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外墙内保温系统应用技术标准 (泡沫玻璃板) Technical standard for application of external wall interior thermal insulation system (cellular glass board) DG/TJ 08—2390C—2023 J 13339—2023
主编单位: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
批准部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施行日期:2023年12月1日
同济大学出版社
2024 上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
沪建标定〔2023〕275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批准《外墙内保温系统应用技术标准(泡沫
玻璃板)》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主编的《外墙内保温系
统应用技术标准(泡沫玻璃板)》,经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
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 DG/TJ
08—2390C—2023,自2023年
12月1日起实施。原《泡沫玻璃板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G/TJ
08—2193—2016)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
建科检验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1日
前 言
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的通知》(沪建标
定〔2019〕752号)的要求,本标准由以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同
济大学为主编单位的编制组经过深入调研,试验验证,总结实践
经验,并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本标准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系统及系统组成材料;设计;
施工;质量验收。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删除了原规程第3章中泡沫玻璃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及相
关性能要求,调整了第3章中泡沫玻璃板外墙内保温系统性能指
标;调整了泡沫玻璃板材料的主要性能指标;增加了粘结石膏、粉
刷石膏等材料的主要性能指标。
2.
第3章增加了屋面保温构造用双组分聚氨酯胶粘剂和单
组分改性沥青基胶粘剂的性能要求。
3.
第4章增加了应用于屋面基层为压型金属板的保温构造
及应用于辐射供暖系统的保温构造,调整了热工计算取值。
4.
第5章修改了部分施工要求。
5.
第6章修改了验收项目和验收要求。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
请反馈至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地址:上海市大沽
路100号;邮编:200003;E-mail:shjsbzgl@163.com),上海建科
检验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申富路568号;邮编:201108;E-mail:
yuepeng@sribs.com),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地址:上
海市小木桥路683号;邮编:200032;E-mail:shgcbz@163.com),
— 1 —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 编 单 位: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
参 编 单 位:上海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
浙江振申绝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德和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匹兹堡康宁(烟台)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徐汇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同纳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永丽节能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宏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海能发防腐保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嘉兴市澳太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德和绝热科技有限公司
