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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4170-2011 钢制螯合树脂塔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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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4170-2011 钢制螯合树脂塔 ICS 71.120.10;75.180.20;23.020.30 G 93 备案号:34477—2012
H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 4170--2011
钢制螯合树脂塔
Steel chelating resin towers
2011-12-20发布
2012-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5发布 HG/T 4170—2011
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工机械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司继松、郭永平、何亚祺、王荣春、付红。
1 HG/T 4170—2011
表2过滤元件结构螯合树脂塔规格参数
直径/mm DN 600 DN 700 DN 800 DN 900 DN 1000 DN 1100 DN 1200 DN1300 DN1400 DN1500 DN1600 DN 1800 DN 2 000 DN2200 DN 2300 DN 2400 DN 2500 DN 2600 DN 2 700 DN2800 DN2900 DN 3000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注:除表中所列外,可根据使用单位要求增加规格。 4. 3 结构型式 4.3.1 筛网结构整合树脂塔结构型式见图1,过滤元件结构螯合树脂塔结构型式见图2。
型号 SZT- II -600 SZT- II -700 SZT- II -800 SZT-I-900 SZT-II-1000 SZT-IⅡI1100 SZT-I-1200 -0. 02<0. 6
工作压力/MPa 0.02<0.6 0.02<0.6 0.020.6 0.020.6 0.02<0.6 0.02<≤0.6 0.02<0.6
工作温度/℃ 1060 10入60 1060 1060 1060 1060 1060 10≤≤60 1060 10≤60 10≤60 1060 10≤60 1060 1060 1060 1060 1060 1060 1060 1060 10≤60
容积/m3 ~0. 8 ~1. 0 ~1. 5 ~1.8 ~2. 3 ~3. 0 ~4. 0 ~4. 5 ~5.0 ~ 6. 5 ~7. 5 ~9. 5 ~12. 5 ~15.0 ~18.5 ~19. 0 ~21.0 ~22.5 ~24.5 ~26.0 ~29.0 ~31.0
SZT-II-1300 SZT-II-1400 0.020. 6
0.020.6 -0.02<0.6 0.02<0.6 0.02<0.6 0.02 SZT- II-1500 SZT-II-1600 SZT-I -1800 SZT-I-2000 SZT-II-2200 SZT-II-2300 SZT- I-2400 SZT-II-2500 SZT-II-2600 SZT-I-2700 SZT-II-2800 SZT-I-2900 SZT- II -3000 -0.02<0.6
整合树脂
U
筛网组件

图1筛网结构合树脂塔结构型式
3 HG/T4170—2011
整合树脂
K
过滤元件
i
图2过滤元件结构螯合树脂塔结构型式
5要求 5.1总则
本标准适用范围内的整合树脂塔,其设计、制造、检验与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还应遵守 GB150、TSGR0001和国家颁布的有关法令、法规及图样要求。 5.2资格与职责 5.2.1资格 5.2.1.1整合树脂塔的设计、制造单位应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5.2.1.2整合树脂塔的设计单位应持有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制造单位应持有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5.2.2职责 5.2.2.1设计单位的职责:
(a)设计单位应对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b)设计文件中至少应包括设计计算书和设计图样。
