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91.100.15 Q 13
JG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JG/T 494—2016
建筑及市政工程用净化海砂
The washed sea sand for construction and municipal engineering
2016-06-01发布
2016-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
JG/T 494---2016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分类、规格和标记. 5 要求 6
IⅡI
7
7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和贮存
7
8
JG/T 494---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中源砂业有限公司、漳浦集大新材料科枝有限公司、厦门新起点砂石进
出口有限公司、天津市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耐久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科技大学、深圳大学、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原福砂业有限公司、福建祥正砂业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中国砂石协会、福建中建海砂净化设备有限公司、福建环宇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飞龙、陈火城、蒋荃、翁德平、李晓刚、邢锋、韩宁旭、吴俊升、陈泽鑫、陈俊彪、 薛毅勇、王庆耀、吴帅、张倩、白锡庆、刘栋、李建新、王毅、涂刚要、郭金宏、李晓明、崔宏志、曾晓镇、 韩继先、魏少忠、林常青、刘顺利、刘翼、林基炜、李炀、陈惠民、颜兆荣、郑师恩、林仕喜。
Ⅲ
JG/T494-2016
建筑及市政工程用净化海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及市政工程用净化海砂的术语与定义、分类与规格、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标志、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及市政工程中混凝土及其制品和建筑砂浆用净化海砂。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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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01化学试剂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2 2化学试剂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6003.1 1试验筛技术要求和检验第1部分:金属丝编织网试验筛 GB/T6003.2 2试验筛技术要求和检验 金第2部分:金属穿孔板试验筛 GB656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14684—2011 建设用砂
3术语和定义
GB/T14684一20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 GB/T14684—2011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净化海砂 washed seasand 采用专用设备和工艺技术进行处理达到使用要求的海砂。
3.2
含泥量claycontent 天然砂中粒径小于75μm的颗粒含量。 [GB/T14684—2011,定义3.3]
3.3
泥块含量claylumpsandfriableparticlescontent 砂中原粒径大于1.18mm,经水浸洗、手捏后小于600μm的颗粒含量。 [GB/T14684—2011,定义3.5]
3.4
细度模数finenessmodule 衡量砂粗细程度的指标。 [GB/T14684-2011,定义3.6]
3.5
坚固性 sturdiness 砂在自然风化和其他外界物理化学因素作用下抵抗破裂的能力。 注:改写GB/T14684—2011,定义3.7。
1
JG/T494—2016 3.6
碱骨料反应alkali-aggregatereaction 水泥、外加剂等混凝土组成物及环境中的碱与骨料中碱活性矿物在潮湿环境下缓慢发生并导致混
凝土开裂破坏的膨胀反应。
4分类、规格和标记
4.1分类
净化海砂按使用用途可分为混凝土及其制品用砂和建筑砂浆用砂。混凝土及其制品用砂标记为I 类,建筑砂浆用砂标记为Ⅱ类。 4.2规格
按细度模数分为粗、中、细、特细四种规格,各规格细度模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粗:3.7~3.1,标记为C;中:3.0~2.3,标记为Z;一细:2.2~1.6,标记为X;特细:1.5~0.7,标记为TX。
4.3标记 4.3.1标记方法
按净化海砂的产品名称、使用用途、规格以及标准编号顺序进行标记。
4.3.2 标记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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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T494—2016 规格使用用途产品名称,JHHS
示例:规格为中砂、使用用途为混凝土及其制品的净化海砂,其标记为: JHHS-I类-Z-JG/T494—2016。
5要求
5.1颗粒级配
净化海砂的颗粒级配应符合表1的规定,I类净化海砂宜选用2区砂,Ⅱ类净化海砂,4.75mm筛孔的累计筛余量应为0。净化海砂的实际颗粒级配除4.75mm和600μm筛档外其他等级可以略有超出,但各级累计筛余超出值总和不应大于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