学校可设置特色花道和专类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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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面积S(m2) 植物种类数量
S≤3000 ≥40种
3000
6000
10000
S>20000 ≥140种
2) 乔木的种植量宜为3株/100m 2~5株/100m 2,其中落 叶乔木占乔木总量宜为50%~70%;灌木种植面积宜 为绿地种植面积的20%~30%,其中整型灌木种植面 积不宜超过灌木种植面积的20%;草坪草地(运动场除 外)种植面积应控制在绿地面积的30%以下。 3) 植物配置应满足绿化气氛浓郁、群落结构稳定、季相特 征明显、层次变化清晰、植物搭配合理和养护管理简便 的要求。 4) 植物种植密度应保证植物生长空间,兼顾近期与远期景 观效果,适当考虑初建效果。 5) 绿地率未达到规划已批指标的,运动场应铺设天然草 坪,不得采用人工草坪铺设,草种应选择耐践踏、抗性 强、易管养的品种。 6) 植物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 应多选择观花、观叶、观果为主的植物种类,不宜选 择有毒素、多硬刺、易过敏、有飞絮的植物种类。学 校绿化植物种类推荐见本标准附录 A。 ② 造型植物应选择树冠饱满、形态自然、耐修剪的 树种。 ③ 植物规格选择应以青壮龄为主。 — 1 0 —
3 硬质小品:
1)
应根据绿化功能和景观主题要求,合理设置硬质小品。
2)
设计应符合风格简洁、形式活泼、结构牢固、色彩协调、
尺度得体等要求。
3)
应选用环保、低碳、节能材料,并与小品使用功能、学校
建筑特点、周边绿化环境等相匹配。
4 配套设施:
1)
给水设计应满足浇灌需求,优先利用中水或雨水浇灌。
2)
排水设计应以利用地形排水和海绵渗透为主,管道排水
为辅。
3)
强弱电设计宜避开大乔木的栽植位置。
4)
绿化景观照明设计应选择合理位置,避免过度泛光
照明。
4.3 个性设计
4.3.1 幼儿园绿化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空间处理应符合幼儿教育理念,采用简明符号和熟悉的 形象表达空间的形式感,采用不同色彩强化空间的领域感,采用 趣味造型和设施传递空间的主题感。 2 活动空间应符合幼儿视觉能力和感知心理,利用水体、树 叶、花草、沙土、石子等天然元素,营造与自然紧密融合的场地和 环境,体现童趣和野趣。 3 色彩处理宜采用高明度、高饱和度、高对比度的配色 方法。 4 应合理利用空间,采用功能设施与绿化景观巧妙的叠加、 穿插等方式,弥补绿化场地有限的不足。 4.3.2 幼儿园绿化的细节处理应满足幼儿的安全感和趣味性, 并符合以下要求: — 1 1 —
1 场地铺装应采用软质材料,材料应满足安全环保、防滑、 耐磨、易清洁等要求,少用或不用台阶,活动场地宜用平树池。 2 高出场地的侧石、挡墙转角应采用弧度处理,硬质小品立 面边缘应钝化或弧度处理,不得出现尖角。 3 水 景 设 置 应 结 合 功 能 需 要,硬 底 水 景 深 度 不 宜 超 过 0.3m。 4 建筑小品表面材质(易触摸部位)应平整,不得有毛刺,空 隙口径大小不应与幼儿手指相当。 5 活动区域内的植物群落配置应体量轻盈、结构简洁、层次 通透、不阻挡视线。 6 植物应避免选择尖刺类及果实直径小于幼儿的耳道和鼻 孔的树种,应避免选择产生飞絮的树种和招蚊虫的开花植物。 4.3.3 小学绿化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空间处理应满足围合亲切、边界清晰、色彩活泼、设施安 全、标识趣味等符合小学生生理特点的要求。 2 绿化各景观元素尺度把控应体现亲切性和适宜性。 3 植物色彩应选择明度低、中性饱和度、对比柔和的复合色 彩,单个空间中色彩选用不应超过认知临界值,通常为3种~ 4种。 4 硬质景观宜采用暖色调、粗糙而软性的材质,不宜采用暗 色调、光滑而坚硬的材质,多用自然界各种原生材质。 4.3.4 小学绿化的细节处理应满足小学生的活泼性和安全感, 并符合以下要求: 1 场地铺装应采用软质材料为主,适量点缀硬质材料,材料 应满足质朴、防滑、耐磨、易清洁的要求。台阶应注意防滑,台阶 数量应大于2级。活动场地应用平树池或高出场地的圆树池。 2 高出场地的硬质景观棱角应采用弧度处理。硬质小品立 面边缘应钝化或弧度处理,不得出现尖角和锐角。 3 水景设置应结合功能需要,且硬底水景深度不宜超过 — 1 2 —
