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1.120;83.200 G 95 备案号:34713—2012
H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24202011 代替HG/T2420---1993
纤维帘布裁断机
Textile bias cutter
2011-12-20发布
2012-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HG/T 2420—20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HG/T2420—1993《立式裁断机》,与HG/T2420---199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纤维帘布裁断机的基本参数并作为资料性附录A(见3.2,1993年版的3.2);减小了裁断机裁断宽度的偏差[见4.2a),1993年版的4.2];增加了裁断角度偏差要求[见4.2b)];增加了帘布接头错边偏差要求[见4.2c)];一增加了布搭接尺寸偏差要求[见4.2d)];增加了帘布卷取对中偏差要求[见4.2e];增加了帘布拉伸率要求[见4.2f)];增加了送布机构重复运动偏差要求(见4.4);:一增加了上下裁刀的调整间隙要求(见4.5);一增加了裁刀的表面热处理要求(见4.9);
增加了判定规则(见7.2.2); ·修改了包装的规定(见8.2);取消了原标准中其他(见1993年版9)。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橡胶塑料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橡胶机械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71/SC1)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广州华工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建浩、于立、王秀琴、于明进、何成、杨锋。 本标准代替了HG/T2420—1993。 HG/T2420-1993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G5-15601984。
I
HG/T2420—2011
纤维帘布裁断机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纤维帘布裁断机(以下简称裁断机)的型号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安全与环保要求、 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裁断覆胶纤维帘布的裁断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modGB/T191—2008,ISO780:1997) GB5226.1 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idtGB5226.1---2008,
IEC60204-1:2005)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12783 橡胶塑料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GB/T13306 标牌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HG/T 2108 橡胶机械噪声声压级的测定 HG/T3120 橡胶塑料机械外观通用技术条件 HG/T3228 :橡胶塑料机械涂漆通用技术条件
3型号与基本参数 3.1裁断机的型号及表示方法应符合GB/T12783的规定。 3.2裁断机的基本参数参见附录A。 4 技术要求 4.1裁断机应符合本标准的各项技术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2裁断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裁断宽度极限偏差不大于士1.0mm; b)裁断角度偏差不大于士0.5°; c) 帘布接头错边偏差不大于2.0mm; d)帘布搭接尺寸极限偏差不大于士1.0mm; e)帘布卷取对中偏差不大于土3.0mm; f)帘布拉伸率不大于0.7%。
4.3送布机构的送布速度、送布长度应根据需要设定,并可调,参见附录A。 4.4送布机构重复运动偏差应不大于士0.1mm。 4.5上下裁刀的调整间隙应不大于0.02mm,试裁卫生纸应无粘连。 4.6 储布量参见附录A表A.2中储布量。 4.7帘布搭接机构应可调,参见附录A表A.1中搭接尺寸范围。 4.8 裁断角度应能够自动或手动调节,参见附录A表A.1或A.2中裁断角度范围。
1
HG/T2420—2011 4.9裁刀应具有足够的刚性和韧性,其表面应进行热处理,硬度应在HRC60~HRC65范围内。 4.10裁刀的上下表面应进行防粘处理。 4.11裁断机的外观质量应符合HG/T3120的规定。 4.12裁断机的涂漆质量应符合HG/T3228的规定。 5安全与环保要求 5.1 裁断机各机构的结构和配置,应保证其安全操作和便于维护。 5.2裁断机的机械运动部件应设防护装置。 5.3裁断机的刹车机构应灵敏可靠,并能使送布或裁刀在任意位置停止工作。 5.4 电气控制系统和设备应符合GB5226.1的规定。 5.5裁断机工作时的噪声声压级应不大于85dB(A)。 6试验 6.1空运转试验 6.1.1每台/套设备总装检验合格后,应进行各部件单动的试验。 6.1.22 空运转试验中应检查下列项目:
a) 参照附录A表A.1、表A.2检查裁断次数及裁断角度; b) 按4.2、4.3、4.4、4.5、4.6检查,并应符合其规定; c) 按5.5检查安全及运转时的噪声声压级,其噪声声压级的检测方法按HG/T2108中的规定。
6.2负荷运转试验 6.2.1空运转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负荷运转试验。 6.2.2 负荷运转试验允许在使用单位进行。 6.2.3 负荷运转试验中应检查下列项目:
a) 参照附录A表A.1、表A.2检查各项基本参数; b)参照附录A表A.1、表A.2检查裁断宽度和角度,至少裁5块帘布,检查裁断宽度和角度的极
限偏差;
c) 按5.5检查安全及噪声声压级,其检测方法按HG/T2108的规定。 7检验规则 7.1出厂检验 7.1.1每台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 7.1.2出厂检验应按4、6.1的规定进行。 7.1.3每台产品应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出厂时应附有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证件。 7.2型式检验 7.2.1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全部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作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进,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每年应抽检一台;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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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2420—2011
7.2.2 判定规则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为合格。型式检验每次抽验一台,若有不合格项时,应再抽验一台,若还有不合格项时,则应逐台检验。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
每台产品应在适当的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其标牌的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3306 的规定,并有下列内容:
a) 制造厂名或商标; b) 产品名称及型号; c) 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 d) 制造日期; c) 产品编号; f)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8.2 包装
产品包装质量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在产品包装箱中应装有下列技术文件(装入防水的袋内):
a)装箱单; b)产品合格证; c)产品使用说明书。
8.3运输
产品的运输应符合GB/T191和GB/T6388的规定。 8.4 购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处、避免受潮,露天存放时应有防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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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2420—2011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纤维帘布裁断机基本参数
A.1适用于半钢子午线轮胎胎体的纤维帘布裁断机基本参数见表A.1。
表A.1 1适用于半钢子午线轮胎胎体的纤维帘布裁断机基本参数
参数值 1500
项 目
备 注
帘布最大幅宽/mm
20 25
圆盘刀式裁断刀式裁断
裁断次数/(次/min)
N
裁断宽度范围/mm 裁断角度范围/(°)
200~900 90±5
12 20 2~5 5万 500万
圆盘刀式裁断刀式裁断
接头次数/(次/min)
N
搭接尺寸范围/mm 圆盘刀刀片寿命/次刀刀片寿命/次/刃
圆盘刀式裁断刀式裁断
A. 2 适用于斜交带束层和胎体的纤维帘布裁断机基本参数见表A.2。
表A.2 适用于斜交带束层和胎体的纤维帘布裁断机基本参数
项 目
参数值 1 500
备 注
帘布最大幅宽/mm 裁断次数/(次/min)裁断角度范围/(")供布输送带线速度/(m/min)储布量/mm 送布长度/mm
≤ <
20 0~75 60 ≥4 000 2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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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纤维帘布裁断机 HG/T2420—2011
出版发行:化学工业出版社
(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南街13号邮政编码100011)
化学工业出版社印刷厂
880mm×1230mm1/16印张 字数9千字
2012年3月北京第1版第1次印刷
书号:155025·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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