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往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渝建标[2020J40号
重庆市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发布《大型公共建筑自然通风应用技术
标准》的通知
客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现批准《天型公共建筑自然通风应用技术标准》为我市工程
建设推荐性标准,编号为DBI50/T-372-2020,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重庆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1月20日
前言
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度勘
察设计行业创新研究与能力建设项自计划的通知》(渝建勘设 「2020136号)和《关于下达2020年度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渝建标【2020131号)的要求,为促进自然通风技术的合理实施,改善公共建筑室内空气质量,保证公共建筑通风作用下的健康舒适,重庆大学会同本标准各参编单位,依据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立足于重庆市公共建筑通风现状,充分结合本地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室外
环境;5.通风计算;6.通风设计;7.运行管理。
本标准由重庆市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重庆天学
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至重庆大学(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邮编:400045,电话:023- 65128079:传真023-65128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