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93.080.01 P66
DB33
浙江省地 方标准
DB33/T7042013
代替DB33/704-2008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Design specification for freeway safety facilities
2013-10-14发布
2013-11-14实施
发布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33/T7042013
目 次
前言
IV
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
1
2
3 术语和定义
L
一般规定 4. 1 高速公路名称和编号设置规定 4. 2 信息发布规定 4. 3 指路体系 4. 4 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 4. 5 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 4.6 标志速度的设置 4. 7 高速公路重点路段, 4.8 特殊车辆通行管理, 4. 9 新技术、新产品应用 4. 10 文件编制, 4. 11 交通安全设施质量 5防撞设施 5. 1 防撞等级的划分, 5. 2 防撞设施的型式 5. 3 般路段设置规定 5. 4 连接、交叉路段设置规定 5. 5 其它路段护栏 5.6 特殊路段防撞设计 5.7 防腐和颜色 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6. 1 般规定 6. 2 版面设计 6.3 支撑方式 6. 4 桥梁上标志基础预留预埋 6. 5 标志材料, 6.6 里程牌、百米牌和桥隧名称标志 6.7 互通式立交出入口标线 6.8 路面文字标记 6.9 隆声带 6. 10 标线材料
4
8
8 C 10 10 10 11 11 12 12
I
DB33/T7042013 指路体系,
12 12 12 14 ..16 17
7
7. 1 指路体系原则 7.2指路体系框架. 7.3指路信息分布. 7.4信息优先原则. 7.5信息量控制. 7.6 指路标志设计 8 视线诱导设施, 8.1 设置要求. 8.2 视线协调. 8.3 不良天色和气候的视线诱导 8.4 自发光产品的选用,限速和限速标志设置
17 19 .. 19 19
19 20 20 20 21 22 23 23 ..23
9
9.1 速度限制. 9.2 限速信息的传递方式 9.3 速度控制措施, 10 路段和节点 10.1 平曲线路段 10.2 竖曲线路段. 10.3 隧道路段 10.4 桥梁路段 10.5 互通区和服务区, 10.6 连接道路和交叉口 11 改(扩)建工程 11. 1 般规定 11. 2 交通评估. 11.3 道路交通条件检查 11. 4 设计划分.. 11.5 交通安全设施. 11.6 施工作业区布置 11.7 检测和试验附录A(规范性附录) 交通安全设施质量要求. 附录B(规范性附录) 浙江省指路体系分层附录C(资料性附录) 互通区交通标志应用示例. 参考文献,
25 .27 . 27 32 33 . 33 . 33 33 .33 34 ..34 . 35 . 36 40 . 45 52
II
DB33/T 704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3/704一2008,与DB33/704一200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路权、强制性信息、指路体系、交通管制、警示设施、诱导设施术语(见3.1、3.2、3.5、 3.8、3.13、3.14; 一修改了运行速度、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长陡坡路段、连接道路术语(见3.3、3.6、3.11、3.12, 2008年版的2.1、2.4、2.8、2.9、2.10);删除了大型枢纽术语(2008年版的2.5):删除了浙江省境内高速公路命名规则(2008年版的3.1):修改了高速公路名称和编号设置规定、信息发布规定(见4.1、4.2,2008年版的3.2、3.5);增加了指路体系、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的一般规定(见4.3、4.4);一修改了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标志速度的设置、高速公路重点路段、新技术、新产品应用(见
4.5、4.6、4.7、4.9,2008年版的3.6、3.8、3.7、3.4);增加了交通安全设施质量要求(见4.11);一修改了防撞设施(见5,2008年版的4);一修改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见6,2008年版的5、6);修改了指路体系(见7,2008年版的9);修改了视线诱导设施(见8,2008年版的7);增加了限速和限速标志设置(见9);修改了路段和节点(见10,2008年版的10);修改了改(扩)建工程(见11,2008年版的8);增加了交通安全设施质量要求(见附录A);修改了浙江省指路体系分层(见附录B,2008年版的附录B);修改了互通区交通标志应用示例(见附录C,2008年版的附录C);删除了改(扩)建工程交通安全防护示例、连接线渠化示例、交通标志版面、专用名词中英文对照表(见2008年版的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公路管理局、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长军、吴德兴、郭敏、王立明、王国华、丁旭东、陈海君、楼晓寅、邵宏、 夏方庆、张文彪、朱定勤、龚一朋、王伟力、项柳福、袁迎捷、刘拥辉、杨辉、孙巧丽、万毅宏、洪炯、 郑军、陈宏飞、王文君、景磊、沈雅婕、张科、张苗、郭旷、叶位民、郑正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3/704—2008。
I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