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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04/T 476-2024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用硅铝质固废技术规范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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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5-05-14 16: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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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DB1304/T 476-2024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用硅铝质固废技术规范 ICS 13.020
01 DB1304

郸 市 地 方 标 准
DB 1304/ T476—2024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用硅铝质固废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utilization of silicon-aluminum solid waste in mine
geo-environment rehabilitation
2024 - 11 - 10 发布 2024 - 12 - 01 实施
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304/ T476—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提出。
本文件由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河北工程大学、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中铁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彩霞、邵杭杭、王长龙、赵怀涛、张红薇、胡东华、赵晓东、王守超、路璐、
李振科、高颖、裴红霞、高梅忠、翟玉新、张晓刚、孙连波、冯姗。
I
DB1304/ T476—2024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用硅铝质固废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用硅铝质固废的硅铝质固废调查、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堆填材料、
场地预处理、堆填作业、监测及质量控制与验收。
本文件适用于生产及废弃矿山利用硅铝质固废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T 43935 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监测评价技术规范
GB 50003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2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 50330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DD 2014-05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规范
HJ/T 20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 557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水平振荡法
HJ 761 固体废物有机质的测定 灼烧减量法
JGJ 79 建筑地基处理规范
NY/T 1121.16 土壤检测 第16部分:土壤水溶性盐总量的测定
TD/T 1036 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
TD/T 1070.1 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则
TD/T 1070.4 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第4部分:建材矿山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硅铝质固废 silicon-aluminum solid was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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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04/ T476—2024
指以硅和铝为主要成分的煤矸石、粉煤灰。按照HJ 557的规定方法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特征污
染物浓度均未超过GB 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照一级标准执行),
