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59.100.10 CCSQ3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雅
GB/T183742022 代替GB/T18374—2008
增强材料术语 Terminology for reinforcements
2022-07-11发布
2023-02-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18374-2022
目 次
前言
I
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强纤维术语纤维制品术语助剂和模塑料术语· 性能及表征术语
1
2
3
4
13 16 24
5
6
参考文献索引
.25
GB/T18374—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18374—2008《增强材料术语及定义》,与GB/T18374一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根据词条的性质进行了重新分类和编排; b) 删除了有关碳纤维的术语和定义(见2008年版的第4章); c) 删除了表示模塑料制品级别和复合材料及树脂的部分术语和定义(见2008年版的第6章和第
7章); d) 增加了新型玻璃纤维、复合纤维、陶瓷纤维、高分子纤维、新技术纤维的相关术语和定义(见第
3章);增加了新型织物的相关术语和定义(见第4章)。
e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玻璃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原建材二五三厂)、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泰山玻璃纤维邹城有限公司、辽宁新洪源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玉梅、祖群、胡方田、李佳、王小娟、费传军、周海丽、叶凤林、宣维栋、孙秀平、 杨鹏威、张德刚、李刚。
本文件于2001年首次发布,2008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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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8374—2022
增强材料术语
1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增强材料所涉及的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适用于复合材料的增强材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增强纤维术语
3.1
纤维fibre;fiber 长径比很大细丝状的物质单元。
3.2
连续纤维 continuousfibre 长径比足够大连续长度很长的纤维(3.1)。
3.3
定长纤维 staplefibre 可纺长度的短纤维(3.1)。 注:可以在拉制过程中被切短,或是由连续纤维(3.2)切段而成。
3.4
增强纤维 reinforcementfibre 加人基体中能使其力学性能显著提高的纤维(3.1)材料。 注:基体可以是聚合物、无机化合物、碳或金属材料等。
3.5
玻璃纤维 glassfibre;glassfiber;fiberglass 通过牵伸熔融的玻璃得到的纤维(3.1)或丝状物。
3.6
纺织玻璃纤维 textile glass 连续玻璃纤维(3.5)和定长玻璃纤维所制成的纺织材料的通称。
3.7
E玻璃纤维 E-glass fibre;E-glass fiber 由SiO2-Al2O:-CaO-MgO-BzO:为主要成分的玻璃拉制,兼具电绝缘、强度和耐久性的通用型玻璃
纤维(3.5)。
注:可含硼或不含(或少量)硼,碱金属氧化物质量分数通常为0%~2%。
3.8
E-CR玻璃纤维 E-CR glass fibre;E-CR glass fiber 旨在提升耐酸性能而由无硼E玻璃通过改性所形成的特定组分的玻璃拉制的玻璃纤维(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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