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燃气管道设施标识应用规程
Application specification of marker for gas pipeline andfacility
DG/TJ08-2012-2018
J10975-2018
主编单位:上海市燃气管理处
上海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施行日期:2018年10月1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
沪建标定2018~285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燃气管道设施标识应用规程》
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翻印
由上海市燃气管理处、上海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主编的《燃气管道设施标识应用规程》,经我委审杉,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I082012一2018,自2018年 10月1日起实施。原《燃气管道设施标识应用规范》(IDG/TJ08 一2012—2007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市燃气管理处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前言
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编制计划>的通知》(沪建标定【2016】1076 号)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燃气管道设施标识应用规范》DG/TJ08一2012一2007进行修订。
本规程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标识分类、设置原则、地上
标识、地面标识、地下标识、设施标识、制作安装和维护管理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新增标识分类、设置原则和制作安装3个章节的内容。 2.结合新版国家标志规范,调整了燃气管道设施标识的分
桂载
类,划分为地上标识,地面标识、地下标识和设施标识四大类
3.新增设计压力大于等于0.4MPa的管道必须设置地上或地面标识的要求 R4.新增设计压力大于等于0.4MPa的埋地管道及大于等于 0.01MPa的聚乙烯埋地管道应沿线敷设警示保护板的要求,
有美单位及和美人员在本规程执行过程如行意见或建议,
请反馈至上海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固山路887号;邮编:200135;E-mail:yingqiu.ma@shgedr com),或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地址:上海市小木桥路 683号;邮编:200032;E-mail:bzglk@shjw.gov.cn),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上海市燃气管理处
【海燃气程设订研究有限公
参编单位: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一1-
上海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上海奉贤燃气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干斌刘军李念文 高玉珍 沈刚
陈志强 邵辰龙 马迎秋 黄佳丽 崔剑刚包喜荣 沈璨 费顺俊 张迪华
主要审查人员:秦朝葵 宋玉银 潘良 蒋爱妩 周耀新
武伟 张帆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2018年4月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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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1 总 则 2 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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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标识分类 4 设置原则 5 地上标识 5. 1 标志桩 5. 2 警示牌 5.3 测试桩 6地面标识 6. 1 路面标识 6.2 检查井盖: 7 地下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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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带警示保护板
O
7.2
7.3 示踪线 7. 4 心了标识器 8 设施标识 9制作安装
10 10 11 12 12 12 13 13 13 14
9. 1 一般规定 9. 2 地上标识 9.3 地面标识 9.4 地下标识 9.5 设施标识 10 维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