0.5m。 4 植物群落应满足体量适中、层次清晰的要求。 4.3.5 中学绿化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空间处理应满足形态自然活泼、围合低矮轻巧、主题含蓄 内敛、色彩简洁和谐、标识规范清晰等要求。 2 绿色景观尺度应符合中学生身心特点,心理尺度应满足私 密、亲密、安全的要求,生理尺度应满足舒适、合理、协调的要求。 3 色彩处理应满足格调的整体感、变化的协调感、点缀的呼 应感等要求。 4.3.6 中学绿化的细节处理应满足中学生的适宜性和安全性, 并符合以下要求: 1 场地铺装应采用硬质材料和软质材料相结合,材料应满 足质朴、防滑、耐磨、易清洁等要求,台阶应注意防滑,台阶数量应 大于2级。 2 水景设置应结合功能需要,且硬底水景深度不宜超过 0.7m,软底水景沿岸线2m 范围内水深不宜大于0.7m。 3 植物群落应结构丰富、层次饱满。 4.3.7 其他教育机构绿化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除满足幼儿园、小学、中学绿化设计要求外,应强调使用 功能上的特殊性。 2 整体布局应简洁,造型、色彩、质感应具有识别性,标识系 统应符合学生认识规律。 3 绿化设计应利用景观弥补身体视觉、听觉、触觉、嗅觉的 缺陷。 4 应结合学生特点,增加视觉、触觉、味觉警示和身体保护 等方面的设计,扩大安全的活动范围。 4.3.8 其他教育机构绿化的细节处理应满足学生的特殊性和安 全感,符合以下要求: 1 场地铺装应以软质材料为主、硬质材料为辅,材料应满足 — 1 3 —
质朴、防滑、耐磨、易清洁等要求,场地高差应采用坡道处理,活动
场地应采用平树池或高出场地的圆树池。
2 高出场地的硬质景观棱角应采用弧度处理。
3 水 景 设 置 应 结 合 功 能 需 要,硬 底 水 景 深 度 不 应 超 过
0.7m,软底水景沿岸线2m 范围内水深不得大于0.7m,必要时
应加设围栏。
4 植物群落配置应满足体量适宜、结构简洁、层次开朗的
要求。
4.4 改造设计
4.4.1 学校绿化改造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绿地总面积不应减少,改造后的绿地面积不应小于规划 批准的绿地指标,绿化种植面积不应低于绿地总面积的70%。 2 不宜改变原有总设计意图,调整后的绿地对原有设计意 图应有完善、补充、提升的作用。 3 不宜改变原地形骨架,调整后的地形应对原有植物的生 长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4 原有大树应就地保留,并做好保护措施。 4.4.2 学校绿化改造前期准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改造设计前应做好现状绿地踏勘调查和分析评价,提出 保留或调整或改造的设计策略。 2 分析评价应从前期设计、中期施工、后期养护三个角度分 析其产生问题的根源。 4.4.3 学校绿化改造对策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绿地硬质景观改造应满足品质提升、功能完善、安全舒适 的要求,改造内容应侧重使用功能的不合理、设施结构的不安全、 外部装饰的不美观、景观整体的不和谐等方面的问题。 2 绿地植物景观改造应满足生态修复、功能完善、景观提升 — 1 4 —
的要求,植物景观改造采用保留上层、梳理中层、更新下层的对
策。绿地植物景观改造对策详见表4.4.3。
方法 对策措施
加法 新增 增加植物种类
补缺 弥补植物群落空秃
减法 修剪 整理 处理树冠散乱的现象
控高 控制植物体高度
疏枝 处理树冠过密的现象
抽稀 梳理过密群落
去杂 去除零星、杂乱的植物种类
淘汰 去除长势差、衰老、退化的植物种类
移位 调整植物种植位置
加减法 归类 将大面积空秃区域的零星植物集中布置
替换 更换不适宜的植物种类或调整植物种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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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 施 工
5.1 一般规定
5.1.1 应按图施工,涉及变更的应由甲方、设计人员和监理人员
共同确认。
5.1.2 施工应避开学校正常教学时间,不得影响学校教学的正常
开展。
5.1.3 隐蔽工程应经专业监理确认后方可实施下一步施工
工序。
5.1.4 苗木栽植前应把好检验关,确保苗木形态、规格、质量达
到设计要求;外省市进沪苗木应提供植物检疫证明。
5.1.5 绿化植物应随到随栽,当天无法完成栽植的应做好假植、
叶面喷雾等保活措施。
5.1.6 苗木吊装施工,应设置施工警示标志,确保安全。
5.1.7 改造施工应设置封闭区域,严格控制噪声、粉尘。
5.1.8 学校绿化施工验收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园
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G/TJ
