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81. 040 Q 33 备案号:40917—2013
JC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JC/T 2165-2013
防台风玻璃 Typhoon resistant glazing
2013-09-01实施
2013-04-25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JC/T2165—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与国际标准IS016932《建筑玻璃一抗破坏性风暴安全玻璃的测试与分级》的一致性程度为
非等效。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5)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高明玻璃有限公司、扬州唐城安全玻璃制造有限公司、广东金刚玻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春林、威曙光、韩松、赵威、隋超英、左辉霞、丁云飞、赵金山、庄大建、 郑鸿生、邱速希。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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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台风玻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台风坡璃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分级、要求、试验方法,检验现则以及包装、标志、 运输利处有等,
本标准适川建筑用防台风波璃,非建筑类防台风波璃亦可会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丁本文件。
GB11944中空玻璃 GB15763.2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 GB15763.3建筑用安全玻璃第3部分:夹层玻璃
到品
学许就国汉具风
3术语和定义
风
市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兴车
3.1
风载碎片windbornedebris 在风暴中被风卷起的物体。
3.2
基础风速basicwindspeed 是权威机构规定的,用以描述当地台风持续风速的设计基础,如可以取50年一遇的台风风速或者
每年有0.02概率发生的台风风速来作为设计基础。本标准定义的基础风速为32.7m/s或更大,能够产生风载碎片。基础风速以V表示, 3. 3
空气压差airpressuredifferential 作用在样品两面的最大静态空气压差,产生向内或向外的压力,以公制单位表示,
3. 4
发射物missile 用以冲击被测试样品的物体,分为木块发射物和钢珠发射物。
3, 5
欢清水列
钢珠发射物steelballmissile 重量为(2±0.1)g,公称直径为8mm的实心钢珠,粘第面等辑盘需生中
备违自品牌
3.6
原
木块发射物lumbermissile 断面尺小为38mm×89m,单位长度重量在1.61kg/m到1.79kg/m之间的一块加1好的干燥软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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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用来冲击试验样品。 3. 7
循环测试载荷 cyclictest load 规定的静态空气压差,产生向内或向外的压力,测试样品将在相同的条件下被重复测试。以公制单
位表示。 3. 8
测试样品testspecimen 被安装到标准框架上的玻璃材料和玻璃构件。
3. 9
测试装载程序testloadingprogram 针对测试样品进行的整个空气压力循环的加载顺序。
3. 10
防台风玻璃typhoonresistantglass 能够抵抗台风风载碎片冲击及风压作用的玻璃。
4分类和分级
4.1防台风玻璃按结构分类:
单片防台风玻璃:由单片钢化玻璃构成的防台风玻璃;夹层防台风玻璃:具有夹层玻璃结构的防台风玻璃;
-中空防台风玻璃:具有中空玻璃结构的防台风玻璃。
4.2防台风玻璃按抗发射物冲击能力分为:
-A级防台风玻璃:可承受10粒重量为(2土0.1)g,冲击速度为39.7m/s的钢珠发射物冲击,并且满足相应空气压差循环的玻璃: -B级防台风玻璃:可承受发射物重慰为(2050土100)g,冲击速度为12.2m/s的木块发射物冲击,并且满足相应空气压差循环的玻璃; C级防台风玻璃:可承受发射物重量为(4100士100)g,冲违速度为15.3m/s的木块发射物冲击,并且满足相应空气压差循环的玻璃: -D级防台风玻璃:可承受发射物重量为(4100土100)g,冲击速度为24.4m/s的木块发射物冲击,并且满足相应空气压差循环的玻璃: E级防台风玻璃:可承受发射物重量为(6800士100)g,冲击速度为22.4m/s的木块发射物冲击,并且满足相应空气压差循环的玻璃。
-
各级防台风玻璃的使用范围见规范性附录A。
5要求
5.1一般性能要求
单片防台风玻璃应符合GB15763.2所有性能要求,夹层防台风玻璃应符合GB15763.3所有性能要求,中空防台风玻璃应符合GB11944所有性能要求。 5.2防台风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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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发射物冲击和/或压差循环试验后,玻璃应保持大体完整,不能折断,不能被发射物穿透,也不能产生可以使直径为76mm的球体通过的开口或任何长度超过130mm的裂口。
6试验方法
6.1试验条件
除特殊规定外,试验均应在下述条件下进行: a)温度:(20±5)℃; b)气压:8.60×10Pa~1.06×10°Pa c)相对湿度:40%~80%。
6.2抗发射物冲击 6.2.1发射物推进装置
能够以规定的发射速度和方向,向规定的位置投挪掷发射物的设备。发射物应垂直冲击样品,样品应安装到竖直框架内。发射装置应带有一个速度测量系统,速度的测壁应在发射物离开炮管后进行。发射物的速度应控制在如下相应偏差允许的范围内:
a)当规定的速度≤23m/s时,偏差应在士2%以内; b)当规定的速度>23m/s时,偏差应在土1%以内。
6.2.2试验框架
试验样品必须安装到试验框架内,试验框架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6.2.3发射物 6.2.3.1A级防台风玻璃所使用的发射物为钢球发射物。 6.2.3.2B、C、D、E级防台风玻璃所使用的发射物为木块发射物,选用符合3.6定义要求的木料,根据不同的分级重量要求截取,木块发射物的冲击端表面应平整,在距离冲击端30cm以内不能有类似树结、锯齿、扭曲或亏失等缺陷。 6.2.4试样
应该采用与制品相同的材料,在相同的工艺下制作,或直接从制品上切取,被测试样品的尺寸为 (1100±5)mm×(900±5)mm,试样的数量为3块。 6.2.5冲击位置 6.2.5.1钢珠发射物测试
以10个钢珠为一组冲击每块试验样品3个不同位置,位置区域如图1所示。每次冲击,10个钢珠应同时冲击在以冲击点为中心,半径为250mm的圆内。
冲击点点1、点2、点5、点6在样品的四个角部区域,中心点位于距离样品两边275m的位置;点3、点4、点7、点9在样品的四条边中部,点3和点4的中心点位于距离L边Ls/2,距离L边275mm 处,点7和点9中心点位于距离L边275mm,距离L边L/2处;点8为样品的几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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