海门市博盛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正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岳 鹏 徐 颖 张永明 苏 俊 石 泉
寇玉德 黄 静 张弥宽 兰彬安 张春华
管金国 陶娅龄 杨春潮 许克超 刘 勇
张永福 唐家雄 张 宏 章国强 陈 宇
于 龙 钱 平 张志豪 张 虹 梁 旭
胥元华
主要审查人:王宝海 徐 强 沈孝庭 林丽智 周 东
张德明 古小英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 2 —
目 次
1 总 则 ………………………………………………………… 1 2 术 语 ………………………………………………………… 2 3 系统及系统组成材料 ………………………………………… 4 3.1 一般规定 ……………………………………………… 4 3.2 性能要求 ……………………………………………… 4 3.3 包装与贮运 …………………………………………… 10 4 设 计 ……………………………………………………… 11 4.1 一般规定 ……………………………………………… 11 4.2 内保温系统构造设计 ………………………………… 11 4.3 屋面节能构造设计 …………………………………… 15 4.4 楼地面节能构造设计 ………………………………… 18 4.5 热工设计 ……………………………………………… 19 5 施 工 ……………………………………………………… 20 5.1 一般规定 ……………………………………………… 20 5.2 内保温系统施工工艺及要求 ………………………… 21 5.3 屋面节能施工要求 …………………………………… 24 5.4 楼地面节能施工要求 ………………………………… 25 6 质量验收 …………………………………………………… 26 6.1 一般规定 ……………………………………………… 26 6.2 内保温系统 …………………………………………… 28 6.3 屋面节能 ……………………………………………… 30 6.4 楼地面节能 …………………………………………… 31 — 1 —
附录 A 体积吸水率试验方法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标准上一版编制单位及人员信息 ……………………………… 条文说明 ………………………………………………………… 33 35 36 38 39
— 2 —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 1 2 Terms ………………………………………………………… 2 3 Systems and system specific materials …………………… 4 3.1 General ………………………………………………… 4 3.2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on systems and constituent materials ………………………………… 4 3.3 Packaging and storage ……………………………… 10 4 Design ……………………………………………………… 11 4.1 General ……………………………………………… 11 4.2 Thermal insulation design of interior thermal insulation system …………………………………… 11 4.3 Thermal insulation design of roof ………………… 15 4.4 Thermal insulation design of floor and ground …… 18 4.5 Thermotechnical design …………………………… 19 5 Construction ………………………………………………… 20 5.1 General ……………………………………………… 20 5.2 Thermal insulation process of interior thermal insulation rendering systems ……………………… 21 5.3 Thermal insulation process of roof ………………… 24 5.4 Thermal insulation process of floor and ground … 25 6 Acceptance ………………………………………………… 26 6.1 General ……………………………………………… 26 6.2 Interior thermal insulation rendering systems …… 28 6.3 Thermal insulation engineering of roof …………… 30 6.4 Thermal insulation engineering of floor and ground …… 31 — 3 —
Appendix A Test method for water absorption ……………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 Standard-setting units and personnel of the previous version …………………………………………………………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 33 35 36 38 39
— 4 —
1 总 则
1.0.1 为规范泡沫玻璃板外墙内保温系统在房屋建筑节能工程
中的应用,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提升室内舒适度,降低建
筑使用能耗,满足节能工程性能要求,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制定
