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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891-2021 建(构)筑物与应急设施地震安全韧性建设指南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文档格式:PDF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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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4-01-25 09: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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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DB11/T 1891-2021 建(构)筑物与应急设施地震安全韧性建设指南 ICS91.120.25 CCS P15
DB11
北銀京銀市地 國方标准
DB11/T 1891—2021
建(构)筑物与应急设施地震安全韧性建设
指南
Guideline for earthquake-safety resilient construction of buildings &
emergency facilities
2022-07-01实施
2021-12-28发布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1891—2021
目 次
前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要求 5建(构)筑物和应急设施抗震韧性目标 6承灾体抗震韧性能力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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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6.1评估流程. 6.2评估内容.. 6.3评估方法与结果. 7地震安全空间布局. 7.1用地安全布局. 7.2防灾分区管控. 8建筑物地震安全韧性能力建设. 8.1新建建筑... 8.2既有建筑. 9应急保障基础设施韧性能力建设. 9.1应急交通设施. 9.2应急供电设施.. 9.3应急供水设施. 9.4应急通信设施.. 9.5应急供气设施. 10应急服务设施韧性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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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应急指挥设施. 10.2应急医疗设施. 10.3应急消防设施. 10.4应急物资储备设施, 10.5应急避难设施
12 12 13 13 13 18 20
附录 A (资料性) 城市空间抗震韧性评估方法 A.1概述. A.2评估方法附 录 3 (资料性) 建(构)筑物与应急服务设施抗震韧性评估方法,附 录 C (资料性) 应急保障基础设施抗震韧性评估方法,
I DB11/T1891—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地震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地震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市震灾风险防治中心、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清华大
学、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城市系统工程研究中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公司、北京科技大学、河北工业大学、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郭小东、王志涛、于文、马东辉、王飞、王威、王涛、朱立新、朱伟、刘朝峰、
刘影、许镇、芮静、李吉超、李楠、邹亮、张敬军、陆新征、尚庆学、周潇冰、郑立夫、郑建春、孟勇琦、赵宁、胡智超、黄弘、龚晨、康现栋、韩雪原、路林(按姓氏笔划排序)。
II DB11/T1891—2021
建(构)筑物与应急设施地震安全韧性建设指南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建(构)筑物与应急设施地震安全韧性建设基本要求、抗震韧性目标、抗震韧性能力评估、地震安全空间布局、地震安全韧性能力建设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空间、建(构)筑物、应急设施的地震安全韧性能力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3540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抗震要求 GB/T18207.1防震减灾术语第1部分:基本术语 GB/T18207.2防震减灾术语第2部分:专业术语 GB18306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T38591建筑抗震韧性评价标准 GB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32 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 50260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GB 50330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 50981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 51143 :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 GB/T51327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标准 GB/T51369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抗震设计标准
3术语和定义
GB/T18207.1和GB/T18207.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地震安全韧性earthquakesafetyresilience 承灾体在预估地震作用下有效抵御、吸收和适应灾害,并恢复原有功能的能力。
3. 2
承灾体exposure 指承受地震作用的对象。 [来源:GB/T32572-2016,2.2]
3. 3
基本地震动basisgroundmotion 相应于50年超越概率为10%的地震动。
1 DB11/T1891—2021
[来源:GB18306-2015,3.9]
3.4
罕遇地震动raregroundmotion 相应于50年超越概率为2%的地震动, [来源:GB18306-2015,3.11]
3. 5
抗震韧性目标seismicresiliencegoals 承灾体在预估地震作用下期望达到的韧性能力
3.6
地震安全空间布局spatiallayoutforearthquake resilience 对抗震防灾资源在空间尺度上进行安排、设计、组合以及有效的配置。
3.7
应急设施emergencyfacilities 用于震时应急抢险救援和震后避难安置的工程设施,包括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和应急服务设施。
3. 8
应急保障基础设施emergencyfunction-ensuringinfrastructure 属于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关键组成部分,具有高于一般基础设施的抗震能力,震
时可立即启用或很快恢复功能,为避震疏散、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提供保障的工程设施。
[来源:GB/T51327-2018,2.0.11]
3. 9
应急服务设施facilitiesforemergencyservice 具有高于一般工程的抗震能力,震时可用于抢险救援、应急避难和过渡安置,提供临时救助等服务
的场所和设施,通常包括应急指挥、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消防救援、物资储备分发、避难安置等类型
[来源:GB/T51327-2018,2.0.12]
4基本要求
4.1地震安全韧性建设应依据承灾体建成环境,辨识与分析其抗震韧性关键因素,评估承灾体的预期抗震韧性目标与现状抗震韧性能力之间的差距,制订科学、合理、可行的规划管控和能力提升方案。 4.2地震安全韧性建设应结合城市规划、工程建设、改造或加固项目同步施行。 4.3地震安全韧性建设应以增强城市的空间韧性为出发点,划分防灾分区,合理配置防灾设施,加强城市功能区的自救、互救能力。 4.4地震安全韧性建设应统筹住区公共空间及设施资源进行防灾空间建设,构建高效的应急防灾空间体系和疏散网络体系, 4.5地震安全韧性建设的工程措施应包括增强本体抗震能力、增设元余设施等,非工程措施应包括风险排查、制度建设、规划编制、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应急演练、信息传播和韧性文化建设等。 4.6地震安全韧性建设,除应符合本文件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建(构)筑物和应急设施抗震韧性自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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