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13.110 3206
CCS C65
南
通 市 地 方 标 准
DB3206/T 1093—2024
特种设备相关人员安全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management of units using special equipment
2024-10-17 发布
2024-12-01 实施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206/T 1093—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基本要求 ............................................................ 2
5
特种设备相关人员的配备 .............................................................. 2
6
特种设备相关人员职责 ................................................................ 4
参考文献 ............................................................................... 7
I
DB3206/T 1093—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起草。
本文件由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通开瑞易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南通伟业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省特
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南通分院、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崔嘉昊、高营春、陆伟栋、胡蝶、陈佳、陈颖、杨建荣、王鹤、韦廷鉴、龚伟、
王富佳。
II
DB3206/T 1093—2024
特种设备相关人员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特种设备相关人员的术语和定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和特种设备相关人员的
配备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特种设备的相关人员配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DB 3206/T 1035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主要负责人 main responsible person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托人或者实际控制人。
3.2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 special equipment safety management person in charge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
3.3
特种设备安全总监 special equipment security director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层中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的管理人员。
3.4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special equipment safety management personnel
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3.2)、特种设备安全总监(3.3)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3.5)。
3.5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 special equipment safety administrator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
3.6
特种设备安全员 special equipment safety officer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的检查人员。
3.7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special equipment operator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
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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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基本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相关人员的管理方面,应当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a)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的配备,建立安全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管理、培训、
考核等制度和人员管理台账;
b)
应依法配备取得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从事相关管理和作业工作,并对其
进行严格管理,对其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c)
应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数量、特性等配备相应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按车间、班次、岗
位等需要配备的作业人员数量及项目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并且在使用特种设备时每班至少有
一名持证的作业人员在岗。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有特殊规定的,
从其规定;
d)
应当将特种设备安全总监、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和安全员的信息录入江苏省特种设备企业服
务云平台,作业人员(安全员)与其操作(检查)的特种设备应当绑定(锅炉、场内机动车
辆、带司机室起重机械、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 1:1 绑定持证人员,
起重机械(除立体停车库及带司机室的起重机械)1:20 绑定人员,压力容器(除快开门式压
力容器)1:100 绑定人员),电梯 1:100 绑定人员,工业管道每条 1:100 绑定;人员信息发生
变更的,应及时在江苏省特种设备企业服务云平台中更新;
e)
应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情
况,并建立培训档案;
f)
配备的安全员和作业人员数量和项目应至少符合本文件要求,并满足本单位特种设备的运行
和检查的需求。
g)
使用单位应当将安全管理负责人、各类特种设备的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设立、调整情况,各
类特种设备的《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安全总监职责》《安全员守则》以及安全总监、安全
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报告和问题整改落实等履职情况予以记录并存档备查。
5 特种设备相关人员的配备
5.1 特种设备安全总监的配备
锅炉、压力容器、工业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
动车辆的使用单位以及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单位,均应根据本单位实际使用的特种设备情况,按
照设备分类分别任命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同一人可同时兼任不同设备的安全总监。
5.2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的配备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的数量、特性等配备适当数量的专(兼)职安全管理员,
人员配备应至少符合DB 3206/T 1035的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并应配备持有《特种设备安全
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的安全管理员:
a)
使用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2.5MPa 锅炉的;
b)
使用 5 台以上(含 5 台)第Ⅲ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的;
c)
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的;
d)
使用 10 公里以上(含 10 公里)工业管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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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客运拖牵索道,或者大型游乐设施的;
f)
使用各类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 20 台以上(含 20 台)的。
5.3
特种设备安全员的配备
锅炉、压力容器、工业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
动车辆的使用单位以及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单位,均应根据本单位实际使用的特种设备情况,配
备足够数量的安全员。安全员的配备数量,应至少符合本文件中人员绑定的数量要求,气瓶充装单位应
逐个充装工位明确安全员。
5.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配备
5.4.1
总则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的数量、特性等配备适当数量的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和作业人员证》(以下简称“持证”)的作业人员,人员配备应至少符合本文件规定。
5.4.2
锅炉作业人员
按照锅炉实际情况,根据锅炉的安全控制仪表的监控、巡回检查和现场操作的要求配备适当数量的
作业人员,并应不少于下列要求:
a)
300MW 及以上电站锅炉应按照电力行业要求配备持证锅炉司炉作业人员;
b)
B 级及以下全自动锅炉可以不配备跟班持证锅炉司炉人员,但每班需设置持证锅炉司炉人员并
定期巡回检查;
c)
除 a)、b)两类以外的锅炉,应符合:额定出力小于等于 10t/h(7.0MW)的锅炉每班配备不
少于 1 名持证司炉人员;额定出力大于 10t/h(7.0MW)且小于等于 35t/h(24.5MW)的锅炉
每班配备不少于 2 名持证锅炉司炉人员;额定出力大于 35t/h(24.5MW)的锅炉每班配备不少
于 3 名持证锅炉司炉人员;
d)
除额定出力大于 35t/h(24.5MW)的锅炉,每班配备不少于 2 名持证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外,
其余锅炉每班配备不少于 1 名持证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
5.4.3
压力容器作业人员
设备运行时,压力容器作业(含气瓶充装)人员应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并不少于下列要求:
a)
蒸压釜、硫化罐使用单位每班配备不少于 2 名持证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其他快开门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每班配备不少于 1 名持证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
b)
氧舱使用单位每个院区配备不少于 1 名持证氧舱维护保养人员;
c)
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充装单位每班配备不少于 2 名持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人员、1 名检查
人员。
5.4.4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
设备运行时,需要司机室进行操作的起重机,每台每班应配备不少于1名有相应作业项目的持证起
重机司机,其余起重机每台每班应配备不少于1名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的非持证作业人员;每台起重机
械作业时应配备至少1名持证起重机指挥人员。