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外墙内保温、
屋面和楼地面等节能工程的设计、施工与验收。既有建筑节能改
造工程在技术条件相同时也可适用,工业建筑节能工程在技术条
件相同时也可适用。
1.0.3 本系统在房屋建筑节能工程中的应用,除应执行本标准
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1 —
2 术 语
2.0.1 泡沫玻璃板外墙内保温系统 interior
thermal
insulation
system
on
external
walls
based
on
cellular
glass
board
由泡沫玻璃板、胶粘剂或粘结石膏、抹面胶浆或粉刷石膏、耐
碱涂覆中碱玻璃纤维网格布及饰面材料等组成,用于建筑物外墙
内侧,与基层墙体采用粘结方式,必要时采用锚栓、金属托架等机
械固定的保温构造(以下简称“内保温系统”)。
2.0.2 泡沫玻璃板 cellular
glass
board
由碎玻璃、石英砂、发泡剂、改性添加剂等经球磨、高温发泡、
退火及切割制成的无机不燃闭孔轻质保温板材。
2.0.3 胶粘剂 adhesive
由水泥、高分子聚合物胶粉、细集料、功能性助剂等组成,在
工厂预拌的单组分干混砂浆,用于粘贴泡沫玻璃板,现场按比例
加水搅拌均匀后使用。
2.0.4 粘结石膏 gypsum
binders
由半水石膏(CaSO4·1/2H2O)和 Ⅱ 型无水硫酸钙(Ⅱ 型
CaSO4)单独或二者混合后作为主要胶凝材料,掺入其他添加剂
组成,用于泡沫玻璃板与基层墙体内侧粘结的石膏类胶粘剂。
2.0.5 抹面胶浆 plaster
mortar
由水泥、可再分散乳胶粉、填料和其他添加剂组成的单组分
聚合物干混砂浆。
2.0.6 粉刷石膏 gypsum
plaster
由半水石膏(CaSO4·1/2H2O)和 Ⅱ 型无水硫酸钙(Ⅱ 型
CaSO4)单独或二者混合后作为主要胶凝材料,掺入其他添加剂
组成,用于外墙内侧的抹面层材料。
— 2 —
2.0.7 耐碱涂覆中碱玻璃纤维网格布 the
type
of
glass-fiber
mesh
having
alkali-resistance
用于系统抹面层中,以中碱玻璃纤维网格布为基布,表面经
高分子材料耐碱涂覆处理的玻璃纤维网格布(以下简称“耐碱涂
覆网布”)。
— 3 —
3 系统及系统组成材料
3.1 一般规定
3.1.1 系统组成材料应由系统产品供应商统一提供。
3.1.2 用于内保温系统的组成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相关规定。
3.1.3 在判定测定值或其计算值标准规定时,应将测试所得的
测定值或其计算值与标准规定的极限数值作比较,采用现行国家
标准《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170中规
定的修约值比较法。
3.2 性能要求
3.2.1 内保温系统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2.1的要求。
项 目 性能指标 试验方法
热阻 符合设计要求 GB/T 13475
系统拉伸粘结强度(MPa) ≥0.10 JGJ 144
抗冲击性 ≥10次 JG/T 159
吸水量1(kg/m2) 系统在水中浸泡1h后的吸水量应小于1.0 JGJ 144
抹面层不透水性1 2h不透水 JGJ 144
防护层水蒸气渗透阻1 符合设计要求 JGJ 144
注:1 内保温系统仅用于厨房、卫生间等潮湿环境时,吸水量、抹面层不透水性和
防护层水蒸气渗透阻应满足表3.2.1的规定。
— 4 —
3.2.2 泡沫玻璃板表面应平整,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泡沫玻璃绝热制品》JC/T
647中的要求,且应符合表3.2.2的
要求。
项 目 性能指标 试验方法
Ⅰ型 Ⅱ型
尺寸允 许偏差 (mm) 长度和 宽度 ≥300 ±3 GB/T 5486
<300 ±2
厚度 0~+2
最大弯曲度 ≤2
垂直度偏差1 ≤3
密度(kg/m3) ≤140 ≤160 GB/T 5486
导热系数(平均温度25℃) 2 [W/(m·K)] ≤0.044 ≤0.055 GB/T 10294或 GB/T 10295
抗压强度(MPa) ≥0.50 ≥0.70 JC/T 647
抗折强度(MPa) ≥0.45 ≥0.60
透湿系数[ng/(Pa·s·m)] ≤0.007 ≤0.025
垂直于板面的抗拉强度(MPa) ≥0.15
吸水量(kg/m2) ≤0.3
体积吸水率(浸水48h)(%) ≤0.5 附录 A
燃烧性能等级 A(A1)级 GB 8624
放射性核素限量 内照射指数IRa≤1.0 GB 6566
外照射指数Iγ≤1.0
腐蚀性3 符合 GB/T 17393要求 GB/T 17393
注:1 垂直度偏差为4个角垂直度偏差的最大值。
2 现行国家标准《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防护热板法》GB/T
10294为仲裁试验方法。
3 用于覆盖奥氏体不锈钢时有此要求。
3.2.3 胶粘剂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2.3的要求。
— 5 —
项 目 性能指标 试验方法
拉伸粘结强度(MPa) (与水泥砂浆) 原强度 ≥0.60 JG/T 469
耐水 强度 浸水48h,干燥2h ≥0.40
浸水48h,干燥7d ≥0.60
拉伸粘结强度(MPa) (与泡沫玻璃板) 原强度 ≥0.12,破坏在 泡沫玻璃板中
耐水 强度 浸水48h,干燥2h ≥0.10
浸水48h,干燥7d ≥0.10
拉伸粘结强度(MPa) (与钢板) 1 原强度 ≥0.60
耐水 强度 浸水48h,干燥2h ≥0.40
浸水48h,干燥7d ≥0.60
可操作时间(h) 1.5~4.0
压缩剪切胶粘原强度(MPa) ≥0.3
注:
