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行业标准>MZ/T 233-2024 儿童福利机构消毒隔离技术规范

MZ/T 233-2024 儿童福利机构消毒隔离技术规范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文档格式:PDF电子版

文件大小:445.17 KB

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5-04-23 09:09:28



相关搜索:

内容简介

MZ/T 233-2024 儿童福利机构消毒隔离技术规范 ICS
03.080.99
CCS A 12
备案号:95515-2024
MZ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政 行 业 标 准
MZ/T 233—2024
儿童福利机构消毒隔离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the disinfection and quarantine
in child welfare institution
2024 - 07 - 29 发布
2024 - 10 - 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发 布
MZ/T 233—2024


前言........................................................................................................................................................................ 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要求...........................................................................................................................................................1
5 清洁卫生和消毒...............................................................................................................................................2
6 隔离...................................................................................................................................................................2
7 安全与应急.......................................................................................................................................................3
附录 A(资料性) 日常预防性消毒处置方法.................................................................................................4
参考文献.................................................................................................................................................................5
I
MZ/T 233—2024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起草。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宜昌市社会福利院、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疾控中
心、宜昌市疾控中心、济南市儿童福利院、长沙市儿童福利院、无锡市儿童福利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熊长英、李倩、刘晓俊、熊东华、游加宝、熊唯、张锐、王文君、邓希妍、袁
家芳、陈炎明、吴斌、丁凡、鲁曦、傅学林、徐术坤、江丹、刘星恒、张瓅文、徐晓松、李志勇、杨玲、
官旭华、张天宝、李红艳、涂桂林、刘卫、刘玉玲、张璐颖、蒲静、曹慧子、戴静、陈国梅、金峰、顾
利平、刘昊宇。
II
MZ/T 233—2024
儿童福利机构消毒隔离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儿童福利机构消毒隔离的基本要求、清洁卫生和消毒、隔离、安全与应急。
本文件适用于儿童福利机构内开展的日常消毒、隔离工作的技术指导。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3 GB 28932 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
MZ/T 209 儿童福利机构日常生活照料操作规程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隔离
quarantine
儿童福利机构采用各种方法、技术,防止病原体从患者及携带者传播给他人的措施。
4 基本要求
4.1 制度要求
4.1.1 建立和完善消毒、隔离制度,分区开展消毒工作,并组织相关演练。
4.1.2 建立并执行儿童、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做好儿童、工作人员的健康体检和常见传染病
筛查工作,及时接种疫苗,并查漏补种。
4.1.3
建立健全常见传染病上报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人员职责。
4.1.4
建立健全消毒、隔离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定期对消毒、隔离物资数量、质量、质保期等情况
开展检查。
4.1.5
应妥善保存消毒器械、消毒药剂等物资设备,做出明确标识。
4.1.6
定期对消毒、隔离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1.7
成立以机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消毒、隔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组长及成员工作职责,统筹安
排机构内消毒、隔离工作。
4.2
人员要求
4.2.1
卫生保健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业务指导和培训,及时掌握传染病防护知识,并对机构内其他工
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4.2.2
消毒、隔离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消毒知识培训,正确使用消毒器械、消毒药剂,并采用科学的
消毒方式及消毒剂量进行消毒操作。
4.2.3
