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
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
DB/T29-238-2016 备案号J13399-2016
天津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utility
tunnelengineeringinTianjin
2016-04-05发布
2016-06-01实施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
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
天津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forthe constructionofutility
tunnel engineering in Tianjin
DB/T29-238-2016
J13399-2016
主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批准部门: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实施日期:2016年6月1日
2016天津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津建科[2016]165号
市建委关于颁布《天津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集约化利用天津城市建设用地,统筹安排城市工程管线在综合管廊的敷设,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便于施工和维护,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等单位按照我委《关于下达2015 年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建科(2015)286号)文件要求,编制了《天津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经我委组织专家审定通过,现批准《天津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DB/T29-238-2016,自2016年6月1日起在我市实施。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规范,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 本规范由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
释。
本规范由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负责征订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和复制。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4月5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天津市
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建科 [20151286号)文件,由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设计和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先进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11章,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符号:3. 基本规定:4.规划:5.总体设计:6.管线设计:7.附属设施设计:8.岩土工程勘察:9.结构设计:10.施工及验收:11.维护管理。
本规范中第3.0.2、3.0.6、3.0.8、4.1.4、4.2.3、4.4.5、4.4.6、4.4.7、
5.1.7、5.4.1、5.4.7、6.1.1、6.4.1、6.6.5、6.7.2、6.7.6、7.1.1、9.1.4 条与《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中第3.0.2、3.0.6、 3.0.9、4.1.4、4.2.2、4.3.4、4.3.5、4.3.6、5.1.7、5.4.1、5.4.7、6.1.1、 6.4.2、6.4.6、6.6.1、6.5.5、7.1.1、8.1.3条强制性条文相同,应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
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至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39号邮政编码:30005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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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张旭滨赵乐军董雪王华
王秀朵 王新亮 付 杰刘欣刘星 李晨 李 睿 李玉梅孙杰 陈嘉环 何震张世南张涛 张大为 张莹 张东岩张建兵 张苗苗 张高螈邵红金宋红玉 宋振华 宋欣欣 宋睿苏涛 赵志峰 罗 婷 周桂华周守凯 周玉明 杨 阳 杨坤林涛 赵枫 赵晓飞好 姚艳青高斌 徐英钊 徐英捷骆春雨谢宁 温伟光路清裴建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王家华 阑薇莉 王长祥刘雨生
林亚杰 刘荣方新涛睦彪张达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