08—701的规定。
5.1.9 施工监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
50319的规定。
5.2 施工准备
5.2.1 施工准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施工单位及甲方的人员应掌握工程的相关资料,熟悉设 计意图和质量要求。 — 1 6 —
2 施工作业人员应熟悉施工现场周围环境、电源、水源、土
源、堆料场地、生活设施位置等施工所需条件,以及场地内隐蔽管
线交底情况。施工前应通知隐蔽管线管理单位。
3 学校场地保留的原有乔木应做好标记,并做好保护措施。
4 施工前土壤污染监测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土壤环境监测
技术规范》HJ/T
166的规定执行,含有超标重金属的土壤必须采
取合理措施处置。
5 栽种前应清除有效土层内不利植物生长的建筑垃圾、石
块、杂草根、碎砖、玻璃等,全面翻耙土壤整地过程应同步采取消
毒措施。
5.2.2 土壤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土壤应疏松、无异味且无粒径大于20mm 的石块、砖块等
建筑垃圾,严禁混入不可降解的外来物料和有害物质。土壤理化
性质应满足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园林绿化栽植土质量标
准》DG/TJ
08—231的规定。
2 学习实践园地的土壤中不应有尖锐或粒径大于10mm 的
石砾、砖块等,且无其他不利于植物生长的杂物。
3 栽植乔木的有效土层应大于1.5m,栽植大灌木的有效土
层应大于0.8m,栽植小灌木的有效土层应大于0.6m,栽植竹类
植物的有效土层应大于0.6m,栽植花坛、花境的有效土层应大于
0.4m,栽植地被、草坪的有效土层应大于0.3m。有效土层深度
内应无水泥硬地坪和其他不透水层。
4 盐碱土、重黏土、砂土及含有其他有害成分的土壤应改良
或使用符合栽植土质量标准的土壤置换。
5.3 施工要点
Ⅰ 隐蔽工程 5.3.1 树穴应符合以下要求: — 1 7 —
1 树穴的直径(或正方形树穴的边)应比根系或土球直径大 0.4m。 2 树穴的深度应与根系长度或土球高度相等。 3 树穴应垂直下掘,上、下口径相等。 5.3.2 地形营造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地形营造应符合竖向设计图要求,分层堆积土壤,自然沉 降标高达标后方可开展下一道工序。 2 回填的栽植土应达到自然沉降状态,地形、平整度和排水 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自然流畅,无明显的低洼和积水。 3 无污染的建筑水泥块、渣土、砖块等可粉碎后作为再生资 源利用,或采用就地掩埋方式处理,掩埋深度应在地表2m 以下。 4 幼儿园运动玩耍的土堆斜坡较陡时,应栽植草坪草,确保 土坡不滑坡、黄土不裸露。 5.3.3 管道、暗沟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地下管道施工应制定管道施工方案,做到不裸露。喷灌、 滴灌和渗灌等节水设施施工应满足埋设深度要求,弱电和电力电 线入地应有套管,接线线头不得外露。 2 管道上沿不应低于有效土层深度;暗沟施工应不影响植 物栽植。 3 管道、暗沟施工应全过程监理,并做记录。 4 管道自动化监测设备宜与施工同步进行。 5.3.4 设施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设置在地面以下部分的设施设备应做好防水防潮处理, 并预留检修口。 2 设施设备地面部分应栽植绿色植物遮挡,间距不少于0. 2m。 Ⅱ 苗木质量 5.3.5 乔灌木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植株生长健壮、叶色正常、树冠完整,主干和主枝无机械 — 1 8 —
损伤、无明显病虫害,且满足设计所需规格。孤植苗木树冠应完
整、饱满,骨干枝分布均衡。
2 土球应绑扎完好、不松散;裸根苗应根系茁壮、保留须根。
3 绿篱植物应规格一致、植株枝叶饱满。
4 造型植物应满足设计规格、无残缺。
5.3.6 花卉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一、二年生花卉应选用容器苗,植株饱满,规格整齐。
2 宿根、块茎和球根花卉根系应完整、无腐烂变质,并有
2芽以上。
3 观叶植物应叶簇丰满均匀、形状完好、叶色鲜艳。
4 水生植物的根、茎、叶应发育良好,植株健壮。
5.3.7 草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采用草籽播撒的,草籽应饱满、无病虫害,且发芽率达
90%以上。