食品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明和从业资格证上岗,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要
求。
4.2.4
儿童护理员应持健康证明和从业资格证上岗,定期接受护理知识培训,并根据工作要求,填写
儿童各项卫生保健工作记录,及时整理归档。
4.3
工作要求
工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遵守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民政部门的指导;
1
MZ/T 233—2024
——人员、饮用水、食品、场所环境的卫生管理;
——蚊子、苍蝇、蟑螂、老鼠等的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以日常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注重科学精准,避免消毒不到位或者过度消毒;
——日常预防性消毒时应首选紫外线照射、高温蒸煮等物理消毒方法;使用化学方法消毒时,应
优先选择刺激性小、环保型的消毒剂,合理确定消毒剂的使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出现传染病
病例时,应按照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开展消毒。
4.4
物资配备要求
4.4.1
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常见传染病的特点,储备与机构规模和儿童数量对应的消毒、防护
物资,实行专人专账管理,专库分区安全存放,做好登记,存档备案。
4.4.2 应为参加消毒、隔离的工作人员提供充足的防护用品。
5 清洁卫生和消毒
5.1 清洁卫生
5.1.1 儿童护理员应保持个人卫生,保持仪表整洁。
5.1.2 机构应指导与管理儿童护理员和儿童的手卫生,确定手卫生指征,配套充足的洗手设施,有条
件的机构配备自动洗手设备。
5.1.3
洗手应选用流动水,并使用肥皂或洗手液,按照内、外、夹、弓、大、立、腕的“七步洗手法”
清洁双手,不用脏手触摸眼鼻口等部位。
5.1.4 儿童护理员应按照 MZ/T 209 要求,指导或协助儿童做好洗漱、沐浴等个人卫生清洁。
5.2 消毒
5.2.1 消毒要求
5.2.1.1 消毒应做到科学、安全、有序,使用的器械、药剂符合国家消毒产品的相关规定并在有效期
内使用。
5.2.1.2
消毒应根据不同的消毒对象,用适当的消毒方法开展,并尽可能在无人条件下进行,减少对
人体的影响,避免损坏消毒对象。
5.2.1.3
消毒时做好个人防护,配制消毒剂需佩戴口罩、手套,并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下进行,按要求
做好消毒记录工作,配制好的消毒剂现配现用。
5.2.2 日常预防性消毒
5.2.2.1 儿童活动室、卧室应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每天至少开窗通风 2 次,每次至少 30
min~60 min。不能开窗通风或通风不良的,可使用电风扇、排风扇等机械通风方式,尽可能引入室外
新风。
5.2.2.2
餐具每餐使用后清洁、消毒 1 次。餐具、饮具使用后应去除残渣,清洗干净后再进行消毒。
5.2.2.3
门把手、水龙头、床围栏等儿童易触摸的物体表面应每天清洁消毒 1 次。坐便器每次使用后
及时冲洗,接触皮肤部位每次使用后消毒。
5.2.2.4
玩具清洗干净后,用 250 mg/L 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 30 min,再用清水洗净并晾干。
5.2.2.5
地面、康复器材应每天湿式除尘后,用消毒液擦拭一次,必要时随时擦拭。
5.2.2.6
可在机构入口、楼栋入口、楼梯入口、电梯入口等位置摆放手部消毒剂、酒精湿巾等消毒物
品,供机构内人员随时进行手消毒。
5.2.2.7 日常预防性消毒处置方法见附录。
5.2.3 终末消毒
对于涉及面积广、持续时间长以及机构内发生聚集性传染病时,宜请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开展终末
消毒。
6 隔离
6.1 设置要求
2
MZ/T 233—2024
6.1.1
隔离观察区的设置应符合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要求,选址应充分考虑现有建筑设施,选择适宜
区域进行布置,明确人流、物流和隔离的专用通道,张贴明显标识,隔离观察房间应选取相对独立、采
光通风良好、有独立卫生间的单人房间。
6.1.2
隔离观察区应配置相应防护用品,配备必要的生活和护理用品。
6.1.3
隔离观察区责任人应负责观察护理及消毒预防,同步做好记录。
6.2
日常管理
6.2.1
隔离观察区应设置医疗区域,配备医疗人员,负责每日健康监测,并做好记录。安排餐饮配送
人员,负责隔离观察区配餐送餐服务。安排护理人员,负责隔离观察区儿童生活照料。安排物业专职人
员,负责隔离观察区公共区域保洁,隔离室、楼道、楼梯间消毒,按相应传染病要求开展门把手、器物
消毒,收集处置隔离观察区生活垃圾。
6.2.2
应根据传染病类型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
6.2.3
隔离观察区内应按照隔离对象、病原体的不同类别分区进行管控。
6.2.4
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严格执行隔离观察区各项制度和操作流
程。
6.3
隔离人员类型
6.3.1
无法及时送医疗机构的新接收入院儿童,应当先行收入隔离观察区。
6.3.2
儿童外出就医、就学、康复后返回机构、寄养儿童返回机构,经排查评估有异常、或当地社会
面有传染性疾病流行时,应收入隔离观察区。
6.3.3
患有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诺如病毒胃肠炎等常见传染性疾病的儿童,应当收入隔离观察区
单独照料。
6.3.4
对确诊患有其他法定传染病的儿童及工作人员、疑似或密切接触者,应当依照卫生健康部门有
关规定处理。
6.4
隔离要求
6.4.1
机构应定期进行隔离演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应急预案。
6.4.2
职工出现发热、腹泻等疑似传染病症状时,应立即离岗治疗,并对其所在的环境和接触的物品
按照要求消毒。
6.4.3
发现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应第一时间转入隔离观察区进行隔离,物品专人专用。同时,
应立即联系并送往定点医疗机构,同时排查疑似病患,在机构内进行全面消杀,控制交叉感染,按照上
报时限要求,逐级报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和民政部门。
6.4.4
隔离观察期不少于传染病的最长潜伏期。隔离观察期满无异常后,专项检查指标正常,经评估
合格的,可解除隔离,返回生活区。
6.4.5 隔离观察结束后,由专业人员对隔离观察区内的物品和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6.4.6 护理患儿时应着工作服并戴口罩、手套,按照要求消毒。
7 安全与应急
7.1 安全预防
7.1.1 应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讲解消毒隔离知识等方式在机构内开展宣传,提高工作人员和儿童疾病
防控意识。
7.1.2
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预防专业知识、隔离消毒等培训。
