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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6903.2--2013 代替GB/T16903.2--2008
标志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第2部分:理解度测试方法
Rules for the presentation of graphical symbols for use on graphical signs--
Part 2 : Methods for testing comprehensibility
(ISO 9186--1 :2007,Graphical symbols---Test methods---Part 1:Methods for
testing comprehensibility, MOD)
2013~11-30实施
2013-0719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16903.2—2013
目 次
前言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5 测试前需搜集的信息
III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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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度测试 6.1 通则 6.2 测试材料的准备 6.3被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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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被试在理解度测试中的任务 6.5理解度测试结果分析 6.6结果分类 6.7分析回答的类别 6.8结果的表示 6.9综合不同地区的测试结果 6.10确定最易理解的方案 7评价测试 7.1 总则 7.2 测试材料的准备 7.3 被试 7.4 被试在评价测试中的任务 7.5分析评价测试的结果 7.6结果的表示.· 7.7综合不同地区的测试结果 7.8评价测试后选择理解度测试方案,附录A(规范性附录) 理解度测试附录B(规范性附录) 评价测试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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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6903.2---2013
前言
GB/T16903是《图形符号表示规则》系列国家标之一。该系列国家标准的结构和名称如下: a)GB/T 16900《图形符号表示规则总则》。 b)GB/T16901《技术文件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第1部分:基本规则; 第2部分:图形符号(包括基准符号库中的图形符号)的计算机电子文件格式规范及其交换要求;第3部分:连接点、网络的分类及其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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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B/T16902《设备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第1部分:原形符号;第2部分箭头的形式和使用; -第3部分:应用导则;
-第4部分:屏幕和显示器用图形符号(图标)的设计指南。
d)GB/T16903《标志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第1部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计原则;
第2部分:理解度测试方法; *第3部分:感知性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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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是GB/T16903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16903.2--2008《标志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第2部分:测试程序》,与
GB/T 16903.2—2008的主要区别为:
-将标准名称更改为《标志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第2部分:理解度测试方法》; -按照ISO9186-1:2007重新进行了修订。 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9186-1:2007《图形符号测试方法第1部分:理解度测试
方法》。本部分与ISO9186-1:2007相比,存在如下技术性差异:
用与国际标准没有一致性程度关系的GB/T15565(所有部分)代替了原国际标准中的
ISO 17724; -用最新国际标准ISO9241-302、ISO 9241-303、ISO 9241-305、ISO 9241-307、ISO 9241-400、 ISO 9241-410、ISO/TS9241-411,ISO 9241~420替代原国际标准中的ISO 9241-3、ISO 9241- 4.ISO 9241-8; -由于我国并未建立图形符号注册制度,因此珊去原国际标准中的相关文字,如第4章注4、第5
章注1; 将原标准对不同国家的测试要求改为对不同地区的测试要求,如5h)、6.3.1。
本部分还对ISO9186-1:2007做了如下编辑性修改:
用国家标准中的图形符号代替原标准中的部分图形符号,如A.3。 本部分由全国图形符号标推化技术委员会(SAC/TC59)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轻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邹传瑜、白殿、陈永权、张亮、杨作年。 原标准于1990年首次发布(标准编号为:GB/T12103一1990),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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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6903.2-—2013
