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13.100
CCS B 09 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T 5972—2024
畜禽养殖场液态粪污甲烷排放控制
技术规范
2024 - 06 - 24 发布
2024 - 07 - 24 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13/T 5972—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河北省农村农业厅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农业大学、河北省畜牧总站、深泽县农业农村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高志岭、张伟涛、康立军、廖文华、刘春敬、佟丙辛、姚惠娇、王红、杜伟
娜。
I
DB 13/T 5972—2024
畜禽养殖场液态粪污甲烷排放控制
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畜禽场液态粪污固液分离、存储、处理的管理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畜禽养殖场液态粪污温室气体甲烷排放控制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 16889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T 29151 城镇粪便消纳站
CJJ/T 54 污水稳定塘设计规范
NY/T 1220.6 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第6部分:安全使用
NY/T 1222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
JB/T 11379 粪便消纳站 固液分离设备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液态粪污固液分离管理要求
粪便固液分离设备应符合 JB/T 11379 的技术要求。
粪便固液分离的粪液固含量应小于 5 %,符合 GB/T 29151 的要求。
粪便固液分离设备、受料设备应安放在有废气处理装置的车间内。
5 液态粪污沼气发酵处理的管理要求
分离后液态粪污可采用厌氧发酵反应器(沼气池)进行处理,并对沼气进行合理利用。
厌氧发酵反应器(沼气池)的设计和容积应符合 NY/T 1222 的要求。
沼液(沼渣)贮存池宜通过加膜覆盖达到密闭存储,降低粪污暴露面积,加膜覆盖方式应符合
CJJ/T 54 的要求。
6 液态粪污存储的管理要求
养殖场液态粪污宜采用封闭运输方式,并存储在污水暂存池、沉淀池、污水稳定塘。
液态粪污存储设施在满足防渗、防雨、防溢流等要求上,宜通过加膜覆盖达到密闭存储,降低
粪污暴露面积,加膜覆盖方式应符合 CJJ/T 54 的要求。
应对液态粪污密闭存储设施外排废气甲烷进行收集利用,利用方式可参照 NY/T 1220.6 执行。
若甲烷浓度达不到燃气的要求,宜采用燃烧法去除,去除方式可参照 GB 16889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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