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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6100-2010 机械产品数字样机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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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标签: 数字 样机 机械产品 26100

内容简介

GB/T 26100-2010 机械产品数字样机通用要求 ICS 01.100.01 J 04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6100-—2010
机械产品数字样机通用要求
General principles of digital mock-up for mechanical products
2011-10-01实施
2011-01-1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26100—2010
前言
本标准由全国技术产品文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46)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北京数码大方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第三十八研究所、北京理工大学、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红旗、肖承翔、陈卫东、王璐、刘检华、阎光荣、雍俊海、温秋生、何丹丹、张艳韩琳琳、李岱松、刘静。
1 GB/T26100—2010
机械产品数字样机通用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数字样机的分类、构成、模型要求、建构要求、应用以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机械产品数字样机的构建、应用及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4734.1技术产品文件数字化产品定义数据通则第1部分:术语与定义(GB/T24734.1 —2009ISO16792:2006,NEQ)
GB/T24734.11技术产品文件数字化产品定义数据通则第11部分:模型几何细节层级 GB/T26099.1机械产品三维建模通用规则第1部分:通用要求
3术语和定义
GB/T24734.1和GB/T26099.1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数字样机digitalmock-up(DMU)对机械产品整机或具有独立功能的子系统的数字化描述,这种描述不仅反映了产品对象的几何属
性,还至少在某一领域反映了产品对象的功能和性能。产品的数字样机形成于产品设计阶段,可应用于产品的全生命周期,这包括:工程设计、制造、装配、检验、销售、使用、售后、回收等环节;数学样机在功能上可实现产品干涉检查、运动分析、性能模拟、加工制造模拟、培训宣传和维修规划等方面。 3. 2
数字化产品定义digitalproductdefinition 对机械产品功能、性能和物理特性等进行数字化描述的活动。
3.3
全机样机completedigitalmock-up 包含整机或系统全部信息的数字化描述。它是对系统所有结构零部件、系统设备、功能组成、附件
等进行完整描述的数字样机。 3. 4
子系统样机sub-systemdigitalmock-up 按照机械产品不同功能划分的子系统所包含的全部信息的数字化描述。例如:动力系统样机、传动
系统样机、控制系统样机等。 3. 5
方案样机conceptdigitalmock-up 在产品方案设计阶段,包含产品方案设计全部信息的数字化描述。
3. 6
详细样机detaileddigitalmock-up 在产品详细设计阶段,包含产品详细设计全部信息的数学化描述。
1 GB/T 26100—2010
3.7
生产样机manufacturingdigitalmock-up 在产品生产阶段,包含产品制造、装配全部信息的数字化描述。
3.8
几何样机geometrydigitalmock-up 侧重于产品几何描述的数字样机。
3.9
功能样机functiondigitalmock-up 侧重于产品功能描述的数字样机。
3.10
性能样机performancedigitalmock-up 侧重于产品性能描述的数字样机。
3. 11
专用样机specialdigitalmock-up 能够支持仿真、培训、市场等特殊目的数字样机。
4数字样机的分类
4.1按研制阶段
按照数字样机研制的进程或生命流程阶段分类,一般分为方案样机、详细样机和生产样机。
4.2按使用目的
为支持各种特殊目的(例如仿真、制造、培训、市场宣传等)而建构的数字样机,具体可按用途确定。 4.3按数据格式
按照数字样机建构软件的类型或数据格式进行分类。 5数字样机构成 5.1几何信息
数字样机的几何信息包含点、线、面、体等几何相关信息。 5.2约束信息