引言
由于建筑物和其他场所内、以及公共服务中越来越多地使用非语言形式作为信息表达方式,因此制定GB/T16903的本部分。
跨国旅行、游览和贸易的不断增长也要求所使用的图形符号能被理解。本部分规定了评估图形符号理解度的方法。
本部分供所有负费制定行业内专用图形符导技术委员会使用,目的是确保图形符号和含义- 对应。与规定图形符号理解度相关赖任何其他组织也可使用。
GB/T 16903.2—2013
标志用图形号表示规则第2部分:理解度测试方法
1范围
GB/T16903的本部分规定了图形符号理解度的测试方法,包括:
测试图形符号方案传递预期信息的准确度时,使用的方法;测试最易理解的图形符号方案时,使用的方法。
编制本部分的目的是确保图形符号和图形标志易于理解,制定在没有补充文字(即说明性文字)时也能被使用者正确理解的图形符号。如果所制定的图形符号不能达到这一要求,图形符号可能需与补充文字同时使用(补充文字用潜在使用者的语言解释图形符号的含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目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565(所有部分)图形符号 术语 GB/T18978.12使用视觉显示终端(VDTs)办公的人类工效学要求第12部分:信息呈现
(GB/T 18978.12---2009, ISO 9241-12 :1998,IDT)
ISO9241-5使用视觉显示终端(VDTs)办公的人类工效学要求第5部分:工作台布置及位置要求(Ergonomic requirements for office work with visual display terminals (VDTs)---Part 5: Worksta tion layout and postural requirements)
ISO 9241-302人机交互系统第302部分:电子视觉显示器用术语(Ergonomics of human- system interaction---Part 302: Terminology for electronic visual displays)
ISO9241~303人机交互系统第303部分:电子视觉显示器要求(Ergonomics of human-system interaction--Part 303: Requirements for electronic visual displays)
ISO9241-305人机交互系统第305部分:电子视觉显示器光学实验测试方法(Ergonomics of human-system interaction--Part 305 : Optical laboratory test methods for electronic visual displays)
ISO9241-307人机交互系统第307部分:电子视觉显示器分析和符合性测试方法(Ergonomics of human-system interaction---Part 3o7 : Analysis and compliance test methods for electronic visual displays)
ISO 9241-400人机交互系统第 400 部分:物理输人设备原则与要求(Ergonomics of human- system interaction-Part 400: Principles and requirements for physical input devices)
ISO 9241-410人机交互系统第 410部分:物理输人设备设计准则(Ergonomics of human- system interaction-Part 410: Design criteria for physical input devices)
ISO/TS9241-411人机交互系统第411部分:物理输人设备设计的评价方法(Ergonomics of human-system interaction--Part 4ll: Evaluation methods for the design of physical input devices)
ISO 924l-420人机交互系统第420部分:物理输人设备的选择(Ergonomics of human-system interaction-Part 420: Selection of physical input devices)
GB/T 16903.2---2013
3术语和定义
GB/T15565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15565.1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3. 1
理解度测试 comprehension test 对方案的理解程度进行量化的测试程序。 [GB/T 15565. 1—2008,定义 3. 26]
3.2
功能function 图形符号所要表示的对象的用途或作用 [GB/T 15565.1--2008,定3.18]
3.3
评价测试judgemen test 用于评价方案的易理解性 [GB/T 15565. 1-2008, 注:在GB/115567.1—2008 中 价测证
3.4
对象 referent 图形符号所要表示的概念 [GB/T 155651--2008,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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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总则
通过进行一次或两测试对对象方案的易理解程度做出评估。在理解度测遂中,扇每位被试出示任一对象的一个符号方案舞问“你认为这个图形符号表达什么含义?”。根据正确回筝的百分率给每个方案记分。在评价测试中,首先要向被试提供某对象所有方案及其预期會义的陈述文字,然后要求被试分别估计能理解各方案含义的人口百分比。通常,任一进行理解度测试的对象的方案数量不超过三
个,而评价测试的结果可以用手选择理解度测试中的方案一注1:当一个对象有四个或四个以上方时,采用评价测试能减少理解度测试的方案数量。 注2:图形符号方案进行标准化注册时,提案者可将理解度测试的结果作为支持信息。
注3:在某些情况下,提案者可能认为评价测试的结果已经提供了足够的信息,并决定不再继续进行理解度测试。 注4:本部分采用纸质呈现或计算机屏幕显示这两种测试方式。也可利用互联网进行测试,但互联网测试应在监督
下进行,以确保是按本部分中的规定进行测试,尤其要确保被试是独立完成并且正确输人了个人的详细信息和相应回答。
5测试前需搜集的信息
对象和方案的提案者应提交以下信息: a)测试的方案数量; b)接收所提交的测试结果的相关机构的名称和具体联系方式; c) 该机构对所提交信息的详细要求;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