5.2.2.2制造单位的职责:
(a)制造单位应按照设计图样要求进行制造; (b)制造单位的检验部门在鳌合树脂塔制造过程中和完工后,应按本标准和图样规定进行各项检验与试验,提出检验报告,并对报告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c)制造单位对其制造的每台产品至少应具有下列技术文件备查:
制造工艺图或制造工艺卡;材料证明文件及材料表;焊接记录;制造过程中及完工后的检验记录;
4 HG/T4170—2011
.竣工图; -质量证明书及产品合格证。
5.3材料 5.3.1螯合树脂塔的受压元件用钢的选材原则、用钢标准及许用应力值等均应符合GB150中的有关规定。 5.3.2螯合树脂塔的非受压元件用钢应是已列人材料标准的钢材。当作为焊接件时,应采用焊接性能良好且不会导致被焊件性能降低的钢材。 5.3.3螯合树脂塔与进液口连接的滴液管选用PVC管材。管材的规格尺寸及偏差应符合GB/T 4219.1中的有关规定。颜色一般为灰色,也可根据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滴液管包覆两层过滤网。 5.3.4筛网结构螯合树脂塔用过滤网宜采用聚偏二氯乙烯莎纶网,此网与垫片固化后再钻孔(见图1)。 5.3.5过滤元件结构螯合树脂塔用过滤元件(见图2)宜采用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工程塑料。 5.3.6螯合树脂塔衬里用橡胶板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HG/T20677中有关规定及图样技术要求。 5.3.6.1为满足离子膜法制烧碱对盐水的有关要求,衬里用材料应为低钙、镁橡胶板,首次使用的胶板制造厂家应做型式试验, 5.3.6.2螯合树脂塔常用橡胶衬里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复合橡胶衬里:选用丁基预硫化/氯丁自然硫化两种橡胶复合衬里
天然硬橡胶衬里。 注:在满足设计使用要求的条件下,也可根据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衬胶品种。
5.4金属壳体 5.4.1金属壳体的设计、制造、检验及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还应遵守GB150、TSGR0004、 HG/T20677和HG/T20678中的有关规定及图样技术要求。 5.4.2金属壳体结构设计应合理。需衬橡胶层部位,必须保证衬胶施工时,手或工具能顺利进行操作。 5.4.3金属壳体的表面,要求平整光滑,凡棱角部位均呈圆孤过渡。内部拐角圆孤半径r≥5mm;外部棱角圆弧半径r≥3mm。 5.4.4焊接 5.4.4.1受压元件的施焊应由取得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焊工担任。 5.4.4.2受压元件施焊前的焊接工艺评定,应符合JB4708的要求。 5.4.4.3 3与金属壳体焊接的所有零部件,必须在衬胶施工前完成焊接,衬胶后不允许再进行焊接。 5.4.4.4金属壳体必须采用连续的对接焊接接头结构,不得采用搭接焊接接头结构,衬胶部位的角接头应采用连续的满焊结构。被衬胶金属表面凸出的焊接接头余高不得超过2mm,焊接接头表面应平整、圆滑,不得有气孔、焊瘤、咬边等缺陷。 5.4.5无损检测 5.4.5.1无损检测人员应符合TSGR0004中的有关规定。 5.4.5.2金属壳体的A、B类对接接头(A、B类对接接头的划分按照GB150的规定),采用X射线检测,检测工艺按照JB/T4730.2的规定,检测比例大于等于20%,不低于级合格。吊耳与壳体的焊接接头采用磁粉检测,检测工艺按照JB/T4730.4,I级合格。金属壳体的C、D类焊接接头(C、D类对接接头的划分按照GB150的规定),对其表面进行磁粉或者渗透检测,其中磁粉检测工艺按照JB/T 4730.4,I级合格,渗透检测工艺按照JB/T4730.5,I级合格,但优先选用磁粉检测。 5.4.6金属壳体表面缺陷应在涂胶浆前处理完成。焊接接头修磨至规定要求,过渡圆角合格,飞溅杂物清除干净等。焊接接头缺陷处应补焊修磨,不得填塞任何物质。 5.4.7金属壳体部分制造完毕后应进行液压试验,介质为水,试验压力按图纸规定要求,不得有渗漏
