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01.080.20;53.100 P 97
Ge
中华人民共和宝国家标准
GB/T8593.1—2010/IS06405-1:2004
代替GB/T8593.1—1998
土方机械 司机操纵装置和其他显示装置用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Earth-moving machinerySymbols for operator controls
and other displays---Part 1:Common symbols
(ISO6405-1:2004,IDT)
2011-03-01实施
2010-12-0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8593.1—2010/ISO6405-1:2004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5 颜色
基本符号 7 一般符号 8 发动机符号· 9 传动系统符号: 10 液压系统符号 11 制动符号 12 燃油符号 13 照明符号 14 窗和可视性符号 15 空气控制符号 16 座椅符号 17 轮胎和车轮符号 18 转向系统符号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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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8593.1—2010/IS06405-12004
前言
GB/T8593《土方机械司机操纵装置和其他显示装置用符号》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通用符号; -第2部分:机器、工作装置和附件的特殊符号。
本部分等同采用IS06405-1:2004《土方机械 司机操纵装置和其他显示装置用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英文版)。
本部分等同翻译ISO6405-1:2004。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一“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部分”;删除了国际标准前言;对ISO6405-1:2004中引用的国际标准,用已采用为我国的标准代替对应的国际标准; -将4.6条中“由左向右”修正为“由右向左”。
本部分是对GB/T8593.1一1998《土方机械司机操纵和其他显示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的修订。
本部分与GB/T8593.1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对一些条款内容进行了修改; -符号总数量由142个增加到188个,其中,取消了6个符号,增设了52个符号。增加了“轮胎和车轮符号”和“转向系统符号”两类术语;对一些符号的图形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部分代替GB/T8593.1--1998。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土方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4)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润才、蔡登胜。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8593--1988.GB/T8593.1-1998。
I
GB/T8593.1—2010/IS06405-1:2004
土方机械司机操纵装置和其他显示装置用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1范围
GB/T8593的本部分规定了GB/T8498中定义的土方机械的司机操纵装置和其他显示装置用的通用符号。
这些符号也适用于其他类型的非道路自行式作业机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5465.11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基本规则第1部分:原形符号的生成(GB/T5465.11- 2007,IEC80416-1:2001,IDT)
GB/T8498土方机械基本类型识别、术语和定义(GB/T8498-—2008,ISO6165:2006,IDT) GB/T16902.2设备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第2部分:箭头的形式和使用(GB/T16902.2一
2008,ISO80416-2:2001,IDT)
GB/T23371.3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基本规则第3部分:应用导则(GB/T23371.3一2009, IEC80416-3:2002,IDT)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 1
符号symbol 不使用语言而通过绘制、印刷或其他方法形成的视觉图形,该视觉图形表达具有特定含义的
信息。 4总则 4.1符号应按本部分相应条款的规定。选用本部分中以轮廊形式表示的符号时,为了翻印清晰和改善司机的视觉效果,实际应用中可对符号涂实,但另有说明的个别符号除外。 4.2受某些翻印和显示技术的限制,为使司机看得更清,可能需要增加符号线的宽度,或做其他较小的修改。只要不改变符号的基本图形要素,这样的修改是允许的。 4.3为了改善一个图形符号的外形和识别能力,或与其应用的装置设计相协调,可改变该符号轮廊线的宽度或把符号的角倒圆。只要该符号可视特性仍保持不变,图形设计者可做出这些改动。 见GB/T5465.11和GB/T23371.3。 4.4在实际使用时,为使司机易于识别辨认,所有符号均应翻印成足够大的尺寸。有关符号正常尺寸的指南见GB/T23371.3。除另有说明的个别符号外,符号的使用应按GB/T8593本部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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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8593.1-2010/IS06405-1:2004
示的方位。 4.5大多数符号是采用积木式组合方式构成的,即用逻辑的方式组合各种符号和符号要素,形成新的符号。
示例:符号8.4(发动机机油滤清器)是由符号6.1(发动机)、6.5(油)和6.11(滤清器)组合而成。 4.6若符号中显示的机器或其部件为侧视图时,则应假定符号中机器是由右向左移动。若符号中显示的机器或其部件为俯视图时,则应假定符号中机器是由底部向顶端移动。 4.7操纵装置和显示装置上的符号与其背景应有明显的对比度,对于大多数操纵装置最好是在暗色的背景上有明亮色的符号。显示装置符号可以用在暗色的背景上有明亮色的符号或在明亮色的背景上有暗色的符号,可根据哪个具有最佳的视觉效果对其选择。当符号图象变换时(例如:由黑变成白,或者相反),则整个符号也应进行变换。 4.8符号应位于所标识的操纵装置和显示装置上或其附近。当一个操纵装置需要一个以上的符号时,符号的位置应使相关联的操纵装置按符号方向进行动作时实现该符号所描述的功能。 4.9符号中使用的箭头应符合GB/T16902.2的规定,符号原形创建的基本原则应符合GB/T5465.11。 符号的应用导则应符合GB/T23371.3。 4.10本部分的符号中显示有ISO/IEC注册号,小于5000的注册号参见ISO7000,大于5000的注册号参见IEC60417。
注:符号原形由ISO/TC145/SC3核准及注册,并在ISO7000中发布。一些优于原形符号的修改或申请的符号在
GB/T8593的本部分中给予了标准化。
4.11字母和数字可作为符号使用。在9.89.17中,当字母和数字运用在土方机械传动系统相关的操纵装置和显示装置时真有指定的意义。本部分中所显示学母和数学的学体并不是要限定的学体,可用其他字体替代,但应注意保持清晰易读。
注:字母和数字没有由ISO/TC145/SC3注册或发布在ISO7000中。 4.12本部分给出的符号是其原始尺寸的32%。根据GB/T5465.11,角标“L”形成边长为75mm的图形方格。角标不是符号的组成部分,但其保证所有符号图形的表示形式一致。 5颜色 5.1当使用灯光显示时,下列颜色的含义是:
一红色;失效或严重故障,需立即注意;一黄色或琥珀色:超出正常工作的限定;一绿色:正常工作状态。
5.2某些颜色用于特定的功能:
一蓝色:“远光灯;主光灯”显示(见13.1) —-红色:“危险警告”显示(见13.6);一绿色:“转向信号”显示(见13.10)。
5.3如果颜色用于加热和/或冷却系统的符号时,则用红色表示热,用蓝色表示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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