且pH值在6~9范围之内。
3.2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mine geo-environment rehabilitation
通过人工措施干预,对因矿产资源开采活动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问题进行治理的过程。
3.3
堆填 stacking and backfilling
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中,以地形整治为目的,利用硅铝质固废替代土、砂、石等材料堆填露天
开采地表挖掘区、取土场以及天然坑洼区等区域的活动。
3.4
边坡 side slope
在堆填场地及其周边,由于自然因素和矿山开采、堆填等人为因素作用下,形成具有一定倾斜度的
土体或岩体表面。
4 硅铝质固废调查
4.1 调查内容
4.1.1 基本特征:分布、类型、库容、工艺流程等。
4.1.2 物理性质:形态、颜色、气味、颗粒组成等。
4.1.3 化学性质:腐蚀性、粒度、化学组成、岩相组成等。
4.1.4 污染特征:特征污染物浓度、对周围环境(如土壤、水体、大气)的潜在污染特征。
4.2 调查方法
4.2.1 资料收集与分析:应在现场调查开展之前先期展开,并应贯穿于项目周期内。全面系统地收集
调查区内前人矿产地质、矿产规划、环境地质、物理化学特征等研究资料,重点收集矿产资源调查、矿
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硅铝质固废物理化学特征相关文献等。通过
分析前人资料,初步掌握硅铝质固废的基本特征、物理性质、化学性质、污染特征等,为部署现场调查
工作奠定基础。
4.2.2 现场调查:应采用路线穿越与追踪法相结合的方法,调查硅铝质固废分布、类型、库容、工艺
流程、形态、颜色、气味、颗粒组成、腐蚀性、粒度、化学组成、岩相组成等,为部署采样工作奠定基
础。
4.3 采样
4.3.1 堆存状态
堆存状态下的硅铝质固废,根据堆存高度按照下列要求进行采样:
a) 堆存高度小于或等于 1.0 m 时,按照面积划分为 5 N(N 为按照 HJ/T 20 确定的所需采样的总份
样数,下同)个平面面积相等的网格,顺序编号;按照 HJ/T 20 确定的随机数表法抽取 N 个网格作为采
样单元,在采样单元中心位置处垂直采取全层厚度的固体废物。每个网格采取的固体废物,作为 1 个份
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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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堆存高度大于 1.0 m 时,按照面积划分为 N 个面积相等的网格,顺序编号;按照 HJ/T 20 确定
的随机数表法抽取(N+1)/3 个网格作为采样单元,在采样单元中心位置处进行分层采取样品,采样厚度
结合堆存高度分别在上部(距顶 0.3 m 处)、中部(1/2 深度处)、下部(5/6 深度处),每层采取的
份样量应相等且作为 1 个份样。
4.3.2 生产状态
生产状态下的硅铝质固废,根据生产工艺按照下列要求进行采样:
a) 生产工艺相同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生产线,可采集单条生产线产生的硅铝质固废代表该类硅铝质
固废,生产工艺不同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生产线,须采集全部生产线产生的硅铝质固废;
b) 连续生产工艺且设施长期运行稳定、原辅材料类别和来源固定时,按照 HJ/T 20 确定的取样要
求分次在一个月(或一个产生时段)内等时间间隔采集,每次采样在设备稳定运行的 8 小时(或一个生
产班次)内完成。每采集一次作为 1 个份样,份样数可适当减少并且不少于 5 个;
c) 间歇产生时,根据确定的工艺环节一个月内的固体废物的产生次数进行采样:如固体废物产生
的时间间隔大于一个月,仅需要选择一个产生时段采集所需的份样数;如一个月内固体废物的产生次数
大于或者等于所需的份样数,遵循等时间间隔原则在固体废物产生时段采样,每次采集 1 个份样;如一
个月内固体废物的产生次数小于所需的份样数,将所需的份样数均匀分配到各产生时段采样。份样数按
照 HJ/T 20 确定的要求执行。
4.4 测定分析
样品按照HJ 557确定的要求获取浸出液,并按照GB 8978确定的要求测定特征污染物种类、浓度、pH
值等;按照HJ 761确定的要求测定有机质含量;按照NY/T 1121.16确定的要求测定水溶性盐总量;按照
GB 18599确定的入I类场的要求分析可利用的硅铝质固废的位置、种类、数量、污染特征等,为后续堆
填材料、堆填作业和监测提供依据。
5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
5.1 调查内容
5.1.1 背景条件
5.1.1.1 地质环境概况:气象与水文、地形地貌、地层岩性与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土地
利用、土壤植被、土地利用等规划、其他人类工程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
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状况等。
5.1.1.2 矿山基本概况:矿山名称、责任主体、地理位置、矿山面积、建矿时间、闭坑时间、生产规
模、生产能力、开采矿类与矿种、采矿方式、生产状态、开采深度、尾矿库情况、最高水位状况(地下
水位及江河湖等)等。
5.1.2 现状条件
5.1.2.1 基本特征:露天采场(坑)、工业场地、边坡、台阶等长度、宽度、高度(深度)、面积、
