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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G 12-2010 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范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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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4-01-16 18: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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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SJG 12-2010 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范 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范
(SJG 12-2010)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前言
根据深圳市建设局深建科[2008189号文的通知,2005年1月1日实施的深圳市地方标准《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范》(SJG11-2004)及《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范》(SJG12-2004)已不能适应我市预拌砂浆事业的发展需要,吸需进行修编。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近几年我市预拌砂浆推广应用的实践经验,对上述规范涉及的两种砂浆进行了合并,又将生产及应用分开,并参考了已颁布的国家行业标准和各地的地方标准(规程、规范),利用了为这次修订而做的验证试验的结果,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运输和工地储存:5.施工;6.现场检测和施工验收。
本规范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归口管理。授权由深圳市水泥及制品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深圳市水泥及制品协会(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45号汽车大厦A座418室,邮编: 51803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自实施之日起,STG11-2004和SJG12-2004同时废止。 本规范主编单位:深圳市水泥及制品协会
深圳大学结构工程研究所
参编单位: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市亿东阳建材有限公司深圳市港创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混凝土有限公司深圳市伟沦建材有限公司
杨志荣 陆晗朱浩
主要编写人:祖黎虹 陈振基郑伟 王莹
宿东
胡美华 王怡 成亚辉 张友杰 张禹 庄梓豪
2 目

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运输和工地储存
1
5
4、1湿拌砂浆的运输和工地储存.. 4、2干拌砂浆的运输和工地储存, 5施工
6 6
5.1拌合 5.2应用·
6现场检测和施工验收:
6.1现场检测的目的和执行者 6、2现场检测的项目、方法和频率 6.3现场检测的合格判定... 6.4施工验收·
9
C
·10 10
12 12 14
附录A预拌砂浆与传统砂浆的对应关系附录B散装干拌砂浆均勾性试验附录C本规范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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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1总则
1.0.1为适应深圳市建筑预拌砂浆的发展,保证和提高施工质量,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文明施工,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涉及建筑工程的砌筑、抹灰、地面、防水等预拌砂浆的运输、工地储存、施工应用、现场检验和施工验收等。
1.0.3预拌砂浆的应用,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1术语 2.1.1预拌砂浆ready-mixedmortar
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湿拌砂浆或千拌砂浆。 2.1.2基层basecourse
直接承受抹灰施工的面层。 2.1.3界面剂surfactant
用以增强基层与抹灰层之间的粘结力的一种胶结剂。它应能牢固地粘结基层,其表面又能很好地被抹灰层牢固粘结,具有双向亲和力的材料,也称界面处理剂或界面处理砂浆。
3基本规定
3.1预拌砂浆品种的选择,应根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要求确定,也可参考附录A预拌砂浆与传统砂浆的对应资料选择。 3.2预拌砂浆使用时应参照生产厂家提供的使用说明书进行。 3.3承担使用预拌砂浆作础筑、抹灰、地面、防水等工程的人员应取得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未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3.4砌筑、抹灰、地面、防水等工程施工前应留有主要材料的样品,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别傲样板墙、样板间或样板件。外墙饰面砖工程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的要求,在样板件上进行粘结强度试验,试验合格
4 后方可施工。 3.5砌筑、抹灰、地面、防水等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按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并达到样板墙、样板间或样板件的质量标准。 3.6砌筑、抹灰、地面、防水等检验批完工之后,应由专人检查验收,并宜在工程上标出操作人员和检查人员的姓名或工号。
4运输和工地储存
4.1湿拌砂浆的运输和工地储存 4.1.1湿拌砂浆应采用带搅拌装置的专用运输车运到工地。专用运输车装料前,装料口应保持清洁,筒体内不得有积水、积浆及杂物。 4.1.2在装料及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使砂浆运至储存地点后不离析、不分层、组份不发生变化,并能保证施工所需稠度。 4.1.3运输设备应密闭、不吸水、不漏浆,并保证卸料及输送畅通,严禁在运输和卸料过程中加水。 4.1.4湿拌砂浆运到工地后,除直接使用外,应存放在不吸水的容器中并加以覆盖。储存容器应便于储存、清洗和砂浆装卸,并有醒目标志,标明砂浆的种类。 4.1.5湿拌砂浆储存时严禁加水,并应采取遮阳防雨措施。 4.1.6湿拌砂浆储存容器标识应清晰,应确保先存先用,后存后用。不同品种的湿拌砂浆不得混存混用。当存放地点的温度超过30℃时,应考虑温度对保塑时间的影响。
4.2干拌砂浆的运输和工地储存 4.2.1袋装干拌砂浆在运输及储存过程中,不得淋水、受潮、靠近高温或受阳光直晒。 装卸时应防止硬物划破包装袋。 4.2.2袋装干拌砂浆应按不同品种、强度等级、批号分垛存放,并以卡板或砌块垫高离地。存放仓库应防水、防潮,叠放高度不宜超过1.5米。 4.2.3散装干拌砂浆可采用专用运输车运输,也可将生产厂预先装好料的储料罐运到工地。运输车和储料罐应密封、防水、防潮。 4.2.4散装干拌砂浆运到工地时,应提交与袋装相同内容的标识。储料罐更换储存品种时,应先清空并清理干净。 4.2.5散装干拌砂浆应按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分仓存放,不得混杂。存放的储仓应防水、防潮,并在储仓上明显标识干拌砂浆的品种、强度等级和批号、生产日期。 4.2.6干拌砂浆宜按进场顺序先后使用。普通干拌砂浆的保质期为3个月,特种干拌砂浆的保质期为6个月。超出储存期的,应经复验合格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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