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03. 220. 30 CCS S00
准
标
团
体
T/CCTAS 32—2022
铁路建设项目开通运营前安全评估规范
Safety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s for railway construction projects
before operation
2022-07-06发布
2022-08-01实施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 发布
T/CCTAS32—2022
目 次
前言:
T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安全评估条件
1
安全评估主要内容 5.1 一般规定· 5.2 安全管理· 5.3专业管理…
S
6 安全评估机构
*10 .·10 11 ·11 ·12 *47 **49
安全评估程序 8 安全评估报告· 9各专业安全评估检查细化表附录A(规范性) 各专业安全评估检查细化表附录B(资料性) 评估报告式样参考文献·
7
T/CCTAS 32—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国交通运输协会轨道交通安全技术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交通运输协会轨道交通安全技术专业委员会、北京交通大学、国能包神铁路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铁路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城际铁路运营有限公司、中交协永泰(北京)轨道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兰华、宋桂玉、刘朝英、周伟、徐平、孙杰民、陈雷、房生修、肖榜全、李兴良、康遵起、汪志敏、祁建军、张忠权、周洪欣、付锋、李成、殷勤策、谢仙舟、陆传贵、李绍佳、 张建芳、魏玉光、惠舒清、王飞宽、赵国智、李维平、杨昭晖、董卫军、张小珂、李澳、刘森源。
II
T/CCTAS32—2022
铁路建设项目开通运营前安全评估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铁路建设项目开通运营前安全评估条件、安全评估主要内容、安全评估机构、安全评估程序、安全评估报告和各专业安全评估检查细化表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铁路建设项目开通运营前的安全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68.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6部分:铁路道口 GB/T10001.3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3部分:客运货运符号 GB/T22239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25341.1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第1部分:总则 GB/T3300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TB1699铁路车站行车作业人身安全标准 TB 10063 3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TB 10097 铁路房屋建筑设计标准 TB/T30001接发列车作业 TB/T30002 铁路调车作业 TB/T 30003 车机联控作业国办函(2021)4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单位关于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意
见的通知
原铁道部第29号令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3术语和定义
3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安全评估safetyevaluation 对新建或改建铁路开通前的安全管理、运输组织、规章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及培训、设备设施运用
及养护维修、劳动安全卫生、安全环境、治安防范、应急预案等运营准备工作进行评估评价的活动。
3.2
初步验收preliminaryacceptance 新建、改建铁路项目动态验收合格后,对静态验收、动态验收结果进行检查和确认的活动。
1
T/CCTAS32—2022 3.3
路外环境安全管理safetymanagementofoffrailwayenvironment 对《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及保护区以外涉及铁路运输安全的管理工作。
4安全评估条件
4.1新建、改建铁路项目在进行安全评估前,应开展初步验收且验收合格。 4.2运营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并应形成各项准备工作完成情况资料,包括安全管理、运输组织、 规章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及培训、设备设施运用及养护维修、劳动安全卫生、安全环境、治安防范、应急预案等。 5安全评估主要内容 5.1一般规定 5.1.1安全评估应包括安全管理和车务、客运、货运、机务、车辆、供电、工务、房建、电务、信息化、劳动安全及职业卫生、路外环境安全、治安消防等专业管理内容。 5.1.2各项运营准备工作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5.1.3运营管理机构和制度应建立健全,管理及作业人员应按规定配备到位,人员应经过培训,并按规定取得上岗资质, 5.1.4应按GB/T3300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5.1.5应按原铁道部第29号令建立健全运输组织、行车组织办法、设备设施用管修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作业标准等,各项制度、办法、标准应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规章制度要求。 5.1.6安全设施、安全监测设备等应按规定配置齐全且状态良好,运营必要的生产生活设施应具备使用条件。 5.1.7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应依法设立,线路封闭及安全防护措施应按规定设置到位。铁路沿线影响运营安全的问题隐惠应按国办函(2021)49号规定整治到位,并组织开展路外安全宣传工作。 5.1.8劳动安全、职业卫生、供水卫生、特种设备设施管理应符合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到位。 5.1.9消防设备应按TB10063设置到位,并依法取得相关合格证书。 5.1.10应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规定进行演练。 5.1.11其他运营安全条件应按规定具备。 5.1.12应根据铁路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开展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 5.2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评估应包括: a)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专业管理人员; b)建立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逐级负责界面清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 c)健全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建立安全例会制度、安全信息管理分析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评价考核制度等; d)建立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明确规章管理责任部门,实现规章制度动态管理; e)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建立安全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制度; f)建立安全关键控制的管理体系,制定运营安全、施工安全、非正常作业安全、季节性安全、劳
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消防安全、治安联防联控、路外环境安全管理等关键环节和项点的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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