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37.040.20 G 8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3155—2016
影像材料 未加工照相胶片和相纸 贮存规范
Imaging materials-Unprocessed photographic films and
papers-Storage practices
(ISO18928:2002,MOD)
2017-05-01实施
2016-10-1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33155—2016
目 次
前言引言 1范围 2术语和定义 3贮存条件 3.1 概述 3.2 相对湿度 3.3温度 3.4气体 3.5外部辐射温度适应
4
5 机械要求 6处理条件附录A(资料性附录) 背景辐射参考文献
GB/T 33155—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18928:2002《影像材料 未加工照相胶片和相纸 贮存规
范》。
本标准与ISO18928:2002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在表1中增加了一般用途彩色产品的贮存温度,以适应我国的生产和市场条件。
-
去掉了国际标准中的附录A,将国际标准的附录B改为本标准的附录A。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感光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燕燕、王其武。
Ⅱ
GB/T 33155—2016
引 言
国际标准已起草了说明已加工安全照相胶片(ISO18911),已加工反射照片(ISO18920),已加工照相干版(ISO18918)的推荐方法和安全胶片规范(ISO18906)。
本标准与未加工照相材料的贮存有关。虽然对未加工和已加工的贮存的许多建议是非常相似的,仍有一些重要的区别。包括低温的非常有益的影响,不利的贮存和辐射的有害的影响。
IV
GB/T 33155—2016
影像材料未加工照相胶片和相纸贮存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未加工照相材料的推荐贮存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黑白和彩色照相材料(负片、正片、反转片、正性相纸和X射线胶片)和安全胶片。 本标准不适用于已加工的胶片和照片。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未处理的(原)照相材料rawphotographicmaterial 未爆光并且未经加工的照相材料。
3贮存条件
3.1概述
影像材料的照相性能随老化而发生变化,这些变化由高温、高相对湿度引起,并且可受到包装塑料和纸张、溶剂、油漆、清漆、气体(见3.4)和外部辐射(见3.5)的影响。温度的频繁变化也可能产生不利的影响。
由不适宜的贮存条件引起的变化可能会比那些在最初生产时因条件变动引起的变化更大,因此,在产品有效期内遵照生产者推荐的贮存条件是重要的。
建议胶片和相纸在原始包装打开后尽快曝光和加工,已打开的包装建议按推荐条件重新包装,以能更长期地保存。 3.2相对湿度
一般建议照相材料保存在相对湿度(RH)40%~60%的平衡条件下,在材料使用前容器应保持密封。
胶片和相纸在曦光和加工中间通常不能贮存过久。生产进度、用户需要,潜影衰减或增长都是重要
的因素。此外,微泡型、重氮型、可热加工的银盐型和电子成像型照相材料一般需要立刻加工。
如果常规的散页胶片或相纸不立刻加工,可以贮存在市场上可买到的防光“纸保险柜”或生产厂家
的原装容器中。
贮存区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65%以下,因为更高的湿度会损坏容器(如生锈),引起标签、胶带、纸箱损坏,并使细菌生长,也可以导致相邻的圈或层间粘连(粘结)。
30%以下的相对湿度会使胶片和相纸暂时性的发脆,并可能导致不可接受的卷曲和乳剂开裂。
3.3温度
在贮存期间的推荐温度取决于照相材料的种类和贮存期限,如表1所列。在任何情况下,应遵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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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者提供的信息。
照相材料贮存时间少于1个月时,可以在大约25℃下贮存。对于需要长期贮存的照相材料,大多数的生产者推荐最高温度为13℃。在更低的温度下贮存可以延长照相材料的有效期。感红外胶片应在一i8℃以下贮存。