5 HG/T 4170—2011 现象。试压垫片一般应单独配作,不得采用设备中的橡胶垫片。 5.5内件 5.5.1对设备内需要衬胶后再组装的内件,应在衬胶前预装,确定位置并预留衬胶层厚度,再进行组对焊接。 5.5.2金属内件应结构简单,焊接接头圆滑饱满并打磨光滑,棱角倒圆。 5.5.3对于可拆的内件应考虑衬胶层的厚度,防止衬胶后安装困难,破坏衬胶层。 5.6金属壳体、内件村胶表面处理 5.6.1在进行衬胶前,需衬胶的金属层表面必须进行除锈处理,达到除锈等级Sa5/2要求。除锈处理不合格的,不得进行衬里施工。 5.6.2已处理好的金属表面,应去除浮灰并保持清洁,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在处理后4h 内尽快进行第一次刷浆工作。若处理好的表面在空气中暴露超过4h,经检查其金属表面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重新进行处理。 5.6.3要贴合衬胶的金属表面,在衬胶的整个过程中,其大气环境最低应保持在露点温度3℃以上。 否则应采取除湿或加热措施。 5.7橡胶村里 5.7.1橡胶衬里的层数、厚度应严格按图样规定的要求。衬里层数一般为2层,每层厚度为2mm。特殊要求下可贴3层,但衬胶层总厚不得超过6mm。 5.7.2胶板在下料前应进行外观(必要时可用电火花检查)和厚度检查,胶板表面外观不得存在气泡、 针眼等缺陷。胶板厚度允差为图纸标注厚度的一10%~十15%以内。 5.7.3衬胶施工必须进行中间过程检查,检查衬里层接缝有无漏烙、漏压和烙焦现象;检查衬里接缝搭接方向是否正确,接头是否贴合严实;每衬一层胶板均应用电火花检测仪检查衬里层有无漏电现象。 5.7.4衬胶后衬胶层表面(除密封面外)允许有深度不超过0.5mm的缺陷、印痕等凹陷,但不得出现裂纹或海绵状气孔。 5.7.5法兰密封面衬胶层厚度均匀,胶面光滑平整,没有影响密封性能的缺陷。 5.7.6螯合树脂塔橡胶衬里的施工及硫化工艺应符合HG/T20677的有关要求。当采用天然橡胶衬胶时,设备衬胶后应在20℃~35℃条件下至少放置两周方可转入其他工序。当采用自然硫化橡胶衬胶时,设备衬胶后应在0℃以上室温内,温度无剧烈变化条件下,盛水保管。 5.7.7螯合树脂塔的衬胶胶种和村胶设备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以衬胶厂家提供的衬胶合格证书为依据,衬胶合格证书包括采用胶板的名称、主要性能指标、物理性能、化学性能、衬胶后实测的检验数据、合格证书或(及)检测报告授权放行人签字等项目。 6试验方法 6.1除本标准规定的以下试验方法外,GB150、TSGR0004、HG/T20677和HG/T20678中规定的试验方法也适用于本标准。 6.2.金属壳体与封头组对前,用钢卷尺分别测量其内周长。 6.3金属壳体表面内、外部拐角圆弧用角度规进行测量。 6.4金属壳体表面焊接接头的裂纹、气孔、焊瘤、咬边等缺陷用目测方法进行检查,焊缝余高用焊接接头检测器检查。 6.5需衬胶的金属层表面的除锈等级应符合HG/T20678中的有关规定。 6.6金属壳体制造完成后进行液压试验,介质为水,试验压力按图样技术要求,保压时间30min,无渗漏现象。 6.7金属内件焊接接头外观质量用目测方法检查。 6.8衬胶层厚度用测厚仪检测,检测点的数目视工件的形状大小而定(一般检测5点~10点)各测点 6 ICS 71.120.10;75.180.20;23.020.30 G 93 备案号:34477—2012
H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 4170--2011
钢制螯合树脂塔
Steel chelating resin towers
2011-12-20发布
2012-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5发布 HG/T 4170—2011
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工机械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司继松、郭永平、何亚祺、王荣春、付红。
1 HG/T 4170—2011
表2过滤元件结构螯合树脂塔规格参数
直径/mm DN 600 DN 700 DN 800 DN 900 DN 1000 DN 1100 DN 1200 DN1300 DN1400 DN1500 DN1600 DN 1800 DN 2 000 DN2200 DN 2300 DN 2400 DN 2500 DN 2600 DN 2 700 DN2800 DN2900 DN 3000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注:除表中所列外,可根据使用单位要求增加规格。 4. 3 结构型式 4.3.1 筛网结构整合树脂塔结构型式见图1,过滤元件结构螯合树脂塔结构型式见图2。
型号 SZT- II -600 SZT- II -700 SZT- II -800 SZT-I-900 SZT-II-1000 SZT-IⅡI1100 SZT-I-1200 -0. 02<0. 6
工作压力/MPa 0.02<0.6 0.02<0.6 0.020.6 0.020.6 0.02<0.6 0.02<≤0.6 0.02<0.6
工作温度/℃ 1060 10入60 1060 1060 1060 1060 1060 10≤≤60 1060 10≤60 10≤60 1060 10≤60 1060 1060 1060 1060 1060 1060 1060 1060 10≤60
