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
J11921-2011
XJJ001-2011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
Design Standard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in Severe Cold and Cold Zones
Execution Detailed Rules
2011-10-20 发布
2012-1-1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
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
Design Standard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in Severe Cold and Cold Zones
Execution Detailed Rules
J119212011 XJJ001—2011
主编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标准服务中心批准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12年1月1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关于发布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严寒和寒冷地区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
新建标[2011]1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兵团建设局、新疆建工集团、兵团建工师、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06年自治区第一批工程建设编制计划的通知》(新建标[2006]15号),自治区建设标准服务中心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复同意,现批准为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XJJ011-2011,备案号为:J11921-2011,其中4.1.3、4.1.4、 4.2.2、4.2.6、5.1.1、5.1.6、5.2.4、5.2.9、5.2.13、5.2.19、 5.2.20、5.3.3、5.4.3、5.4.8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细则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
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实施细则》 (XJJ001-1999)同时废止。本细则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自治区建设标准服务中心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及组织出版发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0一年十月二十月
前 言
为加强《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26-2010)的贯彻落实,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06年自治区第一批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新建标12006115号)的要求,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设计研究院、 新疆大学建筑工程学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XII001-2011(以下简称纸则)。
细则编制组通过广泛的调查研究,结合新疆地区的气候特点,针对我区现阶段建筑节能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其他省市有关建筑节能的相关标准,在多次研究讨论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细化了节能设计标准对我区各市县的基本规定,以达到国家目前对建筑节能目标的要求。
本细则共分五章十二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严寒和寒冷地区气候子区与室内热环境计算参数,建筑与围护结构热工设计,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节能设计等。
本细则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细测则由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设计研究院技术部(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25号,电话: 0991-8869192-2150,邮政编码830002)。
主编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设计研究院
新疆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参编单位:乌鲁木齐市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
自治区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办公室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华凯筑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奎屯永通工贸有限公司库尔勒新工建材厂乌鲁本齐纽新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新疆孚德节能工程有限公司新疆鸿利源科技有限公司新疆新世达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张恒业 张振东 王绍瑞 王万江 刘湘燕
刘险峰 汤高举 李洁 陆晓瑛 刘欣成霄 王辉 曹建平 郝洪锐 王维新何沛文 刘 冰 杨.熙
主要审查人: 孙国城 敬跃先 石 敏 张克荣 车维淼
屈 哲 刘 鸣 郁新喜
主要审定人: 贺亮 史正武 王波 李忠研 张妍
白明石 郁利华 李建国 霍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