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13.060.25 P 41
GP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8916.22012 代替GB/T18916.2—2002
取水定额 第2部分:钢铁联合企业
Norm of water intakePart 2:Iron and steel complex
2012-06-29发布
2013-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中华 人民共 和 国
国家标准
取水定额 第2部分:钢铁联合企业
GB/T18916.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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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13)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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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8 880X1230 1/16 印张 0. 5 字数9千字 2012年9月第一版 2012年9月第一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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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号:155066·1-45484
如有印装差错 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10107
GB/T18916.2--2012
前 言
GB/T18916《取水定额》,目前已制定的部分有:
第1部分:火力发电;第2部分:钢铁联合企业;第3部分:石油炼制;第4部分:纺织染整产品;第5部分:造纸产品;第6部分:啤酒制造;第7部分:酒精制造;第8部分:合成氨;第9部分:味精制造;第10部分:医药产品;第11部分:选煤;第12部分:氧化铝生产;第13部分:乙烯生产。
本部分为GB/T18916的第?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按照GB/T18820《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所规定的原则制定。 本部分代替GB/T18916.2—2002《取水定额第2部分:钢铁联合企业》。 本部分与GB/T18916.2一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修改和删除了相关的术语;修改了钢铁联合企业取水量定额指标;对原标准第6章定额使用说明进行了修改。
本部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水利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工业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2)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程继军、白雪、李春风、熊超、张继群、曹妍、陈莹。 本部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8916.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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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8916.2—2012
取水定额第2部分:钢铁联合企业
1范围
GB/T18916的本部分规定了钢铁联合企业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及取水量定额等。 本部分适用于现有和新建钢铁联合企业的普通钢厂和特殊钢厂取水量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2452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 GB/T18820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 GB/T21534工业用水节水术语 GB24789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术语和定义
GB/T18820和GB/T21534所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钢铁联合企业ironandsteelcomplex 烧结、焦化、炼铁、炼钢、轧钢等基本平衡的钢铁企业。包括普通钢厂和特殊钢厂,不包括独立的炼
铁、炼钢、轧钢等钢铁企业。 3. 2
普通钢厂 carbon steel plant 以转炉或电炉为主导的冶炼工艺,生产优质碳素钢、普通碳素钢、低合金钢等的企业。
3. 3
特殊钢厂: special steel plant 以电炉为主导的冶炼工艺,生产高合金含量的特殊用途钢(轴承钢、不锈钢、合结钢、弹簧钢、磨具
钢、高速工具钢等)的企业。
4计算方法
4.1一般规定 4.1.1取水量范围
取水量范围是指企业从各种常规水资源提取的水量,包括取自地表水(以净水厂供水计量)、地下水、城镇供水工程,以及企业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地热水等)的水量。 4.1.2取水量供给范围
钢铁联合企业取水量供给范围,包括主要生产(含原料场、烧结、球团、焦化、炼铁、炼钢、轧钢、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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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8916.22012
制品等)、辅助生产(含鼓风机站、氧气站、石灰窑、空压站、锅炉房、机修、电修、检化验、运输等)和附属生产(含厂部、科室、车间浴室、厕所等);不包括企业自备电厂的取水量(含电厂自用的化学水)、矿山选矿用水和外供水量。
4.1.3各种水量的计量
取水量、外购水量、外供水量以企业一级计量表计量。 4.2吨钢取水量
吨钢取水量按式(1)计算:
Vu - Yn+Vg - Va
·( 1 )
Q
式中: Vi- -吨钢取水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吨(m/t); Q- 一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企业钢产量,单位为吨(t): Vi1一一从自建或合建取水设施等取水量总和,单位为立方米(m"); Vi2— 外购水(或水的产品)量总和,包括市政供水工程取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 V— 外供水(或水的产品)量总和,单位为立方米(m")。
5取水定额
5.1 现有企业取水定额
现有钢铁联合企业吨钢取水量定额指标见表1
表1 现有钢铁联合企业吨钢取水量定额指标
名 称普通钢厂特殊钢厂
吨钢取水量/(m*/t)
4.9 7. 0
5.2新建企业取水定额
新建钢铁联合企业吨钢取水量定额指标见表2。
表2新建钢铁联合企业吨钢取水量定额指标
名 称普通钢厂特殊钢厂
吨钢取水量/(m"/t)
4. 5 4. 5
6定额使用说明
6.1取水定额指标为最高允许值,在实际应用中取水量应不大于定额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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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8916.2—2012
6.2钢铁联合企业用水计量器具配置和管理应符合GB24789的要求。 6.3取水定额管理中,水平衡测试应符合GB/T12452要求。 6.4钢铁联合企业在取水定额管理中,用水计算表的格式参见附录A。
GB/T18916.2—2012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钢铁联合企业(厂区内)取水量计算表
钢铁联合企业(厂区内)取水量计算表见表A.1。
表A.1钢铁联合企业(厂区内)取水量计算表
企业名称钢产量① 外购水量? 吨钢取水量②/①
计算起止时间
填报部门
年 月至 年 月
10*t/u 取水量② 10* m*/a 外供水量
10* m°/a 10*m°/a
企业自建取水设施等取水量@
10*m°/a
m/t
各种取水量统计
企业自建取水设施等取水量
外购水量
外供水量
水量/ (10* m°/a)
水量/ (10* m°/a)
项目名称 (10* m/a) 水量/ 自来水净化水软化水除盐水其他水
项目名称地表水地下水电厂尾水其他水
项目名称
生活水净化水软化水除盐水其他水
小计
注:表中②=④十③一5
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书号:155066·1-45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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