1 用于和金属粘结使用时有此要求。
3.2.4 粘结石膏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2.4的要求。
项 目 性能指标 试验方法
细度(%) 1.18mm 筛网筛余 0 JC/T 1025
150μm筛网筛余 ≤25
凝结时间(min) 初凝 ≥25 GB/T 28627
终凝 ≤120
抗折强度(MPa) ≥5.0 JC/T 1025
抗压强度(MPa) ≥10.0
拉伸粘结强度(MPa) 与泡沫玻璃板 ≥0.12 JG/T 469
与水泥砂浆 ≥0.60
3.2.5 屋面保温构造用双组分聚氨酯胶粘剂或单组分改性沥青
基胶粘剂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2.5的要求。
— 6 —
项 目 性能指标 试验方法
拉伸粘结强度 原强度(kPa) 与泡沫玻璃板 ≥80 JG/T 469
与钢板 ≥100
与水泥砂浆 ≥100
3.2.6 抹面胶浆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2.6的要求。
项 目 性能指标 试验方法
拉伸粘结强度(MPa) (与泡沫玻璃板) 原强度 ≥0.12,破坏在 泡沫玻璃板中 JG/T 469
耐水 强度 浸水48h,干燥2h ≥0.10
浸水48h,干燥7d ≥0.10
压折比 ≤3.0
可操作时间(h) 1.5~4.0
不透水性 试样抹面层内侧 无水渗透
抗冲击(J) 3
3.2.7 粉刷石膏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2.7的要求。
项 目 性能指标 试验方法
凝结时间(h) 初凝时间 ≥1 GB/T 28627
终凝时间 ≤8
保水率(%) ≥75
抗折强度(MPa) ≥2.0
抗压强度(MPa) ≥4.0
拉伸粘结强度(MPa) ≥0.4
— 7 —
项 目 性能指标 试验方法
拉伸粘结强度(与泡沫玻璃板)(MPa) ≥0.15 JG/T 469
放射性核素限量 内照射指数IRa≤1.0 GB 6566
外照射指数Iγ≤1.0
3.2.8 耐碱涂覆网布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2.8的要求。
项 目 性能指标 试验方法
单位面积质量(g/m2) ≥160 JC/T 561.1
经、纬密度(根/25mm) 4~5 GB/T 7689.2
拉伸断裂强力(N/50mm) 经向 ≥1650 GB/T 7689.5
纬向 ≥1710
断裂伸长率(经、纬向)(%) ≤5
耐碱断裂强力(经、纬向)(N/50mm) ≥1000 GB/T 20102
耐碱断裂强力保留率(经、纬向)(%) ≥50
可燃物含量(%) ≥20 GB/T 9914.2
碱金属氧化物含量(%) 11.6~12.4 GB/T 1549
3.2.9 锚栓应为旋入式锚栓,当锚栓使用塑料膨胀套管时,塑料
膨胀套管应采用聚酰胺、聚乙烯或聚丙烯材料制成,且不得使用
再生料,圆盘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60mm,膨胀套管的公称直径
不应小于8mm,金属螺钉应采用不锈钢材料或经过表面防腐处
理的金属制成,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外墙保温用锚栓》
JG/T
366的规定,且应符合表3.2.9的要求。
— 8 —
项 目 性能指标 试验方法
锚栓抗拉承载力标准值(kN) ≥0.60(与C25混凝土) JG/T 366
现场锚栓抗拉承载力最小值(kN) ≥0.60(混凝土基墙) DG/TJ 08—2038
≥0.50(实心砌体基墙)
≥0.40(多孔砖砌体墙)
≥0.30(空心砌块砌体墙)
≥0.30(加气混凝土基墙)
锚栓圆盘抗拔力标准值(kN) ≥0.50 JG/T 366
3.2.10 用于辐射供暖系统的钢丝网片应采用网号为40×40、丝
径为4.00mm 的镀锌电焊网,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镀锌电焊
网》GB/T
33281的有关规定,且应符合表3.2.10的要求。
项目 性能指标 试验方法
网孔允许偏差(%) 经向 ±5 GB/T 33281
纬向 ±2
丝径允许偏差(mm) ±0.08
焊点抗拉力(N) >580
镀锌层质量(g/m2) >140 GB/T 1839
3.2.11 饰面砖柔性粘结剂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陶瓷
砖胶粘剂》JC/T
547的要求。
3.2.12 饰面砖填缝剂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陶瓷砖填
缝剂》JC/T
1004的要求。
3.2.13 墙体涂料的柔性耐水腻子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建筑室内用腻子》JG/T
298中柔韧型腻子的要求。
3.2.14 基层为压型金属板的保温构造用金属支撑盘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连续热镀锌和锌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GB/T
2518的有
— 9 —
关规定,钢材牌号宜为 Q235B,公称厚度不应低于1.5mm,热镀锌
镀层种类和代号应为Z275。
3.3 包装与贮运
3.3.1 材料与配件的包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泡沫玻璃板应采用专用纸箱包装或塑料膜包覆。
2 胶粘剂、粘结石膏、抹面胶浆、粉刷石膏等胶凝材料应采
用复合塑料薄膜、防潮纸袋或专用包装袋包装,并予密封。
3 耐碱涂覆网布应按类型紧密整齐卷在硬纸筒上,不得有
折叠和不均匀现象,每卷耐碱涂覆网布中心纸筒内壁应印有企业
