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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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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12 - 2012
IⅡI、IV级铁路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class II 、IV railway
2012-12-01 实施
2012 - 10 - 11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及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ⅢI、IV级铁路设计规范
CodefordesignofclassIl、IVrailway
GB50012-201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1 2 年 12 月 冏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2北 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Ⅲ、IV级铁路设计规范
GB5001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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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网址:www.jhpress.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3层
邮政编码:100038电话:(010)63906433(发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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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书号:1580177·964
定价:5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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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487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Ⅲ、V级铁路
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Ⅲ、I级铁路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012--2012,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 1.0.15、3.4.2、3.4.3、3.4.6、7.8.1、7.8.2、9.3.9、 9.3.16、9.4.6、9.4.9、10.2.1、10.3.1(3、4)、12.2.28、 14.1.1、14.3.3、14.3.9、14.4.2、15.2.5(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GBI12-87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年10月11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
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8】105号)的要求,由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在原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GBJ12--87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
在本规范修订过程中,修订组吸取了近年来我国铁路设计、施
工.、运营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充分体现了Ⅲ、IV级铁路的特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5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与符号、线路、轨
道、路基、桥梁和涵洞、隧道、站场及客货运设备、电力牵引供电、电力、机务和车辆设备、给水排水、通信与信息、信号、房屋建筑及暖通空调卫生设备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与国家铁路网划分的工、I、Ⅲ、NV级铁路相统一→,将原铁路
网中的Ⅲ级铁路、地方铁路、工业企业铁路统一划分为Ⅲ、IV级铁路。
2.铁路等级按Ⅲ级铁路运量小于10Mt且大于或等于5Mt、
IV级铁路运量小于5Mt进行划分。
3.修订了铁路设计年度标准,近、远期分别为交付运营后第 10年和第20年。
4.速度目标值按铁路等级和列车种类划分,旅客列车设计行
车速度:Ⅲ级铁路为120、100、80、60km/h,V级铁路为100、80、 60、40km/h。货物列车设计行车速度:Ⅲ、V级铁路等于或小于 80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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