2 采用草块或草卷铺设的,应规格一致、边缘平直、无恶性
杂草,杂草比例不超过1%,无明显病虫害。
Ⅲ 植物栽植
5.3.8 乔灌木栽植应避开地下管线,以春秋两季栽植为主,反季 节栽植的应做好保活措施,强修剪后树冠应至少保留1/3 的 绿量。 5.3.9 乔灌木土球直径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苗木地径小于40mm 的,根系或土球直径取450mm。 2 苗木地径大于40mm 且小于190mm 的,地径每增加 10mm,根系或土球直径增加50mm。 3 苗木地径大于190mm 的,以胸径的2π倍(约6.3倍)为 根系或土球的直径。 4 无主干植物的根系或土球直径取根丛周长的1.5倍。 5 土球厚度不小于土球直径的2/3,土球底径不大于土球直 — 1 9 —
径的1/3。 5.3.10 苗木进场前监理单位应验收苗木质量,栽植前应修剪损 伤的树枝和树根,并根据栽植时令适当疏稀枝叶,50mm 以上的 剪口应作防腐处理。幼儿易触碰到的枝条剪口应打磨钝化,幼儿 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集中活动区域的树木树体上应作防撞 处理。 5.3.11 苗木栽植应将丰满完整的面朝向主要观赏面。 5.3.12 乔灌木栽植定位后应取出包装物,回填土应密实,土球 周边不应有空隙。培土应分层压实,栽植深度应保证在土壤下沉 后根颈略高地表面。 5.3.13 绿篱、色块、地被等片植植株栽植应满足设计密度要求, 可根据苗木规格经设计认可后适当调整。 5.3.14 运动场草坪建植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运动场草坪建植应参照天然草坪面层场地构造做法,采用 播籽、植生带、分株、播茎、满铺等方式建植。 2 运动场地基层压实度、标高和坡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根底 原土层0.3m 内应清除较大的砾石垃圾。 3 排水系统宜采用龟背式盲沟和明沟结合,场地内设盲沟, 四周设明沟,排水盲沟低端与明沟相连。 4 石子滤水层、滤层布、栽植砂层的设置应符合施工方案 要求。 5 灌水系统宜采用成套的全固定式喷灌系统。 6 栽植砂土应满足设计要求,压实后刮平整,达到标高和坡 度要求。 7 建植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 收规范》CJJ 82的规定。 5.3.15 普通草坪建植可分冷暖草坪两类,暖地型草应在仲春和 初夏,宜梅雨季建植;冷地型草应在秋季建植;铺设草块的草坪建 植时间不应在炎夏及寒冬。 — 2 0 —
5.3.16 花卉栽植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花坛、花境
技术规程》DG/TJ
08—66的规定。栽植土应肥沃疏松,栽植前应
施腐熟基肥。
Ⅳ 其他工程
5.3.17 其他工程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施工材料应由监理单位入场验收,具备环保认证标志。
2 屋顶绿化施工应加强原有设施的保护,大规格苗木的支
撑固定,不得破坏屋顶防水层。
3 学校绿化的小品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应按
设计要求施工。
4 护栏设施、花坛设施、亭廊、景墙和假山石等硬质景观材
料施工拼接处应光滑圆润、无尖锐部件,围栏间距应小于学生头
围,木板拼接空隙或空洞不得超过手指宽度。
5 园路侧石沿口应做倒角处理,不应出现直角或锐角边口。
5.4 后期维护
5.4.1 支撑与绑扎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新栽的乔木或大规格灌木应设立支撑,幼儿园、小学和特 殊教育学校集中活动区可不设支撑,确需支撑的,其支撑物1.2m 以下应采用柔性材料包裹。支撑可用扁担支撑、三角支撑或单柱 支撑。 2 胸径小于150mm 的行道树可用单柱支撑,支柱应设在盛 行风向的一面。 3 规则式栽植的成排成片树木支撑高度及排列应整齐划 一,方向及位置正确恰当,裹干或扎缚整齐,裹干材料应具备良好 的透水透气性。 4 相连的树木支撑可用绳索相互连接,绳索应有明显警示 — 2 1 —
