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35.020 L 0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9668.2—2017
代替GB/T19668.2-—2007、GB/T19668.3—2007、GB/T19668.4—2007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2部分: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规范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rvice-Surveillance- Part 2:Infrastructure project surveillance specification
2018-02-01实施
2017-07-3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19668.2—2017
目 次
前言范围
ⅢI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一般要求规划设计部分 5.1 目标 5.2 内容 5.3 要点部署实施部分 6.1 工程招标阶段 6.2 工程设计阶段 6.3 工程实施阶段 6.4 工程验收阶段 6.5 各子系统工程的监理要点参考文献
4 5
*.+
6
33
GB/T 19668.22017
前言
GB/T19668《信息技术服务监理》分为以下六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规范; —第3部分:运行维护监理规范; —第4部分:信息安全监理规范;一第5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一第6部分:应用系统:数据中心工程监理规范。 本部分为GB/T19668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19668.22007《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2部分:通用布缆系统工程监理规
范》、GB/T19668.3一2007《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3部分: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监理规范》、 GB/T19668.4--2007《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4部分: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监理规范》。与 GB/T19668.2—2007、GB/T19668.3—2007、GB/T19668.4—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 将GB/T19668.2一2007、GB/T19668.3--2007、GB/T19668.4--2007中的“规范性引用文件*
进行了合并,并对部分过期的规范性引用文件进行了更新(见第2章); -将GB/T19668.2-—2007、GB/T19668.3-—2007、GB/T19668.4—2007中的"术语和定义”进行了合并,并删除了“示范施工”的定义;增加了“基础设施工程”的定义;“网络基础设施”定义中增加了“基站”;“网络服务”定义中增加了“云计算、大数据服务”(见第3章);
一一新增“规划设计”部分及相关目标、内容和要点(见第5章); —将GB/T19668.2—2007、GB/T19668.3—2007、GB/T19668.4—2007中的"工程招投标阶段”
进行了合并,对部分描述性及文字性错误进行了修正(见6.1); ——将GB/T19668.2—2007、GB/T19668.3—2007、GB/T19668.4--2007中的工程设计阶段”进
行了合并;在“监理要点”中增加了质量控制要点、投资控制要点、进度控制要点、合同管理要点、文档管理要点、协调要点;并对部分描述性及文字性错误进行了修正(见6.2.3);
将GB/T19668.2一2007、GB/T19668.32007、GB/T19668.4一2007中的*工程实施阶段”进
行了合并,并在“监理要点”中增加了质量控制要点、投资控制要点、进度控制要点、合同管理要点、文档管理要点、安全监督管理要点、协调工作要点;并对部分描述性及文字性错误进行了修正(见6.3.3);
-将GB/T19668.2—2007、GB/T19668.3—2007、GB/T19668.4—2007中的工程验收阶段”进
行了合并,并在“监理要点”中增加了质量控制要点、投资控制要点、合同管理要点、文档管理要点;并对部分描述性及文字性错误进行了修正(见6.4.3);
一增加了“各子系统工程的监理要点”。分为三大子系统,包括通用布缆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
系统工程、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见6.5);将GB/T19668.2一2007中的内容“通用布缆系统工程”进行了提炼合并(见6.5.2);
-将GB/T19668.42007中的内容“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进行了提炼合并(见6.5.3);一将GB/T19668.3一2007中的内容“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进行了提炼合并,删除了“装饰装
修系统工程”相关内容,增加了“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工程”相关内容(见6.5.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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