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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T 3185-2024 中高海拔山地徒步旅游道建设和服务规范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文档格式:PDF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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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5-05-19 1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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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DB51/T 3185-2024 中高海拔山地徒步旅游道建设和服务规范 ICS 03.080 CCS A 16 DB51

川 省 地 方 标 准
DB51/T 3185—2024
中高海拔山地徒步旅游道建设和服务规范
2024-07-19 发布 2024-08-08实施
四 川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建设要求 ............................................................................ 1
4.1
道路选址 ........................................................................ 1
4.2
道路设计 ........................................................................ 1
4.3
配套设施 ........................................................................ 2
5 服务要求 ............................................................................ 3
5.1
服务人员 ........................................................................ 3
5.2
服务内容 ........................................................................ 4
5.3
服务质量 ........................................................................ 5
5.4
安全保障 ........................................................................ 5
参考文献 .............................................................................. 7
I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归口并解释。
本文件起草单位:四川旅游学院、邛崃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中国共产党都江堰市委员会宣传
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重点实验室高原山地旅游装备与智能技术。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勇、王冰、李小玲、王燕林、李晓林、胡曾艳、向仕富、邓超、陈玲、周杨
何丽。
II
中高海拔山地徒步旅游道建设和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中高海拔山地徒步旅游道的建设要求、服务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面向社会开放且具有管理主体,海拔为1500m~5000m的山地徒步旅游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T 10001.9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T 15566.1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11部分:机动车停车场
GB/T 18973 旅游厕所质量要求与评定
GB/T 31383-2015 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
GB/T 31706 山岳型旅游景区清洁服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鞍部山道 saddle mountain trail
位于相连两山之间,呈马鞍形平缓区域的山道。
4 建设要求
4.1
道路选址
4.1.1 选择资源优势明显、景观特色突出、生物种类多样等特点的中高海拔山地区域。
