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7-010 H 04
YB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色冶金行业标准
YB/T 4874—2020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汽车用热轧高强度钢板及钢带 Technica specification for green-design product assessment- Hot rolled high strength steel sheet and strip for automobile
2020-12-09发布
2021-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YB/T4874—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安徽天达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邯郸
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朝晖、杨小龙、张维旭、田子健、张殿甫、吕德文、张效鹏、王姜维、张志超、张占杰尹尤豪、师莉、代晓莉。
YB/T4874—2020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汽车用热轧高强度钢板及钢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热轧高强度钢板及钢带绿色设计产品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和方法、评价要求、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编制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高炉炼铁、转炉炼钢、热连轧机组生产的汽车用热轧高强度钢板及钢带的绿色设计产品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17167 GB/T19001 1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GB/T24001 GB/T24040 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原则与框架 GB/T24044 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要求与指南 GB/T 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30512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GB/T32161 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3术语和定义
GB/T3216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钢铁产品制造生命周期 月manufactureof steelproductslifecycle 从铁矿石等原料开采开始,经过烧结等原料加工工序,炼铁、炼钢、轧钢等制造工序,形成钢铁产品的
过程,即“从摇篮到大门(fromcradletogate)"的生命周期过程。 3. 2
绿色设计green-design 按照钢铁产品制造生命周期的理念,在产品设计开发阶段系统考虑原材料选用、生产、销售、使用、回
收、处理等各个环节对资源环境造成的影响,力求产品在钢铁产品制造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降低资源消耗、尽可能少用或不用含有有害物质的原材料,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从而实现环境保护的活动。 3. 3
绿色设计产品 品green-designproduct 符合绿色设计理念和评价要求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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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B/T 4874—2020
4评价原则和方法
4.1评价原则 4.1.1指标评价与生命周期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依据生命周期评价方法,考虑汽车用热轧高强度钢板及钢带产品的制造生命周期,深人分析各阶段的资源消耗、生态环境、人体健康影响因素,选取不同阶段的、可评价的指标构成评价指标体系。在满足评价指标要求的基础上,采用生命周期评价方法,进行制造生命周期影响评价,编制制造生命周期评价报告并作为评价绿色设计产品的必要条件。 4.1.2环境影响种类最优选取原则
为降低生命周期评价的难度,宜选取具有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国家法律或政策明确要求的环境影响种类,通常可在气候变化、臭氧层破坏、水体生态毒性、人体毒性一癌症影响、人体毒性一非癌症影响、 可吸入颗粒物、电离辐射一人体健康影响、光化学臭氧生成潜势、酸化、富营养化一陆地、富营养化一水体、水资源消耗、矿物和化石能源消耗、土地利用变化等种类中选取,选取的数量不宜过多。 4.2评价方法
本标准采用指标评价和制造生命周期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汽车用热轧高强度钢板及钢带产品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可判定为绿色设计产品:
a)满足基本要求(见5.1)和评价指标要求(见5.2); b)提供汽车用热轧高强度钢板及钢带产品制造生命周期评价报告(见6.2)。
5评价要求
5.1基本要求
汽车用热轧高强度钢板及钢带产品的生产企业应满足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a) 应按照GB/T19001、GB/T23331、GB/T28001和GB/T24001分别建立、实施、保持并持续改
进质量管理、能源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等体系。 b) 宜采用国家鼓励的先进技术和工艺,不应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发布的淘汰或禁止的技术、工艺、
装备及相关物质。 c) 固体废物应有专门的贮存场所,避免扬散、流失和渗漏;生产过程应配备粉尘回收装置;减少固
体废物的产生量,充分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弃物;生产企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控制和排污许可管理要求。
d)J 应按照GB17167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配备污染物检测和在线