色,在两端或中间适当位置设置支撑柱。 5 藤本、攀援植物栽植后应适时绑扎或牵引,借助固定的支 撑物用绳索采用“∞”形结扎。 6 校内活动区域和各通行处,学生易接触的树木支撑物、绑 扎绳等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硬质支撑绑扎物与树木接触点之 间应采用柔性垫料。 5.4.2 新栽植物养护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珍贵乔灌木树种应在夏季采取遮荫、树冠喷雾或喷施抗 蒸腾剂等保活措施;冬季可采取树干缠草绳、麻绳等保温、保湿 措施。 2 乔灌木的树冠、树干应喷洒浇水,保持苗木树体湿润。 3 草本花卉栽植后可用花洒,细水慢浇。 4 草坪大面铺设完成后,在第一次浇水后应用木方拍打 草皮。 5 草籽播后应用无纺布从前往后顺序铺设遮盖,浇水时避 免踩踏,应在草坪周边有顺序均匀地喷洒,不得用水管直冲、乱 喷。草芽长至50mm 后,抬高抖松无纺布,使草芽通风,1周后应 将无纺布全部揭掉。 6 浇水时间应按季节变化,高温季节宜在 10:00 以前, 17:30以后;低温季节宜在10:00至14:00之间。 5.4.3 新栽乔灌木浇水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应结合土壤干湿状况和树木根部受损情况,选择正确的 浇水时机和方式,浇水量要充足、均匀,水流不能太急。 2 新栽树木应24h内浇足浇透水,隔天补水,1周后再次浇 水。水流应缓慢达到自然渗透效果,并及时扶正固定,用细土将 缝隙填充好。 3 栽植于过湿过潮土壤的树木,不应着急浇水,检查土壤满 足条件后方可开展浇水作业。 4 根系受损严重的新栽树木,应做好消毒、防腐等措施后方 — 2 2 —
可栽植。
5 自然渗透浇水可在软管的末端安装一段长约0.7m 的硬
质管,浇水时应将硬质管在土球周边,多角度、插入土球下端慢慢
渗透。
5.5 改造施工
5.5.1 改造施工宜在暑假或寒假期间开展,确需教学期间改造 的,应封闭施工。 5.5.2 改造区域土壤宜重新测定各项指标,土壤理化指标应符合 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园林绿化栽植土质量标准》DG/TJ 08— 231的规定。 5.5.3 植物调整改造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新栽植的植物应同保留的原有植物群落自然衔接。 2 改造区域保留的原有植物应采取保护措施,且不得随意 改变保留植物生长的地形标高;确需改变的,应有相应的技术 措施。 3 新栽乔灌木栽植位置距市政地下管线水平净距离宜保持 在1.5m 以上。 4 栽植前应做好树冠整理,保留原有树形进行疏枝短截,可 剪除部分侧枝,保留的侧枝短截不应伤害腋芽,应多摘除叶片。 5 学校寒暑假施工,苗木应以容器苗为主,并注意高温抗旱 和防寒保暖处理;非容器苗应采取土球移植方式,做到卸车后6h 内栽植完成。 6 新栽植的乔灌木根部可喷促进生根类激素,栽植时宜加 施保水剂。 5.5.4 硬质景观材料及施工处理工艺宜与原有风格保持协调。 5.5.5 学校绿化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拆除绿地范 围内的临时设施。 — 2 3 —
5.6 质量验收
5.6.1 苗木栽植验收时间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花坛内栽植的一、二年生花卉应在栽植15d后进行验收。 2 宿根花卉验收,春季栽植的应在当年发芽后进行验收,秋 季栽植的应在第二年春发芽出土后验收。 3 籽播草坪或植生带铺设的草坪应在种籽大批发芽后进行 验收;草块移植的草坪应在草块成活后进行验收。 4 灌木、地被生长期栽植的应在栽后1个月验收,休眠期栽 植的应在新的生长发芽开始后1个月期满后验收。 5 乔木生长期栽植的应在栽后3个月验收,休眠期栽植的 应在新的生长开始3个月期满后验收。 5.6.2 项目中间工序验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每批运到施工地点的栽植植物,均应在栽植前由施工人 员验收。 2 栽植植物的定点、放线验收应在坑槽挖掘前。 3 栽植乔、灌木的坑槽验收应在树苗移植前。 4 更换栽植土和施基肥验收应在坑槽挖掘后与植物栽 植前。 5 草坪和花卉的整地工程验收应在播种与花苗或块茎、球 根栽植前。 6 栽植土壤质量、地形验收应在苗木栽植前。 5.6.3 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隐蔽工程组织验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规定执行。 2 植物材料、栽植土、土壤改良材料和肥料等,均应在栽植 前按其规格、质量要求分批进行阶段检测、验收,并及时填报到场 验收单。 — 2 4 —