容积/m3 ~0. 8 ~1. 0 ~1. 5 ~1.8 ~2. 3 ~3. 0 ~4. 0 ~4. 5 ~5.0 ~ 6. 5 ~7. 5 ~9. 5 ~12. 5 ~15.0 ~18.5 ~19. 0 ~21.0 ~22.5 ~24.5 ~26.0 ~29.0 ~31.0
SZT-II-1300 SZT-II-1400 0.020. 6
0.020.6 -0.02<0.6 0.02<0.6 0.02<0.6 0.02 SZT- II-1500 SZT-II-1600 SZT-I -1800 SZT-I-2000 SZT-II-2200 SZT-II-2300 SZT- I-2400 SZT-II-2500 SZT-II-2600 SZT-I-2700 SZT-II-2800 SZT-I-2900 SZT- II -3000 -0.02<0.6
整合树脂
U
筛网组件

图1筛网结构合树脂塔结构型式
3 HG/T4170—2011
整合树脂
K
过滤元件
i
图2过滤元件结构螯合树脂塔结构型式
5要求 5.1总则
本标准适用范围内的整合树脂塔,其设计、制造、检验与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还应遵守 GB150、TSGR0001和国家颁布的有关法令、法规及图样要求。 5.2资格与职责 5.2.1资格 5.2.1.1整合树脂塔的设计、制造单位应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5.2.1.2整合树脂塔的设计单位应持有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制造单位应持有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5.2.2职责 5.2.2.1设计单位的职责:
(a)设计单位应对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b)设计文件中至少应包括设计计算书和设计图样。
5.2.2.2制造单位的职责:
(a)制造单位应按照设计图样要求进行制造; (b)制造单位的检验部门在鳌合树脂塔制造过程中和完工后,应按本标准和图样规定进行各项检验与试验,提出检验报告,并对报告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c)制造单位对其制造的每台产品至少应具有下列技术文件备查:
制造工艺图或制造工艺卡;材料证明文件及材料表;焊接记录;制造过程中及完工后的检验记录;
4 HG/T4170—2011
.竣工图; -质量证明书及产品合格证。
5.3材料 5.3.1螯合树脂塔的受压元件用钢的选材原则、用钢标准及许用应力值等均应符合GB150中的有关规定。 5.3.2螯合树脂塔的非受压元件用钢应是已列人材料标准的钢材。当作为焊接件时,应采用焊接性能良好且不会导致被焊件性能降低的钢材。 5.3.3螯合树脂塔与进液口连接的滴液管选用PVC管材。管材的规格尺寸及偏差应符合GB/T 4219.1中的有关规定。颜色一般为灰色,也可根据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滴液管包覆两层过滤网。 5.3.4筛网结构螯合树脂塔用过滤网宜采用聚偏二氯乙烯莎纶网,此网与垫片固化后再钻孔(见图1)。 5.3.5过滤元件结构螯合树脂塔用过滤元件(见图2)宜采用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工程塑料。 5.3.6螯合树脂塔衬里用橡胶板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HG/T20677中有关规定及图样技术要求。 5.3.6.1为满足离子膜法制烧碱对盐水的有关要求,衬里用材料应为低钙、镁橡胶板,首次使用的胶板制造厂家应做型式试验, 5.3.6.2螯合树脂塔常用橡胶衬里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复合橡胶衬里:选用丁基预硫化/氯丁自然硫化两种橡胶复合衬里
天然硬橡胶衬里。 注:在满足设计使用要求的条件下,也可根据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衬胶品种。