基底地层岩性、厚度等场地特征;渗透系数、给水度等水文地质参数。
5.1.2.2 地质灾害状况:活动断层、溶洞区、湿地、天然滑坡以及未稳沉的地面沉降和泥石流等地质
灾害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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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3 含水层状况:对主要含水层影响的范围、方式、程度等;含水层破坏范围内地下水位、泉水
流量、水源地供水变化情况等;含水层破坏的防治措施及成效。
5.1.2.4 土地资源状况:破坏的土地类型、位置、面积、时间等;土地已恢复利用情况。
5.1.2.5 水土环境状况:地下水、地表水、土壤污染的面积、范围、措施及成效,并采取水样、土样
等分析地下水、地表水污染物的种类、含量等特征,土壤常规物理化学性质及污染物的种类、含量等特
征。
5.2 调查方法
调查方法按照DD 2014-05确定的要求执行,其中水文地质参数应进行现场试验,按照GB 50021确定
的要求执行。
5.3 采样测定
根据硅铝质固废污染特征选择测定指标,地下水样品按照GB/T 14848确定的采样测定要求执行,地
表水样品按照GB 3838确定的采样测定要求执行,土壤样品按照GB 15618确定的采样测定要求执行。
5.4 调查分析
按照DD 2014-05确定的调查分析要求对地质灾害状况、含水层状况、土地资源状况、水土环境状况
进行分析,评价地质灾害的种类、规模及危害程度,含水层结构的破坏范围、影响程度,土地资源的破
坏类型、数量及影响程度,水土环境的污染种类、范围及影响程度,结合前人资料和调查成果,按照
GB 18599确定的选址要求确定堆填场地,为后续场地预处理、堆填作业和监测提供依据。
6 堆填材料
6.1 材料选择
6.1.1 使用本文件 4.4 规定的硅铝质固废。
6.1.2 宜进行成本分析,包括材料采购、运距等费用,选择成本低的硅铝质固废以确保工程的经济性。
6.1.3 粒径不大于每层铺设厚度的 2/3,如不满足,需破碎使粒径达到要求。
6.1.4 满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用硅铝质固废的数量,如单个硅铝质固废种类不满足数量要求,可按照
本文件确定的材料选择要求选择不同种类的硅铝质固废,达到数量要求。
6.1.5 堆坡作业不应单独使用粉煤灰。
6.2 临时贮存
堆填场地临时贮存堆填材料时应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
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贮存环境温度应大于0 ℃,否则应采取保温措施,其他要求应按照GB 18599
确定的贮存要求执行。
6.3 材料运输
宜采用专用的运输设备和车辆进行运输,防止运输过程中堆填材料自燃、反应等现象,并按照固定
路线进出场地。
7 场地预处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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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边坡处理
7.1.1 规模较小、稳定性差的危岩碎石,直接进行清除,以保证堆填场地作业安全。综合考虑现场条
件、安全、技术经济可行性等因素,采取人工、机械、解离等措施。清除危岩碎石前须对防护对象做好
安全防护,受威胁对象撤至影响范围之外,必要时设置防护设施。清除危岩碎石须采取自上而下顺序、
分区跳段方式并将坡面一次成型,每段作业长度不大于 15 m;清除危岩碎石后的边坡应至稳定岩面并修
整坡面转角处及坡顶棱角,不引发新的危岩碎石。
7.1.2 其他规模、稳定性的危岩碎石,应根据边坡岩性、坡度、危岩碎石稳定程度等,采取锚固、支
撑、嵌补、注浆、排水、监测等措施,以保证堆填场地作业安全。措施应弱化人工痕迹并与周边环境相
协调,锚固措施按照 GB 50330 确定的要求执行,支撑、嵌补措施按照 GB 50003 确定的要求执行,注浆、
排水措施按照 JGJ 79 确定的要求执行,监测按照本文件第 8 章确定的要求执行。
7.2 地基处理
7.2.1 对地基进行清理修整,保持地形平整或缓变型,以保证堆填后不产生过大的的沉降差,其他地
基清理修整要求按照 JGJ 79 确定的要求执行。
7.2.2 地基饱和渗透系数和厚度按照 GB 18599 确定的要求执行,如不满足,可采用满足要求的改性压
实粘土类衬层或其他材料。
7.2.3 地基存在地表水时,应达到地表水排放要求后进行排放,地表水的排放标准按照 GB 3838 确定
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要求执行。
8 堆填作业
8.1 堆坡
8.1.1 堆坡体应满足稳定的坡高和休止角。蓄坡体高度在 8 m 以下时坡度小于 30°,8 m 以上时坡度小
于 25°,最高坡高不超过 12 m。
8.1.2 堆坡台阶数量一般不多于三级。坡度、坡高、台阶数量等技术要求按照 TD/T 1070.4 确定的要
求执行。
8.1.3 为稳定堆坡体和防止后续坡面水土流失,或受场地等其他因素影响提高边坡角度,可在堆坡体
坡脚处修建挡土墙等拦挡或支护工程保证其稳定,拦挡或支护工程技术要求按照 GB 50330 确定的要求
执行。
8.2 回填
回填作业应自下而上分层进行,每一层的铺设厚度、压实遍数、压实系数按照JGJ 79确定的要求执
行,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层作业。
8.3 导排水
堆填场地应设计导排系统,应结合原有地形、治理后地形、地质条件等,做到有利于雨污分流和防
止水土流失。其他导排水技术要求按照GB 51018确定的要求执行。