名称及商标,在室内应垂直堆放,不应超过2层,不得叠置和挤压
堆放。
4 配套材料包装袋、桶上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与数量、标
准编号与商标、生产日期与有效贮存期、生产企业名称与地址;干
混砂浆应在包装上注明在现场搅拌加水的配比。
3.3.2 材料在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防潮、防雨,包装袋不得破损,
并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室内。泡沫玻璃板堆放高度不应超过
5层。
3.3.3 胶粘剂、粘结石膏、抹面胶浆、粉刷石膏等胶凝材料的有
效贮存期为6个月,屋面保温构造用双组分聚氨酯胶粘剂或单组
分改性沥青基胶粘剂为24个月,施工期间贮存时间超过规定有
效贮存期的材料不应使用。严禁使用已结块、硬化的胶粘剂、粘
结石膏、抹面胶浆、粉刷石膏、面砖柔性粘结剂、填缝剂和柔性耐
水腻子。
— 1
0 —
4 设 计
4.1 一般规定
4.1.1 泡沫玻璃板适用于民用建筑外墙内保温、屋面和楼地面
等节能工程。
4.1.2 内保温系统宜选用Ⅰ型泡沫玻璃板。屋面基层为压型金
属板时,宜选用密度不大于120kg/m
3 的Ⅰ型泡沫玻璃板。
4.1.3 内保温系统与混凝土及各种砌块墙体之间应设置界面层
和找平层,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层墙体为混凝土、灰砂砖以及混凝土空心小砌块等砌
体时,基层墙体与水泥砂浆找平层之间应涂刷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混凝土界面处理剂》JC/T
907要求的Ⅰ型界面剂。
2 基层墙体为加气混凝土砌块时,水泥砂浆找平层厚度不
应小于10mm,并应在其表面涂刷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界
面处理剂》JC/T
907要求的Ⅱ型界面剂。
4.1.4 外墙内保温节能工程砌体外墙或框架填充外墙,在混凝
土构件外露时,应明确热桥部位的节能处理措施。
4.1.5 外墙内保温节能工程宜在墙体易裂部位及与屋面板、楼
板交接部位采取抗裂构造措施。
4.1.6 粘结石膏和粉刷石膏不得用于厨房、卫生间等湿润潮湿环境。
4.2 内保温系统构造设计
4.2.1 内保温系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外墙内保温工程技术 规程》JGJ/T 261的规定。构造层次应包括粘结层、保温层、抹面 — 1 1 —
层和饰面层。其系统构造和材料构成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基层 墙体 ① 系统的基本构造 构造示意图
粘结层 ② 保温层 ③ 抹面层 ④⑤ 饰面层 ⑥
混凝土 墙体或 各种砌 体墙体 + 找平层 胶粘剂 或粘结 石膏 泡沫 玻璃板 抹面胶浆 或粉刷石 膏+耐碱 涂覆网布 +锚栓(如 需要) 柔性腻子 +涂料
饰面砖柔 性粘结剂 +饰面砖+ 饰面砖填 缝剂
注:内保温系统用于潮湿环境时,应在抹面层与饰面层间增设防水层。 4.2.2 内保温系统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泡沫玻璃板与基层墙体应采用粘结连接工艺,当墙面高度 大于10m时,应辅助使用锚栓或金属托架连接工艺。金属托架宜每 隔2层且不宜大于6m设置1层,托架应固定于混凝土基层墙体。 2 在阴阳角以及门窗洞口周边应采用满粘法,其余部位可 采用条粘法或点粘法,总粘贴面积不应小于保温板面积的50%。 小面积板材应满粘,严禁干铺搭接。 3 泡沫玻璃板上、下应错缝粘贴,板的侧边不宜涂抹胶粘剂 或粘结石膏。 4 涂料饰面时,抹面层应内置单层耐碱涂覆网布;饰面砖饰 面时,抹面层应内置双层耐碱涂覆网布。抹面层耐碱涂覆网布搭 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上、下层耐碱涂覆网布之间必须满布抹 面胶浆,严禁干铺搭接。 5 当工艺需要进行锚栓设置时,锚栓在墙面上的设置宜均 匀分布,可采用梅花状设置,每平方米不宜少于5个。锚栓圆盘 应固定在耐碱涂覆网布外侧。 6 涂料饰面时,抹面层的厚度应为3mm~5mm;饰面砖饰 — 1 2 —
面时,抹面层的厚度应为5mm~7mm。
4.2.3 内保温系统应对外墙阴阳角以及门窗洞口侧角部位采用
增强做法。增强做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阴阳角处网格布应从两侧进行包转搭接(增加护角条),
每边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按图4.2.31实施。
图4.2.31 阴阳角部位耐碱涂覆网布增强做法(mm) — 1 3 —
2 门窗外侧洞口角部应按照图4.2.3 2实施增强,在45°方
向加贴300mm×400mm 的小块耐碱涂覆网布。
图4.2.32 门窗洞口角部网布增强做法(mm)
— 1
4 —
4.2.4 耐碱涂覆网布应在墙身变形缝等需要切断系统的部位对
泡沫玻璃板实施翻包;翻包时,耐碱涂覆网布在泡沫玻璃板粘结
层中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4.2.5 外墙与内墙、楼板以及混凝土柱连接处应采用泡沫玻璃
板进行热桥处理,热桥处理宽度不小于300mm,厚度与内墙及楼
板相邻处抹灰厚度相同。
4.3 屋面节能构造设计
4.3.1 泡沫玻璃板应用于屋面节能构造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的有关规定。泡沫玻璃板可适
用于正置式和倒置式等各类屋面节能构造。
4.3.2 屋面节能工程的防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
程技术规范》GB
50345的有关规定。