数字样机的约束信息包含零部件间的约束及数字样机内部和外部的参照信息。 5.3工程属性
数字样机的工程属性包含装配结构、装配明细、材料性能、运动副特性、整机的工作特性、输人输出特性、总体技术要求等信息。 6数字样机模型要求
6
数字样机模型是对机械产品系统的数字化描述。数字样机模型应满足: a) 数字样机是物理样机在计算机中的数字化描述,物理样机是数字样机的物质化产物,两者具有
映射关系,根据产品对象特点以及应用场合对数字样机模型进行必要的简化也是充许的:
b) 数字样机模型应具有稳定性、完备性,应能提供产品全生命周期所需信息表达; c) 数字样机应能够反映物理样机的几何属性、功能特点和性能特性; d) 数字样机模型的形式可以是多样的,但内容必须真实反映产品特性; e) 数字样机模型应具备可派生性,应能根据不同应用生成不同的应用模型。
2 GB/T26100—2010
7数字样机建构要求 7.1总体要求 7.1.1总则
机械产品数字样机的研制流程一般可按照方案样机、详细样机、生产样机的设计流程进行自顶向下的逐层建构、逐步细化,并遵循以下原则:
a) 按照从总体到子系统再到细节设计的顺序进行数字样机的设计,一般设计过程如下:
1)[ 明确产品的功能需求; 2) 确定产品实现原理与实现途径; 3) 确定产品的总布局; 4) 划分各子系统所占空间,并确定各子系统间的接口尺寸和形式; 5) 部件设计; 6) 划分零件所占空间; 7) 零件设计。
b)数字样机的模型特征应反映所设计产品的实际特征,并包含全部零部件及相关子系统的完整
数字信息模型,并可进行工程分析、优化、生产制造及其数据管理。
7.1.2零部件标识
数字样机中的零部件标识应满足以下要求: a)统一性要求,即所有零部件应遵循统一的标识规定,标识规则可根据企业或行业特点自行拟
定,但应有延续性; b)唯一性要求,即所有零部件的标识应唯一、排他,以免数据在存储、共享或发布中造成混乱;对
于表达全生命周期的零部件信息时,如必要,可以在标识中增加阶段性标识、应用场合标识等加以区分;
c) 可读性要求,即零部件标识名称可遵守行业或企业约定,提高标识可读性; d)可扩展性要求,即零部件标识应可扩展,应能根据不同应用增加新信息。
7.1.3模型简化与轻量化
产品数字样机模型在进行简化或轻量化处理时,应根据不同产品对象的特点、不同的应用阶段和不同的应用场合来确定。按GB/T24734.11中的规定,数字样机模型的几何细节层级分为三级,即简化级表示、一般级表示和扩展级表示。
考虑到计算、显示效率和经济性,数字样机在简化和轻量化时应保证在满足当前应用场合下保真性的最低要求。
数字样机简化和轻量化的可能用于以下场合: a)方案或原理设计; b)大装配设计; c) 仿真与优化; d) 工程图样的简化表达; e)某些特殊场合,即需要脱密处理、封装处理等时。
7.1.4 模型装配要求
数字样机模型装配应符合以下要求: a)所有装配单元应为有效的最新版本,否则,应在产品的配置中予以说明; b) 组成数字样机的各子系统样机应分层次、分系统进行模型装配; c) 模型的装配层次应能符合模型虚拟装配和拆卸的要求。
3 GB/T26100—2010
7.1.5样机着色与染要求
数字样机着色与材料纹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对于数字样机设计中的过程模型,其着色应遵守易区分、易阅读、操作方便的原则; b) 设计完成的数字样机模型应为实体着色状态; c) 数字样机的最终模型应根据产品配色方案对模型文件进行着色,亦可参照物理样机的颜色确
定模型色彩值; d) 数字样机用于染时,应确定零部件材料纹理信息、光照、反射、阴影和背景等要素,以提高
染的真实性。
7.1.6 模型状态要求
对于具有多种工作状态的机械产品,其数字样机模型通常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对于具有运动副的机械产品,提交的数字样机应处于静止且稳定的状态; b) 对于周期性运动的机械产品,提交的数字样机应处于一个周期内的零位,或在重力下保持稳定
的状态; c) 具有多种运动状态的数字样机模型可从其处于静止稳定状态的数字样机模型中派生得到。
7.1.7 模型成熟度要求
数字样机构建的进展情况可按照模型成熟度划分不同等级,新产品的样机成熟度从0开始,到1为止。前一阶段提交的数字样机的成熟度是下阶段样机成熟度的起点。
数字样机及其所包含的零部件的成熟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a)零部件成熟度是针对其自身而言,数字样机成熟度是整个产品而言: b) 数字样机的成熟度应由其组成的零部件成熟度推算得出; c) 数字样机成熟度的变化应能激活相应的研发任务流程;
数字样机成熟度可根据研发的具体情况提升或降低;在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时,应先降低数字样机的成熟度,随着变更设计的完成,数字样机的成熟度将对应提高。
d)
对于研发各阶段,数字样机模型成熟度可参照以下要求: a) 方案设计阶段 成熟度在0~0.25左右; b)详细设计阶段--— 成熟度在0.25~0.85左右: c)工艺设计阶段— 一 成熟度在0.85~1.0左右。
-
7.2详细要求 7.2.1各种样机的定位
各种数字样机的关系和定位如图1所示。
成熟度
0. 25
0
0.85
生产样机
详细样机
方案样机
儿何样机
全机数字样机(DMU)
物理样机
功能样机
几何信息
约束信息
工程属性
性能样机