5.4.5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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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运行时,每台每班应配备不少于1名持证叉车司机、观光车和观光车司机。
5.4.6
客运索道作业人员
设备运行时,配备客运索道修理、司机人员,并不少于下列要求:
a)
客运拖牵索道每班配备不少于 1 名持证客运索道修理人员;
b)
单线固定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双线往复式客运架空索道每条每班配备持证客运索道司机、
修理人员各不少于 2 名;
c)
拖挂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每条每班配备不少于 2 名持证客运索道司机、4 名持证客运索道修理
人员;
d)
客运缆车每条每班配备不少于 1 名持证客运索道司机、2 名持证客运索道修理人员。
5.4.7
大型游乐设施作业人员
设备运行时,配备大型游乐设施持证大型游乐设施操作、修理人员,并不少于下列要求:
a)
每台(套)设备每班配备不少于 1 名持证大型游乐设施操作人员;
b)
A 级大型游乐设施每台(套)设备每班配备不少于 1 名持证大型游乐设施修理人员;
c)
B 级及以下大型游乐设施的修理人员配备,应根据设备总台数确定,小于等于 7 台(套)的,
每班配备不少于 1 名持证大型游乐设施修理人员;大于 7 台(套)小于等于 15 台(套)的,
每班配备不少于 2 名持证大型游乐设施修理人员;大于 15 台(套)的,每班配备不少于 3 名
持证大型游乐设施修理人员。
6 特种设备相关人员职责
6.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a)
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的领导职责,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b)
宣传、贯彻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
c)
组织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员配备;
d)
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且定期组织演练;
e)
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f)
组织进行隐患排查,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安全隐患自查记录上传至江苏省特种设备企业服务
云平台;
g)
当安全管理员报告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应当停止使用时,立即作出停止使用特种设备的决
定,并且及时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
6.2
特种设备安全总监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总监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a)
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的领导职责,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b)
组织宣传、贯彻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c)
组织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设备使用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设备
安全合规管理;组织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并有效实施;
d)
落实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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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f)
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g)
对特种设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监督、指导相关人员做好相关工作;
h)
按照规定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风险评价治理工作,拟定并督促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风险防控措施;
i)
对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分析研判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情况,研究
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j)
接受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事故调查等工
作,如实提供有关材料;
k)
履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和本单位要求的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职责;
l)
气瓶充装单位安全总监还应当组织建立并负责维护气瓶充装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信息平台,
组织编制安全用气须知或者用气说明书,组织实施报废气瓶的去功能化和办理注销使用登记,
落实相应的保险管理职责;
m)
电梯、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安全总监还应当落实相应的保险管理职责;
n)
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日管控中
发现的问题,形成《每周安全排查治理报告》;
o)
每月至少向单位主要责任人汇报一次设备管理工作情况,对当月特种设备安全日常管理、风
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总结,对下个月重点工作作出调度安排,形成《每月安全调度会
议纪要》。
6.3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a)
组织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b)
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c)
组织制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
d)
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e)
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工作;
f)
编制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督促落实定期检验和隐患治理工作;
g)
按照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h)
发现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且及
时报告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和特种设备安全总监;
i)
纠正和制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6.4
特种设备安全员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a)
参与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办理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b)
参与组织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c)
参与组织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d)
参与组织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巡检,监督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到岗值守、巡回检查等工作
情况,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形成《每日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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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及时上报特种设备安全总监或者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发现问题的,也
应当予以记录,实行零风险报告;
e)
参与编制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督促落实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和后续整改等工作;
f)
锅炉安全员还应组织实施锅炉燃烧器年度检查;
g)
气瓶安全员还应组织实施气瓶充装前、后检查,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落实本单位气瓶
充装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各项功能,逐只扫描出厂气瓶追溯标签确保气瓶满足可追溯要求;
负责向用气方宣传用气安全须知或者提供用气说明书;
h)
电梯安全员还应妥善保管电梯专用钥匙和工具;对电梯维护保养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确认,
配合做好现场安全工作;确保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正常使用,保持电梯应急救援通道畅通,在
发生故障和困人等突发情况时,立即安抚相关人员,并组织救援;
i)
按照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j)
履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和本单位要求的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职责。
6.5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职责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a)
执行特种设备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并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b)
按照规定填写运行、点检、交接班等记录;
c)
参加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d)
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作出记录;
e)
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且按照规定的程
序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f)
参加应急演练,掌握相应的应急处置技能;
g)
锅炉作业人员还应执行锅炉节能管理制度,参加锅炉节能教育和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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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考 文 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3] TSG 07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
[4] TSG 08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5] TSG 11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
[6] TSG 21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7] TSG 23 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8] TSG R0005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9] TSG 81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
[10]TSG Z600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11]TSG Z0008-2023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考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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