3 植物验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乔木骨干枝应保留完整,分布均匀,角度开张。 2) 乔灌木应生长健壮、叶色正常、主干无损伤,无明显病虫 害危害症状,无枯枝、无枯叶,主干绑扎包裹符合规范, 无缺损脱落。 3) 用作地被的灌木应枝繁叶茂,每平方米非正常落叶不得 超过5%。 4) 攀援植物应根据生长需要进行绑扎牵引。 5) 草坪应表面平整,无凹凸不平地块,生长茂盛,色泽正 常,无病虫害,无局部枯黄;验收时留草高度不得超过 80mm。 6) 盆栽花卉,植株蓬径应大于盆口直径。 7) 地栽花卉,每平方米植株覆盖率应满足小苗期超过 80%、成苗期超过95%的要求。 4 植物竣工验收成活率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乔、灌木和地被的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珍贵树种、 孤植树和行道树成活率应达到98%;反季节栽植成活 率应不低于90%。 2) 花卉栽植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 3) 草坪覆盖率应达到95%以上。 5 应绿地整洁、表面平整、无杂物、无杂草。 6 花卉栽植地或摆放地应地表整洁、基本无杂草,花卉生长 茂盛,无枯黄、无病虫害,繁花期后应及时更换。 7 造型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8 质保期满,乔灌木、地被、花卉和草坪等各项指标均应达 到100%。 9 学校绿化的栽植工程、小品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给排水 工程等验收应按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标准》DG/TJ 08—701执行。 — 2 5 —
5.6.4 草坪、地被验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草坪应表面平整,无凹凸不平地块,生长茂盛,色泽正常,
无病虫害,无局部枯黄。
2 草坪应及时修剪,留草高度不得超过80mm。
5.6.5 花卉验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花卉栽植地或摆放地应地表整洁、基本无杂草,花卉生长
茂盛,无枯黄、无病虫害,繁花期后应及时更换。
2 地栽花卉,每平方米植株覆盖率应满足小苗期超过80%、
成苗期超过95%的要求。
3 盆栽花卉,植株蓬径应大于盆口直径。
5.6.6 乔灌木验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乔木树冠部分的骨干枝应保留完整,分布均匀,角度
开张。
2 植株应生长健壮、叶色正常、主干无损伤,无明显病虫害
危害症状,无枯枝、无枯叶、无残花,主干绑扎包裹符合规范,无缺
损脱落。
3 用作地被的灌木应枝繁叶茂,每平方米非正常落叶不得
超过5%。
4 攀援植物应根据生长需要,进行绑扎牵引。
— 2
6 —
6 养 护
6.1 一般规定
6.1.1 根据季节、气候、植物生长状况及设计的意图,应适时采
取科学合理的养护技术措施,保持学校的植物健康和群落稳定,
形成优美绿化景观。
6.1.2 学校内绿化养护应满足不同区域的功能要求。
6.1.3 学校临街绿地养护要求应与周边绿地一致、景观面貌协
调统一。
6.1.4 学习实践园地宜有专门养护人员负责养护管理。
6.1.5 养护过程中应避免产生的噪声对正常教学造成影响;施
用农药前应及时告知,及时处置有农药残留的各类容器及工具,
及时收归保管好养护小工具,确保人员安全。
6.1.6 本标准中未涉及的技术内容,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
设规范《园林绿化养护标准》DG/TJ
08—19和《绿化植物保护技
术规程》DG/TJ
08—35的相关规定。
6.2 植物修剪
6.2.1 植物修剪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落叶树的修剪应在树木进入休眠期后至翌年树液流动前 进行,避开极端低温天气;伤流树的修剪应在夏末或秋末冬初进 行;常绿树的修剪应在春季萌芽前或秋季新梢停止生长后进行, 避开极端严寒和高温天气。 2 修剪操作应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先大后小的顺序。 — 2 7 —
3 修剪应符合设计意图,除特殊需要外,应保持自然树形, 不应平截强修。 4 修剪应选择留下培养方向的剪口芽,剪口部位在剪口芽 上方10mm~20mm,呈45°倾斜。剪口平整光滑,不撕皮、不裂 干。切口直径大于50mm 时应作防腐处理,不留短桩、烂头。 5 修剪应及时剪除枯枝、烂头、根蘖枝、重叠枝、下垂枝、伤 残枝及影响通行、视线、采光通风的枝条,并适度保持树势平衡。 6.2.2 乔木修剪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顶端优势明显的乔木,应定期对围绕树木主干同一层面 的枝条进行分层疏剪更新,保持树木冠形。 2 顶端优势不明显的乔木,一般以疏剪为主。在保持树木 冠形的基础上,定期对过密的枝条有选择地进行修剪,重点去掉 枯枝、病虫枝等。 