4.3.3 屋面节能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4.3.4 正置式屋面节能构造层次应为结构层、找平层或找坡层、
粘结层、泡沫玻璃板保温层、找平层或找坡层、防水层、隔离层和
保护层。正置式屋面节能构造见图4.3.4。
图4.3.4 正置式屋面节能构造 — 1 5 —
4.3.5 倒置式屋面节能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倒置式屋面
工程技术规程》JGJ
230的要求,构造层次应为结构层、找平层或
找坡层、防水层、泡沫玻璃板保温层及保护层,有需要时还应设计
粘结层。倒置式屋面节能构造见图4.3.5。
图4.3.5 倒置式屋面节能构造
4.3.6 基层为压型金属板的节能构造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
筑金属围护系统工程技术标准》JGJ/T
473的相关规定,并应符合
下列要求:
1 基层为压型金属板的构造层次应为压型钢板、粘结层、泡
沫玻璃板保温层、防水层和隔离层(如需要)。基层为压型金属板
的节能构造见图4.3.6。
图4.3.6 基层为压型金属板的节能构造
— 1
6 —
2 基层与泡沫玻璃板的粘结应采用双组分聚氨酯胶粘剂或
单组分改性沥青基胶粘剂。
3 当屋面有承重设计需要时,泡沫玻璃板上表面宜采用金
属支撑盘作为支撑构件,普通型金属支撑盘的平面尺寸宜为
150mm×150mm,折边为两边折边,折边宽度为30mm。加强型
金属盘的平面尺寸宜为200mm×200mm,折边为四边折边,两
对边折边宽度为30mm,另两对边折边宽度为20mm。
4 密封材料应采用沥青基材料或其他和泡沫玻璃板有良好
结合性能的材料。
4.3.7 块瓦坡屋面泡沫玻璃板节能构造层次应为粘结层、泡沫玻
璃板保温层、防水层或防水垫层、持钉层、顺水条、挂瓦条及烧结瓦
或混凝土瓦。当屋面坡度大于1∶2时,泡沫玻璃板保温层应采取
防下滑的措施。块瓦坡屋面泡沫玻璃板节能构造见图4.3.7。
图4.3.7 块瓦坡屋面泡沫玻璃板节能构造
4.3.8 泡沫玻璃板应用于种植屋面节能时,防水层应有防根系 穿刺功能,防止破坏屋面防水层,卷材、涂膜防水层上部应设置刚 性保护层。 4.3.9 蓄水屋面采用泡沫玻璃板时,应在泡沫玻璃板保温层上 采用刚性防水层,或在卷材、涂膜防水层上再做刚性复合防水层。 — 1 7 —
4.4 楼地面节能构造设计
4.4.1 泡沫玻璃板底层地面及架空楼板节能时,粘贴布胶面积
不应小于50%,基本构造应符合表4.4.1的要求。
基层 ① 防潮层 ② 粘结层 ③ 保温层 ④ 防护层 ⑤ 面层 ⑥ 构造示意图
混凝土 地坪或 架空钢 筋混凝 土楼板 及找平 防水涂 料或防 水卷材 胶粘剂 泡沫 玻璃板 细石 混凝土 按单项 设计(地 砖或地 板等)
4.4.2 泡沫玻璃板层间楼板节能粘贴面积不应小于50%,基本
构造应符合表4.4.2的要求。
基层 ① 粘结层 ② 保温层 ③ 防护层 ④ 面层 ⑤ 构造示意图
钢筋混凝 土楼板及 找平 胶粘剂或 粘结石膏 泡沫玻 璃板 细石混凝 土(潮湿房 间应在细 石混凝土 上增加防 水涂料层) 地砖或 地板等
4.4.3 泡沫玻璃板应用于辐射供暖系统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 142和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DGJ 08—2161的有关规定。泡沫玻璃 板保温与辐射供暖系统复合的基本构造层次应为楼板结构层、泡 沫玻璃板保温层、反射隔热膜层、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含双层钢丝网 — 1 8 —
片)、饰面层。楼地面与墙体交界处应设置宽度不小于50mm的泡
沫玻璃板隔断热桥。辐射供暖系统上、下表面均应铺设钢丝网片。
泡沫玻璃板保温与辐射供暖系统复合的基本构造见图4.4.3。
图4.4.3 泡沫玻璃板保温与辐射供暖系统复合结构
4.5 热工设计
4.5.1 用于外墙内保温节能、屋面节能、楼地面节能的保温层厚 度,应根据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通过热工计算确定。 4.5.2 泡沫玻璃板用于墙体节能、屋面节能、楼地面节能等时, 其导热系数和蓄热系数的修正系数取1.05,泡沫玻璃板的设计计 算值( λc、 Sc)应按表4.5.2取值。倒置式屋面泡沫玻璃板保温层 的设计厚度应按计算厚度增加25%取值,且最小厚度不得小于 25mm。 Sc 值
型号 λc [W/(m·K)] Sc [W/(m2·K)]
Ⅰ型 0.044×1.05=0.046 0.60×1.05=0.63
Ⅱ型 0.055×1.05=0.058 0.60×1.05=0.63
— 1
9 —
5 施 工
5.1 一般规定
5.1.1 施工前,应根据设计和本标准规定以及相应的技术标准 编制针对工程项目的节能保温专项施工方案,并对施工人员进行 技术交底和专业技术培训。 5.1.2 用于节能工程的施工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 审批通过的用于工程项目的节能保温专项施工方案进行。 5.1.3 在施工过程中,系统产品供应商应有专业人员进行现场 指导,并配合施工单位和现场监理做好施工质量控制工作。 5.1.4 材料进场必须经过验收,并保存验收资料。 5.1.5 所有材料必须做到入库,并有专人保管,严禁露天堆放。 泡沫玻璃板、胶粘剂、粘结石膏、抹面胶浆、粉刷石膏等胶凝材料 应架空防潮堆放。 5.1.6 施工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层墙体及其水泥砂浆找平层和门窗洞口的施工质量应 验收合格,门窗框或辅框应安装完毕。穿越墙体洞口的管线和空 调器等预埋件、连接件应安装完毕,并留出间隙。屋面、楼板施工 面应符合相关防水、防潮及平整要求。 2 必要的施工机具和劳防用品应准备齐全。 3 施工用专用脚手架应搭设牢固,安全检验合格。脚手架 横竖杆与墙面、墙角的间距应满足施工要求。 4 基层墙体应坚实平整、表面干燥,不得有开裂、空鼓、松动 或泛碱,水泥砂浆找平层的粘结强度、平整度及垂直度应符合相 关标准的规定。 — 2 0 —