专用样机
原理样机 仿真样机 宣传样机 培训样机
图1 各种数字样机的关系和定位 GB/T26100—2010
7.2.2全机样机要求
全机样机是对各子系统样机进行总装配后形成的包含各个功能模块的完整数字样机。它是全机产品中各领域信息的集合体,是产品对象在计算机中的系统描述。全机样机应至少包含以下信息:
a)应能完整反映产品结构、各分系统的分布及其在数字样机上的位置; b) 应能反映全机和分系统间的结构和系统间的协调性和维修性; c)应能反映产品涉及的各领域或某个领域的工作原理和性能特性; d)应包含从数字样机转换为物理样机中所需的完整的制造信息。
7.2.3方案样机要求
方案样机形成于机械产品方案设计阶段,对方案样机的定义和结果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a) 描述产品初步的总体指标,定义初始的产品结构组成; b)描述产品的外形,进行工业设计评价; c) 建立各子系统的基本参数和包络空间; d) 进行初步的标准件、外购件、成品、设备的选型; e)方案参数优化以及原理性试验模型; f)完成总体布局设计和方案样机的制作。 方案设计完成后,其数字样机成熟度在0.2~0.3之间。经评审后,可作为下一阶段设计工作的
依据。 7.2.4i 详细样机要求
详细样机形成于机械产品详细设计阶段,对详细样机的定义和结果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a) 进行系统总体设计、结构总体设计、通过CAE计算对系统进行初步的仿真和优化,得到细化的
详细设计方案; b) 进行产品的详细质量计算、性能计算、载荷计算等,并对系统的可靠性、维修性及某些特定要求
进行总体评估; c) 完成各子系统和零部件模型详细的空间分割、接口定义、装配区域、包络空间、装配层次划分等
工作; d) 进行产品的详细设计; e) 对总体设计参数(包括产品功能和产品性能等)进行校核,必要时进行局部修改和完善; f)零件工程图与装配工程图的图样生成。 详细设计完成后,其数字样机成熟度在0.8~0.9之间。经评审后,可作为下一阶段设计工作的
依据。 7.2.5 生产样机要求
生产样机形成于机械产品工艺设计阶段,对生产样机的定义和结果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a)刀具、夹具、量具设计; b)产品工艺过程仿真,包括虚拟制造仿真、虚拟装配仿真、虚拟车间(虚拟工厂)等; c)工艺文件的生成。 生产样机经过评审后,标志着产品已完成了数字化定义,可进行正式生产发放。
7.2.6几何样机要求
几何样机是机械产品数字样机的一个子集。它是从已发放的数字样机中抽取出的侧重儿何信息表
达的数字化信息描述。
几何样机应至少包含机械产品的以下信息: a)反映各功能子系统在数字样机上的位置; b)零部件的构形、尺寸信息,以及几何约束关系; c)产品坐标系、装配与配合关系等信息。
5 GB/T26100-2010
7.2.7功能样机要求
功能样机是机械产品数字样机的一个子集。它是从已发放的数字样机中抽取出的侧重功能信息表达的数字化信息描述。
功能样机应至少包含机械产品的以下信息: a)产品工作原理信息; b)产品结构树; c)零部件组成、状态和使用说明; d) 子系统间结构方面、功能方面的协调关系; e)j 产品的操作与维修信息。
7.2.8性能样机要求
性能样机是机械产品数字样机的一个子集。它是从已发放的数字样机中抽取出的侧重性能信息表达的数字化信息描述。
性能样机应至少包含机械产品的以下信息: a)产品工作性能指标; b) 产品的输人、输出工作特性; c) 产品子系统指标和子系统间的性能耦合关系; d)产品的安全系数,以及关键零部件的应力、应变指标; e)产品的寿命及其可靠性指标。
7.2.9专用样机要求
专用样机是为某种专门用途而从数字样机的全机模型中抽取或简化出的模型对象。专用样机应满足以下要求:
a)专用样机模型是由全机数字样机派生而来的,与全机数字样机具有父子关系; b)全机数字样机发生变化时,其派生的专用样机亦能够跟随变化; c) 在从全机数字样机派生专用样机过程中,可能会造成模型信息的损失,但这种损失应是可接受
的,并且不影响专用样机的用途。
7.2.10 改型或派生样机的要求
改型或派生样机是从已有的数字样机中通过变型和派生产生新产品的数字样机。改型或派生样机应满足以下要求:
a)对产品进行改型或派生时,应建立全机数字样机; b)对于局部修改的产品,如果原产品没有数字样机模型,应至少对修改部分建立子系统样机。
8数字样机应用
机械产品数字样机作为企业的重要工程数据,应能够为产品的研发、生产、市场等多个环节提供相应的支持。 8.1研发阶段 8.1.1协同设计
数字样机模型应能够支持总体设计、结构设计、工艺设计等的协同设计工作,能够支持项目团队的并行产品开发。 8.1.2工程分析
工程分析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a)空间结构分析,即分析数字样机模型是否具有正确的构形、尺寸、运动副、公差等信息,确保能
够支持产品的干涉检查、间隙分析等,使设计者能够直观的了解样机中存在的问题; b) 重量特性分析,即分析数字样机模型是否具备完整的位置、体积、质量等属性,以保证为设计提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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