5.4金属壳体 5.4.1金属壳体的设计、制造、检验及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还应遵守GB150、TSGR0004、 HG/T20677和HG/T20678中的有关规定及图样技术要求。 5.4.2金属壳体结构设计应合理。需衬橡胶层部位,必须保证衬胶施工时,手或工具能顺利进行操作。 5.4.3金属壳体的表面,要求平整光滑,凡棱角部位均呈圆孤过渡。内部拐角圆孤半径r≥5mm;外部棱角圆弧半径r≥3mm。 5.4.4焊接 5.4.4.1受压元件的施焊应由取得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焊工担任。 5.4.4.2受压元件施焊前的焊接工艺评定,应符合JB4708的要求。 5.4.4.3 3与金属壳体焊接的所有零部件,必须在衬胶施工前完成焊接,衬胶后不允许再进行焊接。 5.4.4.4金属壳体必须采用连续的对接焊接接头结构,不得采用搭接焊接接头结构,衬胶部位的角接头应采用连续的满焊结构。被衬胶金属表面凸出的焊接接头余高不得超过2mm,焊接接头表面应平整、圆滑,不得有气孔、焊瘤、咬边等缺陷。 5.4.5无损检测 5.4.5.1无损检测人员应符合TSGR0004中的有关规定。 5.4.5.2金属壳体的A、B类对接接头(A、B类对接接头的划分按照GB150的规定),采用X射线检测,检测工艺按照JB/T4730.2的规定,检测比例大于等于20%,不低于级合格。吊耳与壳体的焊接接头采用磁粉检测,检测工艺按照JB/T4730.4,I级合格。金属壳体的C、D类焊接接头(C、D类对接接头的划分按照GB150的规定),对其表面进行磁粉或者渗透检测,其中磁粉检测工艺按照JB/T 4730.4,I级合格,渗透检测工艺按照JB/T4730.5,I级合格,但优先选用磁粉检测。 5.4.6金属壳体表面缺陷应在涂胶浆前处理完成。焊接接头修磨至规定要求,过渡圆角合格,飞溅杂物清除干净等。焊接接头缺陷处应补焊修磨,不得填塞任何物质。 5.4.7金属壳体部分制造完毕后应进行液压试验,介质为水,试验压力按图纸规定要求,不得有渗漏
5 HG/T 4170—2011 现象。试压垫片一般应单独配作,不得采用设备中的橡胶垫片。 5.5内件 5.5.1对设备内需要衬胶后再组装的内件,应在衬胶前预装,确定位置并预留衬胶层厚度,再进行组对焊接。 5.5.2金属内件应结构简单,焊接接头圆滑饱满并打磨光滑,棱角倒圆。 5.5.3对于可拆的内件应考虑衬胶层的厚度,防止衬胶后安装困难,破坏衬胶层。 5.6金属壳体、内件村胶表面处理 5.6.1在进行衬胶前,需衬胶的金属层表面必须进行除锈处理,达到除锈等级Sa5/2要求。除锈处理不合格的,不得进行衬里施工。 5.6.2已处理好的金属表面,应去除浮灰并保持清洁,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在处理后4h 内尽快进行第一次刷浆工作。若处理好的表面在空气中暴露超过4h,经检查其金属表面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重新进行处理。 5.6.3要贴合衬胶的金属表面,在衬胶的整个过程中,其大气环境最低应保持在露点温度3℃以上。 否则应采取除湿或加热措施。 5.7橡胶村里 5.7.1橡胶衬里的层数、厚度应严格按图样规定的要求。衬里层数一般为2层,每层厚度为2mm。特殊要求下可贴3层,但衬胶层总厚不得超过6mm。 5.7.2胶板在下料前应进行外观(必要时可用电火花检查)和厚度检查,胶板表面外观不得存在气泡、 针眼等缺陷。胶板厚度允差为图纸标注厚度的一10%~十15%以内。 5.7.3衬胶施工必须进行中间过程检查,检查衬里层接缝有无漏烙、漏压和烙焦现象;检查衬里接缝搭接方向是否正确,接头是否贴合严实;每衬一层胶板均应用电火花检测仪检查衬里层有无漏电现象。 5.7.4衬胶后衬胶层表面(除密封面外)允许有深度不超过0.5mm的缺陷、印痕等凹陷,但不得出现裂纹或海绵状气孔。 5.7.5法兰密封面衬胶层厚度均匀,胶面光滑平整,没有影响密封性能的缺陷。 5.7.6螯合树脂塔橡胶衬里的施工及硫化工艺应符合HG/T20677的有关要求。当采用天然橡胶衬胶时,设备衬胶后应在20℃~35℃条件下至少放置两周方可转入其他工序。当采用自然硫化橡胶衬胶时,设备衬胶后应在0℃以上室温内,温度无剧烈变化条件下,盛水保管。 5.7.7螯合树脂塔的衬胶胶种和村胶设备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以衬胶厂家提供的衬胶合格证书为依据,衬胶合格证书包括采用胶板的名称、主要性能指标、物理性能、化学性能、衬胶后实测的检验数据、合格证书或(及)检测报告授权放行人签字等项目。 6试验方法 6.1除本标准规定的以下试验方法外,GB150、TSGR0004、HG/T20677和HG/T20678中规定的试验方法也适用于本标准。 6.2.金属壳体与封头组对前,用钢卷尺分别测量其内周长。 6.3金属壳体表面内、外部拐角圆弧用角度规进行测量。 6.4金属壳体表面焊接接头的裂纹、气孔、焊瘤、咬边等缺陷用目测方法进行检查,焊缝余高用焊接接头检测器检查。 6.5需衬胶的金属层表面的除锈等级应符合HG/T20678中的有关规定。 6.6金属壳体制造完成后进行液压试验,介质为水,试验压力按图样技术要求,保压时间30min,无渗漏现象。 6.7金属内件焊接接头外观质量用目测方法检查。 6.8衬胶层厚度用测厚仪检测,检测点的数目视工件的形状大小而定(一般检测5点~10点)各测点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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