8.4 封场
封场应覆盖土层,其厚度视硅铝质固废的种类、颗粒度大小、土地利用类型和拟种植物种类确定,
土壤质量要求按照TD/T 1036确定的要求执行,其他封场要求按照GB 18599确定的I类场封场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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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监测
9.1 监测要求
9.1.1 应贯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全过程,以及竣工后主体工程、生态环境等持续监测,并保证监测效
果。
9.1.2 监测范围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实施区域为主,可适当扩展到周边地区。
9.1.3 监测点(线)的布设应符合实际,能够准确反映监测对象的状态和发展趋势。
9.1.4 根据其重要性、监测环境优劣情况和难易程度、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等,本着先进、直观、
方便、快速、连续等原则确定监测方法;其他技术要求按照 GB/T 43935 确定的要求执行。
9.2 监测内容
9.2.1 主体工程:边坡、拦挡或支护工程等部位的稳定性监测,技术要求按照 TD/T 1070.4 确定的要
求执行。
9.2.2 环境质量: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质量监测,技术要求按照 GB 18599 确定的要求执行。
10 质量控制与验收
10.1 质量控制
10.1.1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按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及“初检-复检-终检”三级检验制度对项目全过
程进行控制。
10.1.2 作业单位按照具体项目所属行业的质量控制要求执行,确保合法性。
10.1.3 质量控制过程中全部资料应以文本、影像等形式留存,并及时进行整理与归档,确保资料完整
性、真实性、永久性。
10.2 验收
10.2.1 为保障工程质量,工程完成后应进行严格的验收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查看工程建设情况和
查阅有关资料,听取各方管理工作与作业质量等报告以及竣工验收委员会确定的其它报告。验收委员会
质询后,专家组提出竣工验收意见并讨论通过。
10.2.2 竣工验收组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成立,设组长 1 名,组员若干名。
10.2.3 项目建设单位、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作业等单位应派代表参加竣工
验收,现场解答竣工验收组提出的问题。
10.2.4 工程通过验收后,应持续进行监管和维护,确保长期稳定并符合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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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资料性)
调查表格
A.1 硅铝质固废调查表
硅铝质固废调查见表A.1。
表A.1 硅铝质固废调查表
统一编号 野外编号
所属企业名称
所在位置地址 市 县 乡 (镇) 村
所在位置坐标
堆存场地使用状态 □复垦 □停用 □在用
设计库容 10 4t 现有库容 10 4t
最大堆存深度 m 堆存面积 km 2
尾矿排放强度 m 3/d 利用情况 10 4t
工艺流程 工艺流程及利用情况等描述。
物理性质 形态、颜色、气味、颗粒组成等描述。
化学性质 腐蚀性、粒度、化学组成、岩相组成等描述。
污染特征 特征污染物浓度、对周围环境(如土壤、水体)的潜在污染特征等描述。
取样情况
场地周边地质特征简 图
调查人: 记录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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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表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见表A.2。
表A.2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表
统一编号 野外编号
矿山名称
矿山地址 市 县 乡 (镇) 村
矿山坐标
采矿许可证号 发证级别
矿区面积 km 2 生产现状 口在建 口生产 口停产 口闭坑
矿 类 矿 种
建矿时间 年 月 剩余服务年限 年
闭坑时间 年 月 采矿方式 口 井工 口露天 口复合
设计生产能力 10 4t/a 矿山规模 口大型 口中型 口小型
实际生产能力 10 4t/a 最大采深 m
开采区面积 km 2 采出矿石量 10 4t
基本特征 露天采场(坑)、工业场地、开采台阶、边坡等长度、宽度、高度(深度)、倾向、倾角、面积等 基本特征描述。
已有治理情况 已实施治理的内容、治理时间、资金投入渠道、治理资金数额、综合治理面积、主要治理措施、治 理成效等描述。
调查人: 记录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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