3 学校行道树应及时清除易掉落的果实,枝下高不低于 2.8m。 6.2.3 灌木修剪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花灌木的修剪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当年生枝条开花的灌木,休眠期修剪时,对于生长健壮 枝条应在保留3个~5个芽处短截。 2) 当年多次开花的花灌木花落后应及时剪去残花。 3) 隔年生枝条开花的灌木,休眠期应适当整型修剪,生长 期花落后10d~15d将已开花枝条进行中或重短截,疏 剪过密枝。 4) 多年生枝条开花的灌木,应剪除干扰树型并影响通风透 光的过密枝、弱枝、枯枝或病虫枝。 2 灌木造型的修剪应使树型内高外低,形成自然丰满的圆 头形或半圆形树型。 3 灌木丛的修剪应逐年更新衰老枝、疏剪内堂密生枝、培育 新枝。 — 2 8 —
4 绿篱及色块修剪应轮廓清楚、线条整齐,顶面平整,高度
一致,侧面上、下垂直或上窄下宽,每年修剪次数应大于2次。
6.2.4 藤本修剪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用作墙面攀爬的藤本植物生长季应及时剪去未能吸附墙
体而下垂的枝条。
2 依附于棚架的藤本,落叶后应疏剪过密枝条,清除枯死枝。
3 成年和老年藤本应常疏枝,并适当进行回缩修剪。
6.2.5 草坪修剪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草坪修剪应依据不同草种的习性及草坪的功能、用途、景
观特点开展适时修剪,修剪后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2 留草的高度以草种、季节、环境等因素而定,不宜超过草
坪的自然生长高度的1/3,详见表6.2.5。
草坪类型 常用草种 轧草标准 (生长高度) 留草高度 用途
观赏草坪 细叶结缕草 紫羊茅 60mm~80mm 20mm~30mm 花坛、中心区
休息活动草坪 假俭草 高羊茅 80mm~100mm 20mm~30mm 庭院、生活区
运动场草坪 百慕大 黑麦草 结缕草 60mm~70mm 20mm~30mm 足球场
3 草坪轧剪应依据不同的草种和生长季节不同适时开展。 4 运动场草坪应采用条状间隔分批轧剪。 5 草坪边缘的乱草应及时剪除,草坪边界应清晰;草坪切边 时宜沿草坪边缘向下斜切,深度宜为20mm~40mm,切至草坪 植物根部;每次修剪后草叶应及时运出草坪,不留残留物。 6.2.6 其他植物修剪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竹类的间伐和修剪应在深秋和冬季进行,间伐宜保留 — 2 9 —
3年生以下的新竹。
2 宿根地被萌芽前应剪除上年残留枯枝、枯叶,同时及时剪
除多余萌蘖,花谢后应及时剪除残花、残枝和枯叶。
3 草本花卉花后应及时剪除枯萎部位。
4 水生植物休眠凋萎后应及时剪除枯黄部位。
5 观赏草休眠后,地上枯死部分应在萌芽前及时清理。
6.3 浇水排水
6.3.1 浇水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应依据本市气候特点、植物需水、土壤保水、根系特点等,
适时适量进行浇水,促其植物正常生长。
2 植物浇水前应先松土。夏季秋初高温季节宜早晚浇,冬
季干旱时宜中午浇,一次浇透。对水分和空气湿度要求较高的树
种应适时叶面喷水。
3 学校内的运动场天然草坪按能维持正常生长的最小需水
量对草坪进行浇水,可每周浇1次水。在夏季高温时,应每1d~
2d浇1次水。
4 学校内没有灌溉系统的沿口绿化,宜在暑假期间搬下,集
中养护管理。
5 当以河湖、池塘、雨水等天然水作为水源时,水质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的有关规定;利用再
生水作为水源时,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的有关规定。
6.3.2 排水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绿地和树坛地势低洼处,应防止积水,雨季要做好防涝。
2 雨季可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树
坛排水。
— 3
0 —
6.4 土肥管理
