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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1270-2019 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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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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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标签: 标准 节能 设计 db 居住 23 黑龙江省 1270 23

内容简介

DB23/1270-2019 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
DB23/1270-2019
备案号:J14381一2019
主编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批准部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 2020年7月1日
2019 哈尔滨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告第1061号
关于发布地方标准
《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为地方标准,编
号为DB23/1270-2019,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5、 4.2.1、4.2.2、4.2.4、4.2.9、4.2.12、4.2.14、5.1.9、5.1.13、5.2.4、 5.4.1、6.3.6条为本标准的强制性条文,第4.1.4、4.1.6、4.1.13、 5.1.1、5.1.4、5.1.10、5.2.9、5.2.14、5.4.4、6.3.3、6.3.4、6.3.5、 7.3.5条为《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8 的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黑龙江省居住建筑65%+节能设计标准》DB23/1270-2018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s.gov.cn)公开。
2019年11月26日
1 前言
为进一步降低黑龙江省居住建筑的供暖能耗,落实我省建筑
节能的工作自标,根据行标《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
标准》JGJ26-2018,标准编制组认真总结了黑龙江省建筑节能
的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
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与《黑龙江省居住建筑65%+节能设计标准》DB
23/1270-2018相比,主要做了以下修订:
1.提高了行标JGJ26-2018中对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要求。
将严寒B区与严寒A区的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限值统一; 将JGJ26-2018中严寒A区3层及3层以下建筑屋面的平均传热系数降低,根据黑龙江省的地域气候特点,强化了地面传热和解决建筑物湿累积的技术要求;强化了对变形缝的要求,增加了对部分内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的规定:完善了防止热桥的措施和首层室内地面以下外围护结构保温的技术要求。
2.提高了节能目标。在JGJ26-2010的基础上将黑龙江省多层
居住建筑的供暖能耗降低42.5%。与1980~1981年的建筑供暖能耗
相比,漠河、牡丹江和绥芬河3个城镇节能率达到81%:哈尔滨、
齐齐哈尔、鸡西、佳木斯、依兰、尚志、泰来、安达、宝清等9个
城镇节能率达到80%。全省33个城镇平均节能率为78.3%。
3.规定了黑龙江省主要城镇新建居住建筑的建筑物耗热量
指标、建筑物供暖能耗、供热系统能耗和锅炉房供热能耗的限值。
2 4.根据黑龙江省能源资源的特点,增加了清洁供暖的规定
提出了对建筑采光的要求、对给水排水和电气节能的要求。
5.本标准中第4.1.4、4.1.6、4.1.13、5.1.1、5.1.4、5.1.10、5.2.9、
5.2.14、5.4.4、6.3.3、6.3.4、6.3.5、7.3.5条为行标JGJ26-2018
中规定的强制性条文,在条文说明中予以注明。
6.在行标的基础上,根据黑龙江省的地域特点增加了下述条
文为强制性条文:第4.1.5、4.2.1、4.2.2、4.2.4、4.2.9、4.2.12、 4.2.14、5.1.9、5.1.13、5.2.4、5.4.1、6.3.6条列为新增的强制性条文。其中第4.1.5条与行标JGJ26-2018第4.1.4条相同,注中
增加了对室内采光的要求;第4.2.1条大部分内容均与JGJ
26-2018强制性条文第4.2.1条相同,≤3层屋面的传热系数比JGJ
26-2018更严格,增加了变形缝两侧墙体之间的保温层热阻;第
4.2.2条部分内容与JGJ26-2018强制性条文4.2.2条相同,分隔
供暖与非供暖空间的隔墙、楼板的传热系数、分隔供暖设计温度
温差大于5K的隔墙和楼板的传热系数比JGJ26-2018更严格,
增加了与供暖房间相邻的墙的传热系数、地面辐射供暖的户间楼
板的传热系数限值;第4.2.12条大部分内容与JGJ26-2018强制
性条文第4.2.6条相同,气密性等级比JGJ26-2018更严格:第
5.1.13条,与JGJ26-2018强制性条文第5.1.10条等效;第5.2.4
条大部分内容与JGJ26-2018强制性条文第5.2.1条相同,增加了
燃料为I类烟煤的流化床锅炉的热效率和燃料为Ⅱ类烟煤的层状
燃烧锅炉的热效率:第6.3.6条与《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
用技术标准》GB50364-2018强制性条文第5.3.2、5.4.12条等效。
3 本标准新增的强制性条文以黑体字标志。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哈尔滨工业大
学(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73号哈尔滨工业大学二校区2644信箱,
邮编150090)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地区在使用本标准过程
中,如发现有条文不妥之处或有新的建议、意见,请直接反馈给黑
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标准和科技处,以便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参编单位: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
黑龙江省纺织工业设计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哈尔滨市建筑设计院方舟国际设计有限公司黑龙江辰能同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气象局哈尔滨中大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方修睦 王昭俊夏 张国祥 姜允涛
廉学军 叶德强 孔德骞 李晓东 金玮涛李勇骁 王芳 王海燕 刘婷婷 兰玉婷田野 刘彦红 陈莉 刘兆新 胡大中陈峰
主要审查人员: 徐秋芳 金虹 姜国建 李会义陈钧
尚庆海 李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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