4.1.2 应避开山地生态系统脆弱且易遭破坏的区域,如重要植物群落及野生动物经常活动的区域。
4.1.3 应避开易发生崩塌、滑坡、地面沉降以及雷电、风雪、洪水等地质灾害与气象灾害的区域。
4.1.4 宜优先选择古驿道、鞍部山道、森林防火隔离带等原有路径。
4.2
道路设计
4.2.1 宜考虑道路建设的安全性、便利性、可实施性,满足徒步者的健身与观光需求。
4.2.2 道路坡度宜适中,避免道路过于陡峭。
4.2.3 应设置多个出入口,易于实施救援、维护,方便人员快速撤离。
4.2.4 宜结合地形地貌设计主路与多条支路,方便游客分流。
1
4.2.5 宜保留原有路面或使用碎石进行铺装,台阶可用石条、木板等进行加固,不改变原貌特色。
4.2.6 道路沿线宜设置观景平台、动植物观察点及科普教育设施。
4.2.7 应在道路设计中融入当地文化元素,加强对道路沿线文化景观和历史遗迹的保护。
4.2.8 道路容量设计宜考虑当地环境容量与游客流量上限。
4.2.9 应衔接所在地国土空间规划、自然生态保护区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家公园规划等相关规
划的要求。
4.3
配套设施
4.3.1 停车场
4.3.1.1 应在道路主要出入口设置生态停车场或临时停车区,可分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泊区域。
4.3.1.2 在规划停车位时,宜充分考虑行人的安全步行空间,保障人车分流。
4.3.1.3 游客量较大的停车场应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宜应用智慧管理系统。
4.3.1.4 停车场内宜设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4.3.1.5 停车场导向系统的设置应符合 GB/T 15566.11 的相关规定。
4.3.2 旅游厕所
4.3.2.1 旅游厕所设置应结合人流、地形特点,间距为 400m~2000m。
4.3.2.2 旅游厕所设计与设施应符合 GB/T 18973-2022 中 6.1 的相关要求,质量类别达到Ⅱ类及以上。
4.3.2.3 无下水道或用水条件受限的区域宜设置可持续无下水道旅游厕所。
4.3.2.4 客流高峰时段可根据实际需求增设临时厕所。
4.3.3 垃圾箱
4.3.3.1 垃圾箱应放置在道路出入口和游客长时间停留的位置,设置间距宜为 1 km~2km。
4.3.3.2 垃圾箱设计宜兼顾实用和美观,色调与山地环境相协调。
4.3.3.3 应在集中休息点、露营区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
4.3.4 休息点
4.3.4.1 休息点位置宜合理,设置间距以 1km~2km 为宜。
4.3.4.2 休息座椅配备数量应合理,可根据实际需求增设暴风雨雪躲避设施、饮水点、紧急报警器、
氧气补给设备等。
4.3.4.3 休息点应覆盖移动网络信号,距出入口超过 5km 的休息点应配备应急通信设备,以备紧急情
况使用。
4.3.4.4 休息点的构筑物形态、色调宜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4.3.5 露营区
4.3.5.1 徒步单程距离超过 15km 或 2 天以上的徒步线路应设置露营区。
4.3.5.2 应选址山体结构稳定,近水、背风、防雷且远离自然灾害和野生动物侵袭的开阔、安全区域,
距离取水地 50m~100m。
4.3.5.3 露营区厕所应设置在距离取水地 100m 以上的下游区域。
4.3.5.4 应配备气象通报设备,提供实时气象信息,包括温度、湿度、风速、风向、降水、大气压力、
雷暴风险等。
4.3.5.5 宜配备新能源供电设施。
2
4.3.6 游客服务中心/信息咨询服务站
4.3.6.1 宜在道路主入口设置游客服务中心或信息咨询服务站,可与旅游景区游客中心或旅游目的地
信息咨询中心兼容设置。
4.3.6.2 内部空间及设施配备应符合 GB/T 31383 相关要求。
4.3.6.3 应设置大型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徒步旅游道线路图、宣传视频、活动预告和风险提示,并
告知游客天气状况、救援电话等必要信息,提醒游客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风险防范。
4.3.6.4 应在醒目位置摆放展架,向游客提供徒步路书、安全手册和其他宣传材料。
4.3.6.5 宜设置户外装备租赁柜台,配备自动贩卖机、充电宝等自助服务设施。
4.3.6.6 咨询员配备应符合 GB/T 31383-2015 中 10.1 相关要求。
4.3.7 标识系统
4.3.7.1 应在道路沿线设置标识标牌,包括但不限于导引标识、服务标识、警示标识、解说标识。
4.3.7.2 标识信息应简洁、准确,使用中文、英文两种语言及以上的文字解释,位于甘孜、阿坝、凉
山州等民族地区的山地徒步旅游道应增加当地民族语言的文字解释。
4.3.7.3 标识标牌制作宜选用环保、耐用、阻燃的材料,或就地选用植物藤条、石头等天然材料进行
设计,夜间开放路段的标识标牌还应涂抹反光材料。
4.3.7.4 导引标识应设置在出入口及岔道口的醒目位置,重点标明道路主线和支线的方向、长度、坡
度、海拔等信息,并确保标识清晰、指向明确。
4.3.7.5 服务标识重点标明停车场、休息点、露营区、急救点、避难点等公共服务设施的位置、方向、
距离等信息。
4.3.7.6 警示标识应设置在保护区或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危险路段,重点标明珍稀动植物保护、文物遗