如果胶片或相纸要在曝光和加工之间保存几天或稍长时间,第3章中很多条件适用。已曝光和未曝光材料的贮存温度最好相同。
表1胶片和相纸的贮存温度
贮存超过6个月
贮存1个月到6个月
胶片和相纸的感光层可湿加工的银-胶
可热加工银盐
<13 ℃
<21 ℃
光范性重氮发色彩色 -般用途彩色产品
<13 ℃ <25 ℃
<13 ℃ <25 ℃
18℃~-20℃
18℃~-20℃
红外(IR)
注1:所有类型胶片的照相材料长期保存时,推荐的贮存温度应在一18℃~一20℃之间。 注2:生产者的建议优于此表提出的指南。
3.4气体
贮存室应避免有害气体,例如硫化氢、二氧化硫、甲醛、氧化性气体、工业辐射和汞蒸气。其中任何一种都会穿透密封容器并引起材料的灰雾或减感。
照相材料不能同显影剂或活性溶液存放在一起。 3.5 5外部辐射
照相材料在加工前应避免外部侵入射线。贮存室或房屋在使用前应对放射水平进行测量。对大多数材料推荐最大辐射量为1.29×10-4C/kg。然而,对于X射线和其他特定胶片最大为0.129X 10-4C/kg(见参考文献[5])。
一些石头或混凝土中的石头粒料可放射充足的射线(平均高达0.516×10-*C/(kg·yr)(参见附录 A),使非常敏感的胶片在长期贮存后产生灰雾。然而,大部分胶片和相纸在正常条件下不会受到损害。
机场对手提行李的检查射线剂量通常很小(见参考文献[6])。近来,机场检查行李关口的新技术使用的射线会引起即便不是大多数也是多数未加工照相产品的灰雾。这对国际航班已是一个特殊的间题,但对国内航班来说也许也是严重的(见参考文献[7]和参考文献[8])。
在许多国家的政府规章制度中强烈推荐对感光材料提供手工检查,因而避免X射线检查。重复的 X射线曝光可损坏ISO400以上的胶片、科技胶片和X射线胶片。
4温度适应
对射线敏感的胶片和相纸的包装建议在使用前打开。如果材料在低温下贮存,为防止胶片或相纸表面凝结水珠,逐步升温是必要的。
升温需要的时间取决于包装的大小,材料的隔离性能,贮存温度与环境温度的差异和环境的露点
推荐时间见表2。所有数值适用于相互分离的单独包装,除了包含10个35mm胶卷的纸盒。照相材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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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的长度与其厚度和包装材料的隔离性能相比是次要的。
推荐的最小升温时间
表2
贮存和环境温度差值下的升温小时数 15 ℃
胶片和相纸
40 ℃
短卷胶片 (软片、胶卷)暗盒胶卷 50片包装 16mm胶卷单包装 35mm胶卷单包装 70mm和105mm胶卷航空胶片大包装、大卷 10个35mm胶卷纸盒包装 X-射线胶片
1~1.5
1~2
2 0.5~1.5 1.5~3 3~5 2~6 10~25 10~30 10
3 1~2 3~5 5~8 8~25 10~25 30~45 25
120和220尺寸的胶卷和短胶卷时间相同。
5机械要求
固定在轴芯上并包装在特殊设计的容器中的胶卷,为避免胶卷的重量对胶卷较低部位施加压力而
引起物理性损坏,应使轴的半径于水平位置保存。
未打开的散页材料,尺寸为203mm×250mm或更大时,应在垂直位置保存。如果盒已开封,应保存在水平位置。较小盒的散页片材料两种贮存方式均可。
处理条件
6
在试验室处理的推荐气候条件为20℃~24℃,相对湿度40%~65%。在印片室中为避免静电放电而吸引灰尘相对湿度不能太低。在这些情况下,低的湿度也会引起卷曲和暂时的尺寸变化以致于使正常的加工成为不可能。
在推荐的安全灯下曝光过度会降低一些产品的感光度。生产者的说明中应考虑推荐的最大累加曝光时间。
试验室空调系统应安装合适的滤尘网。 在处理散页胶片或相纸时应注意避免张与张之间的滑动、扭结或手印引起的物理损害。推荐使用
脱脂棉质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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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背景辐射
自然存在的背景辐射的辐射剂量表示为库仑每千克(C/kg),是“曝光量”的度量单位,适用于X-射线和-射线。
“戈瑞”(Gy)或“微戈瑞”(μGy)是对任何电离辐射“剂量”的度量单位,因此在两个基本单位间没有确切的等值。然而,0.00258×10-4的曝光量作用在空气中的剂量为8.69μGy,或者说空气中的1Gy 是由296.70×10-4C/kg的曝光引起的。因而,3.5中列举的每年500mR的平均剂量仅仅是自然发生的背景辐射的近似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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