7.1.3
应建立健康监测制度,通过晨午检和全日观察等形式及时了解儿童身体状况,做到早发现、早
诊断,以及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护易感儿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卫生保健人员和上级领导,
并做好记录。
7.1.4
工作人员开展儿童护理前,应采取必要的清洁消毒和防护措施,规范护理流程。
7.1.5
出现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应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紧急应对措施。
7.2
应急处置
7.2.1
儿童患传染病后,救治应按规范诊疗技术执行。
7.2.2
应开通儿童就医绿色通道,儿童出现病情时,立即转送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并全程做好防护。
7.2.3
机构中 1 日内出现 3 例或连续 3 日内累计出现 5 例相似症状、疑似或确诊传染病病例时,应按
程序进行报告,并请卫生健康部门介入指导和处理,具体操作按照 GB 28932 要求执行。
3
MZ/T 233—2024
A
附 录 A
(资料性)
日常预防性消毒处置方法
日常预防性消毒处置方法见表A.1。
表A.1 日常预防性消毒处置方法
序号 消毒对象 消毒方法
1 室内空气 保持室内通风,条件允许情况下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至少30 min~60 min。不宜开 窗通风或无法形成对流风的房间,应安装机械通风设备或空气消毒机、紫外线灯进行空气 消毒。使用空气消毒机时应依据产品使用说明书,空气消毒机的使用符合WS/T 648卫生要 求。紫外线灯消毒应在室内无人条件下进行,房屋密闭后,每日1次,每次30 min~60 min, 紫外线灯性能应符合 GB/T 19258要求。室内应有纱窗、纱门等设施,防止苍蝇、蚊虫等 有害生物侵入。
2 物体表面 经常接触的桌椅、床围栏、门把手、水龙头、杯架等物体表面,每日清洁消毒1次。250 mg/L~ 500 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后用清水将残留消毒剂去除。桌面应每餐后清洁1次。地面、 墙面应保持清洁。床上用品应专人专用。被褥每两周清洗曝晒消毒1次。
3 餐(饮)具 餐(饮)具消毒符合 GB14934的要求。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做到一用一消毒, 饮具做到一人一杯每日一消毒。餐(饮)具先去残渣、清洗后再进行消毒,执行一洗二刷三 冲四消毒五保洁制度。餐(饮)具清洗干净后,用餐具消毒柜消毒,或流通蒸汽、煮沸消毒 30 min,或用250 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30min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后再晾干备用。
4 毛巾 应一人一巾,每日一清洗、消毒。毛巾清洗干净后,采用暴晒6 h (完全暴露、不得互相叠 夹)、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 min或用250 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30 min后,再用清水 洗净。
5 玩具 清洗干净后,用250 mg/L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30 min,再用清水洗净并晾干。
6 图书 定期阳光曝晒、微波消毒。
7 卫生间 清洁通风,每日湿式清洁。墙面、地面应保持清洁,怀疑有污染时及时对污染处消毒。洗 手池每日清洗并使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1次。蹲便池每次使用后随时冲洗干 净,无积粪、尿垢,无异味。坐便器每次使用后及时冲洗,接触皮肤部位用500 mg/L的含 氯消毒液及时消毒。
8 清洁用具 分区使用:教室、寝室与卫生间抹布、拖布分开使用与管理,不得混用。抹布、拖布每次 用完清洗干净,使用500 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30 min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后再晾干 备用。
9 手卫生 在接触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后,接触清洁物品或食物之前,以及餐前便后,进行手卫生。手 部清洁采用流动水和肥皂。必要时可用合格的手消毒剂消毒。手消毒剂的取液量、揉搓时 间及使用方法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4
MZ/T 233—2024
参 考 文 献
[1]GB 19193-2015 疫源地消毒总则
[2]GB 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3]GB/T 19258.1-2022 杀菌用紫外辐射源 第1部分:低气压汞蒸气放电灯
[4]WS/T 311-2009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5]WS/T 396-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6]WS/T 313-2019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7]WS/T 648-2019 空气消毒机通用卫生要求
[8]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国卫办
疾控函〔2020〕363号).2020年5月7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 63 号).2019 年 1
月 1 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儿童福利机构抚育工作指导纲要(民办发〔2012〕14号).2018年10月
30日
5
上一章:MZ/T 232-2024 殡仪馆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数据传输要求 下一章:MZ/T 226-2024 殡葬物联网信息系统 基本数据元

相关文章

MZ/T 167-2021 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 MZ/T 167-2021 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 MZ/T 209-2024 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服务规范 MZ/T 193-2022 儿童福利机构防控呼吸道传染病管理规范 MZ/T 194-2022 儿童福利机构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MZ/T 208-2024 儿童福利机构日常生活照料操作规程 MZ/T 056-2014 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MZ/T 103-2017 殡仪场所消毒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