址保护、野生动物出入、小心落石、森林防火等提示信息。
4.3.7.7 解说标识应设置在观景台、休息点附近,重点标明道路两侧的生态环境、人文景观等解说信
息,标识牌上应展示解说信息二维码。
4.3.7.8 应在道路起点及重要节点设置全景导览图,标明徒步旅游道线路以及沿途景观点、服务设施、
注意事项、救援电话等信息。
4.3.7.9 道路沿线休息点、露营区应张贴生态保护警示标语,强化游客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
4.3.7.10 各类标识符号符合 GB/T 10001.1、GB/T 10001.2、GB/T 10001.9 的要求。
4.3.8 安全设施
4.3.8.1 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应设置安全网、护栏等防护设施。
4.3.8.2 根据气象、坡度、环境等因素对陡峭或泥泞路段进行防滑、防冰处理。
4.3.8.3 应在道路出入口、岔道口及危险路段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在关键位置配备紧急呼叫装置。
4.3.8.4 应在道路沿线地势开阔区域设置紧急避难点与广播设施。
4.3.8.5 应在露营区和紧急避难点配备急救箱,提供应急食品、医疗急救包及其他应急救援物资。
4.3.8.6 海拔 3500m 以上的路段应配备高原病应急处理设施,宜在适当位置增设直升机救援停机坪。
4.3.8.7 对设在温度低于 0℃以下路段的设备和管道应当采取保温防冻措施。
5 服务要求
5.1
服务人员
5.1.1 高山向导
3
5.1.1.1 熟悉当地地理环境和民俗文化,精通地图和导航工具的使用,能够合理规划路线。
5.1.1.2 具备充足的体能、丰富的户外经验和项目管理能力,能够安排行程、协调餐食。
5.1.1.3 具备基本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在必要时提供初步的医疗帮助,协助参与紧急救援行动。
5.1.1.4 掌握户外装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向团队成员提供必要的户外装备,在徒步活动开始之前帮助
团队成员检查装备。
5.1.1.5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与风险判断、决策能力,能够处理突发事件,调解冲突矛盾。
5.1.1.6 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及时制定应急行动方案,如应对天气突变、开展紧急救援、搜救失踪者。
5.1.2 领队
5.1.2.1 掌握基本的山地徒步知识,能够熟练使用地图和导航工具。
5.1.2.2 具有很强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适时引导游客情绪,确保徒步活动顺利完成。
5.1.2.3 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责任感,了解团队成员的基本情况和技能水平。
5.1.2.4 具备基本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在必要时提供基本的急救措施。
5.1.2.5 具备处理突发事件和风险判断、决策能力,能够迅速采取适当行动。
5.1.2.6 具备民俗文化知识储备,引导游客文明行为,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5.1.3 信息咨询人员
5.1.3.1 具备良好的沟通技能,能够以清晰、准确、友好的语言向游客传达信息。
5.1.3.2 提供普通话、英语、四川话等语言服务,少数民族地区还应提供民族语言服务。
5.1.3.3 向游客提供恰当的装备建议,包括衣帽、食品、照明工具等。
5.1.3.4 向游客提供投诉及救援电话、游客行为规范等相关信息。
5.1.3.5 向游客宣传地方文化以及中高海拔山地旅游安全和环保知识。
5.1.4 安全巡逻人员
5.1.4.1 定时巡逻徒步旅游道,记录巡逻发现的问题、安全隐患,确保游客在安全的环境中徒步。
5.1.4.2 定期检查安全设施设备,包括通讯设备、急救箱、救生绳索等,确保设施设备的完好并能正
常使用。
5.1.4.3 在紧急情况下,协助游客尽快撤离到安全区域。
5.1.4.4 具备急救技能,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如 CPR(心肺复苏)。
5.1.4.5 及时向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报告紧急事件情况,协助救援行动。
5.1.4.6 监督和劝导游客文明旅游,禁止游客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山地土壤和文物遗址。
5.2
服务内容
5.2.1 基础服务
5.2.1.1 应向游客提供旅游信息咨询、旅游接待服务和其他服务。
5.2.1.2 一线员工应具有岗位专业技能,提供服务时应文明用语、微笑服务。
5.2.1.3 主动向游客介绍当地的地理环境、民俗文化,提供详尽准确的徒步旅游道信息,包括路线介
绍、难度等级、海拔、天气状况、注意事项、紧急情况应对方式等。
5.2.1.4 为游客提供行程规划建议,根据其体力和偏好推荐合适的路线和景点。
5.2.1.5 帮助有需要的游客联系高山向导,提供徒步旅游道及周边地区的食宿、交通、购物信息。
5.2.1.6 当游客迷失方向、发生坠落、遭遇动物袭击或突遇自然灾害时,应及时组织救援,安抚游客