5.1.7 屋面节能及楼地面节能施工期间以及完工后24h内,基
层及施工环境温度应为5℃~35℃,夏季应避免烈日暴晒,在五级
以上大风天气和雨、雪天不得施工。如施工中突遇降雨,应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雨水冲刷施工墙面或屋面。
5.1.8 在大面积施工前,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构造做法和工
艺制作样板墙或样板间,并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工程
施工。
5.1.9 施工时,操作人员应佩戴专用劳防用品,采取职业健康保
护措施和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5.1.10 送检材料应见证取样,经符合资质的检测机构复验合格
后方可使用。
5.2 内保温系统施工工艺及要求
5.2.1 内保温系统基本的施工工艺流程应符合图 5.2.1 的 要求。 5.2.2 基层墙体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基层墙体应坚实平整,无油污,脱模剂、杂物以及空鼓、酥 松部位应剔除。 2 蒸压加气混凝土基层墙体应涂刷Ⅱ型界面剂后采用专用 的干混抹灰砂浆找平。 3 用于既有建筑内墙的节能保温改造,应对基层墙体的表面 进行预处理,除去原有保护层,直至基墙符合本标准第4.1.3条的 规定。 4 基层墙体处理完毕后,墙面应保持清洁干燥。 5.2.3 泡沫玻璃板粘贴前,应根据建筑立面设计和内保温技术要 求,在墙面弹出门窗口水平、垂直控制线以及伸缩缝线、装饰条线等。 5.2.4 泡沫玻璃板粘贴前,应对整块板的两面轻拍或用毛刷进 行除灰处理。 — 2 1 —
图5.2.1 内保温系统基本施工工艺流程图 5.2.5 泡沫玻璃板粘贴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粘贴前,基层墙体应先找平。 2 胶粘剂或粘结石膏应按规定在现场按配合比加水搅拌, 胶粘剂或粘结石膏应避免太阳直射,并应在可操作时间内用完。 3 泡沫玻璃板应自下而上沿水平方向横向铺贴,板缝自然 靠紧,相邻板面应平齐;上、下排之间应错缝1/2板长,局部最小 错缝不应小于150mm。 — 2 2 —
4 泡沫玻璃板粘结层厚度不应小于3mm,布胶面积不小于 50%。板的侧面不得涂抹或沾有胶粘剂或粘结石膏,板间缝隙不 得大于2mm,板间高差不得大于1.5mm。粘贴时应用力将板压 实,可用橡皮锤轻击。 5 对泡沫玻璃板各终端部位(侧边外露处)应在贴板前用耐 碱涂覆网布翻包。 6 在外墙面转角处,板的垂直缝应交错咬合。 7 粘贴后应用2m 直尺进行压平操作,并严格检查其平 整度。 8 泡沫玻璃板保温层与门窗框的接口处应在泡沫玻璃板施 工前设置翻包网;所有穿过泡沫玻璃板的穿墙管线与构件,其出 口部位应用预压密封带实施包转,采用密封胶密封。 5.2.6 抹面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泡沫玻璃板粘贴完毕3d后,进行抹面层施工。 2 抹面胶浆或粉刷石膏应按规定配合比在现场加水搅拌, 应避免太阳直射,并应在可操作时间内用完。 3 第一道抹面胶浆或粉刷石膏施工,应先用不锈钢抹刀抹 灰,后用大抹刀抹平,并趁湿压入第一层耐碱涂覆网布,待抹面胶 浆或粉刷石膏稍干硬至可以触碰时安装锚栓,锚栓的安装应按设 计要求的位置,用冲击钻或电锤钻孔,钻孔深度应大于锚固深度 10mm。安装时,塑料圆盘应紧压耐碱涂覆网布。 4 第二道抹面胶浆或粉刷石膏施工,应先用不锈钢抹刀抹 灰,后用大抹刀抹平。在阳角等二层耐碱涂覆网布设置处,趁湿 压入第二层耐碱涂覆网布,再进行第三道抹面胶浆或粉刷石膏施 工,抹平厚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5 抹面层施工完毕后,涂料饰面养护5d~7d,饰面砖饰面 养护7d~14d,再进行防水层或饰面层施工。 6 耐碱涂覆网布的铺设应抹平、找直,并保持阴阳角的方正 和垂直度,耐碱涂覆网布的上下、左右之间均应有搭接,其搭接宽 — 2 3 —
度不应小于100mm。
7 门窗外侧洞口四周阴阳角部位的耐碱涂覆网布以及按
45°方向加贴的小块耐碱涂覆网布应在抹面层大面积施工前先用
抹面胶浆局部粘贴。洞口周边应用耐碱涂覆网布翻包150mm,
并与墙面的耐碱涂覆网布搭接。
5.2.7 饰面层为涂料时,应在抹面层上用柔性耐水腻子批嵌平
整后刷涂料,不得采用普通的刚性腻子取代柔性腻子。饰面砖饰
面施工应采用专用柔性粘结剂粘贴,并采用专用柔性填缝剂
填缝。
5.2.8 应对半成品和成品采用保护措施,防止污染和损坏;各构
造层材料在完全固化前应防止淋水、撞击和振动。墙面损坏处以
及使用脚手架所预留的孔洞均应采用相同材料进行修补。
5.3 屋面节能施工要求
5.3.1 泡沫玻璃板屋面节能施工环境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屋面基层应平整、干净和表面干燥。基层处于潮湿或有 明水状态时不得进行保温层粘结施工。 2 施工环境气候宜为5℃~35℃,风力不宜大于五级,相对 湿度宜小于85%。 3 雨天、雪天不得施工。如施工中突遇下雨、下雪,应采取 适当防护措施。 5.3.2 铺设泡沫玻璃板时,板间拼缝应严密,铺设完成后表面应 平整,不得有碎裂的泡沫玻璃板。 5.3.3 屋面防水层施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5实施。防水材料应与泡沫玻璃板有较好的相融性,防 水层应平整、表面干燥和干净。 5.3.4 屋面节能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找平层、防水层和 防护层施工,保温隔热层不应受潮、浸泡或受损。 — 2 4 —
