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案号:J12847-2022
DBJ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DBJ33/T1105-2022
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Renewable Energy
Application of Civil Building
2022-06-23 发布
2022-10-01 施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購告
2022年第28号
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
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为浙江省工程建
设标准,编号为DBJ33/T1105一2022,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原 《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DB33/1105-2014)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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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
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推动浙江省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工作,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浙江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浙建设函【2021】145号)的要求,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市地源空调研究所和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会同参编单位共同对浙江省《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 DB33/1105-2014进行修订。
编制组通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在总结近年来国内外建筑可再
生能源应用方面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结合浙江省的地方特点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讨论、修改、完善,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为5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
语,基本规定,公共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量核算,居住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量核算等。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1.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量核算修改为公共建筑可再生能源利
用量核算和居住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量核算两个章节:
2.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量指标提高,核算公式调整。 本标准中引用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强制性条文,虽未以黑体字
标志,但已在条文说明中说明,应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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