6.4.1 施肥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应依据树木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合理施肥,平衡土 壤中各种矿质营养元素,保持土壤肥力。 2 在树木休眠期和栽植前,应以腐熟的有机肥为主。在树 木生长期可根据需要,进行土壤施肥或叶面喷肥。 3 树木施肥量应根据树种、肥料种类及土壤肥力状况而定。 扩大冠幅宜施氮肥,观花、观果应施磷、钾肥。 4 应根据草坪草的生长状况在4月中旬至9月底进行追 肥。学校内的运动场草坪草萌芽后应及时施肥,肥料以氮、磷复 合肥为主。 5 施用有机肥应加10mm~30mm 的土覆盖;不得使用有 异味的有机肥。 6.4.2 中耕除草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绿地内的大型、恶性、缠绕性杂草应连根铲除,草坪的杂 草不得影响草坪的景观。 2 运动场草坪应及时清除杂草,保持草坪纯度。 3 树木根部的土壤应适时中耕松土,保证土壤的通气性和 透水性。应结合中耕及时清除垃圾、砖块、石子、废杂物,适当保 留自然枯叶层。 4 景观要求较高的区域,杂草宜进行手工拔除,一般区域内 可进行机械割除。 6.4.3 绿化废弃物处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保留在绿地内形成有机覆盖层的植物落叶,树木废弃物 制作的有机覆盖物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地方标准《绿化有机覆盖物 应用技术规范》DB31/T 1035的规定。 2 无法重复使用和处置的绿化废弃物应集中收集,统一处 — 3 1 —
理。集中堆积的应及时做好防火等安全措施,堆积时间不宜超过
3d。
6.5 有害生物防控
6.5.1 有害生物防控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有害生物防控应遵循绿色环保、生态优先的原则,贯彻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护生物多样性,实现人与自然和 谐共生。 2 学校新建或改造绿地引进的苗木、种子及其他繁殖材料 应实行植物检疫,避免引入检疫性有害生物。 3 应加强有害生物监测,通过测报灯、引诱剂、人工调查 等方式监测校园有害生物发生动态,根据监测结果制定防治 策略。 4 有害生物防控详见本标准附录B。应优先采取生态控制、 园艺控制、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等环境友好型措施,促进绿地可持 续发展。应落实农药、化肥减量化措施。 5 药剂使用宜应用植物源制剂、微生物制剂、仿生制剂,限 制使用广谱中毒农药,严禁使用高毒、剧毒和已禁用的农药。 6 药剂使用应严格按照说明书操作,作业时应加强人员自 身的防护,严禁随意加大药剂浓度,不得在人流集中时使用药剂, 药剂防治宜选择在双休日,不得在水域使用易污染水源和地下水 的药剂。 7 使用药剂后1周内,应有明显的警示带围边,避免人员 接触。 6.5.2 虫害的防治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学校内出现检疫性或入侵性害虫,应及时上报到绿化管 理部门,并采取应急防控措施控制害虫进一步扩散。 2 刺吸害虫应在害虫孵化初期开展防控,宜使用黄板、蓝板 — 3 2 —
等物理防控方法,保护和利用瓢虫、食蚜蝇、草蛉等天敌昆虫。
3 食叶害虫应重点防治越冬代成虫和第一代幼虫,宜使用
杀虫灯和昆虫信息素诱杀成虫,生物制剂防治低龄幼虫。
4 蛀干害虫可使用人工方式控制成虫和幼虫危害,使用杀
虫灯和触杀药剂防治成虫,使用天敌昆虫防治幼虫。
5 地下害虫可深翻土壤,使用生物、化学制剂防治。
6 冬季可通过修剪虫枝、树干涂白、刮除翘裂树皮、绑扎草
绳或粘虫胶带等方式消灭越冬害虫,降低害虫越冬基数。
6.5.3 病害的防治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宜选择抗病品种,不宜栽种严重感病品种。
2 应通过适当的水肥管理提升植物生长势,增强植物抗
病性。
3 病害发生前期,应采用保护性药剂预防病害发生。
4 病害发生初期,应采用治疗性药剂控制病害扩展。
5 冬季应清洁园区,清理杂草和植物病残体,破坏病原物越
冬场所,降低越冬病原物的密度,必要时可使用药剂消灭越冬
菌源。
6.6 植物调整
6.6.1 过密的植物群落应及时做好抽稀作业,生长不良的植物
应更换,更换的树种、规格应与原有景观协调。
6.6.2 枯朽、衰老、严重倾斜或构成潜在危险的树木,应及时做
好扶正或更换。
6.6.3 长势不佳的地被植物应及时更换,缺株应及时补植。
6.6.4 草坪或草地空秃应及时补植,整体老化无法补植的应重
新建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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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6.7 水体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