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91.010.01 CCS P 01
DB35
福建省地 方标准
DB35/T 2108—2022
无机类建筑废弃物现场处理准则
Criteria for on-site treatment of inorganic 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waste
2022-12-27发布
2023-03-27实施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5/T2108—2022
目 次
前言引言
I II
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
1
2
3 术语和定义
总体要求. 5 工作原则工作流程
4
6 2
工序要求 8 设备要求 9 现场管理要求.
Y
5
产品与应用. 11 品质保证 12 产品研发 13市场回访 14 消纳附录A(资料性) 可研发的再生建材制品及用途附录B(资料性) 市场回访内容调查表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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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1
8
10
DB35/T2108—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提出。 本文件由福建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FJ/TC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
有限公司、泉州市标准化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丽辉、林卫东、黄剑雄、文芳、程晶、黄园梅、陈菁、陈志斌、雷海霞、易滨发陈哲宁、许宁、杨常全、柯毅、张良、卢晓武、张雅虹、王墨。
II
DB35/T 2108—2022
引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切实推进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坚持源头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原则,规范无机类建筑废弃物现场处理的工作流程及工序要求,进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特制定本文件。
III
DB35/T2108—2022
无机类建筑废弃物现场处理准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无机类建筑废弃物现场处理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工作流程、工序要求、设备要求、 现场管理要求,明确了产品与应用、品质保证、产品研发、市场回访以及消纳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本文件适用于可资源化利用的无机类建筑废弃物在拆除现场进行处理的管理与实施注:本文件中的建筑废弃物特指建筑固体废弃物。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2348 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25176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 GB/T25177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 JGJ/T240一2011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JGJ/T240一20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无机类建筑废弃物 Jinorganic 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waste 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各类建(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过程中产生的,分离钢材、木材、玻璃和塑
料等可回收物,并分冻泡沫、岩棉、胶条等有机废弃物后,剩余的以建筑渣土、废砖、废瓦、废混凝土块以及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碎粒等为代表的无机固体废弃物。 3. 2
资源化利用 resource utilization 对已经产生的建筑废弃物,通过分抹、破碎和筛分等工艺,使其成为新产品的过程。
3. 3
再生骨料 +recycledaggregate 由建筑废弃物中的混凝土、砂浆、碎石或砖瓦等加工而成的、可作为某些再生建材产品原材料的、
具有一定粒径的颗粒。 3.3.1
再生粗骨料 recycled coarse aggregate 粒径大于4.75mm的再生骨料。
3.3.2
再生细骨料 4 recycled fine aggregate 粒径不大于4.75mm的再生骨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