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案号:J13018-2015
DB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DB 33/1111-2015
居住建筑风环境和热环境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for wind and thermal environmental
design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2015-04-21 发布
2015-09-01 实施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居住建筑风环境和热环境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for wind and thermal environmental
design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DB 33/1111-2015
主编单位: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大学绿色建筑研究中心浙江省 气候 中心
批准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 0 1 5 年 9 月 1 8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5 北 廣京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建设发(2015)144号
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居住建筑风环境和热环境设计标准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省标准设计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浙江省建筑节能及相关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建设发(2014)103号),由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主编的《居住建筑风环境和热环境设计标准》已通过审查、公示和备案,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1111-2015,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4.2.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4月21日
前言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中华入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
筑节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若于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据浙江省气候特点,进一步改善居住建筑的风环境和热环境,不断地提高我省居住建筑风环境和热环境设计水平,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的标准编制计划,标准编制组经广泛地调查研究,认真吸取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7章和7个附录,主要技未内容是:总:术语:
室内、外环境舒适性要求及模拟计算条件:室内风环境设计:室内热环境设计:室外风环境设计:室外热环境设计等。
本标准中以黑体学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
行。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
文的解释,由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实施过程如发现得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慈见和有资料寄送至浙江人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山路148号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邮政编码:310028),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大学绿色建筑研究中心浙江省气候中心
参编单位:浙江省气象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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