5.3.5 防水层施工完工,应在蓄水或淋水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下道工序施工。
5.4 楼地面节能施工要求
5.4.1 泡沫玻璃板用于楼地面节能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应在达到设计和施工要求
后方可进行泡沫玻璃板、防水隔离层施工。
2 泡沫玻璃板应铺设严密,表面应平整,相邻板块高差符合
设计要求且不应大于1.5mm,板间应错缝排列。
5.4.2 保温层施工完成2d后,方可进行防护层施工。
5.4.3 对穿过楼板接触室外空气的各种金属管道,应采取保温
措施。
— 2
5 —
6 质量验收
6.1 一般规定
6.1.1 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建筑装 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 一标准》GB 50300、《建 筑 节 能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标 准》GB 50411和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程》DGJ 08—113以及本标准的规定。 6.1.2 质量验收应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 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外墙内保温、屋面节能、楼地面 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6.1.3 竣工验收应提供下列资料,并纳入竣工技术档案: 1 建筑节能工程设计文件、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文件和 技术核定手续。 2 建筑节能工程设计文件审查通过文件。 3 通过审批的节能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4 节能工程使用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及配件的产品质量 保证书、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5 节能工程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7 监理单位过程质量控制资料及建筑节能专项质量评估 报告。 8 其他必要的资料,包括样板墙或样板间的工程技术档案 资料。 — 2 6 —
6.1.4 内保温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保温墙面,每1000m 2 面 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 2 也为一个检验批。 2 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 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定,但一个检 验批保温面积不得大于3000m 2。 6.1.5 屋面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同材料、工艺和做法的屋面,每1000m 2 作为一个检验 批,不足1000m 2 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每个检验批不应少于3处,每处10m 2,整个屋面节能工 程抽查不得少于3处。 3 细部构造应全部检查。 6.1.6 楼地面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验批可按施工段、变形缝、楼层划分;不同构造做法的 底层楼板节能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2 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楼地面节能工程,每 200m 2 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200m 2 也为一个检验批。 3 不同构造做法的底层楼板节能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4 每个检验批抽查间数(标准间)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 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过道、通廊等应按10延长米为一 间计算。 6.1.7 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 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墙体(包括水泥砂浆找平层)及其 处理。 2 对泡沫玻璃板的粘结面积比的检查和验收。 3 规格型号及厚度。 4 锚栓的规格型号尺寸及设置。 5 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 2 7 —
6 耐碱涂覆网布的铺设及搭接。
7 各加强部位以及门窗洞口和穿墙管线部位的处理。
6.1.8 屋面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
详细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