监控设备。 e)应符合安全生产规范,生产企业三年内(投产不足三年的,自投产之日起)无重大安全和环境污
染事故。 f) 应确保参与绿色设计产品评价的产品基本性能符合汽车用热轧高强度钢板及钢带产品标准的
规定,并满足用户设计和使用的要求。基本性能包括但不仅限于成形性能、力学性能等。
5.2评价指标及要求
汽车用热轧高强度钢板及钢带绿色设计产品的评价指标要求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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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B/T4874—2020
表1评价指标要求
一级指标
所属阶段
二级指标
单位 基准值
判定依据
按照《钢铁行业(高炉炼铁)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原材料
高炉入炉铁矿品位
% ≥57
获取
系》标准,提供采购合同、采购原料清单按照《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并提供基础数据
m°/t ≤3. 5
生产用新鲜水量
资源属性
按照“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标准, 产品
% ≥>97
水重复利用率
生产
并提供基础数据按照《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并提供基础数据按照《钢铁行业(烧结、球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标准,并提供基础数据按照《钢铁行业(烧结、球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标准,并提供基础数据按照钢铁行业(高炉炼铁)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产品标准,并提供基础数据
% 100
含铁尘(泥)回收利用率
烧结工序 kgce/t 50
球团工序
kgce/t ≤36
能源 吨钢属性 能耗
高炉工序 kgce/t ≤400
生产
按照《钢铁行业(炼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标准,并提供基础数据按《钢铁行业(钢压延加工)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并提供基础数据按照《钢铁行业(烧结、球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
转炉工序 kgce/ 热工序 kgce/t 《53 颗粒物
kg/t <0.09 kg/t ≤0.14
烧结工序污染物排
SO
放量 NO(以NO,计) kg/t ≤0.28 系》,并提供基础数据
颗粒物 SO2
kg/t 《0.08 kg/t <0.13 按照《钢铁行业(烧结、球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
球团工序污染物排
系》,并提供基础数据
放量 NO(以NO,计) kg/t 0.25
颗粒物 SO2
kg/t ≤0.20 kg/t ≤0.10
高炉工序污染物排
按照《钢铁行业(高炉炼铁)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
放量 NO,(以NO计) kg/t ≤0.30 系》,并提供基础数据属性 转炉工序
环境
产品
kg/t 0.11 按照《钢铁行业(炼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并 生产 kg/t ≤0.025 kg/t ≤0. 05 kg/t ≤0. 15
颗粒物
污染物排放量
提供基础数据
颗粒物
SO2
热轧工序污染物排 NO,(以NO计) kg/t ≤0.15 按照《钢铁行业(钢压延加工)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
系》,并提供基础数据
放量
m/t ≤0.30
废水 COD
kg/t ≤0.015
(化学需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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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B/T4874—2020
表1评价指标要求(续)
所属阶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单位 基准值 % 0.1 按照GB/T30512要求提供有害物质评定报告 % N0.1 按照GB/T30512要求提供有害物质评定报告 % ≤0.01 按照GB/T30512要求提供有害物质评定报告
判定依据
铅(Pb) 汞(Hg) 镉(Cd)
产品 有害物质 六价铬(Crs+) % 《0.1 按照GB/T30512要求提供有害物质评定报告 产品
使用
属性 限量要求 多溴联苯之和
% 0.1 按照GB/T30512要求提供有害物质评定报告
(PBBs) 多溴二苯醚之和
% ≤0.1 按照GB/T30512要求提供有害物质评定报告
(PBDEs)
5.3数据处理和计算方法
本标准所设各项指标均采用钢铁行业和环境保护部门最常用的指标,易于理解和执行。本标准的各项指标的采集和监测按国家标准检测方法执行。相关数据处理和计算方法按照表1判定依据中的方法执行。
6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编制要求
6.1编制依据
应依据GB/T24040、GB/T24044、GB/T32161给出的生命周期评价规方法学框架、总体要求及资料性附录A来编制生命周期评价报告,汽车用热轧高强度钢板及钢带的生命周期评价规方法框架见附录A。 6.2报告内容框架 6.2.1基本信息
报告应提供报告信息、申请者信息、评估对象信息、采用的标准信息等基本信息,其中报告信息包括报告编号、编制人员、审核人员、发布日期等,申请者信息包括公司全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在报告中应提供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和功能,包括:物理形态、生产厂家、使用范围等。产品重量、包装的大小和材质也应在生命周期评价报告中阐明。 6.2.2符合性评价
报告中应提供对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的符合性情况,并提供所有评价指标报告期比基期改进情况的说明。其中报告期为当前评价的年份,一般是指产品参与评价的上一年;基期为一个对照年份,一般比报告期提前一年。 6.2.3生命周期评价 6.2.3.1评价对象及工具
报告中应详细描述评估的对象、功能单位和产品主要功能,提供产品的原材料组成及主要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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