情绪。
4
5.2.2 卫生服务
5.2.2.1 维护道路沿线环境整洁,卫生服务符合 GB/T 31706 的要求。
5.2.2.2 游客服务中心/信息服务咨询站应配备专人负责保洁,保证室内整洁,旅游厕所无异味、无污
垢、无堵塞,清洁工具摆放整齐,符合 GB/T 18973 相关规定。
5.2.2.3 徒步旅游道出入口应配备分类清洁箱等环卫设施,管理机构应定时清扫、及时清运。
5.2.2.4 应提示游客携带垃圾到指定地点后进行垃圾分类和处理,告知游客不得在水源附近洗涤器具、
衣物等,不得向水源排泄废水。
5.2.3 信息化服务
5.2.3.1 应借助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向游客提供各项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线路信息、电子地图、
旅游攻略、安全提示、向导服务,并定期更新内容。
5.2.3.2 应提供地图和离线使用服务,以应对高海拔地区网络信号不稳定的情况。
5.2.3.3 入口宜配备智能登记系统,对徒步者自动识别、编码,出口配备智能注销系统,对参与者自
动对码,便于管理机构加强安全管理。
5.2.3.4 徒步旅游道手机信号宜全覆盖。
5.2.3.5 发生紧急情况时,通过信息推送服务向游客发送紧急通告,并提供避难建议。
5.2.3.6 宜加强北斗导航系统在徒步旅游道服务与管理中的应用。
5.3
服务质量
5.3.1 应设有质量监督机构并配备专门人员。
5.3.2 应定期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收集反馈意见和建议,制定相应的优化调整方案。
5.3.3 应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培训,强化服务人员的职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5.3.4 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佩工牌上岗,仪容仪表端庄、大方、整洁。
5.3.5 应有专人负责游客投诉,收到投诉后应及时回应,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游客。
5.3.6 应建立健全投诉制度,并建有投诉档案、完整的投诉处理记录、投诉反馈和分析报告。
5.4
安全保障
5.4.1 安全管理
5.4.1.1 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安全救援机制与应急预案、活动组织规范、技术操作规范等
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要求实施管理,并做好安全情况记录,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5.4.1.2 应在生态敏感区、危险或不宜进入的路段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或隔离设施,禁止游客进入,
并加强巡逻和监管。
5.4.1.3 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应采取安全管理措施,如设置治安亭(或安全亭)、派专人值守。
5.4.1.4 定期对徒步旅游道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及维护,定期评估徒步旅游道路的安全状况。
5.4.1.5 安全管理部门应密切关注地质灾害和气象灾害的预报信息,提前采取关闭及安全疏散措施。
5.4.1.6 道路沿线应设置禁烟、防火警示标志,严禁游客携带火种进入珍稀树种林区和自然保护区,
禁止将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取火设施带入露营区,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督查。
5.4.1.7 行程 3 天以上或难度较大的徒步活动应在高山向导的带领下进行,人数超过 10 人的徒步团队
应配备领队。
5.4.1.8 露营区应配备医疗急救包、拐杖、担架、消防应急箱等应急装备,有条件的可配备 AED 体外
除颤仪、制氧机等急救设备。
5.4.1.9 徒步旅游道入口处应设置风险告知提示,或安排专人服务,提示不适宜参与徒步活动的人群。
5
5.4.2 医疗救援
5.4.2.1 应设立医疗室(站),配备专业医护人员,配备急救药品、医疗救护设施设备。
5.4.2.2 建立医疗救助服务机制,制定紧急救援应对预案,采取及时、妥当的救援措施,救援记录应
准确、齐全。
5.4.2.3 应与当地医疗机构建立救治和转运重伤者急救绿色通道。
5.4.2.4 应与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建立联系,与应急救援队开展长期合作,提高处置安全事故的能力和
效率。
6
参 考 文 献
[1] GB/T 26355-2010 旅游景区服务指南
[2] GB/T 31710 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
[3] LB/T 025-2013 风景旅游道路及其游憩服务设施要求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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